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5.Mulholland Dr.-48

根据詹慕闲的交代,他在计划谋杀王乐娟时,也在策划如何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杀死杜鹃。

与本身就有严重基础病的王乐娟相比,杜鹃年轻体健,很难伪装成急病而亡。

不过在王乐娟死后,杜鹃就只有一个人了。

她在本市没有别的关系紧密的亲戚,朋友也不多,詹慕闲认为,只要把她的死伪装成一场合情合理的意外,应该就没人会追究了。

于是他便故技重施,在杏滘村附近物色了一处鱼塘,那儿地处偏僻,白天都几乎没有路人经过,晚上更是人烟绝迹,而最妙的是,那鱼塘还有一个镜头位置“刚刚好”的摄像头。

如果是在一处完全没人的地方出事,警察还要费力排查是失足落水还是有人把她推下去的,但如果有个摄像头“正好”拍到杜鹃掉下去的那一幕,就能证明她身旁无人,迅速结案了。

他锁定的鱼塘的监控只能拍到摄像头底下直径十米左右的范围,且这十米一半是水域,一半是陆地。

换而言之,只要作案时詹慕闲保证自己距离杜鹃一米以上,他就不会被摄像头拍进去了。

那么,怎么样让杜鹃看起来像是自然落水呢?

关于这点,詹慕闲坦白说他想了好几个方案。

直到有一次,杜鹃随口透露自己在做心理咨询,医生还给她开了安眠药之后,詹慕闲便想到了一个计划——让她在吃了安眠药后大量饮酒就行了。

酒精和大部分安眠药都有协同作用,在药物作用下,“醉酒”的症状会被放大,人很容易出现定向力障碍、手脚震颤、平衡不稳等症状,完美符合詹慕闲的计划。

万事俱备,詹慕闲以“游玩散心”和“纪念王乐娟”为由,把杜鹃约到东湾区吃她当年和姨妈一起吃过的美食。

詹慕闲长得面善,对女孩儿来说也是能当她爹的年纪了,再加上两人约见的地方是大中午的正正经经的农家乐餐馆,杜鹃根本没有感觉到危险,甚至没想到要和哪个好友报备一下自己的行程。

从鑫海市市中心到东湾区要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程,杜鹃自己没车,于是詹慕闲很自然地提出开车来接她,杜鹃也欣然答应了。

车上,詹慕闲故意以“车子比较旧,空调不是很给力”为由,把车内气温控制在二十八度左右。

果然,上车没多久,杜鹃就因为出汗而感到口渴了。

这时詹慕闲再告诉她,后座有一箱矿泉水,你觉得渴可以拿来喝。

如果是普通情况下,交情不深的异性给递了一瓶水,杜鹃可能还会产生一丝丝的警惕,但她看到的是大半箱水,随便她自取,于是她就放心了。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詹慕闲正是算准了她的这个心理,在半打矿泉水里都动了手脚,不管她选的哪一瓶,都是百分百的概率。

果然,喝了水后没多久,杜鹃就睡着了……

“因为杜鹃说她不喝酒,所以我给她插了鼻饲管打算硬灌……”

在交代犯罪事实时,詹慕闲如此坦白道。

不过可能是安眠药药效过了,或者是喉头异物感实在太难受了,在插管的过程中,原本昏睡的杜鹃居然醒了过来,开始剧烈挣扎。

对此詹慕闲倒是早有准备。

他将女孩藏在后备箱里,带回了周末无人值守的兽医站,用纱布缠住姑娘的手腕脚腕后,在把她绑在了治疗床上。

审问的警察问他:“你知道那根鼻饲管的顶部断了一截吗?”

詹慕闲摇了摇头。

他们兽医站的鼻饲管都是给各种动物用的型号,他自己都说不清那套过期了老长时间的鼻饲管是什么时候的剩货了。

反正杜鹃也是要死的人了,包装是否过期,内部有无污染,会不会引起感染之类的问题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直接怼进去就完事了。

然而正是因为他这生疏的技巧、粗暴的操作和早就该淘汰的老化的管子的三重debuff作用,才在杜鹃的遗体上留下了引起柳弈注意的重要线索。

总之,在给杜鹃用鼻饲管灌了酒后,詹慕闲把“喝醉”了的女孩子带到了他早就物色好的鱼塘附近,等着人自己醒来。

四个小时候,杜鹃醒来,看到詹慕闲,吓得肝胆俱裂,踉跄着起身就要逃命。

听到这里,警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怎么肯定她一定会往鱼塘跑?”

詹慕闲回答:“因为只有那儿有光。”

鱼塘拉了电,有稀疏的几个灯泡,是深夜里离女孩儿最近的光源。

于是杜鹃就像扑火的飞蛾般朝着光跑去,却在酒精和安眠药的双重作用下跑得踉踉跄跄,根本无心注意脚下的情况。

结果就如詹慕闲所料的那样,她最后一脚踩空,掉进了池塘里,连挣扎都没挣扎两下,就如同枰坨入水,沉入了黑暗之中。

警察又问:“那假如她没掉下去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

詹慕闲摇了摇头:

“我在附近还物色了另一个没有监控的池塘。如果杜鹃避开了没掉下去,我就在她出了监控范围后抓住她,然后把她带到另一个池塘那儿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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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慕闲在交代杀害王乐娟和杜鹃的犯罪经过时态度十分配合,但换到二十二年前的旧案时,他当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装傻到底,问什么都是否认三连,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没有”、“我不是”和“我不知道”了。

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市局那些惯于和犯人们打交道的刑警们还会看不出来吗?

