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入魔之前,谢青鹤一反常态,对伏传叮嘱了许多遍。

要伏传记住苏家大宅的地址,记住苏时景搬出大宅之后,住在屏乡的地址,尤其不能忘记二人初遇的时间……只怕一个闹不好,二人就在茫茫的入魔世界中错失,再也找不到彼此。

“若是各处不方便,你只管随波逐流,等着苏梧友去买。苏时景从未询问过草娘的来历,不知道她幼年流落何处,到了卖儿鬻女的地步,也不知道辗转了多远的路程,身契上的籍贯做不得准了……”谢青鹤没法儿去找伏传,因为苏时景根本就不知道草娘的下落。

伏传完全理解他的慎重紧张,把各处细节都重新对了一遍,又说:“我记性总是好的。若是大师兄担心草娘是个大草包,带坏了我的脑子,我进去了就找纸笔把这些记下来。”

“这倒不会。你如今进境扎实,神魂凝练,不会被皮囊所带累。”至于找纸笔记录云云,谢青鹤有些不想戳穿小师弟的妄想。小师弟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精神上或许贫瘠,物质从来没短缺过。就草娘那样的出身,她能找得到纸笔记东西?只怕擦屁股都要用篾条子!

说到这里,谢青鹤又陷入了深深的担忧。

小师弟此行穿成个女孩子,若是连草纸都用不起,条件是不是太艰苦了一些?

只是事已至此,若再反口劝说小师弟,真要被小师弟嫌弃婆妈啰嗦了,一再出尔反尔,也实在不成样子。谢青鹤找小胖妞再次确认:“你可注意了,此次绝不能逆天改命。”

伏传摆明了要去找后赵朝廷的麻烦,说不得要把骑马人赶出中原。

既然如此,谢青鹤也有心一边寻找器道修法,一边将《大折不弯》修法与《内火炼真诀》授出,看看在乱世之中,究竟会发生怎样的改变,为现实中的改变做个心理准备。

完全实验性质的操作,若是被九转文澜印逆天改命,现实世界会变成怎样?完全无法估计。

小胖妞摇头说:“还差很多很多呢。”

“好。”谢青鹤拉住伏传的手,“走吧。”

入魔只是一阵恍惚。

谢青鹤对此是轻车熟路,只是刚刚进了入魔世界,牵着的手就消失不见了。

随之而来的,是属于苏时景的全部复杂情绪与癫狂理由。

在符文圆墙时,小胖妞对谢青鹤与伏传解说苏时景的生平,她只是旁观者的角度刻板棒读。如今谢青鹤穿入苏时景的皮囊,各种真切感受,瞬间席卷而至。

入魔数载,谢青鹤早已习惯,顷刻间就收束住苏时景的情绪,恢复了神智清明。

这是苏时景九岁的时候。

许娘子已经被填井,苏梧友也已经被强行分家,带着儿子,也就是谢青鹤,住到了屏乡。

父子二人在乡下的生活逐渐上了正轨,苏梧友也已经见识过了乡野村妇的彪悍,决定给儿子买个童养媳。这时候,苏梧友已经看了好几个插标售卖的女孩子。

根据苏时景的记忆,今日下午,苏梧友就会把草娘带回家来。

这让谢青鹤极其意外的是,苏时景心中最大的遗恨,居然是苏梧友买了草娘当他的童养媳!

谢青鹤不曾穿到苏梧友暴打许娘子之前,不曾穿到许娘子与老塾师勾搭之前,也没有穿到许娘子被填井之前。可见在苏时景的心里,生母是个根本不值得拯救的女人,活该被填井。

如果有重活一次的机会,苏时景最想改变的,居然是童养媳的人选。

草娘一辈子勤俭持家,处处以夫为天,以家庭为先,为苏时景生育了两男两女,宁可自己吃糠咽菜,也把所有孩子都养活了,对子女温柔,对儿媳妇慈善,绝对是任何德行都不亏欠的好女人。

苏时景却不想要她,甚至深恨她。

因为,她居然“自愿”去给骑马人生孩子!

