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哲嗣的车离开佳鲜后,停在不远处的银灰色房车这才缓缓驶进佳鲜大楼的地下停车场。
停好车,双手颤抖的白皓维下车前,配着矿泉水吃药,还因为手抖得太厉害,不慎将水洒了出来,弄湿了他的白色衬衫。
服完药,他深深的吸了口气,稳住心绪后,将药瓶塞进铁灰色西装外套里,用力拍了拍苍白的双颊,让它们变得红润些,这才下车搭电梯上楼。
站在电梯里,他不禁回想起那天在见过许哲嗣后,他打长途电话给去美国进修的大姐费凌霜。
她跟哲嗣一样,对他说的话半信半疑,但在他一再恳求下,她最后还是告诉了他发生在晴欢身上的事——
“知道凌宣的死讯后,晴欢整个崩溃了,她拿走凌宣的骨灰坛,带到她和凌宣以前住的地方,她把骨灰坛当成了凌宣,日夜不停的对着骨灰坛说话,等我和哲嗣找到那里,想拿走骨灰坛,她死都不肯放,最后因为发高烧体力不支昏倒了,我们才能把她送到医院。可是后来她……”
“她怎么了?”他心急的问。
“在她昏迷时,我把凌宣的骨灰坛送回灵骨塔,她醒来后找不到,开始激动得大吵大闹,在注射了镇定剂后,她却整个人像失去了灵魂一样,不言不语,不吃不睡,像个木头娃娃一样呆呆的坐着。”再提及此事,费凌霜忍不住哽咽了。
“后来呢?”他听了,心痛不已。
“过了几天,她忽然开口说话了,却是大叫着头好痛,然后发狂的拿头去撞墙壁,把额头都撞出血了,哲嗣再也看不下去,所以他……”
听到这,他颤声问:“哲嗣做了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他请了一位心理治疗师,用催眠的方法,让晴欢忘记有关凌宣的一切。”
“你的意思是说……她忘记我?她不记得费凌宣这个人了?不记得以前我们在一直所有的一切?!”
听见电话彼端传来的激动嗓音,费凌霜抖着唇问:“你真的……是凌宣吗?”
虽然刚才电话中,他已清楚交代一切,又说了几件只有她和凌宣才知道的事,但这种事毕竟太匪夷所思,她还是无法置信。
然而此刻回荡在耳边那激切心痛的质问,让她的心不禁动摇了。
电话里这个陌生的嗓音,真的是她已亡故的弟弟吗?
“我真的是凌宣。我知道我的事太离奇了,让你一时很难相信,可是你想想,我有必要假冒费凌宣吗?他有什么可以让我图谋的?过世前,我便把房子积移转到晴欢名下,所有的财产也都捐了出去,费凌宣根本已经一无所有。”
没错,她很清楚,弟弟名下确实已经一无所有,反倒是这个自称是凌宣的白皓维,他是个很有名气的画家,随便一幅画都百万以上的价值。
当初凌宣住院时,他便是住在隔壁的病房,那时的他很暴躁,骂跑了好几个看护,知道他因双眼失明而自暴自弃的事后,因此凌宣死前特别指定将眼角膜捐赠给他,希望能帮助他恢复视力。
思及此,费凌霜不由得有些信了。也许电话里这个陌生的男人说的话是真的,凌宣真的借由白皓维的身体复活了。
“哲嗣是因为心疼晴欢,不忍心看她继续痛苦,所以才会用催眠的方法让她遗忘掉凌宣。晴欢被催眠后,哲嗣编了个理由,说服她一起搬到台中,正确的地十连我也不知道,他甚至连晴欢的电话都换了,为的就是不让晴欢有机会再接触到以前的事,要让她彻底忘掉凌宣,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白皓维还记得,结束这通电话前,大姐语重心长的提醒他——
“你若不希望晴欢崩溃,就不要在她面前再提起有关凌宣的事,万一解开了催眠,那排山倒海而来的痛苦记忆,会让她承受不住的。”
后来,他请了徵信社,花了几天的时间找到了晴欢,还意外的发现,她工作的地方竟是白皓维舅舅的公司。
这分明是上天有意要让他们再续前缘,才做了这样巧妙的安排,这次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放开她了。
叮一声,电梯门开了,白皓维踏出电梯前,慎重的在心里告诉自己——从今开始他是白皓维,费凌宣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费凌宣这个人了。
询问助理茶水间的位置后,白皓维拿起杯子走去,准备为自己倒杯水。
来到外头,便听见里面两人交谈——
“我们把咖啡豆藏起来,不要让她找到,看她今天要怎么煮咖啡给总经理喝。”
“这样好吗?万一总经理怪罪下来的话,该怎么办?”
