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朦胧,半片淡白的残月斜挂在半空中,如同孩子随意剪出的图样。街道两旁的路灯一盏一盏被点亮,无数跳跃的火苗在潮湿的空气中晕成一排淡黄色的光圈。
戈遥举着一串糖人走进境方阁窄窄的门廊,迎面正遇上青栾面色惨白地走出来,只是跟她打了个照面便一言不发地消失在门外,后面紧跟着是风暮涯高挑的身影。
“怎么了?”她疑惑不解地问道,风暮涯低头淡淡一笑,低头说道:“没什么,吵了一架,都是我这把剑惹出来的。”
“你的剑?”戈遥好奇地望向他的腰间,小谢正静静地悬着,暮色中泛着微青的光芒。
“很好看的剑啊,新买的么?”
“是啊,花了很大代价才买到的,想不到青栾他居然这么讨厌这把剑。”
“到底是为什么呢?”
“是我的错,魂印兵器这种东西,对魅可是很危险的……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他像是自嘲般微笑着摇了摇头,随手在戈遥肩膀上拍了两下,“对了丫头,今天过得怎么样啊?”
“还可以吧。”戈遥瞥他一眼,低下头说道,“你们大家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只好一个人出去逛,随便转了些地方。”
“哦,那就好。”风暮涯漫不经心地应道,下巴朝她手中花花绿绿的糖人点了点,问,“这是你买的?”
“当然不是了,我又没带钱。”戈遥别过头去,“是一位大叔帮忙买给我的,他说白鹭团进城时见过我的表演,觉得很好,想过两天请我们去他家唱一场。”
“哦,什么样的大叔?”风暮涯微微挑起俊秀的眉梢,“就为这送你东西?一定也请你顺便去他家坐坐吧。你这丫头也太轻信了,万一是骗子怎么办。”
“是位上了年纪,看上去很斯文的大叔。”戈遥提高了声音,“也没请我去他家,不过带着我逛了逛文庙,讲了些城中的典故什么的,最后还送我回来,是你想太多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风暮涯似笑非笑地翘起薄薄的嘴唇,“看起来斯文的未必就是好人了,你这丫头经历过的事情还太少,不明白这些道理。”
戈遥突然生了气,一跺脚大声喊道,“好了好了,出门的时候你们谁都不管我,这会儿又说这说那的,算什么意思啊!反正我也不过跟着你们混几天饭吃而已,今后大家各走各的,是死是活,还能让你管一辈子不成?!”
风暮涯愣了一下,脸上反而泛出淡淡的微笑。
“你说的也对。”他轻柔地抚了抚戈遥的额发,俯下身望着她怒气冲冲的眼睛,低声说道,“就算再亲近的人,也不能照顾彼此一辈子,何况区区旅伴而已呢。所以你要记住,好好保护自己永远是最重要的,千万要小心。”
说完他直起腰,转身向房中走去。戈遥一个人呆立在原地,以为刚才在那双锋利的青灰色眼眸中,竟然看到了淡淡的哀伤。
晚饭设在后院的小荷塘边上。初夏的夜晚,凉风卷携着清雅的荷香徐徐吹来,配上丰盛精致的菜肴,原本是一片十分惬意的气氛,然而桌边的几个人各自怀了不同的心事,一顿饭吃得悄无声息。
咕咚端着饭碗,一双大眼睛在每个人脸上转过来转过去,眼看着一顿饭就要吃完了,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今天风哥哥买了一把刀送我呢。”
“哦,什么样的刀?”团主轻笑着望向她,咕咚从马靴里抽出短刀递过去,骄傲地说:“是我亲手挑中的,那家店的主人都夸我有眼光,说这刀是专门为女孩子铸的,刀刃上加了精钢,比一般的刀要轻便,却锋利无比。”
团主抽刀出鞘,果然一道雪亮的光芒泻出来,众人也跟着称赞两句。咕咚忍不住接着说道:“其实我这把刀不算什么,风哥哥那把剑才真是……”话刚一出口,她突然觉得不对,硬生生地把后面几个字咽了回去。
青栾一直坐在角落里默不作声,这会儿冷冷地站起来说道:“大家兴致很高啊,可惜我身体有些不舒服,先失陪了。”
咕咚连忙扯住他的衣袖,连声说道:“别走别走啊,我不是故意夸他的剑……再说风哥哥也不是故意……总之你不要急着走就是了。”
她一向性格直率,这会儿反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风暮涯端起酒杯走到青栾对面,朗声说道:“今天的事,是我一时考虑不周,不小心冒犯了你。从今以后,不到万不得已,这把剑我绝不在你们几位面前拿出来,这样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原谅我?”
