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山雨在家休息了整整一周。
可惜柳弈没有那么长的假期, 除了周末和周日之外,平常他还是要老老实实地去上班的。
于是戚山雨休息的那几日, 柳弈公寓里从前基本等于只是摆设的厨房, 利用率高到出奇。家里每天一日三顿都有现做的餐点,下午茶时间还有水果甜汤一类的点心。
每到饭点儿,戚蓁蓁都是一边埋头苦吃, 一边暗自担心,老是觉得她哥是不是打算把她喂成个球,好让她将来报考公安大学时体检不能达标。
当然,因为家里多了个小姑娘的缘故,柳弈和戚山雨两人不敢像平常那般尽兴, 每一回想要深入交流感情的时候,都好像做贼一样, 鬼鬼祟祟地锁紧房门, 然后争分夺秒、偷偷摸摸地爽一把,爽的时候还要惦记着互相堵嘴,以免一时动情闹出太大动静。
一周之后,戚山雨精神饱满地回市局销假上班了。
宋珽和他的同伙犯下的绑架杀人案, 在两天前终于结案了。
市局重案组全体上下都好似卸下了一个巨大的包袱,现在他们无事一身轻,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愉悦。
九点过半的时候, 刑警队大队长沈遵走进办公室,身后还跟了一个年轻男人。
“大家集合一下。”
沈遵拍了拍手,引起办公室里众人的注意。
戚山雨搁下手里的茶杯, 站起身,和其他同事一起,围站到沈遵面前。
“介绍一下,这是我们一队新来的同事。”
沈遵说道,同时让出了身后的年轻男人。
众人都露出了了然的表情。
大家都知道,安平东因为腿伤的影响,已经要调去后勤组了。
市局重案组本来就忙,这段时间更是大案要案接踵而至,每个人都忙得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两半来用,现在忽然少了一个人,还是安平东那样能干而又镇得住场子的资深刑警,对整个重案组来说,都是非常重大的损失。
虽然谁都不想安平东这么一个优秀的刑警退到二线去,但既然他受伤的事情已成事实,这个人事缺口还是必须要尽快补上的,所以众人都估摸着,新人最迟也就这几天就该到了。
“来,介绍一下,林郁清。”
站在沈遵旁边的这位叫林郁清的青年,身高大约一米七五左右,以警察这一行而言,他的体型显得有些偏瘦了,袖口露出的手腕十分伶仃,偏偏身上的制服又有些宽,袖管看起来空荡荡的,加上脸又嫩,就活像是个半大小子在偷穿长辈的衣服一样。
他的面容很是清秀,眼睛轮廓圆而眼角微垂,给人以乖巧又文静的感觉,比起常常要与歹徒以命相搏的重案组刑警,他看起来更像一个坐在办公室里,每天喝喝茶搞搞学术的文静书生。
在场的众人全都沉默了,诸位警官面面相觑,一时间都不知应该如何反应才好。
“高材生,政法大学的公共关系硕士。”
沈遵假装自己看不懂他的下属们那些无比复杂的目光,继续自顾自地说道:“之前一直在政治部宣传科,最近自己打的申请,要调到我们这儿来。”
警官们全都倒抽了一口气。
还有人的嘴唇上下开合了两下,虽然听不出声音,不过从口型来看,似乎是吐槽了一句“没病吧?”
确实,向来只有受不了一线刑警的繁重工作,想方设法调去其他科室的人,尤其是行政那边的岗位,更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
这小兄弟一个学公共关系的,放着好好的行政岗位不干,自己申请跑来他们这辛苦劳累的地方,真是令人感到要多费解有多费解。
更何况……
警官们挑剔的目光好似探照灯一般,在林郁清身上来来回回、上上下下地扫了几遍,越看越觉得这细细瘦瘦的小身板儿,实在不像是能耐得住操的。
像这样文质彬彬的小少爷,光是他们查案时每日外勤走的那十五公里,怕是就能把他累垮了吧?
“咳。”
沈遵见众人的反应都十分微妙,没有半个人有捧场的意思,硬邦邦地咳嗽了一声,伸手拍了拍林郁清的肩膀。
“小林子,我们很欢迎像你这样有理想、有志气又肯吃苦耐劳的年轻人加入。”
他憋出一句场面话,然后剑眉一横,恶狠狠地瞪着面前一圈下属,示意他们赶快配合一下。
刑警们连忙抬手,一边起哄,一边噼里啪啦地鼓掌。
“好了。”
待到掌声歇下,沈遵环视一圈,目光落到了站在人群外围的戚山雨身上,迅速把这个烫手山芋给扔了出去。
“小戚你现在不是没搭档吗?小林子就暂时交给你带吧。”
他说着招招手,示意戚山雨上前一步。
戚山雨垂下眼,顶着所有人的注视,排开人群,走到沈遵和林郁清面前。
“小林子,这是戚山雨,一队里最年轻的警官。”
沈遵指了指戚山雨,侧头朝林郁清介绍道:“不过别看他年纪跟你差不多,但特别能干,在组里的表现是没得挑的。”
林郁清抬起头,看向戚山雨的双眼中好像嵌着两颗星星,闪闪发亮。
他咧开嘴,露出了两颗颇为俏皮的小虎牙,朝面前的英俊青年伸出手:“你好,以后请多多指教。”
安排好新同事的位置之后,沈遵回了他自己的办公室,众人也皆作鸟兽散。
林郁清却好像一条小尾巴似的,一边喋喋不休地作着自我介绍,一边跟着戚山雨,一路穿过办公室,进了茶水间。
“喂,山雨。”
待到进到茶水间以后,林郁清立刻换了个熟络的称呼,“你不记得我啦?”
