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和安莉萨来到了罗宾的隐身之处——莫玛得。来到这里之后,罗宾又把那张巴比伦纸从那个旧皮夹子里取了出来,开始仔细地观察。
这张纸的上部画着一个古朴典雅的家族徽章。在古代,欧洲那些上层贵族的家中都有一个不断留传的家族徽章。而且,这种家族还有一个传统,那就是把这个留传后世的家徽用金银浇铸在自己的家具或者武器上,此外,他们也会把自己家族的这种独一无二的标志印在日常使用的纸或者信笺上。
而这张纸上的家徽则是一个后足立起、前足捧着一面金盾的雄狮。而金盾上面则横着书写着数行拉丁文字:
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
“哦,与我猜想得完全相同,这个皮夹子的确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我足足找了它三年,才听一个卖旧货的老板说,这个旧皮夹以三法郎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盲人按摩师。当时,我急得就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因为这个皮夹子里藏着一个秘密地图,除了我罗宾之外,任何人都不知道它。”
罗宾对于远古城堡和那些贵族家的建筑的研究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因此,凭借着这方面的渊博学识,他曾经多次在古堡中寻宝成功。
通过一番研究,他认定这个徽章就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传家徽。而对于这个家族的那个看似荒诞不经的传说,他更是再清楚不过了。据说,这个家族中的一位祖先就曾绘制过一幅地图,并且在这张地图上标明了一个巨大宝藏的地点。后来,这张藏宝图就传到了他的后辈儿孙的手上。
这位祖先是十字军中的一名骑士,在遥远的中世纪,土耳其军队占领了基督教圣地巴勒斯坦,而去圣地朝圣的基督徒们则受到了土耳其人的迫害。因此,在法王的号召下,欧洲各国的国王决定派遣一支远征军去夺回圣地。因此,这支远征军就被称为“神圣十字军”。十字军一共出征过七次,从1096年第一次出征开始,到1270年最后一次为止,几乎每一次都是大败而归。
正是由于这七次远征的惨败,才造成欧洲各国国王和罗马教皇的权威呈下降趋势。于是,东方文明趁势涌入欧洲。
当时,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先也参加了十字军,不仅在战斗中立了大功,而且还获得了侯爵这个爵位,并且得到了非常广阔的封地。这位侯爵嗜酒如命,每次战斗开始之前,他都要准备好一个盛满美酒的皮袋子搭在马鞍上。
据说这个勇猛无敌并且酷爱饮酒的老侯爵同时也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家里,他都会随身携带一本精美的用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圣经》。
而侯爵家的广阔封地就位于巴黎西部圣日尔曼森林的对面。在那个地方,他拥有着豪华的住宅和花园,可现如今却已经化为乌有了,变成了一片苍茫的原野。
老侯爵之后的连续三代子孙全都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他们把庞大的祖产糟蹋得一干二净。当然,他们也都曾听说过,祖上留下来的一大笔财宝就埋在某一个秘密的地方。他们也曾经绞尽脑汁地寻找过那张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可最终仍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到了侯爵家族的第三代,也就是那位末代侯爵,这个人不仅酗酒,而且还沉迷于赌博,于是,全部家产都毁在他手上了。后来,家中又发生了一次火灾,侯爵家便彻底破产了。后来,侯爵把土地全部卖给了乡下的农民,仅留下的一点杂物也被收旧货的小贩买了去。
那个时候的侯爵孤身一人,实际上,他也曾经有过一个妻子,可是他的妻子实在无法容忍他的这种颓废的生活方式,很早之前就离开了他。另外,侯爵也没有一儿半女,所以最终在孤独、绝望与无限的悔恨之中服毒自杀了。
以上这些都是罗宾经过一番细致调查而获得的真实情况。
在罗宾的意识里,他认为那个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肯定存放在一个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旧皮夹子里。不过,他却没有确凿的根据。然而,他依靠着自己的经验和阅历推断,这张藏宝图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地图,通常都会放在随身携带的文件夹里。如果是一位女士的话,那就很有可能会藏在胸花一类的装饰物当中。
与此同时,如果从侯爵家这个裘依挪叶的姓氏来看,似乎也可以得到某种启示。
所谓裘依挪叶,其实就是“黑皮”的意思。于是,罗宾断定那张藏宝图十有八九藏在了那个黑色的摩洛哥皮文件夹中。现如今,他的这个想法已经得到了证实,事实与他想得分毫不差,所以,他感到十分开心。
然而,在他对这张藏宝图进行了一番研究之后,他又感到十分失望。原来,这张地图只是藏宝图的一半,那么,另外一半到哪里去了呢?
罗宾陷入了沉思之中……
罗宾反反复复地查看着这个家族徽章,然后又把上面的那三句话念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自己都不清楚究竟念了多少遍了。
“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不错,这个基督徒老侯爵既是一位骑士,又是一个酒鬼,因此,他把‘神明之语’和‘美酒’当成宝物也就情有可原了。在侯爵看来,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这三样东西都是略逊于性命的宝贝。”
罗宾思来想去,脑海中很快就出现了一位威猛豪爽的老骑士骑在马背上痛饮美酒的形象。接着,他又想象着这位老骑士在战场上英勇无敌、所向披靡的豪壮,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丝微笑。
突然,罗宾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愁云。之后,他“嗯”了一声,因为他这时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即老侯爵在战斗的时候总是搭在马背上的那个装满了陈年美酒的皮袋子。
“假如那个皮袋子是黑皮制成的,那么……事情可就不妙了。”
第二天,罗宾驾驶着自己的汽车,直接开往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旧址。
到了这个地方之后,罗宾看到侯爵家原来的住宅所在地,现如今已经变成了农夫的果园和菜园。而那幢在火灾中被烧毁的住宅现在已经找不到半点儿痕迹了,不过,那些地下室仍然保存完好。有一座新建的二层农家住宅就建造在那些地下室的上面。而房屋的周围则是当年垒砌的那些非常高的围墙。
罗宾下了汽车,走到农家住宅的旁边,只见大门关得很紧,有几个警察和农夫守在那里。而大门里的菜园和果园处也有很多年轻人在那里来回走动,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猎枪和木棍等武器。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罗宾向近处的一个警察问道。
“有一个小偷在这里偷走了东西。”
“什么时候的事情?”