青栾侧着头不说话,风暮涯举起杯子,轻轻一笑说道:“光嘴上说说显得没有诚意,我自罚一杯。”说罢一仰头便把一整杯烈酒倒进喉咙里。
酒是小店里自己酿的玉梁春,多少有些辛辣,风暮涯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慢慢放下酒杯,俊秀的眉梢微微皱了两下,终于忍不住轻咳了两声,双颊顿时烧得通红。
青栾目光闪动了两下,一把夺过杯子说道:“你不是不能喝酒么。”
风暮涯勉强笑了笑,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便在青栾肩上轻轻拍了一下,慢慢走回座位上坐下。静了一会儿后,团主拍手笑道:“这样最好,大家有什么不愉快,一起喝两杯就趁机忘掉了。今晚夜色这么好,应该高高兴兴地喝酒聊天才对。”
咕咚忙说:“是啊是啊,说起来也好久没讲故事了呢,今天该轮到谁了?”
“要说轮流的话,还有三个人没讲。”团主拿出锦袋放在桌上,却不打开,“我的故事每次都是要放到最后讲的,戈遥现在还没有牌子,不如先从小晖开始吧。”
风晨晖低头抱着琴,不时随手在弦上弹拨几下,琴声像暗夜里低沉的雨点般动一下西一下地响着。许久她才抬起头来,眼望着月光下淡白的荷影,慢慢地说道:“我一向不太会讲故事的,不如就说说我这把琴好了。”
琴声铮地一声落地,周围陷入一片寂静中,许久才听见黑衣女子幽暗的声音缓缓响起。
“这把琴你们都见过的,一直被我带在身边,是很多年前一位不知道名字的流浪歌手做了送给我的,做好之后他也没有来得及给琴起名字就走了。”
那真的是太久以前的事情了,歌手来到南药城的时候,我只有六岁,跟全家人一起住在最高的龙璜树上。龙璜最大的枝杈上坐落着父亲的宫殿,那时的他每天就坐在宽大的门廊上,阳光从树叶缝隙中透下来,照耀着他背上洁白的羽翼,周围满是花和草叶的香气。
每天会有许多人来到树下,把写有各种事情的紫桐叶恭恭敬敬地放入一个小吊篮里,由父亲身边那个高大而沉默的贴身侍卫木砂烈把篮子拉上去,一件一件念给父亲听。父亲老了,眼睛不如年轻时那么好,但仍是南药城中最有智慧也是最有地位的人,他听完一件事情后便从身边的一罐红醋栗和另一罐黑醋栗中选一颗放回篮子里,红的代表赞同,黑的代表否决。
流浪歌手来到树下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着他的七弦琴弹了一首曲子,据说他弹琴的时候,周围一片寂静,风不再吹着树叶沙沙作响,鸟儿也停止了鸣叫。一曲听完之后,父亲从旁边取过一盏金雀枝编成的的花冠抛给他,歌手鞠了一躬,从此便在附近用树皮搭了座简陋的小屋住下来。
歌手是个很快乐的人,每天不是弹琴唱歌,就是用树叶记录我们羽族的歌舞,用的是他们人的文字。后来他用他的琴和歌声交了许多朋友,也慢慢学会了羽族的语言。
有一天我坐在龙璜树最低的枝杈上唱歌,他从树下经过,便停下脚步跟我打招呼。
“早啊,公主。”他仰起头说,黑褐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如同两颗闪闪发亮的琥珀。
我也说:“你好,歌手,最近怎么听不到你的琴声了呢?”
“因为我已经开始学着欣赏林中的乐声了。”歌手笑着回答,“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片叶都有他们自己生命的音乐,我怕我的琴声扰乱了这天然的节奏。宁州真是音乐的仙境,我到过许多地方,最终总会厌倦那里的乐声,不管是宛州清丽缠绵的丝竹,还是北陆粗放豪迈的号角,都不能留住我,可是到了这里我却渐渐开始不想走了。”
“真的有那么神奇么?”我好奇地问道,“我为什么听不到呢?”
“因为你从生下来就住在这里,听惯了林中的乐声啊。”他笑得更开心了,“就像你现在住的这棵树,几百年来汲取着南药城中所有最精粹的水和空气长大,它的每一道最细微的纹理都是用音符编织成的,如果能做成一把琴,那一定是世界上音色最独特最美妙的一把琴了。”
我们宁州的余人崇尚天空和树木,平时很少砍伐林子里活着的树,冒犯了居住的树更是最大的不敬,听到他这样谈论到龙璜树,我心里很不高兴。歌手还不知道自己的玩笑开得过分了,继续说:“一棵树可以遮风蔽雨,一把琴却可以伴你行走四方,真要选择一样的话,公主会怎么决定呢?”
