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嘉佑二年的上学期,宋大的学生在FTP上传递着中央台的某一期“大宋之子”,尤其以法学院的学生最为积极。不为其他,因为这期采访的他们学院深受敬爱的包拯包院长。
这已经是包拯第四次继任院长一职。
这个出生在小镇上,辍过学,下乡做过知青,返城自学考进宋大,留校后由一个小小助教做到宋大法学院院长的老人此刻感叹不已。回忆少时受的种种白眼,几次从那个位子上给人拉下来又再爬上去,再想想现在走在校园里总会听到的尊敬的一声“包院长好”,只觉得人生大梦一场,起起伏伏,世事如海,沉浮不由己。
他的额头上还留着下乡割猪草时弄上的伤,家里的夫人也是那时候遇上的小芳。现在回忆起来,乡村的空气真是清新,是大都市的乌烟瘴气所远不能比。那时候包夫人还是水灵灵的少女,现在也已经是个芳华已逝,犹存丰韵的老太太了。唯有下乡晒黑的皮肤这么多年来都没转白,总给小孙子形容是黑人版的肯德基上校。
展昭给他叫到家里吃饭的时候,包拯多喝了几杯,向这个他非常赏识的学生吐了几口苦水。
刚正不阿?换你在这位子上沉浮这么多年,还有什么脾气是没有被磨去的?我这是树立精神形象,宋大的法学院需要这么一个偶像来鼓励学生。你们将来出来,都是法律界的栋梁。可是你也要知道,律师,打离婚官司的也是律师。干这行远不像外人看来的高品。小昭啊,你这孩子资质是好的,就是有时候,不要把那些事看得太重了。做人就和做地毯一样,能屈能伸,经得起践踏,可包可裹。一切的公道,一切的人法天理,都是在心中的。可是人心,才是最险恶的啊。你们要学的不只是法,是人的心。
还有更多的苦水,没来得及吐,就已经给包夫人打断了,“寝室快关门了吧?小昭一个人回去没问题?”
包拯拉着展昭的手说:“走,我送你下去。”
夜风有点凉,宋大花园小区的路灯已经调低了,一只大蛾子胡乱拍着翅膀在一盏地灯旁上下扑着。包拯的酒气散了一些,清了清嗓子。
“药学院的耶律晁锋是你朋友吧?”
展昭过了一会儿才想清楚说的就是叶朝枫。“是,大一就认识了。”
“他是辽国人。”
展昭笑笑,“宋大里辽国和大夏的留学生很多啊。”
包拯说:“他在宋大也算名人了,他妈妈花残月我也认识,以前还来上过我的公选课。”
“我爸也上过您的《大宋王朝法律基础》呢。”
包拯看他一眼,说:“他们那届学生,安排的是别的老师教。我记得你爸爸是因为选修课冲突,才改选了我的课的。”
展昭听出话里的不对,“那花阿姨是……”
“是跟着你爸爸改选到我班上的,她那时候在追求他。你爸爸拒绝了她,弄得满校都知道。然后他去汴京医学研究所的名额就给抹掉了。”
展昭脚步滞了半步,觉得一边脸火热。
包拯说:“我也不该跟你们孩子说这个的,那都是上代人的事,年轻时谁没有为谈恋爱闹过一两次的。只是我想提醒你,这个耶律晁锋,不只是个简单的留学生,这孩子心机深,像他母亲。你这孩子呢,什么都好,就是太善良太老实。以后凡事都要多想一想厉害关系。”
展昭跟在他身后,看着他高大微有发福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包老师,你说的……我都记住了。”
“花残月在这边办了一家药研所,还帮着药学院培养研究生,所以学校对耶律晁锋很是客气。表面上看,结交他也是不错的。只是,他出身到底不是那么单纯,你同他走得太近了小心受伤,凡事多留个心眼。”
