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不愿提起的往事(一)

5月28日

故事的一切发生在《我们相逢又相别》的主题曲定下来,并发布后的第三天。

主题曲已经在网上发布,很快就受到了无数好评。网上的评论依然是一些司空见惯的夸赞语,但评论是两极化的,其中一极主要是夸小丽丽唱的好,另一种则是夸我作词有创意。因此,我和小丽丽这一次同时在网上爆火了。但也不足以为奇,唱歌的是她,作词的是我,但凡是听歌,总会有人注意到作词的人是谁,这样一来,我的名字自然会出现在主题曲中。

同时,关于我和小丽丽的热搜,主要有三条。第一条是【网红埃尔丽孕期献唱歌曲!疑似是新剧的主题曲!】第二条是【太燃了!新曲《重逢的旋律》作词居然是珂珂姐!】这两条是在热搜榜中排行较高的,而第三条【内幕独家爆料!珂珂姐《重逢的旋律》原声!虽然听起来有点怪,但这声音太有魔性了!】热度不是很高,但发布的内容居然是做完词之后,我本人唱这首歌的原声。

看到前两条热搜没什么可稀奇可震惊的,毕竟在网上爆火的事情早就习以为常了,但这第三条——仔细点开一看,这条热搜居然是某位网友转发的。所说的大致内容,就是关于对我唱这首歌原声的评价。评价的内容和桃姐以及小那亭对我的评价相差无几。但我迫切的想知道,初始的发布者是谁。于是开始顺藤摸瓜,最终查到的最初,发布者居然是马木兆!呵!这不就是桃姐吗?

想来也是,早料到会是她。我原唱的录音没有从剧组官方泄露出来,而能够掌握这些信息的只有我们内部的自己人,作为副导演,桃姐手中存有这份录音,除了是她干的,还能是谁?

不过,既然我原唱被发布这件事都已经上了热搜,就没有什么好深究的了。虽然热度不是太高,但总有人会关注到。把我想桃姐这么做的目的,真的是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既是演员又是歌手的明星吧。说心里话,虽然我只想一心演戏,做一个快活自在的演员,但其实也完全可以通过唱歌这条路来拓宽自己的事业。就像我儿时追过的那个女明星那样,既是演技绝佳的女演员,又是受大家追捧的女歌手。这样有何不好,上世纪那一个个巨星,哪一个不是又是演员又是歌手?想想现在,爆红的明星虽多,但拿得出真本事,真伎量的没多少个,尤其是既具备唱功又具备演技的越来越少。而唱歌这一方面,ai的声音正在渐渐的取代人声。我想,是时候大显身手了吧……

以上就是关于这三天以来主要大事件的所有爆料。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午后,阳光斜洒在拍摄现场,我正与大家讨论着接下来的拍摄计划。突然,手环突然震动起来,提示有来电信息,于是,我拿出手机一看,是孙可梦打来的电话。

“喂,小珂珂,你现在在拍摄现场吗?有空吗?”孙可梦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

我先是犹豫了片刻,然后说道,“有吧……没什么要紧事务,我可以抽身。可梦姐,找我何事呢?”

“没什么大事,就是有些事情想要和你谈谈。我现在在都港新区这边一家咖啡店,我把定位发给你,你过来,不用着急哈,慢慢来,注意安全!”

“了解!我这就来。”虽然不知道孙可梦究竟想要和我谈什么,但我还是很快的答应下来。挂断电话,手头的工作就交给我的贴身小助理老狂了,虽然不知道他能为剧组做出什么贡献,但就把他留在这里当个摆设或者跑跑腿罢了,总比没有的好。

很快,孙可梦就发来了位置信息。点开看了看,距离剧组13公里。

说是13公里,其实是根据我现在的位置来定位的,而真正离开剧组后,到影视城外的路线,不过也就五公里多。影视城很大,光是从剧组走到影视城门口,就有六公里。

正当这时,忽然觉得懒病发了,这13公里不想走,坐地铁吧,还得付钱,麻烦!于是,一个响指,瞬间移动,出现在咖啡店面前。

星巴克都港新区二分店。

虽然平时我嫌这里的咖啡太贵,很少光顾,但对于星巴克的装修风格还是颇为熟悉的。

在门口,我一眼就认出了坐在落地窗窗边的孙可梦。她身穿蓝色连衣裙,削瘦的身材和齐肩的黑色短发让她看起来格外精神。桌上已经摆好了两杯美式咖啡。

我推开门走了进去,走到她对面坐下,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坐下来后,我端起桌上的咖啡,品了一口。美式咖啡的苦味和香气交织在一起,我还是不太适应这种口味,忍不住使劲吐了吐舌头。