我扭过头去不理他,歌手似乎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歉意地笑了笑,便离开了。
故事说到这里,黑衣女子抱着琴陷入暂时的沉默中。风暮涯被刚才的那杯烈酒烧得两眼通红,斜靠在椅子里放声大笑起来。
“那么多年前的事,姐姐记得还真清楚啊!”他眯着眼睛,青灰色的眸子周围仿佛是着了火,“那时你一定没想到,他说的话有一天会成真吧。”
风晨晖瞥他一眼,却不说话,手指轻柔地从琴身上抚过,漆黑的纹理从她指尖下泛出蜂蜜一样的光泽。过了一会儿,她继续说道:“我八岁那年,蛮族真颜部的骑兵越过铁剑峡,进犯宁州西南的土地,父亲派遣柏木儿家的将军们带兵抗击。战争打得很激烈,每天都有用暗红色的苦栌叶写成的战报被送到父亲面前,战报上的血腥气弥散开来,充满了整座南药城,连鸟雀的歌声都听不到了。”
有一天清晨,大家还都在睡觉,年轻的歌手却背着他心爱的七弦琴和一点简单的行李来到树下,拉响了我窗前的会客铃,把我从梦中叫醒。
“公主,我要走了。”他微笑着,站在树下向我行了个礼。
“你要去哪里啊?”我睡眼惺忪地问。
“离开宁州,去别的地方。”他仍旧笑着,却失去了那种明亮的光泽,“南药城就快保不住了,宁州也会跟着陷入战乱中。我是个流浪歌手,就像这林中的鸟儿一样,要飞到更安全的地方去了。”
我生气地说:“你在胡说什么啊,南药城是我的家乡,是我父亲掌管守护的城市,怎么可能会守不住呢?”
“你父亲曾经是个大英雄,只可惜他现在老了,真颜部又是有备而来,这场战争是一定会输的。”歌手仰着头轻轻地说:“公主,你是个快乐的女孩,我本来应该做一把琴送你的,只可惜没有时间了,我就为你弹首曲子作为临别前的礼物吧。”
那是一首优美的曲子,却被他弹得那么悲伤,整个宁静而清新的早晨都因为这琴声而蒙上了一层雾气。曲子弹到一半的时候,父亲却突然从他的卧室中走了出来,身后跟着木砂烈。
“歌手,你这么急着走,甚至不肯来跟我道别么?”他眯着眼睛慢慢地说,身上的袍子在晨风里猎猎拂动。
歌手笑了笑,还没来得及说话,木砂烈已经跳下树,一拳将他和他的琴重重打倒在地。
“风大人早就怀疑城里出了内奸,不然蛮族的骑兵怎么能轻易穿过最崎岖难行的铁剑峡?”木砂烈冷冷地说道,“这个时候要走,简直是不打自招,你以为大人能这么随便放过你么。”
都说羽人体质瘦弱,近身搏斗不是其他种族的对手,木砂烈却是南药城中少有的健壮勇士。歌手被那一拳打得嘴角都是血,却并不挣扎,连上仍旧带着淡淡的微笑,被卫兵们带去地牢了。
地牢没在一株坏死的树根下面,只有一道窄窄的天窗通向地面。我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带着被摔坏的琴去看他。歌手对我笑笑说:“谢啦,公主,这把琴我暂时用不上了,你自己要多小心。”
与真颜部的战斗又打了半个多月,一天晚饭时,父亲面色沉重地对我们说:“蛮子的军队怕是很快要打过来了,南药城是宁州的西南门,一旦失首,东面的大片土地也要陷入危险中。我已经决定,要带领城中所有战士与南药城共存亡,家里满了十五岁的男孩留下来陪我们守城,剩下的明天早晨跟着木砂烈离开这里,暂时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身。”
木砂烈跪下来说道:“风大人待我一向如同亲生儿子一样,我愿意留下来陪大人战斗到最后一刻。”
父亲摆了摆手,神色疲惫地说:“不要争了,柏木儿家多年荣耀,如今快要葬送在我手里了,我只求能够死在战场上。这些孩子却都还小,是我们家的希望,你要照顾好他们。”他蒙了阴翳的青灰色眼睛望着窗外逐渐暗淡下来的天空,叹口气说道:“只盼望勾戈山下的莽林能将蛮子的琴并多拖两天啊。”
那天夜里,整座城静得可怕,仿佛一切花草树木,飞禽走兽都失去了生命一般。半夜里,我突然被巨大的轰鸣与呼喊声吵醒了,睁开眼睛一看,外面是一片火海,连天空都被染得通红。