詹慕闲想的就是个“拖”字。

本来以他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就算不去追究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光是王乐娟和杜鹃的两条人命就要吃枪子了。

然而不是说反正都是要毙了的,就能不管他当年还干过什么了。

有一部分的连环杀人犯就曾经利用过这一点,在案件审完了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忽然来一个“警察同志我还有犯罪事实要交代”,然后跟挤牙膏似的将当年他干过的旧案“挤”出一些细节来。

这样警察就得跟着他提供的线索重新追查,公诉和审判的时间也要随着新证据的加入而延后……

……

有一些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围观群众都觉得明明犯人早就抓了,怎么还要审上那么久,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拖了好几年的,难不成是有人在玩忽职守,只吃饭不干活吗?

其实审讯流程很长的案子里很大一部分的情况,是因为越是复杂的案子越容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犯人可能同时牵扯进好几桩刑事案件里。

为了给每个受害人及其亲朋好友一个交代,不能只逮着一个案子就把人给处置了,而是要尽量将能查的都查了——这期间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绝对不是简简单单一两句话能概括完的。

如果詹慕闲真打算用旧案拖着,那三桩案子四条人命,足够他隔三差五来回折腾市局的警官同志们老长一段时间了。

沈遵当然不允许这种无赖罪犯为所欲为。

于是这段时间,专案组几乎投入了百分之百的心力调查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连带着柳弈他们法研所也不得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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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正是应了那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老话,在詹慕闲竟然是连环杀人犯的劲爆新闻在杏滘村传开了之后,一直被他老实忠厚、勤勉尽责的假象蒙蔽了的双眼的村民们惊呼上当之余,也有人事后诸葛亮地察觉到了詹慕闲平日的一些异常。

一个当年做过天然气销售代理的村民主动找到了专案组,告诉他们,在张家的火灾案前,詹慕闲曾经来他们这里买了整整六罐瓶装天然气,说是要请客用的,火灾后没多久又把空罐子还了回来,同时还附带上了保存了整整二十九年的购买和还罐记录,上面还有詹慕闲的亲笔签名。

接着又有一个现在已经退休,并随儿子一家一起迁往市区的老人给派出所打了电话,说自己从前在杏滘村当过一段时间的村医,他可以作证,他曾经亲眼看到詹慕闲偷偷拿过麻醉药等违禁药品。

……

在整合了许多村民的证词之后,警方基本上已经能还原当年那三起命案的犯人就是詹慕闲的事实了,只差更有说服力的“物证”了。

终于,杏滘中专的一个校友提供了当年她拍下的一张照片。

那位校友当年也是校园歌手大赛的参赛者。她还记得淹死在池塘里的唱歌很好听的林美娟。

上周末,校友在翻旧相册时找到了一张照片,那是她穿着演出服在学校操场拍的纪念照,照片的背景有一个穿着灰蓝色工作服的年轻男子——正是年轻时的詹慕闲!

而令警官们感到非常惊喜的是,詹慕闲当时推着一辆小推车,推车上还有一个体积看起来相当不小的木箱子——足够藏进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儿了。

更妙的是,这照片右下角还有相机自带的时间,199×年10月11日,正是发现落水的林美娟的遗体的前一天!

警察带着照片去寻人辨认,很快就有人指出这是村委以前用过的推车,因为笨重且老化严重,直接丢在仓库里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

于是警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两台同款旧推车从仓库里拖了出来,送到法研所进行检查。

众人从车轮缝隙里清理出了大量的垃圾和灰尘,其中就有许多头发。

法医们将头发拿到放大镜下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头发是自然脱落的,不带毛囊无法进行DNA对比,但有那么少数几根的根部居然还有未完全腐败的毛囊,在一跑DNA,竟然真有三根是属于林美娟的!

至于在废弃陶窑作坊的仓库里挖出来的白骨化的遗体,不必家属来辨认衣服的样式,柳弈他们将遗体带回法研所一检查DNA,很轻松地就证明了这具骨殖正是失踪多年的程娟娟了。

同时,柳弈他们还在遗体的鞋底找到了一张透明胶带。

这张胶带上除了属于死者的唾液之外,还留有两个清晰的指纹,正是詹慕闲的!

通常情况下,指纹很难在物体上保留很长的时间,就更别说遗骸还曾经被埋在了水泥里,已经烂得只剩骨头了。

然而或许是忙中出错,又或者是冥冥中的天意,詹慕闲的指纹沾到了胶带上,胶带又黏在了死者的鞋底。

于是二十多年前的汗水和油脂的分泌物就这样被灰尘和黏胶长久固定住,最终在此时重见天日,成为了指认凶手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