她就是嫌我小。她就是嫌我小。她就是嫌我小……

谢青鹤已经收束了所有苏时景的情感影响,然而,这货之所以堕为怨憎魔,恨的就是这一点。

认为草娘嫌弃自己唧唧小,这才是深植在苏时景心中的魔念。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苏时景绝非在朝廷收缴妇人时突然发疯,这股怨念埋藏在他的心底酝酿了数十年,日日夜夜都在折磨他,最终使他崩溃堕魔。

以谢青鹤的角度来看,草娘一辈子也没接触过的男人,根本不存在比较谁大谁小的问题。

而且,草娘一辈子清心寡欲,也很少去想那件事。

只是在两个儿子出生之后,既然住在乡野之间,难免会背着孩子出门干活,就会与同村的妇人们攀谈说话。半大孩儿都穿着开裆裤,一来二往,总会看见别家孩子与自己孩子的区别。

屏乡有个极其出名的后生,本是个没父没母的孤儿,吃百家饭捡柴为生,因其长相周正,据说又有那方面的雄风,被村长家守寡的二姑娘招赘,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二姑娘生了儿子之后,也会背着儿子出来干活,故意把儿子的小唧唧亮给所有人看。

不少妇人都露出惊叹的眼神,这玩意儿还能遗传啊?天生就大啊?

二姑娘骄傲地说:“我娘就是大胸大屁股,我自然也是大胸大屁股。我前头那个死鬼老公整天只会之乎者也,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那货就只有这么点……”

她比了个食指大小,在场村妇都露出嘲讽的暧昧笑容,只有草娘惊呆了。

食指……还……“只有这么点”?苏时景就差不多……是那么……点儿?

二姑娘也不说自己丈夫怎么样,只把自己儿子抱了出来,说:“得亏他死得早。我若是给他生了儿子,岂不是害了孩儿一生?瞧瞧我们大郎。他五婶儿,咋样?要不,把你家丽娘聘给大郎?”

众妇人的起哄声中,草娘看着那只有八个月大的男婴,整个人都不好了。

苏时景那玩意儿……也就跟八个月大的大郎差不多。虽说大郎是承袭了亲爹的福荫,天赋异禀,远超常人。可是,这可是八个月大的婴儿啊!苏时景应该也是天赋异禀,远超常人地……小吧?

草娘不为自己伤心。她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既然没有尝到甜头,也就不觉得苦。

她是为自己的两个儿子伤心。

两个儿子看着都比同村其他孩子小些,因为年纪小,哪怕小上一圈两圈的,她也没有注意。直到看到二姑娘家的大郎,她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家儿子从出生开始就输了!

乡野村妇是不如城里的体面人家有规矩,可既然同村居住,打小看着孩子们穿开裆裤长大,你家孩子有没有问题,村头三嫂,村尾五婶,哪家不是心知肚明?给女孩儿聘人家,除了看彩礼家境,疼孩子的父母也会考虑女婿的自身情况,毕竟,一个闹不好,生不出孩子的污名都是女孩儿来背。

考虑到这些具体的难处,草娘失魂落魄地回到家,切猪草的时候差点把手指切下来。

苏时景很不满意她的失魂落魄,关上门训斥询问,草娘就说了今日的见闻。

她说的都是对孩子的担忧,并没有一个字提及苏时景。苏时景还是又气又慌,当天晚上就罚草娘在床边跪了一夜,训斥她说大丈夫立身处世,德行品性才是关键,什么雀儿大小,只有行事放浪的下流妇人才会惦记此事。夫妻敦伦是为绵延后代,不是为了淫妇取乐,只要生得出儿子,你管大小?