展昭听出他还有话未说,却不好问。
包拯喜欢展昭,也是因为这个学生很像他年轻的时候。那骨子勤奋上进是任何一个长辈看着都喜欢的,尤其是这孩子仪表堂堂,气宇轩昂。
有时候包拯都在后悔为什么侄女包娉婷会放弃掉这个少年。到底是外面的花花世界吸引人一点,还是大家那时候年纪还小不懂得感情。罢了,年轻人的事,谁说得清。
那年冬天特别冷,连辽国和大夏来的学生都在抱怨老天,学校也早早就开始供暖。有了暖气,学生们都不大爱出门了,尤其是要跑到其他区上的公共课,旷课率奇高不下。
这样的情况下,白玉堂居然还能大早爬起来坚持去上耶律皓兰第一节课的《西域宗教学》,其动力的来源,自然是青春期的荷尔蒙。
白玉堂倒死不承认自己有多喜欢耶律皓兰,漂亮的姑娘人人爱,他只是赶早上她的课中的一员。学校里没选上这门课而挤进来旁听的大有人在,耶律皓兰的课永远爆满,就像寒冷冬日里的热辣火锅。
材料学院的花冲就是居心不良中最有代表的一人。
花冲这人,号称“半月公子”,指他同女生交往从来不会超过两个星期。生得好皮相的他有点像少年版的大宋球星狄青,风趣幽默,家世显赫,所以在学校里受欢迎程度远远高与庞院长的儿子。据他自己说,凡是认识他的人,要不爱他,要不就恨他。这句话好像上了学校十大名言榜。
展昭倒是认识他的人中少有的不爱他也不恨他的。花冲的篮球打得颇好,前阵子展昭接任学校篮球队队长一职后,就曾想拉他入队。花大少爷拽得别人欠他二五百万似的,头发一甩,说:“烈男不事二队。”
白玉堂事后从展昭这里听来,一个劲冷笑:“来什么三贞九烈?要是辽宋哪天打起仗来,他还能抱着美女投江以示忠烈不成?”
白玉堂对待女孩子们,更多像是兄妹关系,大家可以吃吃喝喝谈点小恋爱,但是不发展肉体关系。而花冲这种动辄带女生上旅馆的,在白玉堂看来,完全是做了十辈子和尚投胎的货色。他瞧不起花冲粗鄙的好色。所以后来在耶律皓兰的课上一眼看到那个家伙包着本书煞有介事地坐在第一排,就像看到别的野狗跑到自己地盘上撒尿一样浑身上下不爽。
花冲的父亲是花残月的堂兄,虽然两家基本没有来往,但是耶律皓兰和花冲还勉强算是表兄妹的关系。花冲觉得这个皓兰表妹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年轻的女人没她漂亮,漂亮的女人没她聪明,聪明的女人没她有家世,有家世的女人没她内敛稳重。他曾编了一个宋大校花榜,第一名曾是建筑学院的息红泪。息学姐去年毕业,继任的是外语学院的林诗音;第二名是文新学院的丁月华,活泼烂漫;第三名是历史学院的赵春妮,人家是皇帝的干妹妹得加分。现在耶律皓兰来了,所有排名都得全部往后挪一位。
白玉堂对他的敌意,他当然感觉得到。每次上课都有人用恶毒的眼神盯着他的后脑,狠不能钻个洞出来,他也是会寒毛直立的。
无声的战争在底下悄悄展开着,耶律皓兰在讲台上一本正经地说着教皇的某次公开讲话。讲完一章,说:“现在我想请一位同学上来……”
话没说完,底下的手纷纷举了起来,迫切得就像幼儿园的孩子想上台领蛋糕。
耶律皓兰笑笑:“请一位同学给我们大家画一个年表,把历届宗教战争总结出来……”
一半的手犹犹豫豫地缩了回去。
“……写清楚战争名称,教皇、涉及国家及国王……”
又有一半的一半不甘心地放下了手。
“……并且不能看书。”
现在整间教室里只剩两只手还屹立不倒。耶律皓兰一看,那两人正是白玉堂和花冲。她对花冲没有好感反而有点反感。看他面对她故意刁难的问题还这么有自信,觉得正中下怀。于是点了他:“就这位同学吧。”