对面的孙可梦见状,双手杵着下巴,微笑着说:“咋了?喝不惯美式?不好意思,将就一下啦!我个人是比较喜欢的,所以就同样的点了两份。”

我笑了笑,那股怪味很快淡去,我连忙摆手说:“没事的,就当是喝中药了。可梦姐,你请讲。”

孙可梦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轻松的笑容:“其实,我今天找你来,不谈工作,只谈私事。”

喝一口咖啡后,她长舒一口气,引出所要谈的话题:“还记得之前在ktv里,你问小桃的事么?”

“唔?啥事儿?咋了?”听她这么一讲,顿时勾起了我的兴趣。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你桃姐那个手机到底经历过什么?”

我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件事呀!手机摔坏这么长一条裂缝,通常情况下正常人都不会吝惜那点钱,早换了,而桃姐却一直用到现在,其中必有隐情。我当然迫切的想要知道真相是什么,是什么原因使桃姐一部手机可以用这么久。

孙可梦顿了顿,继续说道,“那个手机是她创立公司时,她前夫买的,如今整整十年了,其中的纪念意义就不必我多言了吧?这是她不舍得更换的原因之一。其二,摔坏手机的也是她前夫那是五年前的事,这一切的背后,说来话长……自那以后,虽然她又重新买了一个手机,但摔坏的这个一直没扔,作为备用机用到现在,这只是屏幕一整条的裂开,没有伤到内部的零件,还是能够正常用的。”

“哦,原来如此!”我似懂非懂的说,“虽说现在的一部手机正常情况下,至少可以用十多年,甚至会更久,但人们总会因为出了新款而不断更换,这就是喜新厌旧,像桃姐这样的确实少见,可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呢?难道与她的经历有关?”

“是的,”孙可梦点了点头,语气变得有些沉重,“以她的酒量,那天本不应该醉的,可是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提起了那道裂缝,小桃她想起以前伤心的过往,一时来劲喝多了……”

“什么?竟是因为我?”桃姐生日那天,她确实醉的不省人事了。不由得心里一紧,桃姐醉的原因因我而起,顿时有些自责。

“哈哈,不怪你啦!”孙可梦似乎看出了我的顾虑。“喝杂酒本来就容易醉,那瓶剩下的伏特加大多都是她喝的。”

“哦,对哈!那瓶伏特加我都没喝几口呢!原来……说到底,那天我就喝了一瓶燕京,伏特加本是打算边玩游戏边喝的,但玩的太专注,后来就给忘了,居然……唉!都怪我!”依然为此感到有些自责,如果是我喝,至少不至于醉成那样,醉了多不好受呀!相较于常人而言,我觉醒元素之力后,体质上比常人略强,常人喝杂酒也许三四两就烂醉,而我可能斤把都不一定醉。“那桃姐回去后可有不适?”停顿片刻后,我又关切的问道。

孙可梦无奈的摇了摇头,一阵苦笑,“可不是嘛!我刚把她送回家,她就吐了,唉!可严重了……那叫一个上气不接下气。好不容易安顿下来,幸亏吃了你老狂推荐的那种药,这才有所缓和,那一整宿她都是半梦半醒,我怕她有什么闪失,就在她家里守了一宿……唉,说到底,小桃她挺可怜的。”孙可梦的语气中满是同情与关切。

“好啦,这件事就不再多提,你想要了解桃姐的过往吗?”渐渐的恢复了刚才的平静后,孙可梦又向我问道。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桃姐,这个我认识以来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强人,经过近来几天的相处,我更加的敬佩她,了解她,也对她的过往产生了浓烈的兴趣,可她不愿提起,我又怎能多问?