后来我才听说,那天夜里真颜部的骑兵夜行四百多里,成功偷袭了南药城。他们备足了油料和特制的重弩,从几百米开外直接射出火箭,放火烧城。那时正是初冬,城中草木都正是最干枯的时候,大火借着风势越烧越烈,许多人共从睡梦中惊醒,还来不及下树就被活活烧死了。
风晨晖说到这里,声音已经颤抖得几乎无法听清楚,她瞥了一眼醉倒在桌子上的风暮涯,低头深吸一口气,强忍着继续说道:
“那时候暮涯只有五岁,或许不记得了,然而那晚的火焰与浓烟,我却永远没办法忘掉,直到现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一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见整座城在火海中的呼喊与悲鸣声。”
那一夜的经过不想再提了,最终,父亲和家中十来个飞行能力最强的人,硬是凭着十几双羽翼拼尽全力飞了几百里,把我们这些孩子和女人带出了城。黎明时分,大家终于落入维玉山中,个个筋疲力尽,再也飞不动一步了。
那真是悲惨的一天,柏木尔家的最后三十几个幸存者被困在荒凉阴暗的山林中,灾难让所有人丧失了感觉,没有东西吃却不觉得饥饿,失去了亲人却不觉得悲痛。任何时候只要一回头,便能看见南药城上空巨大的黑色烟柱吞噬了天空,让人觉得一切都像噩梦一般,恐怖却不真实。
中午,大家随便吃了些苦涩的野草树根充饥,开始坐下来商量之后的打算,就在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远远的林子里却突然传来了响动,一个人影慢慢出现在高高的山梁上,走近了一看竟然是木砂烈。
站在我身旁的绮罗姐姐又惊又喜地迎上去喊道:“木砂烈,真的是你么?”我们大家都知道,她心里一直在暗暗担心着木砂烈,父亲却上前一步拦住了绮罗,沙哑着嗓子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木砂烈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冷冷地说:“你们来,我为什么不能来?想不到你们几片翅膀飞得还真快,要不是我骑了瀚州的快马一路紧跟在后面,还真是追不上。”说完他手一挥,周围立即响起杂乱的马蹄声,二十几个骑在马上身披黑甲的蛮族士兵从四面八方涌上来,手里都举着拉满的弓,把我们牢牢围在中间。
大家惊异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许久,一位大哥才厉声喝道:“混帐东西,想不到你才是真正的内奸!”
“当然,勾戈山一带地形如此复杂,不是我从中指引,真颜部的人哪能这么快破城呢。”木砂烈仍是冷冷地说:“可我并不是什么内奸,你问问你父亲就知道了,我身上有一半蛮族血统,这些跟随我的勇士们也算是我的族人。”
父亲声音颤抖着念道:“木砂烈,你……”木砂烈继续说:“不错,你们一定都没想到吧,堂堂柏木儿城主风浩翔身边的贴身侍卫,竟会是一个卑贱的无根民,是他和蛮族女子苟合才生下的杂种。”
周围人都不约而同地吸了一口冷气,望向父亲苍老而痛苦的面孔。木砂烈走得更近了,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他的眼珠是深灰色的,冰冷得看不见一点光泽。
他咬着白得发亮的牙齿一个一个字地说:“风浩翔,这么多年来你向别人隐瞒我的身世,把我带在身边当作亲信使用,是觉得我应该感激你当年没有一刀杀了我这个杂种,就要死心塌地追随你是不是?你恰恰想错了,这么多年来,我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屈辱与仇恨中,我用尽各种方法掩盖我没有羽翼的事实,却还是被所有人嘲笑和欺负,你那些血统纯正的儿子和女儿们是怎么当着你的面捉弄我,逗得你哈哈大笑,你一定还记得吧,这么多年后,我终于可以用血洗刷那些耻辱了!”