“两个星期之前。”
“两星期之前?”罗宾怔了一下,“现在还没有破案吗?”
“没有。”
“案犯应该早就逃跑了吧?”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逃跑的迹象。因为这里没有任何一条道路可供窃贼逃跑。自案发的那一天起,这扇门就一直紧闭着,而且四周都是高大的围墙,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这里爬出去。”
“那么,窃贼会不会是在房间里躲藏起来了呢?”
“这里的每一个房间都仔细地搜查过了,连地下室也彻底检查过了……可是却没有发现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但那个窃贼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又是一个像罗宾一样的怪盗。”罗宾笑着说道。一想到居然有人要来与他争夺这个怪盗的名头,他就不禁感到奇怪万分。
“不,案犯并不是那样一个本领高强的怪盗,而是一个乞丐。”
“你说什么?乞丐?”
“不错,这个人就是在本村里要饭的一个老乞丐,虽然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可他仍然是一个奸诈无比的恶棍。”
“有什么根据断定就是他呢?”
“因为居住在这间屋子里的谷苏和他的儿子都曾经看到了这个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体强壮的老农夫从果园里面的树丛中走了出来,他看到罗宾正站在门口跟警察谈话,所以便径直走了过来。他的手中握着一支老式猎枪,看起来攥得还挺紧。
“我是一个私家侦探,名字叫做莫博,因为要去调查一件案子,碰巧经过这里,听说你们这里发生了一件非常奇特的盗窃案,所以便赶过来瞧瞧。需不需要我到现场作一番调查呢?”罗宾说道。
听罗宾这么一说,老农夫谷苏和村子里的警察都显得非常高兴。因为他们经常在报纸上读到私家侦探莫博协助警方破获大案要案的报道。另外,警察花了两周的时间也没有抓到那个小偷,所以,一听说罗宾要来帮忙,他们当然会特别高兴了。
接着,罗宾向谷苏详细地询问了一些情况。
“两个星期之前,我们父子五个人一起出去打猎,可运气却非常不好,没有打到任何猎物,我们只好失望而归了。”
“你们回家之后,把大门关上了吗?”
“回来之后就马上关好了,而且,我是最后一个进来的,是我亲手把门锁上的。你看,这扇门就像那堵墙一样,人是无法逾越的,上面都安着铁丝网。”
“这里有后门吗?”
“没有,我和四个儿子从果园穿过,刚刚走到房子附近的时候,便听到了我老伴儿的呼救声。于是,我的四个儿子连忙向那边跑去,他们亲眼看到有一个人从房子里面冲了出来,跑到果园那边去了。而那个人正是老乞丐图勒那。”
在谷苏和他的儿子们走进屋子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昏倒在地了。而她在苏醒过来之后,也证实那个人就是图勒那。
失窃物品为六张一千法郎的钞票,警察和村子里的村民分成了好几队,对房子周围进行了搜索,总共花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所有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包括地下室、牛棚、仓库、树上和草丛里,可是都没有发现图勒那。
当然,他们也对那面石墙进行了仔细检查,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人从这里爬过的痕迹。那个窃贼就像云雾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假如那个小偷真的藏在里面的话,前前后后已经有两个星期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不吃东西,大概还可以勉强忍住,可要是不吃东西那怎么行呢?”
“不错,人如果一天不饮水,就无法生存下去。那么,这里有没有水井呢?”
“没有。我们这里有一个喷泉,所以我们特地在樱树下面修了一个水槽,把泉水贮存在水槽里面,供大家饮用。”
“如此说来,那个窃贼很有可能在夜间偷偷跑到水槽边去饮水。”
“我们也想到了这种可能性,所以,我们派出人手整日整夜地轮流守在那个水槽旁边。可那里始终也没有发现可疑之人。另外,水槽旁边的地方还有一片湿透了的泥土地,而那片土地上也没有发现窃贼行走过的痕迹。”
罗宾听完之后立刻陷入了沉思之中。然而,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罗宾也想不出这件事情的奥妙究竟在哪里。
在老农夫和警察的带领之下,罗宾对屋子里面的每一个角落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尽管他的眼光独到而敏锐,但他同样也没有发现窃贼的藏身之处。
“哼,这家伙可真是一个比我还聪明的小偷啊!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呢?我一定要把他给找出来,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于是,罗宾下定决心要仔细地检查一番。
“可是,不管这个窃贼如何手段高强,他不可能两周的时间不饮水啊,不饮水的话是绝对无法生存的……哦,哦,我差点忽略了这一点,那个家伙的身上是不是带着水袋一类的东西?”