草娘以夫为天,极其信服苏时景,果然就不再烦恼此事。

反倒是苏时景存了心结,总疑心草娘会生外心,把她管束得极其严格,不再准许她随意出门。

草娘非但没觉得丈夫是在猜忌自己,反而认为丈夫是关心自己,爱护自己,很享受苏时景的“严厉管束”,有时候忙着家务,不小心坏了苏时景的规矩,没向丈夫请示就去了地里,路上遇见了同村的农夫,哪怕一句话没说,也会让苏时景大发雷霆,用篾条狂抽她的小腿。

几个儿女都吓坏了,草娘还不以为意,告诉孩子们:“阿爹是关心阿娘呢,好喜欢阿娘呢。”

草娘一辈子都生活在丈夫的怀疑与猜忌之中,她自己却毫无所觉,认为是珍重与心爱。

孰不知,在苏时景的心目中,她就是个心存不轨的淫妇。只是因为自己看管得严谨,这淫妇才没有找到偷汉子的机会。一旦有了朝廷的外力施压,淫妇宁可去给骑马人生孩子,也要逃离自己。

谢青鹤听着屋内屋外都没有人,解开裤头看了一下。

……大约是从三岁开始就没有再长过了吧?

谢青鹤摇摇头,觉得苏时景也是够倒霉的。

这事儿全凭天生,爹妈给的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后天努力也没有用。苏时景一辈子都被他亲爹保护得很好,从未承受过这方面的羞辱,可架不住他自己知道,他在这方面是有缺陷的。

“都说人穷志短。原来这玩意儿短了,也会让人短视失志,无法堂堂正正做人。”

对谢青鹤而言,这也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新体验。

若苏时景没有这方面的痛苦,他与草娘的故事很可能是另一种结局,他也未必会堕魔。

整理好情绪思维之后,谢青鹤也不知道苏梧友去了哪儿,应该又去人市挑人了?只等着苏梧友把小师弟带回来。闲来无事,他把家里逛了一圈。家里是真的有些混乱。

许娘子没死的时候,家里有女人照顾,一切都井井有条。许娘子死了之后,家里就乱套了。

苏梧友也不是不会做家务。苏家的子弟,打小就是耕读相传,轮班读书干活的。很标准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家里不养闲人。但,会做与乐意做是两回事。

被许娘子伺候了十年,苏梧友才不乐意干家务活,家里自然乱七八糟。

草娘没买进门的时候,苏梧友都差遣苏时景干活,儿子就是亲爹的小奴隶,随意差遣。

苏时景则是真不怎么会干。一来在苏家时年纪还小,功课以启蒙读书为主,只干些轻省的活儿,完全不涉及家务。二来许娘子还活着的时候,哪里舍得儿子去劳苦?许娘子死前,每天早晨都要去给儿子穿衣裳。

“这俩忘恩负义的小人。”谢青鹤一边整理乱糟糟的家里,一边感慨。

草娘进门之后,就照顾苏梧友与苏时景父子俩,洗衣做饭打猪草,什么家务活都包干。结果呢?那父子俩吃细米精面,草娘就吃野菜糠皮。

才把自己的小房间收拾出来,谢青鹤就觉得体力不支。

这个没经过锻炼才九岁的小孩皮囊,自然不怎么顶用。谢青鹤歇了一会儿,去厨房打开灶台的挡火板,把苏梧友囤的鸡蛋敲了五个,做成一碗蛋花汤,加点香油加点盐,咕噜咕噜喝下去。

这家里也不算很宽裕,家里没囤多少吃食,谢青鹤已经很习惯了。

自从让小胖妞寻找没有修行资质的魔类之后,多半家庭环境都很差,每回都要从头开始赚钱。

如今的时代不安稳,后赵国祚将尽,这边闹贼,那边又有边衅,许多太平盛世才能走的门路就不合适。何况,谢青鹤如今年纪也不大,伏传又是女孩儿身份,做什么都不方便。

谢青鹤坐在脏兮兮的灶屋里,看着那篮子被吃了大半的鸡蛋,若有所思。

乱世有乱世的活法。

等谢青鹤吃饱喝足,觉得稍微缓过来之后,苏梧友领着草娘回来了。

十一岁的草娘因缺吃少喝营养不良,长得并不高,看上去和九岁的苏时景差不多,蓬头垢面很邋遢,只有一张小脸似被狠狠擦洗过,露出不正常的白皙干净。她就站在苏梧友身后,看似低眉顺目。