大哥突然狂怒地大吼一声,以闪电般的速度拔刀冲过去,然而木砂烈的动作更快,短刀瞬间出了鞘,带着一道狂风呼啸自下而上划开了大哥的腹部。
血顺着刀柄渐渐流了满地,木砂烈踹开大哥的尸体,从他依旧圆睁的眼睛旁边走过,冲着父亲冷冷地笑了一声,这是我记忆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他笑。
“看见了没有,这是蛮族的刀法,我一直偷偷在练,对付你尊贵而脆弱的儿子简直是不费一点力气。”他边说边慢慢退后,向身后的蛮族骑兵们举起了手,“我将会以我的这把刀和这匹马踏平宁州的土地,风浩翔,可惜你是不可能活着看到了。”
手落下的那一瞬间,母亲抱紧了我和暮涯,耳边听见的只有箭划开空气凄厉的声响,和亲人的身体纷纷落地的声音。
风晨晖说到这里,再次停了下来,她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眼睛在黑暗中泛着一点幽幽的光芒。
周围一片寂静,只有风吹过荷叶间的沙沙声,让人觉得夜色有几分寒冷。黑衣女子修长白皙的手指用力地交缠在一起,开始用疲惫不堪的声音为她的故事讲一个结尾。
“就这样,我们全家幸存的最后三十多个人就这样死在了蛮族骑兵的箭下,只有我和暮涯两个人活下来,最终救了我们的,是那个流浪歌手。”
我不知道歌手是怎么逃出地牢,又是怎么从那场大火中生还的,只知道他抢了一匹蛮族骑兵的马,跟着木砂烈的队伍一路奔过来,他到来的时候,寒冷的刀光正在我和暮涯两个人头顶闪烁。
歌手骑着马冲下山梁,手中的长刀瞬间割开了那个士兵的脖子。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用刀,然而他的刀法却是我难以想象的,转眼间他已经连杀了七八个蛮族士兵,小小一片林地上到处是尸体和血。
那时候我似乎是昏过去了,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条河边,睁开眼就看见歌手苍白的脸。
“公主,你终于醒了。”他勉强对我微笑了一下,脸上溅落的血迹还没有来得及擦掉,已经凝成了黑红色斑点。
我说:“我爸妈呢?”
他沉默着不说话。
我又问:“弟弟呢?”
他说:“他没事,已经醒了。”
我点了点头,又昏了过去。
整整几天几夜的骑马飞奔,就像是一场没有尽头的噩梦,我几乎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只要一闭眼睛,就看见无数死去的人在我面前张着嘴,却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如果不是歌手一路照顾我,我大概早就死在荒郊野外了。
后来我们到了厌火城,那是一座凌乱而疯狂的港口,寒冷而漫长的冬天让这个地方具有了令人绝望的力量,我们躲在最阴暗的角落里,等待可以去往其他地方的船。
那同样是悲惨而不真实的日子,我发着高烧,从黄昏到黎明,无休无止地在那些内心深处的恐惧和死亡之间挣扎着;暮涯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说话,只是抱着父亲临死前给他的匕首静静望着窗外一小块时而阴晦时而明媚的天空,安静得如同一座石像;歌手总是尽力照顾我们两个孩子,不知从什么地方找东西来给我们吃。天太冷,他与木砂烈交手时被砍下的伤口一直没有好,已经开始溃烂了,然而无论什么时候他的脸上还是挂着微笑。
他从南药的废墟中带来了一段龙璜树烧焦的残枝,说要把它做成一把举世无双的琴。夜深人静的时候,歌手一个人坐在门口,一边借着微弱的路灯光慢慢雕刻着龙璜木,一边吹起凄凉而动人的口哨。
半个月过去了,一切似乎在慢慢好转,我们终于等到了一艘前往澜州的船。
上船的时候他交给我一个包裹,说这是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希望我能永远做个快乐的公主。
我还在奇怪他说的话,远远的突然传来了雷鸣一般的马蹄声。
“是蛮族的军队,厌火城快要被攻陷了。”歌手这次没有笑,他年轻而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我无法承受的忧伤,“很抱歉,我不能和你们一起上路了,这次我必须留下来为你们挡住追兵。”
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后退一步,向我露出最后的笑容。
“再见吧,公主。宁州真是个美丽的地方,让我这只流浪鸟也有了家的感觉,只可惜你们要走了,或许我们还会在其他地方见面的。”
说完他便转身跳下船,飞跑着消失在狭窄的街道尽头,冬日早晨的薄雾里隐隐透出了绯红的血腥味。
后来我打开了他送给我的礼物,那是一本他亲自写出的曲谱和一把黑色的琴,这两样东西成为我流浪生涯中唯一的财富,每当我谈起这把琴,就能听见各种各样的声音,它们总是讲不同的故事给我听。
一切终于结束了,黑衣女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耗尽了一切力气。潮湿的夜风从街道尽头吹来,卷携着无数幽暗的风铃声。
过了许久,团主淡淡地开口说道:“你不是曾经说过,这个故事不会再讲第二遍的么?”