“小林。”
戚山雨有些无奈地回头,“说真的,你怎么会调到我们科来?”
林郁清耷拉下眼角,表情十分委屈,“我是知道你在重案组,才申请调过来的。”
他说着,撩起眼皮,瞅着自己的新搭档,“还有,你以前明明叫我阿清的。”
戚山雨抬手摁了摁眉心,觉得十分头疼,“叔叔同意你当刑警了?不可能吧?”
“你说我爸吗?”
林郁清微微撅起嘴,“他当然不同意啊,我都跟他闹了半年多了,最近被我闹得没法儿了,才勉强松口的。”
戚山雨跟林郁清,是发小。
林郁清的家里也是从警的,小时候跟戚山雨住在同一个大院里。
两人年龄相近,自然也经常玩在一起,算是非常熟识的朋友。
戚山雨从小就长得高,又因为每日练拳,身手远胜于同龄小孩。
对于十来岁的小男孩来说,像他这样长相俊美、成绩不错还很会打架的小伙伴,简直就是属于“偶像”级别的存在。
小时候的林郁清是个小书呆子,人长得瘦瘦小小,又特别喜欢看书。
他三岁就因为深度近视,戴起了酒瓶底儿一般厚的一副眼镜,因此被大院里的玩伴起了个花名叫“四眼田鸡”,还常常因此被小伙伴捉弄。
戚山雨从小就很有正义感,自然不会坐视一个小男孩儿被人欺负,于是经常主动带着他玩儿,一来二去,两人就变成了十分熟稔的朋友。
只是后来林郁清念中学的时候,他的爸爸升迁外调到隔壁市去了,他也跟着父亲一起搬走,就和戚山雨断了联系。
今日再见的时候,戚山雨发现当初那个矮矮小小的男孩儿抽高了不少,也卸下了眼镜,虽然还是瘦削得厉害,但记忆中对方那种怯怯弱弱的眼神已经变得明朗了许多,只是那一对有些下垂的圆眼睛,依然还是当年那个乖巧温和的样子。
戚山雨看向林郁清,想了想,问道:“你现在不用戴眼镜了?”
“嗯,我做了近视手术。”
林郁清回答:“现在不戴眼镜我也能看得清东西啦!”
戚山雨又沉默了。
他很想劝自家发小,刑警,尤其是他们这些重案组的刑警,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你不要异想天开,非要自讨苦吃。
但是以他身为刑警的立场,却是不合适说这种话的。
于是他犹豫了一阵,还是问道,“你还没回答我,干嘛要调来重案组呢?”
因为林家本来就是警察世家,林郁清会选择当警察,一点儿都不奇怪。
但林郁清这身板儿怎么看都不是个当刑警的料,大学里学的专业也不对口,虽然警队公招以后,还要对招来的新警察进行培训,但就凭那点儿训练,怎么想都远远不够应付重案组一线刑警的工作。
林郁清不回答,只是笑眯眯地看着戚山雨。
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戚山雨才非要从行政岗位调到重案组的,为了能顺利调岗,他还动用了家里的一点儿关系,为此更是跟他老爸大吵了一架,最后还是他闹着要离家出走,才勉强让他爸应承下来的。
虽然两人分别得很早,但从林郁清刚刚明白自己的性取向的时候开始,戚山雨就是他心目中的白月光、朱砂痣。
他知道戚山雨从小的志向就是当个警察,自然也以此作为自己的目标。
不过林郁清打小身体就比较弱,高考的时候才刚刚开始抽条儿,一米七二的个头,体重却只有百十来斤,瘦得跟只皮包骨头的猴儿一样,根本过不了公安大学的录取标准。
不过好在他自小很会念书,成绩一直很好,研究生毕业以后,他以笔试面试双第一的分数,轻轻松松地通过了警队的公务员考试,考取了政治宣传科的行政岗,然后自己递了申请,从一个人人艳羡的好科室,转调到刚好人手不足的重案组来。
而令林郁清感到既意外、又惊喜的是——他不仅进了重案组,还直接就被头儿分配给了自己心心念念了很多年的戚山雨来带。
“以后,我们就是搭档啦。”
他笑着伸出手,拉住了戚山雨的手,又为了不让这个动作显得突兀,还上下摇晃了两下。
“山雨,多多指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