“那也怪不到我们头上呀,总经理的秘书可不是我们,谁教她从一进公司就践得要命,理都不理我们,你不觉得她很讨厌吗?”
“她冷冰冰不理人的样子是很讨厌,好吧,那你说要藏哪里?”
“就……藏这里好了,不信她能找得到。”说着,她拉开底下的柜子,把东西放进一个已经空了的茶叶罐里,然后两人相视而笑,一起走出茶水室。
看见一切,匆匆避到转角的白皓维在两人离开后,就瞥见许晴欢走进茶水室。
她伸手打开上层的置物柜,似乎在找寻什么。
“早安。”
听见身后传来的吵哑嗓音,她回头一看,是白皓维,微点下头,便继续寻找叶威专用的咖啡豆。
她记得昨天明明是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
“你在找什么?”他眷恋的眼神停在她纤瘦的背影上。
“咖啡豆。”上层找不到,她拉开下层的柜子孤苦,但放眼望去,空间不大的柜子里,也没有那包咖啡豆的踪影。
闻言,白皓维这才明白原来刚才那两个女人要整的人竟然是她。
他大步走到她身后,弯下腰,从下层柜子里取出一个茶叶罐,打开盖子,拿出里面的咖啡豆递给她。
“是这个吗?”
接过他手上的咖啡豆,许晴欢讶道:“没错,可是怎么会在茶叶罐里面?”
“刚才有人放进去的。”
闻言,她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一定又是那些看她不顺眼的女同事,故意捉弄她。
像昨天也是,她们从她身边走过,故意碰她一下,撞掉了她抱在怀里的那叠准备写一份企划的资料,她们不仅没道歉,还责怪她走路不看路才会撞到她们。
前天,她打算去影印文件时,有人出其不意的伸出脚绊倒她,害她硬生生跌了一跤,诸如此类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她已经很习惯了。
像以前刚进飞耀集团时,她也曾这样遭人排挤,不过相处久了,同事们比较了解她的个性后,也就不再排挤她了,偶尔还会关心的叫她不要那么拼命加班。
记得有一次,她被热水烫到,有个女同事还一脸担心的说她脸色很差,叫她去看医生。
咦,那次她为什么会被热水烫到?她不是那么粗心大意的人呀。
叶总还在等她煮的咖啡,没空多想了。许晴欢取出适量的咖啡豆,放入咖啡机里,煮了杯咖啡。
见白皓维还站在茶水间,她想了下,开口道谢。“谢谢你。”
“那些女人常常这样欺负你吗?”他脸色微沉的问。
她沉默不语,然后绕过他走出茶水间。
她不说话等于是默认了那些女人常常这样捉弄她。白皓维蹙起的眉峰,透着一抹心疼和愤怒。
白皓维很清楚,想要化解敌意,用硬碰硬的方法是绝对行不通的,那只会引起更大的反弹。
所以他采取的是怀柔方式,用美食讨好那群女人的嘴巴。所谓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因此他跑去买来一堆零食,用许晴欢的名义请她们吃,吃得她们心药朵朵开。
除此之外,他还会在她们需要帮忙的时候说——
“是晴欢要我过来帮忙的。”
而在帮她们时,又会说:“晴欢那个人虽然看起来有点冷漠,不近人情,实际上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她只是因为个性害羞又不擅言词,不懂得表达自己情绪。像她以前曾经连续三年,每天都送饭去给一个独居的老婆婆吃,一直到她过世为止,她还每个月都会把薪水的百分之十捐款给慈善机构。”
听见这些话,那些人好奇的问他。“白先生,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你跟她很熟吗?”