谢青鹤看了她一眼。

那小姑娘飞快地一抬眼,谢青鹤马上就认出来了。

是他。

小师弟。

在家转了半下午的谢青鹤才终于有了踏实的感觉,也是到了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先前各处不得劲,各处不舒服,怎么都不惬意的感觉,原来是在替小师弟担心,害怕小师弟出了意外。

苏梧友把草娘领进门来,训话道:“这就是你未来的夫君,瓦郎。你要好好照顾他,保护他,他是你的弟弟,也是你的丈夫,是你一生的主子和依靠。”

伏传答应一声,很乖很懂事的样子。

苏梧友又吩咐苏时景:“你以后带着她把家里收拾好。”又转头恐吓草娘:“买你来就要好好照顾家里,仔细干活,若是偷懒耍滑,打断你的腿。”

若是谢青鹤独自入魔,多半不会理会苏梧友这点威风,低头也就过去了。

他入魔的目的都很明确,这会儿就是为了进入不修者的皮囊,创立圆满不修者的修法。只要穿上了皮囊,原身的家庭、亲人、怨念,若是善类,他可以照拂一二,若是不善,他即刻就远走天涯。

偏偏苏梧友要去招惹伏传。

打断你的腿?

小师弟长这么大,师父都没对他说过如此狠话,我护在羽翼下的小师弟,轮得到你来教训?

苏梧友交代完毕就要进屋。

他身上还有买草娘剩下的银钱,以及草娘父母给的身契,都得仔细收起来。

他今年也才三十二岁,年富力强,手脚轻便,哪晓得进门的时候突然打了个趔趄,膝下一软,半个小腿挂在门槛上,轰然倒下——腿就折了!

苏梧友顿时惨叫起来。

伏传明明白白地看见了大师兄出手,用土块截了苏梧友的下肢气行。

这么狠的么?伏传连忙上前,看似帮着搀扶,其实在混乱中按住了苏梧友的昏睡穴,直接把苏梧友弄昏了过去,这才问谢青鹤:“大师兄,这么凶猛的么?进来就弑父?”

在小胖妞的叙述中,苏梧友除了不体贴妻子,对孙女比较嫌弃之外,好像也没有特别坏。

只有完全知悉了苏时景记忆的谢青鹤才知道,苏梧友这个搅屎棍有多狠:“留着他教儿子怎么打儿媳妇,留着他把孙女儿卖给老鳏夫当填房,留着他给儿媳妇、孙女儿吃一辈子糠皮野菜?”

伏传才知道这事还有内情,连忙摇头:“我都听大师兄的。不过,他这……?”

“你身子如何?”谢青鹤将手在伏传肩膀背心各处捏了一遍,“也是奇了。草莽之中,竟有如此灵秀的根骨造化。若是去寒山拜谒,即刻要被收入内门。”

伏传也忍不住笑:“对啊,我才进这个皮囊就觉得资质极好。”他瞅着谢青鹤如今的皮囊,“大师兄找的这个皮囊也是绝了。资质差成这样,三五百年都难得一见。”

谢青鹤本就是故意寻找资质极差的皮囊修行,这都是预见中的困难。

“暂时先让他养伤吧。断了腿也翻不起浪来。”谢青鹤不至于要“弑父”,可他也没有给苏梧友养老送终的打算。一旦伏传筑基入道,二人就要另觅地界开始新生活了。

谢青鹤要寻觅修行之法,伏传也有他自己的想法要执行,哪有空跟苏梧友纠缠下去?