罗宾说完之后,谷苏却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他说:“不,那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最大的水袋,也不可能容得下两周的饮用水。而寻常的水袋顶多能盛够半天喝的水。”
说着,谷苏指了指挂在墙壁上的一个水袋。当罗宾看到这个水袋的时候,他的双眼中立刻放射出了非同一般的光芒来。
“在那个水袋里……”
“那个水袋已经用了很久了。我的妻子总是感觉到非常劳累,所以我的儿子们每天都用那个水袋装上几袋水给他们的母亲用。”
罗宾没有再说话,而是默默地走到那个水袋旁,用手摸了摸,里面大约有半袋水。这个水袋绝对不是寻常之物。在家里的时候,罗宾就猜测到,老侯爵当年用的那个用来盛酒的皮袋子,很有可能就是由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的。
现如今,他眼前的这个水袋正是一只黑色的摩洛哥皮袋。这个皮袋跟那个皮夹子一样,都是用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在侯爵家的徽章上写着的那句话中的“黄金”,大概指的就是那个皮夹子,而“美酒”说的应该就是这个皮袋子。
现在,家徽上的那句密语,已经解释出了三分之二,只剩下那个“神明之语”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那么,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为了掩饰住自己内心中的激动与惊喜,罗宾又镇静自若地把这个水袋放回原处,然后又开始到其他的地方去进行搜查。
接着,老农夫谷苏、他的儿子们和那个警察引导着罗宾来到了花园里的那个水槽旁边。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蓄水之处了吗?”为了谨慎起见,罗宾又询问了一遍。
谷苏告诉他说,这里的确只有这么一个喷泉。有的时候,清水会从水槽底部不断地涌出,从下面的管道流到外面去。
“这里有人昼夜把守,而地下管道也埋藏得很深,不会让那个家伙喝到一滴水的。”
谷苏一边说着,一边拾起了水槽里的一根麦秆,然后对他的儿子说道:“以后要留心一点,这些都是饮用水,如果看到树叶或者麦秆掉到了水里,就应该立刻把它拾出来!”他说完就想把这根麦秆扔掉。
“等一等!”说着,罗宾把麦秆接了过来,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这只是麦秆的一段,而且是两个节子之间的那一段,其中的一头已经破裂了。接着,罗宾又仔细地观察着那个破裂处,他发现破裂的一头刚好是相对较粗的一端。
突然,罗宾大惊失色地问道:“现在并不是麦子成熟的时候,怎么会有麦秆掉进水里呢?这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谷苏朝上面指了指。只见许多粗壮的树枝从那棵高大的樱树上延伸过来,刚好盖在了水槽的上面。有一个稻草人悬空挂在浓密的树叶中。
“那个稻草人的身上虽然穿着破衣服,头上也戴着帽子,可是由于它是用麦秆扎成的,所以风一吹就会有麦秆掉到水里。”
“为什么会有一个稻草人悬在那里?”
“案子发生的几天前,有一只无处觅食的狐狸爬到了那个在风中摇曳的稻草人的脑袋上,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似乎是在嘲笑我们。看到这个情形,我的一个儿子非常生气,当即瞄准那只狐狸,朝它开了一枪。于是,这个稻草人便栽了下来,可下落到半空中的时候,被树枝接住了,所以直到现在还搭在那里。”
这个稻草人的安身之处树叶浓密,所以,当人们抬头仰望的时候,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只见稻草人忽隐忽现,看得不十分真切。稻草人的头低垂着,摆出一副骑马的姿势,直挺挺地挂在那里。
突然,罗宾朗声大笑起来,突然,他把手枪掏出来,对着那个稻草人的臀部就是一枪。
子弹打到了一根粗壮的树枝上,与此同时,那个稻草人“哎呀”一声叫了出来,然后同树枝和树叶一起坠落到地上,接着撒腿就想逃跑。
罗宾赶紧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出手把那个人打倒在地。谷苏、他的儿子们以及警察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怪盗图勒那老头现在就交给你们了!”罗宾笑着对那些警察说道。
原来,这个老乞丐图勒那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稻草人。接着,六千法郎从他那破旧的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
“你是如何想到他会装扮成稻草人藏在那个地方的呢?”
村子里面的年轻人在听到枪声之后赶紧跑了过来,他们也大惑不解。
“我想请教您一下,你是根据什么判断那个稻草人是他假扮的呢?”
“我的根据嘛,就是这个东西啊!”罗宾拿给大家看的正是刚才那根麦秆。
“我刚一看到这个一端已经裂开的麦秆就推测出,它肯定与另外一根连接在一起。由于破裂才掉落在水中的。从这一点便可以推断出来,那个躲藏在暗处的窃贼,肯定是依靠着将一段段的麦秆连接起来饮水度日的。另外,当我看到有一个稻草人刚好挂在水槽上面的树枝上时,我便猜测这个稻草人肯定是窃贼伪装的。由于你们非常熟悉这里的一切,所以不会特别注意这个稻草人。然而,在破案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罪犯和证据摆在你的面前,你明明看见了却当做没看见一样。要知道,这些东西往往会让人头昏脑涨。当时,图勒那被你们追赶得无路可逃,只好爬上了这棵高大浓密的樱树,由于树木高大且枝叶繁茂,你们并没有发现他。或许你们从这棵树下经过了成百上千次,可谁也没有留心过那个稻草人。图勒那原本打算天一黑就从这里逃跑,可你们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派人在水槽旁边守卫着,使他没有任何从树上跳下来的机会。在三四天之后,他实在是口渴难耐了,于是便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他把自己装扮成稻草人,将一节节的麦杆连接起来。每当夜间守卫放松的时候,他就把连接在一起的麦秆伸到水槽里去喝水解渴。这确实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因为夜间即便是有人在水槽附近看守,也肯定不会注意到这根很细的麦秆。而图勒那正是依靠着这个办法才坚持到今天的。然而,麦秆经过水的浸泡之后,很容易裂开,所以就出现了最下面那一节落入水中的情况。说来也巧得很,这样的一节麦秆,居然被我这个私家侦探给看到了。如何?图勒那,我分析得还算正确吗?”