白玉堂急了,脱口道:“老师,他不是我们班上的。”
其他眼红的男生也纷纷点头附和。花冲回头瞪白玉堂一眼,目光里夹着毒剑。白玉堂挑衅地冲他仰起下巴。
耶律皓兰都看在眼里,心里一动,说:“你们两个都上来吧,看看谁写得好。”
这个女人是高手。花冲和白玉堂同时在心里感慨,不再迟疑,跳出座位奔上讲台。
“休息十分钟,两个同学加油。”耶律皓兰说完,拍拍手里的粉笔灰,离开了教室。
白玉堂和花冲两人向对方丢了一个恶狠狠的眼神,一人霸据一半黑板,拿起粉笔开始狂书。
此刻的耶律皓兰坐在教师休息室里喝着茶,想起白玉堂瞪眼睛的模样,不禁笑了起来。她想,他大概也默写不出年表,只是为了争一口气,不肯示弱吧。另外那个同学那赤裸裸的眼神她从小就见得多了,还好白玉堂从来不用这眼神看她。他看她的眼睛里,只有纯粹的欣赏,坦然的,单纯的,让她觉得非常舒服,感觉到全然的尊重……
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耶律皓兰回到教室里。学生们都已经就座,表情古怪地望着讲台。她好奇地扭过头去,映入眼帘的是半边黑板上整齐俊秀的行楷。她惊讶了,这个男生的字,竟然也漂亮得像他的人。
白玉堂正在收尾,最后两行已经改成行草,潇潇洒洒洋洋散散落落大方,最后一“人”字那一捺,拖得常常的,大有意由未尽之意。
写完了,把粉笔一丢,吹了吹刘海,笑着转过来,对上耶律皓兰震惊的双眼。
“写得……真好。”耶律皓兰轻声说。
白玉堂慢慢笑了,“谢谢。”
耶律皓兰猛地回过神来,“我是说字。”
花冲在旁边嗤笑一声。耶律皓兰瞟了过去,看到另外半边黑板上不算很难看的字,什么也没说,转回来仔细看白玉堂的板书。
说她不吃惊是假的。她真没想到白玉堂竟然把年表总结得如此详尽正确,连西元记年都标记得一清二楚。她逐一对证,居然全部正确。
她张着嘴巴反复看着这板漂亮整齐的板书,递给了白玉堂一个惊喜的眼神,当即从包里摸出手机,把它拍了下来。
花冲的脸色立刻变得非常难看,底下的兄弟们也发出了嘘声和哄笑。耶律皓兰什么都没说,但行动已经表示了一切。
白玉堂极其难得的红了脸,一股激动在体内澎湃。他已经许久没有这样费力讨过女孩子喜欢。这次成功的喜悦不知怎么的特别强烈,几乎让他回到了初中时候,那原始单纯的心动的感觉。他忽然前所未有地感激丁月华逼着他背宗教学的课本,感激二哥小时候逼他练字。一切的辛苦,能换来耶律皓兰发自内心的欣赏和赞叹,都是值得的。
他嘴角的笑容也非常腼腆,非常温柔。
下课后,耶律皓兰收拾好了文件包,跟在学生后面走出教室。白玉堂和花冲互相狠狠瞪了一眼分道扬镳,从她身边跑下楼梯。她笑得有几分无奈。虽然论年纪她和他们同一年,但是她的童年早就已经结束了。
她慢慢走出教学楼。中午的阳光明晃晃的,来来往往的学生手里都已经捧着了饭盒。她停了下来,看到路边那个显然是专门在此等他的人。
“子彬?”她微笑着唤了一声。
赵子彬走了过来。他今天穿着一件半长的黑色呢子外套,领口露出雪白的围巾,挺拔的身型和英俊气质的外表吸引了许多路过的学生。
“我从学院那里问到你今天上午在这里有课,于是过来等你。”赵子彬的声音也非常温和。
“有什么事吗?”
“这个,是你的吧?”
耶律皓兰惊讶地接过赵子彬手里的一个绿皮小本子,那是她的教师证。她感叹着笑了。
“我还不知道这东西丢了。你怎么拣到的?”