“没有关系。”黑衣女子望了一眼趴在桌上的风暮涯,轻声说,“反正那也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月色渐渐明亮起来,团主换过一壶新茶上来,对戈遥说:“轮到你了,你也为大家讲个故事吧。”
戈遥望了望大家,有些为难地说:“我一直待在那么偏僻的镇子里,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真是没什么可讲的啊。”她咬了下嘴唇,小声说:“不然我随便讲个奇怪的事情,给大家听着玩好了。”
这个故事与我背上一个胎记有关。胎记是淡红色的,长在靠近脖子的地方,我自己看不见。听娘说,我刚生下来的时候,这个胎记只有针尖那么大,后来慢慢长大了,变成有点像是一片花瓣的形状。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父亲带我去附近一个比较大的镇子上赶集。集市上人很多,我走着走着,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好玩,不知不觉间一个人跑远了。
转过一个街角,我看见很多人围在一张桌子旁边,桌上摆了许多字条和竹签,一个笑眯眯的,看起来很和善的年轻人坐在桌子后面,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上前,问他各种各样的问题,他总是一边摆弄那些竹签,一边回答人们的问题。听过回答的人便把一个或几个铜钿放在桌上,满意地离去了。
我觉得很好奇,便跟着挤到桌子跟前,年轻人看到我,乐呵呵地说:“小姑娘,你也想过来算一下你的命运么?”
我说:“可是我没有带钱啊。”
他笑着说:“没关系,我只是一个正在学习占卜之术的学生,希望能一边练习,一边帮人们解答一些疑惑而已,你要是相信我,就让我帮你算算你出生时的星辰吧。”
我坐下来,他一边在纸上写下我的生辰,一边开始无比灵巧地摆弄竹签,就在这时我无意间低头趴在桌子上,被他看见了领口里的那颗胎记。他大吃一惊,也不管别的了,只是找出一本破旧的书在手里乱翻,最后翻到了一页,便愣愣地长叹一口气,说:“小姑娘,你的命不是我能算的,你还是走吧。”
就在我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另一个穿着灰色袍子的人走过来,年纪似乎稍微大一些,站在年轻人旁边说:“阿烨,你又看到什么了,不要大惊小怪的。”
年轻人脸色苍白地举着书说道:“是血瘿,血瘿啊老师,‘状若红蕾,命兆郁非,烟飞荒虚……’,跟书上说的一样,这么小的女孩子却是生来这么惨的命,真是……”
中年人一把夺过他的书,喝道:“呆子,你就会照着书上的背,这哪是什么血瘿。”他仔细看了看我的胎记,神情严肃地说:“这是吉兆啊,我曾经听说过这样的印记,是受到某颗特殊的星辰保护的人,一生逢凶化吉,否极泰来。”
他们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辩起来,说的都是别人听不懂的话,就在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父亲突然怒气冲冲地跑过来,拉住我的手大喊道:“你这死丫头,怎么也不说一声就跑掉了呢,害得我到处找你!”
我说:“我在这儿算命呢。”
父亲更加生气了,说:“好端端的,听这些人胡说干什么!”说着他硬是把我拉走了,剩下身后那两个人还在原地继续吵来吵去。
这件事虽然有趣,不久之后也被我慢慢忘掉了,只是后来,娘每次给我洗澡,提起这个胎记,我总会隐隐约约想起他们说过的个别字词,想着那些我不能理解的意思。
十四岁那年,娘突然生了重病,不到一个月就死了,我跪在她的灵前,心里难受得要命,却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来吊唁的人都说我是个心硬的女孩子。
有一天晚上,我和父亲两个人坐在冷冷清清的房间里,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胎记,突然觉得心里像是被挖去了一块似的痛。我抬头问父亲说:“曾经有人说过我命里凶险,娘是不是被我克死的呢?”
父亲拍了拍我的脑袋,说:“傻丫头,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难道都要算在你头上?你娘以前一直说,你会是我们的福星,其实你陪伴我们过了这么多年快乐的日子,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自那之后,我开始经常想起这件事,有时候一整个下午,我一个人坐在河边发呆,望着太阳从树梢后面缓缓落下去,觉得一切都像水中的影子一样虚无缥缈。到底人的命运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一个胎记究竟预示着什么,居然连算命的人也说不清,或许只有真正活下去,做出了一切选择之后,才能看到这一切的答案吧。
就在那一天,我看到你们的马车,突然间下定了决心,我不能一辈子坐在那里等着命运降临,我要离开嘉水,到外面去经历一切我从未经历过的事情,无论命里注定是凶险还是吉祥,无论是哪一颗星辰在照耀着我,我都要亲自去看一看。
“这就是我在这里的原因。”少女抬起明亮的眼睛,从每个人脸上望过去,“之前说要找我亲爹的那些话,是编出来骗你们的。”
“是这样么?”团主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他的脸笼罩在屋檐起伏不平的影子里,看不清表情。沉默了一阵后,他像是有些疲倦般地慢慢站起来,说道,“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吧,大家早点回去睡,明天还要早起出去演戏呢。”
月光如流水一般流淌在整个房间中,戈遥躺在床上,睁大了眼睛望着空旷而陌生的天花板。
睡不着,她干脆披了衣服走出门,一个人坐在天井旁边的台阶上,旁边就是一丛茂盛的翠竹,苍白的影子在风里轻轻摇曳着,发出沙沙的响声。
身后,一个细细长长的人影慢慢移动过来,她回头一看,却是风暮涯斜倚在门框上,一身白衣在月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
“你不是喝醉了么?”戈遥轻声问道,像是怕自己的声音惊扰了夜间的雾气。
风暮涯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在她旁边坐下,斜过脸看她一眼,说:“我的酒量其实并没有那么差的。”
戈遥愣了一下。
“这么说刚才的话你都听见了?”