这会儿两人都没开始修行,一个年幼体弱,一个营养不良又是女儿身,吭哧吭哧搞了半天,才把苏梧友抬上板凳,再把板凳拖进屋里,又花了好半天时间,才把苏梧友推上床躺着。

以谢青鹤的医术,给苏梧友正骨打夹板完全没问题,然而,他如今是苏时景。

“你自己去烧些水,洗一洗。柜子里我的衣裳你都能穿。我去给他请个大夫。”谢青鹤歇了半口气,摸摸小师弟陌生的脸颊,说,“你可千万别弄迷糊了。你不是女孩儿。”

“我不是女孩儿,草娘是女孩儿。”伏传分得很清楚,“大师兄不会认为自己是苏时景,我自然也不会把自己当草娘。她与我相差那么多,格格不入,我纵然想要迷糊,也实在很困难。”

谢青鹤吃了一惊,问道:“你有她的记忆情感?”

伏传点点头:“是有的。不过,她只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儿,也不曾修行,更不曾入魔,怨念深重,与我的神魂相比,她的记忆情思都不过是浅草上的露珠,不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

说到这里,他做了个难以置信的表情,说:“她最强烈的情感就是‘饿’。”

谢青鹤连忙带着他进厨房,把温在灶上的一碗鸡蛋羹端出来:“她是许久没吃饱了,你要仔细些,不要吃太多。先吃一碗蛋羹,待会儿饿了再少吃一些,可别刚来就把自己撑死了。”

伏传居然忍不住唾液分泌,满嘴都是口水,心急火燎吃了满口蛋羹,才挥挥手,说:“我知道的,大师兄,你去给他请大夫吧。我这么大了难道还不会照顾自己?”

谢青鹤去苏梧友身上搜了银子,把草娘的身契拿出来看了一眼,记住了生辰八字,又把身契放了回去。甭说即将乱世,就算是太平盛世,他与伏传也不可能被一纸身契为难。这会儿拿走身契除了让苏梧友大吵大闹之外,没什么意义,何必去拿?

屏乡距离县城不远,也就十多里路,家里没有代步的牲口,谢青鹤就得走着去请大夫。

历来乡下缺医少药,要请县上的大夫往乡下出诊,那得花大价钱。普通乡野村夫要么就忍一忍,忍到病愈或是病死,有慈爱父母或是孝子贤孙,才会把病人把县里拉,抬到大夫门上去求诊。

谢青鹤盘算得挺好,他去县上是要买些药自用,另外花大价钱去县上给苏梧友请大夫,消息传出去了,以后提起他就是“砸锅卖铁给亲爹治病”的“孝子”,不会有人怀疑他给亲爹下安神药,让亲爹常年缠绵病榻。

哪晓得他高估了苏时景的体力,吭哧吭哧跑到县城时,县城大门都关了。

……也就一个月没入魔而已。

谢青鹤反省自己最近都被小师弟带坏了,一天天的,只知道寻欢作乐,业务变得极其不熟练!

苏时景的小身板已经累得不行了,谢青鹤看着紧闭的城门,心知怀里揣着的三两银子买不开城门的吊篓,何况,若是花了钱进城,哪还有钱去买药材,去给苏梧友请大夫?

当机立断,往回走。

——最好的方案,当然是在城外佝偻一宿,明日办好了事再回去。

可是,如今小师弟就在家里等着,若是彻夜不归,小师弟肯定会担心。他必须得回去。

谢青鹤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地方,盘膝坐下,稍微歇息片刻。养了些精神之后,他又吭哧吭哧往家里跑。这会儿天早已黑透了,月色昏暗,走路极其艰难。他没带火折子,想点个火把照明都没戏。

苏时景的皮囊资质极差,哪怕谢青鹤神魂极其强大,栖息在这副腔囊中也被带累得不轻。

他失去了引以为傲的目力,耳力,连带着对空间的辨识能力也差了十万八千里。

黑漆漆的夜里,走的又是没灯火的夜路,居然走岔了路也不自知。越走越觉得奇怪,不是该转道了么?怎么老也没看见那条岔道?谢青鹤马上醒悟过来,走过头了!