赵子彬笑意加深:“你昨天那首曲子弹得真好听。”
耶律皓兰抬起头望着赵子彬,眼睛微微眯着,她知道这样会让自己的眼睛看起来更加清澈多情,面孔更加柔和美丽。她也相信自己此刻的表情是感动且真挚的,任何人看来都不会怀疑她是故意把本子落在了钢琴室,更别说她那时候会去弹琴是因为知道赵子彬每个礼拜的那天都会去练琴。
热爱文学艺术的耶律皓兰早在高中的时候就是学校舞台剧的成员,从茱丽叶到海的女儿,从西方神话话剧到东方传奇戏剧,如果不是因为花女士觉得耶律家的女儿不应该如此频繁地抛头露面,也许耶律皓兰现在是辽国皇家剧院的演员而不是大学里的一名讲师。
赵子彬注视着她秋水般的眼睛和冻得有些红的鼻子,发觉这个冰山一样的绝色女子居然也有天真迷糊的一面,让他想起来以前他随舅舅去辽国时活擒的那只小狐狸。他同耶律兄妹也就是在那时认识的,那时耶律皓兰不过十七岁,已经美得令在场所有女子失色了,也同时让所有男子却步。如今两年过去,她更相是一朵带着露水的玉兰花开始缓缓展开花瓣,绽放在世人面前。
赵子彬同前女友分手已经快两年,并不是没有想过追求耶律皓兰的。只是耶律皓兰的哥哥是叶朝枫,要追求这个男人的妹妹,没有两把刷子是想都不用想的,不知道有多少男子就因为这点而却步。但是如果耶律皓兰有意,这就不同了。
想到这里,赵子彬有些激动。不单单是因为虚荣,而是耶律皓兰这样美好的女子,确实是可遇不可求的。即便她不是叶朝枫的妹妹,不是辽新集团董事长耶律宏裕的女儿,她自身的美貌和才华也足以让她做一个世俗里的女王。
白玉堂快走到食堂,才想起来饭卡袋似乎是落在教室里了,于是匆匆倒回头去拿。他走到快到教学楼的路口,一眼就看到了耶律皓兰和赵子彬。耶律皓兰在微笑,色若春晓。是的,正如现在宋大校园里明媚的春日阳光、抽绿的嫩枝或是迎着寒风盛开的一树梨花。他从来没从她那里得到过这么温柔妩媚的笑。
耶律皓兰对着赵子彬点了点头,然后赵子彬为她拉开车门,耶律皓兰轻盈的身影一闪,坐了进去。
那天中午,丁月华打了特份小炒,同展昭在寝室里吃着,门突然被踢开,白玉堂面色不善地走了进来。
丁月华被他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老五你别这样,菜有你的份,我的鸡翅让给你……
白玉堂看也没看他们俩,径自上床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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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寝室在嘉佑三年的上半年有些流年不利是多年后大家公认的。统计起来所有的失恋、生病、成绩下滑甚至朋友反目都发生在那诡异的一年。可惜全寝室无一人选修了星相学或者风水学,不然也许能对这现象做一个理论上的说明。
展昭的苦恼,是无法对外人所道的。
自从那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夜晚过后,他故意避开叶朝枫,也有三个多月了。叶朝枫也很识趣,找他几次未果后,便不再过来。
就连一向迟钝的王朝都问:“你同叶朝枫是不是吵架了?”
丁月华微笑摇头,“女人动口,男人动手。他们两个都是谦谦君子,所以他们冷战。”
白玉堂找了一个安静的时间,点上烟问:“你同那姓叶的怎么了?”
展昭虽然把白玉堂当知己,但也实在没勇气对他坦白。他能怎么说?我们接吻了,但那是一个意外?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事情已经过去那久,但他始终无法控制大脑里不断倒带那夜的一幕,淋浴的时候他总能又感觉到当时的迷醉和冲动。他极力的排斥着,但是他知道在内心深处,自己对那一切并不反感。一切是那么自然而然,就像命运的线牵引着一般。
为什么会和一个男人纠缠在一起?