“哎!你的分析分毫不差。”老乞丐图勒那垂头丧气地说道。
“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侦探啊,阁下拥有着如此敏锐的洞察力,真是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啊!多亏了你的出手相助,我才找回了这六千法郎,我现在就送给你一些作为报酬吧!”谷苏说道。
“不用给我报酬。尽管我是一名私家侦探,尽管我平日里办案都是收费的,可今天的情况与以往不同,我是在办其他案件的时候恰好路过此地。所以,我这次就不收费了。”
“可是,如果没有你的帮忙……”
“假如你执意要给我报酬的话,那就把那个水袋送给我留作纪念吧。”
“那样一个破烂不堪的水袋,怎么能够……那个东西实在是太破旧了。”
“没关系的,我有一个收集旧东西的嗜好,每当我在乡下办完案子返回的时候,总会带回去一些四处收集到的农家旧家具。说句实在的,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罗宾微笑着说道。
接着,警察开始盘问这个图勒那。这个老家伙在本村的名声还算不错,大家都很清楚,他在这个村子里已经住了很长时间了,从来也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这一次不过是偶尔起了贼心,况且那失窃的六千法郎已经全部收回来了,所以大家也就没有再深究此案。
图勒那向大家鞠了一个躬,表达了悔过之意后便转身离开了。
大家都回到了屋子里,罗宾把那个水袋里的水倒了出来,然后轻轻地拍了一下袋子,说道:“总算彻底地把这个案子给破了。从今往后,大家就可以安心了。”
“六千法郎失而复得,多亏了你的出手相助。但是,还有一样东西没有找到。算了,反正那个东西也值不了几个法郎。”谷苏的老伴儿说道。
“什么?还丢了一样东西?是什么东西?”
“是一部破烂不堪的《圣经》,不过没什么打紧的,那部《圣经》已经非常脏了,封皮也脱落了很多地方,就当成送给图勒那了吧!希望那个老家伙在得到那部《圣经》之后,能够时不时地拿出来看一看,读一读神明的语言,日后别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了。”慈祥善良的谷苏老太太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然而,罗宾听完之后却不禁皱起了眉头。
“希望那个老家伙在得到那部《圣经》之后,能够时不时地拿出来看一看,读一读神明的语言……”
这几句话萦绕在罗宾的耳边,久久不能散去。
“神明的语言……神明的语言,在裘依挪叶侯爵家徽上的那句话中不就有‘神明之语’吗?这个‘神明之语’指的肯定就是《圣经》。这位慈眉善目的乡村老太太给了我一个非同一般的启示。会不会是那本《圣经》呢?假如那本《圣经》的封面是用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的,那么,偷走这部《圣经》的图勒那肯定不是一般的小偷。照这样看来,他是不是也在寻找侯爵家的宝藏呢?这个人肯定与那帮人是一伙的,把那个老家伙放跑了,真是我的一大失误啊。”
罗宾开始着急起来,急忙向大家打听清楚了图勒那的住址,然后便急匆匆地赶去了。
图勒那住的地方离这间小屋不远,就在村外的一座桥下。罗宾走过去的时候,图勒那正在向外走,他看到罗宾的时候,竟然吓得发起抖来。
罗宾认为这个老乞丐这时肯定要把那本《圣经》送出去,所以一伸手把他抓住了,问道:“老头儿,你不仅偷了那六千法郎,肯定还有其他的东西,快点把它交给我!”
“那……那个……”
“是谁派你来做这件事情的?你现在是不是要把它送走?你休想从我的眼前溜走!”
“不,绝对没有那么一回事。我不过是碰巧发现,所以顺便把它拿来了……”
“别跟我耍花招!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
“是一部《圣经》……”
“是一部普普通通的《圣经》吗?”
“只是一部破烂不堪的《圣经》……”
“那么,现在还在你的手上吗?”
“在。”
幸亏来得及时,这个家伙还没来得及脱手。罗宾终于放下心来了。
“把它交给我,快一点儿!”
“是的。”图勒那回到了那个小屋里,没过多久便走了回来,他的手中正拿着一本《圣经》。
“就是这本吗?”
罗宾大失所望。这本《圣经》的封面并不是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而是红褐色的,而且并不怎么破旧。搞错了,肯定不是这本。
罗宾的热情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显得非常失望,随意地翻了起来,他一页一页地向后面翻着,突然,里面的一页深深地吸引住了他。
有些《圣经》的最后一页上都有一个小栏目,那里记载着书的主人的家族姓名和受洗礼的时间。而这本红褐色的《圣经》的最后一页上,写着三个人的名字,笔迹秀美,很像是一个女人所写:
“哦,这上面的笔迹怎么与安莉萨那个日记本上的一模一样呢?她母亲的名字叫做安莉萨,女儿原来叫做鲁茜,而父亲则是倍哀尔。可是,那家农户怎么会得到这本《圣经》的呢?”
罗宾拿着这本《圣经》赶紧回到了谷苏家。听完谷苏夫妇二人的讲述,罗宾感到十分吃惊,不过,他了解到了以下这些非常有用的情况:
倍哀尔·导尔顿是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尤其是对十字军东征的历史,他更是有着深入的研究。为了寻找到十字军的相关材料,倍哀尔·导尔顿和他的妻子安莉萨去过侯爵的住宅旧址,可是,侯爵家族的房屋在那个时候早已变成了农田,他们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材料。不过,导尔顿夫妻二人仍然对侯爵家遗留下来的东西进行了一番调查,而且还到村子里的教堂去翻阅过以往的文字记载。他们在这里一共待了三个月的时间,一直住在谷苏的家中。
“他是一位博学多识并且潜心于钻研的学者,听说还拥有着文学博士的学位呢。”谷苏对罗宾说道。
“他的妻子也是一位美丽大方并且非常温柔体贴的好女人!”谷苏的老伴儿这样补充道。
“那个时候,这对博士夫妇有没有孩子?”罗宾问道。
“有,他们有一个非常惹人喜爱的小女孩。名字叫做鲁茜,当时可能还不到六个月大。”一提到孩子,谷苏老太太的兴致更浓了。
“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博士夫妇在这里调查的时候应该是1896年吧?”