“不是,是因为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认识她,所以我才知道这些的。”
因此,没几天的时间,就让那几个老爱恶意捉弄许晴欢的女同事,改变了对她的态度。
其实她们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许晴欢主动释出善意,她们也不好再刁难她,所以这两天看见她,都会打招呼,就像此刻——
“早,晴欢。”
看见迎面而来的女同事主动向她打招呼,她也连忙出声。“早。”
“你手上拿那么多卷宗,要不要我帮你拿一些?”对方停下脚步问。
面对她的善意,许晴欢很意外。“不用了,我拿得动,谢谢。”
待女同事离开后,她纳闷的想着,这两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前一直对她们很不友善的几个女同事,突然对她和善了起来。
在她身后看见这一幕的白皓维,性感的薄唇勾起一抹满意的笑。
一回头就看见白皓维正对着她笑,那温暖的笑容,让他阴柔的脸孔变得开朗许多。许晴欢微怔了下。又来了,她又有种这样的笑容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感觉,甩开心中的疑惑,朝他轻轻颔首后,她抱着卷宗走回自己的位置。
打从白皓维前几天开始在佳鲜上班后,她便常常见到他,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工作太闲了到处晃,才来几天,就已经跟公司里的人打成一片。
桌旁突然落下一道阴影,许晴欢抬起头。
站在她桌边的女同事说:“晴欢,你昨天买的那种蛋糕是在哪家店买的,很好吃,再过几天我妈妈生日,我想买一个回去替她庆生。”
“蛋糕?什么蛋糕?”许晴欢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就是昨天你买来请大家吃的那种蛋糕呀,你——”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一道沙哑的嗓音匆忙的插了进来。
“我知道那种蛋糕在哪里买的,我待会抄地址给你。”他这几天常常在她身边打转,为的就是怕遇到这种情形,还好这次来得及拦下来。
“好,谢谢白先生。”听白皓维这么说,女同事满意的离开。
“你们在说什么蛋糕?”许晴欢狐疑的瞟向他。
白皓维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解释。“昨天我帮你买了一些蛋糕请同事吃,她问的就是昨天那个蛋糕在哪里买的。”他决定还是先跟她把话说清楚,免得这几天他为她做的那些事被拆穿。
“我并没有要你帮我买蛋糕请同事吃。”她敛眉,很确定自己并没有要他这么做。
他唇边漾起笑,温和的劝她。“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友善,自己就要先主动释出善意。”
以前当他还是费凌宣时,曾自私的认为,其他人都不了解她没有关系,在这个世界,只要他了解在她冷若冰霜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比谁都善良的心就够了。
然而自从跟她一起上班后,他才发现,外表看似冷漠高傲的她,有多不受女同事的欢迎。她就像一座孤岛,孤零零的,从不跟任何人打交道。
每天看着她一个人独来独往,他就好心疼,不想她再继续被人这样排挤孤立,他希望能帮助她走进人群里,跟大家打成一片。
许晴欢愣愣的看着他,仔细想了下,才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你就用我的名义,替我买蛋糕请同事吃?”
“不只蛋糕,我还帮你买了糖果、饼干请她们吃。”他小心翼翼的道出,怕自己的自作主张会惹她生气。
“为什么你要这么帮我?”
见她没有不高兴,白皓维松了口气,笑道:“这是报答你上次陪我吃饭。”
她沉默的望着他,她感觉得出来,他对她有好感,但是她没那个意思,思忖了下,她决定把话说清楚。
“我目前没有谈恋爱的打算。”这样说,他应该就明白她的意思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心里已经没有位置可以再容纳其他人,但奇怪的是,她心里明明就没有人啊!
没想到她会拒绝得这么直接,白皓维脸上的微笑僵了下。不,他早就该知道了的,当初他还是费凌宣时,可是花了好久才追到她的。
这么一想,他唇边又再度扬起灿烂的笑容,那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笑得眯了起来。“没关系,我会一直等到你想谈恋爱为止。”
许晴欢又对着他的笑容失神了。为什么一看见他那爽朗的粲笑,总会让她浮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到底曾经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笑容?
