奔逃。
以她最快的速度。她的双腿因关节炎而疼痛,痛楚的感觉流过全身。她浑身都被汗水浸透,整个人也已因酷热和脱水而头昏目眩。
同时,她仍为自己的行为而诧异不已。
加勒特跟在她身旁,默默地奔跑在田纳斯康纳镇外的森林里。
这样做太笨了,小姐……
当萨克斯走进囚室把那本《微小的世界》交给加勒特时,她看见接过书的少年的脸上现出开心的表情。她呆立片刻,然后,就像有人在暗中强迫她似的,她把手伸过铁栅栏,按住少年的肩膀。少年慌了神,眼睛看向别处。“不,看着我。”她对他说,“看着我。”
他终于照做了。她看着他脸上的红斑、抽搐的嘴唇、如黑洞般的眼睛和粗重的眉毛:“加勒特,我要知道实情。只有你和我知道。告诉我——是你杀了比利·斯泰尔吗?”
“我发誓我没有,我发誓!是那个人……那个穿工装裤的人,是他杀了比利。这就是实话!”
“证据显示的情形却不是这样,加勒特。”
“可是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他回答说,用一种平静的声调,“就像我们和苍蝇看着同样一个东西,但看到的却不一样。”
“什么意思?”
“当有人挥手拍向苍蝇时,他移动的手在我们眼中看来,只是一团模糊的影子。但在苍蝇眼中,它看到的是几百个停在半空中的手,就像一沓静止的图片。同样的手,同样的动作,但苍蝇和我们看到的完全不一样。颜色也是……我们看到一些对我们来说绝对是红色的东西,但有些昆虫看见的,却是十几种不同形式的红色。”
证物只显示他有可能犯罪,莱姆,但无法证明。同样的证物可以往一大堆不同的方向解释。
“那莉迪娅呢?”萨克斯仍很强硬,按在少年肩头的手更用力了,“你为什么绑架她?”
“我已经把原因告诉所有人了……因为她也有危险。黑水码头……那是危险的地方。有人死在那里,有人在那里失踪。我只是想保护她。”
那里当然是危险的地方,她心想。但危险不是因你而造成的吗?
萨克斯接着说:“她说你想要强奸她。”
“不,不,不……她掉进水里,制服湿了,也扯开了。我看见她的,你明白吧,她衣服里面,她的胸部。而我有点……兴奋。但就只是这样。”
“玛丽·贝斯呢?你伤害了她?强奸了她?”
“不、不、不!我告诉你!是她自己撞伤头,我拿纸巾替她擦。我绝对没做,没对玛丽·贝斯那样做。”
萨克斯凝视着他的眼睛,久久没有移开。
黑水码头……那是危险的地方。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问:“如果我带你离开,你会带我去玛丽·贝斯那里吗?”
加勒特皱起眉头。“如果我这样做,你就一定会把她带回田纳斯康纳。这样她可能会受到伤害。”
“你没有别的选择,加勒特。如果你带我去找她,我就带你离开这里。我们可以保证她的安全。林肯·莱姆和我。”
“你们能吗?”
“是的。不过,如果你不同意,就会在监狱里待上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如果玛丽·贝斯因你而死,这案子就会变成谋杀,跟你亲手杀死她没有区别。到那个时候,你可能永远也走不出监狱了。”
他看向窗外,目光似乎跟随某只飞过的昆虫移动,但萨克斯却没看见。“好吧。”
“她离这里有多远?”
“走路的话,要八到十个小时。看情况而定。”
“什么情况?”