“不错,确实是1896年。那年闹旱灾,葡萄都绝产了,所以我记得很清楚。”谷苏掰着指头算了算。
“那么,这本《圣经》是不是他们的呢?”
“是的,图勒那偷走的那本《圣经》就是那位太太留给我作纪念的,我们同时也回赠了他们一本《圣经》作为纪念。”谷苏老太太一边笑着一边讲出了这件事。然而,罗宾听完之后却不禁一怔,他问道:“你们回赠的那本《圣经》,是什么样子的呢?”
“那本《圣经》并不怎么精美,从我们这种农家小院里拿出来的东西,也只能是一本破烂不堪的《圣经》了。但是,那位太太却告诉我们说,只有这种供全家使用的物品,才具有真正的纪念意义。所以,她非常愉快地把那本《圣经》收下了,那是一本黑皮的、封面非常脏的《圣经》。”
“你说什么?黑皮的?”罗宾显得非常激动。因为他坚信那肯定就是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圣经》。
“那本《圣经》是你们买到的吗?”
“不,那是从侯爵家遗留下来的一大堆废品中捡来的,虽然破旧了一些,可它毕竟是《圣经》啊,所以我就从废品中把它捡了出来,每天都拿出来使用。”
“哦,原来是这样啊。”罗宾明白了,此刻,他断定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圣经》肯定被导尔顿夫人安莉萨拿走了。
如果按照谷苏老太太的说法来看,导尔顿夫人并不知道那本《圣经》里面藏着的秘密。当然了,对于侯爵家宝藏的事情,她更是一无所知了。
“你们后来又听说博士一家人的消息了吗?”
“他么回到巴黎之后,那位太太经常写信寄给我们,但是,一年之后,他们突然杳无音信了。像我们这样的乡巴佬,他们当然不会总是念念不忘的。可是,大约又过了一年,我们在看报纸的时候看到了关于到巴勒斯坦去调查十字军资料的博士的消息。”谷苏跟在他老婆后面说道。
“到了巴勒斯坦之后,博士又回到法国了吗?”
“那就不清楚了,因为从那以后,报纸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的消息,而且,他的太太也再没有给我们写过信。”
罗宾有着众多的部下,而且掌握着非常丰富的关于社会各方面的调查资料,因此,对于这样的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以及他所进行的研究性工作,还有他去巴勒斯坦圣地进行研究和旅行的情况,他都应该是有所了解的。但是,他同样没有在报纸上看到过博士回国的消息,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在雪原上救起的那个小女孩就是鲁茜——博士夫妇二人的亲生女儿。鲁茜为什么会成为弃婴?这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个巨大的隐情。
在罗宾的意识里,一件令人震惊的案子出现了。他猜想博士夫妇肯定陷入了一种极其危险的处境之中。于是,他连忙和谷苏夫妻道了别,赶回自己在巴黎的藏身之所。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家里也同样发生了一件令他大吃一惊的事情。
出来为罗宾开门的比克娣娃奶妈一看到他就问道:“咦?你怎么一个人就回来了?安莉萨没有跟你在一起吗?”
“你说什么?安莉萨出什么事了?”
“哦,你没有写信来吗?昨天,她接到了你的一封信,然后马上就出门了。”
“我的信?我不知道啊!”
“啊?你不是派人拿了一封信来接安莉萨吗?”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昨天下午三点多钟的事情,就是你写来的信啊!”说着,比克娣娃奶妈把信拿了出来。
罗宾把信展开,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封信写得十分简捷,要求安莉萨与送信人一起走,而最后的落款也与罗宾本人的笔迹一模一样。可是,罗宾扫了一眼之后就知道这是假冒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人把安莉萨骗走的呢?他们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罗宾紧锁眉头,思考了很长时间。接着,他又仔细地研究了一番信上的字体,可仍然是一无所获。在不经意间,他把信纸翻了过来,不禁“哎呀”一声叫了起来。
原来信纸背面的中央部位有一个非常小的标记,是用蓝墨水画成的,看样子是一把短剑。如果仅仅从外型上来看,似乎是一种古代土耳其或者古埃及所铸的剑,剑柄上有两颗玫瑰色的星星。这很有可能是某个神秘组织的标记。
然而,罗宾却并不知道这究竟是法国哪个秘密组织的标记。
此外,那个送信人的相貌也丝毫没有特别之处。因此,比克娣娃奶妈所能提供给罗宾的线索仅仅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年纪在二十五六岁。
于是,罗宾派出了四个人手,四处打探鲁茜的消息。此外,他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那个蓝色的短剑标记。可是,鲁茜没有找到;而他研究这个神秘组织也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
这件事情真是怪异之极啊!鲁茜就像烟雾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不见了踪影,她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罗宾一方面尽可能多地调查鲁茜失踪的事情,另一方面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那个从谷苏家带回来的酒袋。有一回,在他反反复复地查看了这个酒袋很多遍之后,竟然发现袋子的底部是双层的,罗宾激动万分,连忙用刀子割开了酒袋的底部,居然在里面找到了一张画在巴比伦纸上的地图!
于是,他赶忙把这张地图与那张在摩洛哥皮制成的文件夹里发现的地图拼在一起,一幅完整的地图就这样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原来这是一幅平面图,画的是某座建筑的内部构造。
那么,这座建筑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地图上的暗示又代表了什么意义呢?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不管怎么样,这两张地图藏得都非常严密,而且,应该是对寻找侯爵家的宝藏能够起到指示作用的图。可是,图里面画的这个建筑物到底在哪里呢?关于这栋建筑物地点的指示肯定藏在那本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旧《圣经》里,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我一定要把那部黑色封面的旧《圣经》弄到手。可是,鲁茜的母亲安莉萨是这部《圣经》的受赠者,而安莉萨现在在什么地方,又没有任何人知道,这样一来,难道那部《圣经》就一点线索也没有了吗?”