他只得掉头慢慢寻找被自己错过的那条岔道,只是哪怕睁大眼睛,也只能看见眼前三尺。

就想要个灯。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谢青鹤正在想念灯火时,有人举火,倏地蹿了出来。

“此路是……”有人嚎叫。

马上又有人阻止:“哥,是个小孩儿!”

呼呼,两支火把凑近谢青鹤身边,晃得谢青鹤几乎睁不开眼。

他听见很熟悉的风声。

有人抬脚,想要踹他的胸口!

然而,听见没有用,有了预判也没有用,谢青鹤已经飞快地往后仰倒,还是被人踹中了胸口。

那感觉就像是被一块千斤巨石砸中,整个人直接就飞出了出去。所幸官道上都是泥地,泥地是软的,小孩儿身骨也软,摔下去倒不怎么痛。只是胸口挨那一脚太过沉闷,肋骨心肺都隐隐作痛。

谢青鹤很久没吃这样的亏了,缓缓坐了起来。

劫道的抢匪举着火,谢青鹤坐在暗中,所以,他看清楚了抢匪的模样。

总共五个人。脖子上都挂着遮面的巾帕,发现撞进来的是个小孩儿,几个劫匪都把巾帕摘了下来。五人手里都有刀具,俱是镰刀与菜刀,看来应该是附近的农民。

“这小孩儿怎么整?”

“大半夜往外窜的能是什么正经孩子?拉出去埋了。”

“行。我去吧。”

“把火都灭了,这才上半夜,咱们等着再干一票。今儿还没开张呢。”

……

几个劫匪完全没把谢青鹤当一回事,开始讨论起抢劫杀人的事情。

就如同下田回来,聚在打谷场聊聊琐事,说说天时,这群农夫凑在一起说打劫杀人的事,也没有什么愧疚感,砍人脑袋就跟收割稻谷没什么区别。

这便是乱世的征兆。

谢青鹤坐在地上不动,缓慢积蓄力气。

苏时景的身体确实不算好,力气也很小。可是,斗技斗力才讲究实力,杀人不需要。

只要天时地利配合,一片纸也能杀人。若谢青鹤重生成襁褓中的婴儿,那是绝对没办法的。但凡三五岁有点力气了,自保就不成问题,苏时景可不止三五岁。

那边劫匪们已经把火把灭了,重新潜回了暗处。

一片漆黑中,前来“收拾”苏时景的劫匪摸黑过来,只能勉强看清彼此的轮廓。

那劫匪显然是做惯了农活儿的,胳膊粗壮,一双手短促有力。就在他弯腰的瞬间,谢青鹤一拳捶在他咽喉处,指尖猛力一抠,直接将大血管与咽腔一并扯破。那人顾不上再捉谢青鹤,立马捂住自己的咽喉,试图将喉管对上,恢复呼吸,谢青鹤已取得了他腰间的镰刀,缓步向前。

被扯破喉管的劫匪根本无法发出声音,风中只有淡淡的沙沙声。

远远地,一辆马车驶来。

马车上挂着防风的灯笼,在黑暗中就是唯一的光明。

这微弱的光使谢青鹤的身影无所遁形,几个藏在暗处的劫匪都震惊了。

“妈拉个巴子,这小畜生拿着老六的镰刀!”马上就有劫匪冲了出来,谢青鹤的步态很清楚,不是要逃跑,而是朝着几个劫匪去的。这让劫匪们心头一凉,更是怒火中烧,“我搞死你吗的!”

这就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谢青鹤顾不上怪罪恰逢其会的马车,转身就往马车方向跑。

马车在背后,劫匪在前面。光源在背后,劫匪在前面。

这对他来说很不利。因为,那马车离得太远,劫匪能看见他的身影,他看不清劫匪的身影。迅速后撤是为了把劫匪也拉进光源附近,才能弥补他目力不足所吃的亏。

躺在地上的劫匪老六已经流干了血,死了过去。

谢青鹤面不改色只管后撤。

哪晓得背后那辆马车也已经发现了前面的情况,车夫驻马不前,很快车帘子一掀,一道高挑的身影立在车辕上,手持长弓利箭,喝道:“前方何人,速速报名!”