“看他们派多少人来追,还有我们要多小心地逃。”
加勒特这句话说得很快,一副胸有成竹的口气。这使萨克斯有些困惑——他似乎早预料到有人会来劫走他,又像是他已经成功逃了出去,计划好躲避追捕的办法。
“你在这里等着。”她对他说,转身走回办公室。她打开保管箱,拿出手枪和弹簧刀,违背过去所受过的训练和观念,用史密斯·韦斯手枪指着内森·格鲁默。
“我很抱歉这么做,”她轻声说,“我需要他牢房的钥匙,也需要你转过去把手背在后面。”
他瞪大眼睛,迟疑着,也许在考虑要不要拔枪。或者,萨克斯发现,他可能连想都没想,因为直觉、反射或瞬间的愤怒都会使他从枪套中抽出手枪。
“这样做太笨了,小姐。”他说。
“钥匙。”
他拉开抽屉,拿出钥匙扔在桌上,然后把手背在身后。她用他的手铐铐住他,又扯掉墙上的电话线。
接着她放出加勒特,也把他的手铐住。拘留所后门好像是开着的,但她似乎听见那里有脚步声,马路上也传来汽车驶近的引擎声,她便决定从前门走。他们毫不引人注目地溜了,完全没有被发现。
现在,离镇上已有一英里远,周围全是灌木和大树,这男孩领着她走在一条难以辨认的小路上。当他举手指着他们将要行进的方向时,手铐的铁链叮当作响。
她想着:可是,莱姆,我根本插不上手!你明白吗?我没有选择。如果兰卡斯特的拘留中心和她设想中的一样,他进去的第二天就会被鸡奸并且狠揍一顿,也许要不了一个星期就被杀了,萨克斯也很清楚,这是唯一能找到玛丽·贝斯的方法。莱姆已分析了所有证物的可能性,而加勒特眼神中的反抗告诉她,他绝对不会和他们合作。
(不,佩尼医生,我没有把母性意识和同情心相混淆。我只知道如果林肯和我有孩子,他一定和我们一样率直而固执;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会祈祷有个人能以我关心加勒特的方式来关心他……)
他们前进的速度很快。萨克斯惊讶地发现,尽管这孩子双手被铐着,仍能以敏捷的身手在森林中穿梭。他似乎完全知道该在哪里落脚,哪些植物能轻易拨穿而过,哪些则无法强硬通行,也知道哪里的土地太软不能踩。
“别踩那里,”他严肃地说,“那里都是来自卡罗来纳湾的泥土,会像胶水一样把你粘住。”
他们走了一个半小时,地上的泥土慢慢变成糊状,空气中开始弥漫着沼气和腐烂的气息。小径在一个大沼泽旁终止,无法再走下去,加勒特带她往一条有双行道的柏油路走。他们拨开灌木丛走上路肩。
几辆车悠闲地驶过,司机完全没注意到路边有两个重罪逃犯。
萨克斯用羡慕的眼神看着他们。她回想,才逃亡了二十分钟,她的心就纠结在一起,强烈渴望重回其他人正常的生活,并对自己刚才做的决定忧心不已。
这样做太笨了,小姐。
“嘿!在那儿!”
玛丽·贝斯突然醒了。
在木屋闷热的空气中,她刚才昏沉沉地在散发着霉味的沙发上睡着了。
那个声音就在附近,不一会儿又再度响起。“小姐,你没事吧?喂?玛丽·贝斯?”
她从沙发上跳起,快步奔向破掉的窗户。一阵晕眩袭来,使她不得不低下头,扶着墙壁休息了一会儿。太阳穴的伤处正凶猛地抽痛着。她心想:操你妈,加勒特。
疼痛稍退,她的视线逐渐恢复正常,继续往窗边跑。
是那个传教士。他带了朋友来——一个高大、秃头的男人,穿着灰色宽松长裤和工作服。传教士手里还提着把斧头。
“谢谢,谢谢!”她喃喃地连声说。
“没事,他还没回来。”她的喉咙仍痛得厉害。他递给她一个水壶,她接过喝完了整瓶水。
“我给镇上的警察局打过电话了,”他对她说:“他们正在赶来,大约十五到二十分钟后就会到。不过咱们不用等他们,我们两个合力先救你出来要紧。”
“不知要怎么感谢你们才好。”
“退后一点。我一辈子都在砍木头,这扇门一分钟内就会变成一堆柴火,这位是汤姆,他也为郡政府工作。”
“你好,汤姆。”
“你好,你的头没事吧?”他问,皱起眉头。
“看起来严重罢了。”她说,摸摸头上的伤口。
嘭,嘭。
斧头劈向大门。透过窗户,她能看见斧头刃高举到空中时反射出的阳光。斧子的利刃闪耀着光芒,表明它非常锋利。玛丽·贝斯曾帮父亲劈过柴,她记得自己最喜欢看父亲用磨刀钻头打磨斧刃——橙色的火星不断飞向空中,像极了国庆日的烟火。
“绑架你的小子是谁?”汤姆说,“一个性变态?”