“当然,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么精彩的故事了,让人晚上睡不着觉。”风暮涯笑了一下,嘴唇轮廓却是绷紧的,“两个故事都很精彩,不过我很想知道,你今晚讲的那个故事,到底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呢?”
“你说那个胎记么?”戈遥并不看他,只是低下头,撩起散落在背上的头发。
风暮涯禁不住愣了一下,月光照在少女光洁的脖子上,照出胎记清晰而鲜明的轮廓,然而它的形状并不像花瓣,而是如同有生命般向着四周伸展开许多突起,一直延伸到衣领以下不知多远的地方,暗红的色泽就像是凝固的鲜血一般,微微向外凸出,显得厚实而有弹性。
“这些年来一直在长大,娘死之后似乎长得特别快,已经快要爬满大半个背了。”戈遥放下头发,淡淡地说,“一般我都是很怕被人看见的。你倒是说说看,这样的一个胎记,到底预示着什么呢?”
“这个不好说了。”风暮涯移开目光,说道,“当年家里人曾想让我学点占星术,可惜我没那个天分。”
“或许真的是很大的不祥呢。”戈遥看了她一眼,“你不怕坐在我旁边,会遭到不幸么?”
“傻丫头。”风暮涯笑了一声,伸手就想拍她的后脑勺,手在空中停了一下,又重新落回原处,“我们白鹭团的人,哪个不是经过七灾八难才聚到一起的呢,要说命硬的话,早就相互克死十几回了。”
“可是我会怕啊。”女孩子声音低低地说,“我从前什么也不明白,总觉得一切都像是河面上的阳光一样,今天熄灭了,明天还会亮起来,可是有些东西,明明是你最喜欢最珍贵的东西,说消失就消失了,再也不会回来,与其那样,还不如从来都不曾拥有过。”
她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动着,“这些日子我真的过得很开心,来到了新的世界,认识了新的生活,也有了新的生活和希望,可是或许下一秒,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我就不能再拥有这些了,永远地不能再拥有。只要想到就觉得很怕,好象周围的一切也变得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沉默许久后,风暮涯叹了一口气,摇摇头说道:“真是个傻丫头,小小年纪就想着这些,难怪我从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的眼神很特别。你总是睁大了眼睛看着一切,仿佛想把这世界上你所能看到的一切都要仔仔细细看一遍似的。”他自嘲般地笑了笑,说,“不要想了,你生下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到最后也最终会失去一切,什么都带不走的。生死之间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戏,你好好做个观众从头看到尾,不管是哭是笑,也算没有白活一场。”
他在她头上轻柔地抚了抚,说声“早点睡吧。”便起身回房去了,只剩下戈遥一个人坐在冰凉的台阶上。
皎洁的月光从天井上方落下,洒满了整个园子,空气里隐隐有一丝寂寞而甜蜜的味道。
连着好几天,白鹭团都处于极度繁忙中。
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名帖源源不断地送到镜方阁,都是邀请去城里各个地方登台献艺的,团主总是凭着个人喜好挑出最顺眼的两封来,剩下的帖子都恭恭敬敬地送回去,于是接下来的这两场戏便是一天中最重要的工作。
戈遥每天坐着团队的马车昏昏沉沉地穿过或宽或窄的街道,到了地方就忙着搬运道具和服装,布置戏台,所有细节都一丝不差地安置好后,戏团才在众人的翘首期盼中登台亮相,演员只有那几个,戏码却永远不重复,让台下每个人都看得如痴如醉。遇上人手不足,戈遥也能有机会上台客串个树妖山猪一类的角色,被龙敦,或者风暮涯,或者耳都轻易打倒,躺在角落里一边装死,一边偷听他们的台词,一边暗暗抱怨团主偏心。时间过得飞快,慢慢熟悉了这样的生活后,她倒真开始怀念起刚到南淮城的时候,那个清幽而惬意的雨天。
这天早晨,她裹在被窝里睡得正香,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重重地蒙在脸上,只觉得喘不过气来。她挣扎了好久,终于带着被子枕头和不明物体一起跌落在地,摆脱了闷死在床上的危险,紧跟着,房间里传出了她尖利的喊叫声。
众人急急忙忙地涌进房间里,看见只穿着一件白色袍子的少女跌坐在满地狼藉中,手里一团紫色蘑菇状的东西正在蠕动着。
“这……这是什么东西啊……”戈遥惊慌失措地从每个人脸上望过去,双手却仍一直捧着那团东西不放。
风暮涯走近两步,居高临下地打量了一下地上凌乱的痕迹,然后弯腰捡起一小片暗紫色的碎片,放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慢慢地说:“不会是你的魅果孵出来了吧?”