没人能给他答案。
白玉堂看展昭脸色变幻莫策,一时羞一时恼,情绪慢慢沉了下去。
他早就发觉这两个人走得太近了。人与人靠得太近终究不好,免不了要受伤害。更何况叶朝枫不是一个圆润无锋的人,那人思绪深沉,心计多端,看上去温和有趣,却是最有害的一类人。
展昭呢?不是他看不起自己的哥们儿,展昭善良耿直,真的不是叶朝枫的对手。
也就是那个时候,展昭带领球队输了全国高校篮球联赛决赛。
这已是第三次输给了开封政法学院。赛前大家都对展昭给予了极大的期望,队长还开了这次不赢就要自焚的玩笑话。毕竟大家都当他是校球队十年不遇的一个奇才。
但是开封政法学院的欧阳春则是他们学校五十年不遇的天才,传说两年间创下了十八胜的神话。相比之下展昭的道行明显要浅得多。
欧阳春这人很生猛,在球场上就像个刚出监狱的囚犯,带领队员横冲直撞,所向披靡。他的大胡子据说是失恋时开始留的,等到输了球赛再剃。没想情场失意球场得意,欧阳春的胡子就这么长成标志。
丁月华在比赛最后几分钟已经不忍再看下去,用尽所知道的一切词汇诅咒欧阳春和他的胡子。丁兆惠还差点点同一个落井下石的男生动了拳头,多亏颜查散及时把他拉住。哨声吹响那刻,宋大这边的看台上有点沉默,这让习惯了欢呼声的展昭很不适应。他在倒数第三分钟的时候拧到了脚,这时疼得有点厉害。但是他却没叫人扶着,自己走回了休息室。
从体育馆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头顶的天空是一片纯美的靛蓝,夕阳金色的光芒下,叶朝枫正站在无人的空地上等着他。
有那么一刻,他以为时空产生了扭转,可是脚上的疼痛很快就将他带回到现实中。
叶朝枫走过来,低头看他的脚问:“疼吗?”
展昭看着他关切的目光,觉得长久以来一个飘荡着的东西在这刻忽然降落了下来,像是寻找到了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他轻声说:“是有点疼。”
他洗过的头发湿漉漉地贴服着,让他年龄似乎小了一两岁,可是却将他的失落沮丧无限放大。失意人眼睛里特有的那种招人怜悯激发母性关怀的亮光,也在夕阳的照射下,变得湿润让人动情。
于是叶朝枫张开手臂将他拥抱进怀里。
一个紧得几乎让人窒息,温暖得可以把人心烤化的拥抱。隔着两人的毛衣和外套,展昭都居然能感觉到两人的心跳是同步的。而这个怀抱的坚实和舒适,包容着他的疲惫和烦恼,他的脑袋搁在叶朝枫肩上,大脑中忽然泛起一阵困意。
叶朝枫在他耳边问:“饿了吗?”
展昭点点头。
“去我那吃饭?我给你上药。”
展昭犹豫了一会儿,摇摇头:“我回寝室,小白他们说了给我打饭的。”
叶朝枫注视他片刻,知道这次再费多少口舌,展昭都不会同意去他那里的。他便点点头:“快回去吧,今天好好休息。”
不过叶朝枫没有料到,展昭回了寝室后,就像乌龟缩进了壳里。连着一个星期,他都没见着展昭,耶律皓兰打听了回来说,展昭情绪有些低落,不过吃饭学习都正常。
又补充,丁月华一直陪着他,两人一起上自习呢。
说完又看到她哥哥的脸一寒,后悔多嘴,急忙弥补:“总的说来还是挺沮丧的。月华哄他,他也是敷衍地笑一下。”
到底还是年轻,不大经受得起失败。不过年轻就是本钱,伤得多,好的也快,不用多久就过去了。
周末的时候,叶朝枫带着一脸神秘莫测的笑容来到111,跟展昭说:“带上两天换洗的衣服和厚衣服,跟我走。”
白玉堂问:“怎么?你们俩要私奔啦?”
展昭还没来得及瞪他,叶朝枫已经抢先呵呵笑起来,说就差一个字,是夜奔。
叶朝枫先开车走高速到了洛阳,也不停留,直奔上山。
展昭一言不发地坐在车上,开始还会好奇地小心看叶朝枫几眼,后来看到出了开封,又看到进了洛阳收费站,笑起来,老老实实看风景。
倒是叶朝枫先开口:“怎么不问我带你去哪里?万一把你拐去卖了呢?”