想到这里,罗宾的头开始疼痛起来。
鲁茜仍然是下落不明,而有关她父亲倍哀尔·导尔顿博士的线索更是无从查起。
罗宾就这样在焦虑中度过了好几个日夜。有一天晚上,为了查到鲁茜的下落,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六十多岁的贵族老绅士,跑到梦波耐丝车站旁边的一个小酒吧里,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他点了一杯咖啡,悠闲地看着手中的报纸,在报纸的掩盖之下,他密切地注视着所有进出酒吧之人的一举一动。
这家酒吧的生意很好,几乎每一张桌子旁都坐满了客人。
这时,一位绅士走了过来,他轻轻地说了一声抱歉便在罗宾身旁的一个空位上坐了下来。
罗宾朝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咖啡杯端了起来,趁机打量了那个绅士一眼,只看了一眼,罗宾便大吃一惊,险些叫出声来。
原来这位绅士所佩戴的领带上有一个短剑式的黄金别针,而那柄小剑上则镶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
这位绅士慢条斯理地把咖啡喝完之后便起身离开了。罗宾赶忙尾随而去。只见那位绅士坐上了一辆出租车,罗宾也赶紧拦了一辆,就这样,在亮如白昼一般的巴黎大街上,两辆出租车向前疾驰着。
“好家伙,想要把我甩掉!”罗宾赶紧吩咐司机盯紧前面的那辆车,一直尾随下去。
不一会儿,出租车停了下来,那个神秘绅士从车上走下来,跑进了一条小巷。罗宾也赶紧下了车,仔细地辨认了一下,发现这里原来是通向勒撒车站旁边的一条小胡同。
于是,罗宾也走进了那条小巷。这条小巷里仅有一个非常破旧的中国式餐馆,所以,罗宾推测那个绅士肯定跑到了这个餐馆里去。
餐馆红底蓝字的招牌上写着汉字,可是,一向以博学著称的罗宾看了很久也没有认出那几个字来。但是,这几个字的形状却像烙印一样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罗宾走出这条小巷,又到其他的地方去查看了一下,然后立刻返回。他轻轻地推开了餐馆的玻璃门,缓步而入。
餐馆大堂里到处弥漫着油腻味和葱蒜等作料的味道,这样的味道是中国式餐馆所特有的。每一张餐桌上都几乎坐满了客人,实际上华人并不很多,法国人倒不在少数。要知道,中国菜在全世界都广受欢迎,因为中国菜在色、香、味等方面都堪称是世界上最好的。
罗宾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那个神秘绅士并没有在这里。
“请到楼上去,那里有座。”一位法国服务生对他说道。
罗宾往里走着,沿着一道非常狭窄的楼梯来到了二楼。那个服务生赶忙朝坐在屋子角落的几个青年男子挤了挤眼睛。
这些青年男子也冲他挤了挤眼睛,然后起身离去。他们一共是七个人,有的是法国人,有的是出生在非洲殖民地的葡萄牙国籍的混血儿。
楼上摆着好几张大桌子,可还是没有发现那位神秘绅士的踪影。罗宾按了一下桌子上的电铃,可过了很久也不见服务生上来。罗宾预感到情况有些不妙,便提高了警惕,并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屋子角落里的一扇门突然被人悄无声息地推开了。那位绅士朝罗宾走了过来,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对罗宾说道:“罗宾先生,欢迎光临!”
“哦,你怎么知道我就是罗宾?”罗宾也微笑着反问道。
两个人都是笑容满面,可他们的眼睛里却都迸发出了仇恨的火焰。
“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只要看一下我这个别针的形状,就可以判断出来,我就是那个带走鲁茜的人。”
罗宾听完之后不由自主地吃了一惊,心想这个家伙很有可能知晓导尔顿博士家的情况。
“你为什么要找我?”
“罗宾,你的手上不是有两张图吗?一张取自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另一张取自那个酒袋里。如果你想要把鲁茜换回去,那你就必须把那两张图交给我。否则的话,我就要把鲁茜留下来当做人质。”
“哦,你为什么要得到那两张图呢?”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那个文件夹和酒袋正是我们要寻找的东西,可你却抢先一步把它们拿走了。所以,我今天不会对你说什么理由,只要求你交出那两样东西。”
“老兄,不要白日做梦了!”
“你不同意交出来?那好,罗宾,你回头看看你的身后!”
罗宾回头观看,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七个青年男子,他们分散开来,站在那里,而且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把短剑。
他们把电灯熄灭了,屋子里仅有的亮光就是火炉里发出来的火光,火光照在这些魔鬼的面颊上,显得阴森恐怖。
“罗宾,赶紧把那两张图交出来,否则的话,你休想活着从这里离开!”说着,那个神秘绅士一步步地朝罗宾逼近过来。
“我是绝对不会交给你的!”罗宾的话斩钉截铁。
“如此说来,你是要眼睁睁地看着鲁茜命丧黄泉了?”
“我一定会把她救出来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鲁茜被藏在了什么地方,居然还敢在这里口出狂言?”
“总跑不出这个地球吧?我想你们是不可能把她藏到金星或者火星上去的,我的势力范围覆盖整个地球,我手下的那一千多号人肯定能够把她找出来。”
“哼,罗宾,你死之后,你的那些部下就会立刻散伙,别幻想了!”
“嘿嘿,你想要让我死?”
“如果你拒不交出地图的话,只能是死路一条!”
“别在这里危言耸听了!在我看来,你并不是一个聪明人。我想你也应该知道,如果你真把我杀了,你就再也得不到那两张图了!或许你并不曾预料到,那个藏宝地点,除了我以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吧?”