白皓维这个设计总监真的很闲,什么事都不用做,只要出一张嘴就好。
通常三个设计师会把他们设计好的作品拿给他过目,凭着以前在商情杂志社培养出来对美术的鉴赏力,针对他们设计的作品,他会提供一些意见。
但若要他动手作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具身体虽是白皓维的,但住在里面的灵魂却是费凌宣,费凌宣从小到大,美术成绩都是低空飞过,根本画不出能看的作品来,他甚至连只狗都画不出来。
低头看着仍微微颤抖的手指,他心忖着,现在还能用这个藉口搪塞,等再过一阵子,手不抖了之后,该怎么解释他依然不肯拿画笔这件事呢?
面前的桌止突然响起敲击声,让他从沉思中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叶威那张粗犷性格的脸孔。
“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我叫了你两三声,你都没听见。”
“想一个广告的文案。”他随口瞎掰。“找我有事?”
“找你一起去吃饭。”这个表弟来佳鲜后,虽然常常在公司闲晃,但不可否认的,在他指导下,设计部里那几个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包装,都让业主很满意,不需要一再修改,就连最近自家公司打算推出一款饼干的包装,也让老爸和公司其他主管看了之后赞不绝口。
“咦,中午了吗?”他瞥了腕表,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
看见他腕上的那只表,叶威讶问:“你什么时候开始戴表的?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在手上戴表,嫌累赘。”
事实上,这个表弟让他惊讶的地方还不只这点。以前的皓维有些阴沉自闭,不爱说话,更讨厌交际应酬,可自从回台湾手术后,他的个性似乎变了,不仅爱笑又能言善道,才来公司不久,就跟大家都混得很熟了。
“重见光明后,我有很多想法都改变了。”他一语双关的说。
他没有白皓维以前的记忆,也不知道白皓维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他不需要解释太多,用这句话就能唬弄过去,就连当初白皓维的母亲在听了这句话后,对于他的改变,也就不再追问。
叶威也不例外,听见他的话后,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知道这个表弟当初在做眼角膜移植手术时,因酗酒过度导致肝硬化,因此在手术过程中,曾经一度停止心跳。
接着,他又动了一次手术,切除掉部分坏死的肝脏,在经历了这样的生死关卡后,也难怪他的想法和个性会有所改变。
“我想阿姨看见你这样的改变应该很欣慰吧,你以前不喜欢女人,现在她若是看见你跟女人有说有笑的模样,恐怕会笑得阖不拢嘴。”
闻言,起身跟着叶威往外走的白皓维眼角突然一抽。什么意思?以前他不喜欢女人?
难道……白皓维其实是个Gay?!
“呃,其实手术后,以前有些事我不记得了,那个我……以前为什么不喜欢女人?”他试探的问。
瞟他一眼,叶威笑得有些暧昧,正想开口,就在门口看见许哲嗣,他热络的迎上前去。
白皓维却神色突变,连忙躲到柱子后掩住自己的身影,不想被他发现。
“哲嗣,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透过朋友的介绍,他认识了许哲嗣。当初对方主要是介绍许晴欢到佳鲜工作,结果他却跟陪她一起来面试的许哲嗣一见投缘,很有话聊,就这样成了朋友。
许哲嗣扬了扬手上的便当说:“我刚好经过附近,顺便帮我姐买便当过来。叶大哥,你要出去呀?”
“嗯,我要跟我表弟出去吃饭,咦?”正想将白皓给介绍给他,回头一看,叶威才发现表弟突然不见了。“刚刚明明还在呀,跟去哪了?”
直到他跟许哲嗣又寒喧了几句话,许哲嗣上楼去送便当后,他才看见白皓维从一根柱子后面走出来。
“你刚才跑到哪里了?”他纳闷的问。
“我刚鞋带松了,蹲在那里绑鞋带。”白皓维指向刚刚藏身的柱子解释。他还不能让哲嗣发现他,因为他完全不相信他说的那些话,若是让哲嗣知道他竟然跟晴欢成了同事,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也许为了保护晴欢,哲嗣会再带走她,这是他无法忍受的事。他好不容易才找到她,好不容易能再接近她,他不想再失去她!
“那走吧。”叶威信了他的说词,两人举步往外走。
才走了几步,白皓维的手臂突然被人猛然擒住,接着,一道带着洋腔的中文激动的说——
“维,我终于找到你了。”
抬头望见是一个高大魁梧,差不多三、四十岁的外国男子抓住他的手臂,再望见对方那双惊喜的蓝眼时,白皓维忽然觉得有种不祥的感觉。
这个人该不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