嘭……嘭。
“他是田纳斯康纳镇的一个高中生。他很恐怖,你看那些东西。”她指着那些玻璃瓶里的昆虫。
“呃。”汤姆说,凑近窗口,向里面看去。
嘭。
随着传教士的用力挥击,木门发出木头碎裂声。
嘭。
玛丽·贝斯看向木门。加勒特一定把门加固过了,也许把两扇门钉在一起。她对汤姆说:“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他收集的昆虫之一了,他——”
玛丽·贝斯看见一团模糊的影子向自己飞来,那是汤姆的左手,他突然把手伸进窗户,抓住她的衬衣领口,右手同时摸向她胸部。他把她拉近窗台,硬将自己已濡湿、满是啤酒烟草味的嘴压上她的唇。他的舌头猛地伸出,用力顶进她的齿间。
他狂摸她的胸部,不停地拧捏,隔着衬衣寻找乳头。她猛地把头别开,呸了两下便尖叫起来。
“你搞什么鬼?”传教士叫到,把斧头一丢便奔向窗口。
但他还来不及拉开汤姆,玛丽·贝斯就已抓住在自己胸部上像蜘蛛般乱爬的那只手,用力往下拉。汤姆的手腕被她拉住滑向窗台上一块凸起如石笋般的碎玻璃,他又惊又痛地大叫一声,松开她的衣领,整个人踉跄地退后。
玛丽·贝斯擦着嘴跑离窗户边,退到房间中央。
传教士对汤姆吼道:“你他妈的在搞什么?”
揍他!玛丽·贝斯心想。用斧头砍他,他是疯子,把他也交给警察。
汤姆没理他,只紧握住鲜血淋漓的手腕,看看伤口。“天啊,天啊,天啊……”
传教士嘟囔说:“我就说过要你耐心点,我们用不了五分钟就能让她出来,半小时后就能伸开腿躺在你家里。现在可好。”
伸开腿……
这几个字闪进玛丽·贝斯的脑海,马上得出推论:根本没有人报警,没有人是来救她的。
“你看,你看!”汤姆握着被割破的手腕,鲜血如瀑布般沿着胳膊往下流。
“妈的!”传教士骂道,“得去缝合伤口了,你这个混蛋。你干吗不等等呢?走吧,先去弄好你的伤口。”
玛丽·贝斯看着汤姆摇摇晃晃地走向野地。他走了不到十步就停住,回头朝窗户吼道:“你他妈的小贱货!你给我等着,我们会再回来的!”他低头看了一眼,随即蹲下身子消失在玛丽·贝斯的视线中。很快,他又站起来,没受伤的手里握着一块橘子大小的石头,狠狠地把石头砸向窗户。玛丽·贝斯急忙后退,石头飞进屋里,差一点就击中她。她扑倒在沙发上,啜泣起来。
当他们要走进树林时,她听见汤姆又叫了一次。“你给我等着!”
他们齐聚在哈瑞斯·托梅尔的房子里。这是一幢不错的殖民地式建筑,有五个房间,以及这男人从未花过一点时间擦拭的一大面雕花玻璃。托梅尔对于草地设计的概念,就是把他那辆福特F-250型货车停在前院,雪佛兰旅行车则停在后院。
他这么做是因为,身为三人之中唯一读过大学的人,他拥有的毛衣多过花格衬衫,托梅尔很努力地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庄稼汉。哦,当然,他也做过一些买卖,不过那只是他在洛利市干的几桩没骗到什么钱的欺诈案。他在那里贩卖公司股份和公债,而这些公司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它们根本不存在。托梅尔的枪法很准,跟狙击手一样,但卡尔波不知道他曾经亲手攻击过谁。托梅尔总是在想太多的事情,花太多时间在衣服上,总是要求赊酒,即使在艾迪酒吧也一样。
因此,他既不像努力维持自己小屋干净整洁的卡尔波,也不像辛苦地像女佣般照料自己拖车屋的奥萨里安,托梅尔就只放任房子院子不管。卡尔波猜想,他也许希望人们因为这样而把他想成是个卑鄙的下三烂。
不过这都是托梅尔个人的事,他们三个人来到这幢拥有龌龊院子和底特律式景观草地的房子,不是为了讨论美化环境的事;他们来这里只有一个理由。因为托梅尔收藏的枪支如此之多,就像二十年前他们站在枫叶街的彼得森杂货店前,看着店里的糖果架考虑要偷哪一种一样。
奥萨里安挑了黑色的柯尔特AR-45步枪,这是M-16的改良版,因为他总是喋喋不休地讲越南的事,不放过每一部他知道的战争电影。
托梅尔选了镶嵌着漂亮花纹的勃朗宁霰弹枪。虽然卡尔波最擅用的是来复枪,宁可在三百码外给鹿的心脏开个洞,而不是把一只鸭子轰成一堆羽毛,但他仍一直觊觎托梅尔挑中的这把枪,就像他觊觎郡里每个女人一样。不过,他今天还是挑了一把漂亮的温切斯特点30-06口径的猎枪,再配上一个有得克萨州那么大的狙击镜。
他们装了满满的弹药和水,带了卡尔波的手机和食物。当然,还有月光酒。
另外,他们还带了睡袋。虽然没人觉得这次狩猎行动会持续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