展昭笑起来:“我妈说,我这种人,即使被人卖了,都还会倒过来帮人家数银子。”
叶朝枫打着方向盘:“猜猜吧,不然我估计瞒你岂不是显得很没意思。”
展昭摇头:“不猜啦。猜中开头,却猜不中结局。”
车里音箱调着低低的音,抒情的男声深情款款:
“Iwasstanding
allalongagainsttheworldoutside
Youweresearching
foraplacetohide
Lostandlonely
Nowyou’vegivenmethewilltosurvive
Whenwe’rehungry
lovewillkeepusalive”
车开进山,展昭还是安静地坐在旁边。叶朝枫好奇他的沉着,结果扭头一看,原来已经睡着了。头偏向这边,微垂着,面容安详。
展昭被摇醒,发现自己正处于深山老林里,不由笑:“叶兄,即使我欠你银子,也用不着费尽苦心载我来着这么远的地方弃尸啊。”
叶朝枫也笑:“有证人看我带你离开,我不杀你。我把你卖给当地人做上门女婿。”
宾馆服务生听了这对话,呵呵笑起来。展昭这才看到车后那座修得别有风味的度假山庄。
毕竟是五星级的宾馆,普通两人间也装修得非常舒适,大大的玻璃窗对着目前是一片林海。晚上没有月亮,可是积雪却依旧皑皑,山间呼啸的风透过玻璃窗,只有一点嗡嗡的响声。展昭转过头来问:“天寒地冻的,能看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朝枫说,“去洗澡吧。今天早点睡。”
等展昭洗完出来,叶朝枫已经睡下。昏黄的灯光下,那个人的呼吸深且长。展昭经过他的床的时候放慢脚步,看了他几眼,然后上床关灯,很快睡去。
展昭再次被摇醒时,发觉天还没亮,心想这是山上,应该不会有地震,于是不解地问:“火灾?”
叶朝枫笑:“快起来,穿厚点,带你看好东西。”
有什么好东西要牺牲冬日的睡眠来看的?不过展昭是男生,用不着撒娇赖床,立刻就起身穿衣,告别温暖的被褥。
宾馆大堂里有不少客人也起来的,都穿着羽绒衣,手里拿着电筒。叶朝枫把一条还带着他体温的围巾套在展昭脖子上,嘱咐说:“山上冷,受不了我们就回来。”
展昭把围巾围好,“看个日出,代价可真大呢。”
夜奔,摸黑上山。一人拎一个手电筒,在山路上沿成长长一条光带,从远处看必定像一串宝石链子。天空是深深的蓝色,风就在脚下峭壁上呼啸。
展昭扭头看身后,脚下一时不留神,踩空一级阶梯。叶朝枫突然伸手抓抓他,这才没摔倒。
大部分人到了看台上就停了下来,叶朝枫却一直握着展昭的手,牵着他继续走,一直走了好远,绕过一小片灌木林,然后爬上一块还有着残雪的岩石。
那是一处隐蔽的地方,前方是个对着山渊的斜坡,后面是被积雪覆盖的丛林。很适合做自杀现场,用来凶杀也不错,毁尸灭迹不过伸手推一把,那就人能像冬瓜一样咕咚咕咚滚落悬崖下摔成一滩瓜泥。
就是视野非常好,正对着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
两人默默坐在石头上,叶朝枫抽出两根烟,递给展昭一根,都点上。然后又从怀里掏出小瓶洋酒,一人喝一口,解乏又取暖。
展昭生长江南,很少见雪,气氛又好,酒也暖身,说着平时少说的事。那春来的梨花,夏天的栀子,秋天的银桂,冬天的红梅,在他口中,都仿佛有着儿时的记忆一般。又说到小时候爬树摘桑葚,吃得手和嘴巴乌紫。小学的荷花池里钓虾,掉了进去险些淹死,母亲就此不让他玩水,于是至今没学会游泳。
那人一双仿佛透明的琥珀色眼睛一直注视着他。