这个绅士听完之后并没有立刻作出回答,不过,没过多久他便纵声大笑起来,他说道:“好吧,罗宾,我暂时先不杀你,我要让你的身体把藏宝地点说出来。你们几个把他给我抓住,好好地拷问他一下!”
这个人说完之后便有两个人扑了上来,他们分别抓住了罗宾的两个手腕,这时又走过来一个人,他把火炉里的一只已经烧红了的火钳抽了出来,径直捣向罗宾的胸口。
罗宾猛地一用力,挥动左右两个手腕,于是,抓着他的那两个家伙就像两个皮球一样朝两旁滚了出去。接着,他又把那个人手里的火钳一把夺了过来。
“看好了!”罗宾大吼一声,然后把两只袖子向上一捋,把那个已经烧红了的火钳朝自己的胳膊上摁了下去。只听得一阵“吱吱”的灼烧肌肉的声音响了起来,与此同时,一股焦臭味弥漫在空气当中。
看到这个情景,那个神秘绅士和他的七个手下立刻被吓得口歪眼斜、脸色惨白。
“你看清楚了吗?我的身体既然能够承受这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我就不会轻易死去。你认为我会因为惧怕你的酷刑而说出秘密吗?”
罗宾的音调沉稳而坚毅,表情也镇定自若。而他面前的那几个被惊呆的神秘人物则大惊失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显得手足无措。
突然,那个绅士恶狠狠地朝罗宾扑了过来,而另外的七个人也如猛醒过来一样,挥舞着短剑一起冲了上来。
“好!”罗宾大喝一声,立刻掉转身形,跃出了人群,并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手中的火钳朝玻璃窗扔了过去。
只听“哗啦”一声,玻璃被击碎了,碎片掉了下去,楼下立刻响起了一阵哨子声。紧接着,又传来了一阵急匆匆的上楼梯的声音,警察赶来了。
行事历来谨慎的罗宾,在进入这家餐馆之前,就已经去过了马路旁边的警察局,对警察说,今天晚上,在那家中国式餐馆里可能会发生违法的事情,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希望警方能够及时赶到。所以,好几个警察早就在外面埋伏好了。
有三个人被警方逮捕了,不过,那个神秘绅士却逃之夭夭了。至于罗宾嘛,早就脱离了险境。他提前去警察局报案的时候化装成了一个年老的贵族绅士,并且使用的是蓬莫修的化名。假如他去警察局的时候碰巧格尼玛探长也在那里的话,那无异于自投罗网。所以,当警察抓获那几个人的时候,罗宾赶紧溜了出来。
这件事情过后,罗宾也没有去调查那个神秘绅士究竟是什么人。
又过了一个月,可仍然没有关于鲁茜的任何消息。罗宾经常把自己装扮成工人的模样,到巴黎荒凉偏僻的小街小巷去调查,顺便找一找那个神秘的绅士。
有一天晚上,罗宾借着昏暗的街灯,正在坑坑洼洼的大街上徐徐而行。道路两旁堆满了烂鱼肠一样的奇脏无比、奇臭无比的东西。巴黎是美丽的,可这块地方却是这个城市里最肮脏凌乱的死角,很多案件都发生在这里。
罗宾仔细地观察着来往的行人,每一个人都凶神恶煞一般,似乎没有一个良善之辈。
罗宾走在这样的地方,当然也加着十二分的小心,他始终紧紧地握着衣服口袋里的手枪。突然,不远处传来了一声惨叫。
这个时候,一位老人从一条又黑又窄的小巷里跑了出来,这个老人就像游泳一样伸展着两条胳膊,就在他跑到罗宾身旁的时候,突然倒在了地上。罗宾发现老人的肩膀上不断有鲜血涌出。
这个老者大约有六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似乎是一个老乞丐。
“喂,你怎么样?”
罗宾赶忙把老人抱了起来,紧紧地按住了他的伤口。突然,罗宾感觉到自己的头发被一个人用手抓住了,他连忙使劲地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又高又大的壮汉。
“你想怎么样?”罗宾伸手抓住那个人的手腕,一跃而起,并把对方一下子甩了出去。
那个人站立不稳,仰面摔倒在了大街上。
可是,这个壮汉立刻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并且掏出了手枪。就在这个时候,罗宾的拳头刚好挥到,把壮汉手中的枪打飞了。手枪刚一落地,便“啪”的一声响了。
此时此刻,又有四五个无赖跑了过来,把罗宾围在正中央。
“来吧!”罗宾赶紧摆好了架势。
几个无赖立刻从四面八方扑了上来,罗宾抓住了其中一个,用力一挥这个人便飞了出去,接着,他又擒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一用力,只听得“咔嚓”一声,这个人的手腕关节被拉脱臼了。这个人惨叫一声便倒在了地上。
其他几个人看到情况不妙,知道不是罗宾的对手,所以便同时把手枪掏了出来。三个黑洞洞的枪口一齐对准了罗宾。
罗宾赶紧跳到了一根电线杆后面,在那里躲避起来。这时,那个壮汉已经把地上的手枪捡了起来,对准罗宾就要开枪。
这一次,罗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危险。突然,一阵哨子声传了过来,同时还夹杂着杂乱的向前行进的脚步声。
“警察来了!”