“这就对啦!有心事,诉说是最好的办法。她告诉我,让我抽空把她的过往分享给你,她心里会好受些,那些年她真的挺不容易……”

我和孙可梦各自喝了一口咖啡,她长舒一口气,开始讲述桃姐不愿向我提起的那段过往,而我则做一个安静的听众,倾听孙可梦的讲述。

“首先,之前和你说过,我们俩从初中开始就是最好的同学,好朋友是吧?其实说明白些,我们可以算是发小。和小桃一样,我也出生在和悦古城。我们的祖上早几百年前就在那里定居,世世代代至今。只不过呢,当时街坊的布局是按宗祠来进行划分的,小桃家是马氏,那一道上的几个胡同以内住着的都是马家人,而我姓孙,孙家在映月湖的东边,正好与马家对立。两大家族之间相距也就八九百米,路上的距离不过也就三五个胡同。所以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从小就是爱常走在一起的玩伴,只是到了初中以后,我们成为同班同学,那个时候关系才走的更近。初中那会儿,小桃,还不是你现在所见到的这个样子。说到这儿,我更想听一听,现在你眼中对你而言,小桃给你的印象是什么?”

“哦,我想想……”听得真入迷,幻想着当年古城里他们儿时的那番情景,孙可梦的问题打断了我的幻想。难道说,桃姐,那时候的形象与现在截然不同?虽说一个人的整体形象,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发生改变,但听她的语气似乎像彻底变了一个人似的。

“我觉得……”思考片刻后,我说出了自己对于桃姐的看法,“首先,桃姐给我的感觉是那种温柔舒心,不知为什么,虽然她看上去不是那么惊艳出众,但总能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温暖,然后是一种心动的感觉。这种心动不是男女之间的心动,而是发自内心的感觉,我是一个需要被他去照顾的小女孩,然后她则是能够给予我温暖的那种大姐姐的长辈的形象,也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的心动。其次,桃姐她总是微笑着面对我,对待所有事情。根据我的了解,其实不管你还是她,还是整个公司,这么多年来,其实挺不容易。而她给我的印象一直是那个强大勇敢而又自信的女强人,身上总有一种用言语难以表达的气质,魅力以及精神。总而言之吧,我觉得桃姐给我的更多的是温柔大姐姐那种形象。”

孙可梦听到我的评价,平静的点了点头,似乎早已料到我会这样的评价。“是啊,人是会变的。我和小桃小学没在一起,所以那六年之间,我们彼此的来往特别少。初中我们都一起进入了金山一中,并且分在同一个班。从那时起,我才算真正的近距离接触到了她这个人。孩童时期,大家都是小朋友,没有太多的不同。到初高中就是青春期性格养成的重要时期,这时候才发生了真正的变化。当初入学的时候,我和她几乎彼此已是陌生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突然主动跑来问我是不是曾经一起在胡同里玩过的那个小女孩。我这才想起来,当时咱们胡同里玩的小伙伴当中有一个被他们称作小桃桃的,原来就是马桃。但那个时候我真的没太认出她。那时候小桃还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比寸头稍长一点,那种看起来特别男孩子气。性格也不是像现在的温柔优雅,而是活泼开朗,有点泼辣。我和她相认之后,很快的就走到了一起,放学一起回家,上学一起来。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甚至有人调侃说,我们那是好哥们儿,好兄弟。当时小桃在一中里特别出名,因为性格而出名,就是一个能和男孩子都打成一片的假小子,于是起外号换做桃哥。”

“高中,我们俩又进入了同一所学校,金山六中。其实当时小桃的成绩比我要好的多,本来是可以继续留在一中的。但她选择和我一起来到六中。并且通过一些小手段,我们很荣幸的再次分到同一个班。那个时候小桃的形象又发生了变化。放了一个暑假,头发全留长了,差不多就是和我现在这般长。从此往后她也比较收敛一些,但是曾经那个开朗泼辣的假小子,渐渐的变得成熟而稳妥。整个高中,我们学习上并不太用心,加入了一个音乐社,然后我们经常一起排练唱歌,就有了之前和你所说的那个黄金姐妹发的称号。我的歌声呢,就像我的音色一样,稍微甜美一些吧,然后小桃呢,就是那种温柔大方。发型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相貌,头发也留长,她就没有了曾经的那种飒爽与英气,取而代之的是温柔而优雅的韵味……”

听到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以前的桃姐和我当年还是有几分相像的,除了我一直以来都是留着比较长的头发外。可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桃姐渐渐变得成熟而稳重呢?从孙可梦的讲述中不难听出,她们有过一个快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