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枫叶红了。
长途车行至内环的时候,一直在观赏枫叶的魏文魁,肚子非常准时地咕噜起来。这已经形成了规律。
魏文魁很愉快,觉得自己的消化系统确实运行得非常良好。四十八岁的人了,胃肠道不出毛病应该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六七个代课老师中,差不多都有些或大或小的毛病,而他没有,这难道不是很爽么!
魏文魁是市技工学校的老师,属于没什么大出息,也没有什么大志向,平平常常的那种人。有人缘而且画画上有些爱好,仅此而已。日子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儿子好歹混进了大学,未来如能谋到个差不多的差事,魏文魁的人生理想也就实现了。
怎么过不是一辈子呢,对不对。他对谁都这么说。
今年技工学校在郊区搞了个分校,魏文魁每周要去上两次课。长途车来去,路途长短也就无所谓了。魏文魁好脾气,不像有些老师,满肚子不乐意。他不,他觉得很好,确实很好。当然,也用不着劝慰别人,因为他知道各人和各人的情况不一样。他只求自己活得平静就行了,生活不就是一种感觉么。
每次天黑时回到城里,肚子在长途车行至内环时准时准点地咕噜起来,多有意思。他可以踏踏实实地从长途车站下车,然后往南走几步,在那家上好的兰州面馆吃一大碗拉面,就着两个小菜喝一瓶啤酒,很简单,很快乐,小神仙一个。这就是魏文魁的幸福生活——比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好许多呢!
得乐且乐才是聪明人,看,一晃就是秋天了。
这是秋日里平平常常的一个傍晚,这样的夜晚本应该平平常常地度过。可是……魏文魁没想到,也不可能想到,他的幸福生活会突然在这个傍晚出问题,毕竟他是俗人一个。
是的,一切都和平常一样。下车,溜溜达达抽支烟,烟抽完的时候他已经坐在西部气味浓厚的兰州面馆里了。和服务员打个招呼:上,照旧。面、小菜、啤酒便一一上来了。他给面里加上半勺辣椒油,呼噜呼噜地干掉小半碗,然后开始喝酒。他不用杯子,就那么对着瓶嘴“吹”。吹的时候斜着眼睛看着窗外的街景,早就习惯了,不管那街景是不是有意思,习惯了就不好改。
结果,就在这个晚上的这个时候,他在非常无意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人。故事便由这儿开始了——
魏文魁看见一个人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边,对着路灯在看一个类似于证件似的东西。他本没有太在意,目光越过那个人往对面高耸的两栋塔楼望去。可是突然他心里咯噔一下,仿佛被什么东西撞了一家伙,快速把目光收回到那个人的身上。
唐五羊,是唐五羊!
魏文魁只觉得心脏一下子收紧了,啤酒瓶子险些落地。他感到大脑有些不够用了,他不敢想象,一个在逃的通缉犯,居然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出现在这里。无论如何,他绝对不敢这么做。当然,自己也没有胆子杀人。无从体验一个杀人犯的心理。
魏文魁把头埋下来一些,用啤酒瓶子挡住鼻子和嘴。眼角的余光注视着那个杂种。唐五羊的衣领竖着,显然还是有所提防的。魏文魁注意到,对方的眼睛至少两次向左右巡视,帽檐压得也很低,对走过身边的人十分警觉。看来他非常明白自己的处境。既然如此,跑回来干啥?索性钻进深山老林变成中国猿人不是更好吗。
魏文魁的心情稳定了些。他现在需要做出决定——怎么办?
报案?当然。一定要报案的。关键是,在警察赶到这儿的时间之内,唐五羊会不会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
敢不敢扑出去把对方擒住?魏文魁有些心跳加速。
不,他没有那个胆量。一个技校老师和一个建筑包工头,体力上的悬殊不言而喻。这个时候扑出去,必死无疑。
就在他举棋不定的时候,唐五羊的头抬了起来。只见他把手里那个小本子揣进夹克衫的口袋里,机警地朝两边瞧了瞧,目光甚至从魏文魁的脸上闪过,然后拉了拉帽檐快步走了。
不能让狗日的跑掉,魏文魁想。
事不宜迟,他叫过服务员,说下次一并结账,然后快速起身追了出去。一股类似于正义感的东西在他心里翻腾着,使他凭生出一些勇气,绝不能让这个杂种跑掉,绝不能!杀人偿命,更何况苏岷是自己的朋友,非常不一般的朋友。为这个也不能放过他。
外边的气温已经露出些凉意,魏文魁的胸口却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在涌动。看着不远处贴着街边走着的那个背影,魏文魁有些伤感和悲壮的感觉,眼角甚至有些潮湿。
兄弟,我绝不会让杀你的人从我眼前溜走,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