那几个人惊呼了一声便向一个昏暗的小巷跑去。
警察是被刚才走火的枪声引来的。他们发现路边有一位老人受了伤,所以就把他抬到了附近的一个治安站里。
这个老人的伤势非常严重,治安站的警察又赶紧把他送到了医院,可是,天还没亮,老人就死了。在这个过程中,罗宾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不间断地照料他。老人感激得泪如泉涌。或许是他自己也知道命不长久了吧,便把罗宾拉到身边,透露给他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顿时让罗宾震惊万分:这位老人的名字叫做腓齐楠,是一个专门以收废品为生的人。有一次,他在一家豪宅扔出来的破烂物品中发现了一个既破烂又陈旧的小玻璃框子。这样的一个玻璃框子已经算得上是比较好的了。框子的四周原本有着精美的雕刻,可现在已经惨不忍睹了,而且四角上的接头处已经出现了裂缝。
腓齐楠老人早年有一个女儿,可后来不幸夭折了,只留下来一张照片。因为他十分怀念他这个唯一的女儿,所以一直珍藏着这张照片。后来,他发现把他女儿的照片放在那个玻璃框子里刚好合适,所以便满心欢喜地把它拿到了屋子里,取出女儿的照片装进里面,然后摆放在桌子上,以便能够时时刻刻地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儿。
腓齐楠老人一看到女儿的笑容,自己全身的疲劳仿佛一下子就全都不见了。
有一天晚上,他双手捧着那个玻璃框子,在女儿的面颊上吻了一下。可由于老人用力过猛,竟然把那个玻璃框子给挤散了,女儿的照片也随即掉在了地上。
他赶紧把照片拾了起来,一看,忍不住“哎呀”地叫了一声。原来有一张非常薄的旧纸条粘在照片的背面。这张薄纸条原先是粘在玻璃框背面的木板上的,可由于最近雨下得很频繁,那张纸条受了潮,所以便粘到了照片的背面。
接着,老人又发现这张折成双层的薄纸条上面写着很多像蚯蚓一样的文字,是他从来都不曾见过的。
老人原本想把这个诡秘的东西扔掉,可无意间又看到了纸条背面的两行文字,因为这两行文字都是法文,所以老人识得,他只看了一遍就惊讶万分了。只见上面写道:
引导远古黑人王国弗喷古大宝藏的资料
再仔细观察墨水的色泽,发现早已变得非常淡了。
假如有人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存在着宝藏,他是肯定不会相信的。然而,这张古朴而典雅的纸条上却清清楚楚地写着这样的文字,而且是藏在一个如古玩般的镜框中的,所以,老人隐隐约约地觉得这很有可能是真的。
从那以后,他的身上一直带着那个玻璃镜框和他女儿的照片,并且从来不放在家中。
“就是这张纸条。”
罗宾接了过来,仔细地辨认了一下,上面的文字原来是阿拉伯文。
腓齐楠老人讲完这一番话,在太阳还没有升起之前就抱着女儿的照片与世长辞了。于是,那张神秘的纸条就到了罗宾的手上。
罗宾从医院里出来之后,立刻赶回了他的藏身之所,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子里,搬出一部阿拉伯语的大辞典,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弄明白了纸条上的阿拉伯文,他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张纸也是巴比伦纸,与摩洛哥皮制文件夹里的纸和酒袋里的纸是完全一样的。此外,纸上所写的这段话简直是诡异之极。那么,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读者朋友也不必着急,慢慢地就会知道的。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惊天大秘密。
然而,这段阿拉伯文并不是全部内容,仅仅是全文的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其他的内容并不在这张纸条上。罗宾推测,这张纸很有可能被分割成了两条或者三条,分别藏在了不同的地方。
在这里,有必要向读者作一个解释,在远古时代,非洲当地的居民也曾经创建出一个庞大的王国。它的位置大致位于尼罗河的上游,即现在的刚果、苏丹、乌干达诸国境内的大森林一带。
罗宾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遍纸条背后的那些法文。其内容与腓齐楠老人所说的是没有任何区别的。然而,在这段法文的下面,罗宾又找到了另外一行文字,尽管它已经模糊不清了。罗宾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才搞懂了这行文字的意思。他不由得再一次为之震惊,因为这又是一行让人匪夷所思的文字:
1270年,在第七次十字军营中。
C.N
“C.N”这两个字母刚好是裘依挪叶侯爵的两个开头字母。他是一位骑士,参加过十字军东征,并且战功赫赫,因此而被封为侯爵。把那张神秘的藏宝图一分为二后分别藏在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和酒袋里来传给后人的正是这位裘依挪叶侯爵。
而侯爵家的家徽上所写的那句话,即“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则是暗示给他的后人,在文件夹、酒袋和《圣经》这三件物品之中,藏着引导发现秘密宝藏的资料。
而这张写着阿拉伯文字的纸条则肯定是关于秘密宝藏的记载。
或许是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裘依挪叶侯爵得到了这个用阿拉伯语写成的古资料,于是便画了那样的一幅藏宝图,他把此图一分为二后分别藏在了文件夹和酒袋之中,并在一个镜框后面的内层里藏下这个阿拉伯语的资料。那么,他又把什么东西藏在了那本破旧的《圣经》里面呢?
那肯定就是这个阿拉伯语资料的其余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
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难题,罗宾凭借着自己超人的智慧,终于将其一一地破解。在他看来,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这样的拨云见日了。
接着,他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遍那份秘密材料,不由得一声仰天长叹。突然,他发现有两只黑黑的大眼睛正透过窗帘的缝隙狠狠地盯着自己。
罗宾连忙站起身来,紧走几步来到了窗前,把窗户推开。然而,窗外的阳台上连个人影也没有。在灯光的照射下,窗外的草地绿意如织,郁郁青青。
这片草地上也同样没有发现人影。罗宾刚想把窗户关上,只听“嗖”的一声,有一支亮闪闪的东西飞了进来,接着,那个东西砸在了窗帘上。罗宾低头一看,发现是一支非常短小的箭,牢牢地扎在了窗帘上。
这个东西像极了非洲土著经常使用的喷箭——把驼鸟的白羽毛绑在植物的刺上,在锐利的箭头涂满金黄色的含有巨毒的东西。
罗宾心里再清楚不过了,有一个神秘的对头躲在暗中,想要除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