对方手里有弓箭!那可不是山野猎人的猎弓,像是军中配备的强弓。

谢青鹤马上喊道:“劫匪追杀我!尊驾可看他们装束,夜半伏于道边,颈缠巾帕……”

话音刚落,呼地一声,利箭从谢青鹤耳边擦过。

噗。

一个劫匪倒了下去。

那弓手显然也没有听信谢青鹤的一面之词,利箭射穿了劫匪的大腿,并不致命。

然而,强弓带来的杀伤力已经震慑了全场,不止谢青鹤不敢动,他背后的劫匪也不敢动了。车辕上的弓手方才跃下车辕,车夫提着灯,与他一起上前。

走得近了,谢青鹤才发现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生得唇红齿白,风度翩翩。

只看衣着打扮,很难看出他的身份来历。不过,手持军中强弓,若不是在军中效命,必然是家中有在军中担任主官的亲戚,否则,不可能随随便便拿着军械到处跑。

那人先把谢青鹤上下打量了一遍,又路过了老六的尸身,查看了老六的致命处。

寻常九岁孩童,哪有谢青鹤这样的杀敌手段?

那人看得若有所思。

不过,单从老六的打扮来看,是劫匪无疑了。

剩下几个劫匪对他箭术比较恐惧,打算砌词狡辩,不承认劫匪身份。

谢青鹤并不指望弓手来帮忙主持公道。他先前想杀劫匪,是因为若不杀死劫匪,他会有极高的性命之危。以苏时景的身板体力,和四个成年劫匪正面对抗,下场会非常艰难,不如先下手为强。

如今劫匪被弓手所震慑,他没了性命之危,杀与不杀都无所谓。

——等过几天,他体力好些了,或是小师弟适应过来了,这波杀人劫道的劫匪总是要干掉的。

那弓手把大腿被射穿的劫匪的菜刀捡起来,在灯下看了看刀柄上的血渍喷洒痕迹,冷笑道:“看来是惯犯了。”

那大腿被射穿的劫匪连忙狡辩:“不是惯犯,那是杀鸡的刀!”

弓手似是没注意,手里的菜刀没拿稳,沉甸甸的菜刀就掉了下去。

恰好砸在了那劫匪的脖子上。

“哎呀,失手。”弓手弯腰把菜刀捡了起来,劫匪脖子上豁开巨大一条口子,正在汩汩流血,劫匪也已经开始翻白眼,那弓手才手起刀落,给了他一个痛快。

剩下三个劫匪也顾不上狡辩了,转身撒腿就跑。

那弓手弯弓搭箭,瞄准黑暗中的目标,反正看不见,干脆闭上眼睛:“送上门的靶子,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话音刚落,他咻咻咻连续射出三箭。

每一箭都端端正正地射穿了一个劫匪的脑袋,后脑贯入,自眉心露出一点点箭簇。

三支箭,分毫不差。

谢青鹤也不禁暗暗点头,这等射术,世所罕见。

那弓手处决了劫匪之后,回过头来,将谢青鹤看了许多遍,问:“你这小孩儿可有什么来历?”

这人目光极其毒辣,能从蛛丝马迹中判断真相,谢青鹤杀老六的手段极其精准,没有杀人经验的孩童是不可能误打误撞做到的。谢青鹤想了想,说道:“萍水相逢,何必多问?”

“我倒也不敢说对你有救命之恩。以你的狡猾老练,要杀这几个莽汉不成问题。不过,我看你的衣着打扮,想必过得也不怎么好,你若没有前事带累,不如跟了我去,我可许你一段富贵。”弓手也没有把谢青鹤当小孩儿哄骗,直接提出了招揽。

谢青鹤想了想,问道:“你又是何人?招我去做何事?”