前方的天空渐渐亮起来,像是一杯水冲淡了浓浓的蓝色,露出后面掩藏着的橙色亮光。那仿佛带着生命脉动的光芒最初的柔弱似小女孩,渐渐开始变得热情奔放,像大溪地的女郎。金灿灿的光线无视满山冰雪,灼热人的眼睛。鲜明的,炽热的,神圣的,眷恋的。
人类自远古就崇拜太阳,崇拜光芒,那是融进血液里的心性。而每一次日出其实都是一次天文奇观,绚丽华美,是燃烧着的生命和信仰。
阳光把山头的白雪照成奇妙的黄蓝二色,远处看台上的游客在欢呼鼓掌,惊起山林里的寒鸟,扑哧扑哧拍着翅膀冲出林子,在山间盘旋地飞着。风掠过山尖,吹起高低不一的声音,扬起的碎雪成了薄薄一层雾。
展昭这才转过脸来。叶朝枫微笑着看他,少年线条明朗的面颊给镀上了一层金边,原本明朗的线条在这样的光线中变得朦胧柔和。
叶朝枫弯腰抓起一把雪,握成球,轻轻一掷,雪球就沿着斜坡滚下去,弹跳着落进山崖下。“你说你小时候没看过雪,我就想到了这个地方,今天带你来看看。”
“谢谢。”展昭很感动。
叶朝枫出其不意地抓起一团雪向展昭砸过去。展昭没有料到,来不及闪开,雪正中他的脸。雪水滑进领子里,冰得让人直打哆嗦。展昭也不同他客气,反身也抓起一团雪,扬手就招呼过去。
叶朝枫有了准备,身子一闪,从岩石上跳了下来。于是一场混战展开,两个年轻人像半大的孩子一样笑着打闹着,你来我往。叶朝枫的大衣毕竟是高级货,雪打在上面,轻轻一抖就滑下来,不留痕迹。倒是展昭的呢大衣,沾满了雪粒,一头一脸也都是白花花的碎雪。他开怀地笑着,脸泛着红,眼睛分外明亮。
一不留神,雪团砸中叶朝枫,他忽然摸着那部分,皱起眉头。
展昭丢下手里的东西跑过去:“怎么了?”
“雪里有石头……”叶朝枫声音很小,展昭没听清,“哪里?我看看,怎么了?”
忽然被用力一扯,两个人摔倒在地上,沿着斜坡滚了几米才停住。展昭看着不远处的悬崖边缘,抽一口凉气,最终还是笑了。
“差点出人命。”
叶朝枫压在他身上:“人家在山底找到我们的尸体,不会以为我们是殉情的?”
展昭却想,这片山坡到了春天,一定是绿意盎然,开满野花吧。
叶朝枫扳正展昭的脸,深深注视,然后低头吻了上去。
展昭脑子里轰地一声,像是运行的机器忽然短路,火花迸射。而这个吻,温暖柔软的触觉,亲昵的,怜爱的,掠过眉毛眼睛鼻子,然后停在他的唇上,渐渐加深,渐渐缠绵。
这一刻他惊讶察觉自己除了感觉到融化的雪水钻进领子里冰人外,却也并没有反感这个亲密的动作。他忽然想到自己是男生,应该立刻推开这个人然后给他一拳,可是压在身上的那个人忽然加深这个吻,掠夺了他的呼吸,和思考的精力……
多年后一天,丁月华外出回来说:“表姐说某某山看日出很美,我们这个周末去看看怎么样?”
展昭看着报纸:“你现在是两个人,出点差错怎么办?”
丁月华央求他:“等肚子大了,更爬不了山了。再说现在看日出是可以做缆车上山的了。”
展昭说:“那干脆等孩子生下来,我们一家三口去爬山,不是更好?”
丁月华哼道:“没情趣。这个月的物管费下来了,你明天上班时顺便去交一下。”
展昭从妻子手里接过单子:“刚才你妈打电话来,说是新出了个什么脚底按摩器。”
“哦?那我们周末上街给她买一个吧。”
“你大侄子上文渊阁小学的事我去问了,人家说跨区读的赞助费要多交百分之四十。”
丁月华啧啧:“瞧瞧这教育收费那个狠的。”
展昭温和地笑着,走到阳台上点上一根烟。
花园小区里,放了学的孩子们在草地上玩耍。天空晴朗,夕阳还没有开始燃烧。一缕烟雾缭绕中,他还隐约可以回忆起当年那个雪地上的亲热。冰冷的雪和温暖的吻,那人灵活的手指轻轻抚过他的脊背激起一阵触电般的酥麻。
那时候他不是一个优秀的检查官,更不是一个丈夫。
那时候他还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