戈遥茫然地环视了一圈,挣扎着踢开被子,里面果然藏着裂开的魅果壳,她重新望向手里尚在蠕动的不明物体,呆呆地说:“难道……难道魅雏就是这个样子的?”
众人面面相觑,纷纷凑近了去看,刚出生的魅雏呈现出带一点粉白的淡紫色,表面光滑而柔软,色彩和质感总让人联想到某种水果。过了好一会儿,瑟瑟颤抖的小魅雏慢慢探出它圆圆的脑袋,两只大大的眼睛像是上好的紫水晶般闪烁着光芒,又立即把头缩回去了。
“哎呀,好玩呢。”咕咚惊喜地叫了起来,“肉乎乎的,像小猫一样。”
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去摸,小魅雏在她稚嫩的手指下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它的颜色变得更浅了,整个身体快要缩成一个圆球。
咕咚缩回了手:“热乎乎的,还会变颜色,可是它好像会害怕我。”
大家一起围坐了一圈看着那个小东西,过了一会儿,小魅雏似乎从刚才的惊吓中恢复过来,慢慢地探出头,步履蹒跚地沿着戈遥的胳膊爬到她的肩膀上,把脑袋藏在她乱蓬蓬的黑发中。
团主开心地笑了起来,说道:“不愧是你辛辛苦苦孵出来的,看来还是最喜欢你呢。”
戈遥只觉得脖子痒痒的,那是小魅雏的脑袋在上面蹭来蹭去,它的整个身体就像是一团光滑柔软,而又略带温热的垫子,紧紧贴在肩膀上。
她愣了一会儿,又傻傻地说:“原来魅雏就是这个样子的啊……”
“大概是吧,我们也没见过。”风暮涯似笑非笑地托着下巴,“不过跟主人还真是挺像的。”
“哪点像了?”戈遥有些气恼地伸手去抓魅雏,手指在它光滑的身体上划来划去,就是抓不到。风暮涯沉吟了一下,回答道:“说不出来,就是什么地方觉得像。”其他人互相看了看,也纷纷点头。
她彻底说不出话,干脆气呼呼地放下手任小东西自己折腾,一旁青栾突然开口说道:“你打算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名字?”戈遥愣了一下,“我还没想好呢……又不是小猫小狗。”
“魅雏是吸收了天地间的灵气,和主人身上散发出的生命气息才孵化出来的,比猫狗还要通人性呢。”团主微笑着说,“你该给它起个名字才好。”
她还在想,风暮涯已经打了个响指,兴致盎然地说:“叫小遥吧,再好不过了。”
戈遥瞪着眼睛,还没有来得及反对,风暮涯抢着继续说道:“要不然就叫小戈吧,也是个很可爱的名字。”
众人也开始你一言我一句地商量起来,戈遥脑子乱成一片,忍不住大声喊道:“好了好了,等有时间了让我自己好好想想吧!”
大家安静了下来,脸上却都是忍俊不禁的表情。团主拍了拍手,说道:“说的也是,起名字这种事情,还是主人亲自来比较好,我们还是去吃早饭吧。”
戈遥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爬起来,心中瞬间涌现出无数个问题:魅雏也吃东西么?吃什么呢?它能听懂我说的话么?又会不会明白我是它的主人呢?最重要的是,该为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然而此刻,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却一个都没有说出口,她只是静静地站在充满了阳光的房间里,感受着肩膀上那种温润的触感,像一只轻柔的手。
“想不到这就孵出来了,也没有什么预兆。”团主走到门边,回过头若有所思地笑着,“今天大概是个很特别的日子吧。”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轻柔的脚步声,镜方阁的羽人伙计像一阵风般悄无声息地飘进来,手中的木盘上放着一封石青色的名帖,边缘都绘了金色的木樨花图样。
“南淮江氏江治扬大人夫人寿辰,请白鹭团今晚前往献艺。”年轻人轻声细语地说道,将木盘高高地举过头顶。
①幕间剧,又名插剧,是大型的歌剧上演时,放在中间休息的小短剧,多带有喜剧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