“我是卫琳,粱安侯府上义子之一,排行第四。你可随我去粱安侯府,凭你的本事,年纪又小,前途可期,说不得蒙侯爷青眼相待,与我做了兄弟。纵然不能与我做兄弟,我也可以引荐你做侯府亲卫,房产田地,丰厚的月银,总不会少了你的。”这叫卫琳的弓手说得很诚恳。

谢青鹤熟读史书,知道粱安侯府。

据史料记载,那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粱安侯是阉党的走狗,为阉党蓄养亲卫门客,专门替阉党残杀“忠良”。至于粱安侯曾率义子戍守边城八年,三子八孙俱战死乌春的事情,则被一笔带过。

这个卫琳则没什么名气,至少,在史料上,不曾出现过他的名字。

“我家中还有琐事需要安顿。你若有心招揽我,可予我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他日我去京城,自然会去寻你。”谢青鹤说。既然是与小师弟一起入魔,他要和小师弟商量之后,再做决定。

卫琳对他很有兴趣,将手上的扳指脱下,说:“可以此为信物。”

射手的随身扳指,那自然是极其贴身的信物了,轻易不肯舍出。

谢青鹤拿了扳指要走,又被卫琳拦下,给他收拾了一个小包袱,里面装着五锭五十两的银锭,还有一张粱安侯世子的名帖,临别时还挺依恋:“你若来了京城,千万要来府上寻我。”

谢青鹤拎着那一包银子,深觉无语。

二百五十两银子!

让我这个还未锻体的九岁(瘦弱)孩子,自己拎回家!

卫琳也才突然发现有些不对,讪笑道:“那要不……”

他之所以给现银,是因为现银比较有分量,沉甸甸的,看着才是钱的样子。若是给银票,兑换麻烦,还要折给钱庄利息,看着又很轻飘飘……哪里想得到,这个小孩子扛银子是有实际困难的呢?

谢青鹤也不想要银票。

他走到卫琳的马车边,指着套在后边的那匹马:“马挺好啊。神骏。”

卫琳有点肉痛,犹豫了片刻,说:“这马算是我借给你的。你以后可得还给我。”又怕谢青鹤因为马儿不去京城找他了,马上补充道,“若是你来府上找我,我就把飞电正式送给你!”

他把马屁股上的印记亮给谢青鹤看:“这是军马,打过戳记的。真的,不是我小气。”

谢青鹤点点头。

车夫就把放在车子里的马鞍取出来,给飞电上鞍,顺便把装着银子的包袱也挂了上去。

谢青鹤与飞电凑近了熟悉了一番,很快飞电就打着响鼻去蹭他。熟悉之后,谢青鹤扶着马鞍,轻松地攀了上去。那马儿就像是与他相熟多年的老友,直接就带着他蹿了出去。

卫琳正有些伤感,渐渐远去的马蹄声又回来了。

“你可是改主意了?这就跟我一起走?”卫琳满脸惊喜。

谢青鹤摇摇头,说:“不好意思,再借个灯笼。”

卫琳:“……”

车夫把车厢上悬挂的灯笼拆了一个,递给谢青鹤。

待谢青鹤骑着飞电得得得去得远了,车夫才不解地询问卫琳:“世子爷,咱们就算要礼贤下士,也不至于对这么个半打孩子予取予求吧?他纵有些杀人手段,侯爷麾下,能杀人的猛将何止千百?您怎么就对他另眼相待呢?”

卫琳摇头说:“恩师曾传我相人之术。此人命不与神合,来历极其特异。若能笼络至父亲麾下,能助父亲一臂之力。若是不幸被他人招揽了去,只怕必成心腹大患。”

车夫吃了一惊,望向早已失去谢青鹤身影的官道一侧:“何不……”

卫琳不禁失笑:“你真以为我能杀得了他?”

昏暗的灯光中,卫琳将手摊开,竟是握出了一手的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