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假余平的死因很明显, 冯铃指着男尸后颈上的扭拧状擦伤说道:“这里,看得出来是个交叉状的绳结。”
她在虚空中比划了个“打结”的手势, “有人在他身后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 然后打了个结,将他勒死了。”
普通人被人从后方勒住脖子的时候,出于本能都会剧烈挣扎, 通常反应是双手抠抓颈项,或者胡乱击打身后的人。这样的挣扎通常会在死者颈项上留下抓挠的痕迹,而指甲里也会留下血迹、皮屑甚至是衣物纤维等证据。
然而,这个假余平的两手手指,虽然指甲里有不少泥垢, 但却不像是在死前挣扎时留下的。
“他的后脑有一处明显的头皮血肿。”
冯铃戴着手套的手指探入假余平油腻而稀疏的短发里,指尖按压过皮肤表面, 感受着皮下的波动感, “可能伴有局部颅骨骨折,这个得到等会儿切开血肿才能确定。”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在头皮血肿附近的头发上搓捻了两下,捻下一点儿棕黑色的粉末来, “应该是干燥的血迹。”
冯铃想了想:“我想,他大概是先被人用硬物敲击后脑, 再在失去意识或者无法反抗的时候, 遭人用麻绳一类的绳索勒住脖子,窒息而死的。”
“这么说,他是被同伙勒死的?”
旁边一个年轻的法医官皱眉看向假余平的尸体, 疑惑地说道:“难道他们这是内讧了?”
戚山雨已经从头儿那边得知绑架犯起码有三个人,而从现在的尸检结果看来,这很可能是一场绑匪之间的内讧杀人案。
“冯法医,能从这尸体上找出什么特征证明他的身份吗?”
戚山雨问出了警方目前为止最关心的问题。
冯铃是个三百度的近视眼,但此时她镜片遮挡下的视线,却依然锐利地梭巡在死者赤裸的躯体上。
“他的右手手背上有不规则片状瘢痕,看起来应该是烫伤后愈合的痕迹。”
她抓住假余平那只粗壮的手,盯着手背上大片的烧伤痕迹,仔仔细细的查看着。
那烧伤瘢痕形状很不规则,勉强要说的话,形状像是一个倾斜的“凹”字形,上缘从中指、无名指和尾指的第三指节开始,一直延伸到前臂上三分之一的部分,几乎覆盖住了他的整片手背。
瘢痕部分的颜色较旁边正常的皮肤颜色要来得鲜红一些,交界也很清晰,冯铃用手指在瘢痕组织上按了按,觉得那儿的触感偏硬,不少地方还能摸出疙疙瘩瘩的串珠似的手感来。
“这疤痕看着挺新鲜的。”
冯铃认真地想了想,“我觉得,这块烫伤的时间应该不超过半年,或许可以从这儿入手。”
“半年……”
戚山雨重复了一次这个时间定语,然后摇了摇头,“时间跨度太长了,而且能治烫伤的医院那么多,还不能确定是不是一定就在本市里,要一所所排查下来,不是不可以,但如果运气不好的话,需要的时间会很长。”
他把声音压低了一些,语气显得十分凝重,“那被绑架的小孩子等不了这么久了。”
“唉!”
旁边一个打下手的年轻法医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不是我们不想帮忙……”
他看了看面前男人的尸体,又偷眼看了看旁边那个跟自己差不了一两岁的年轻刑警,轻声说道:“可是,一般人的尸体也就那样了,哪里来的那么多线索啊……”
“小林,你少说两句!”
冯铃提高声音,严厉地叫停了助手的抱怨。
“这才刚刚开始找呢,你就知道没有线索了?”
那姓林的法医被上级凶得脸上发烧,讪讪地闭了嘴。
“冯姐,说得好!”
就在这时,解剖室的大门被人“碰”一下撞开了,柳弈只换了衣服,帽子和口罩还没戴上,正一边走一边扎着头发,大步迈进解剖室,后面还跟着他那一路小跑的研究生江晓原。
虽然不合时宜,但戚山雨的视线,却不由自主地,牢牢地黏在了柳弈的脸上。
距离他上次见到柳弈时,已经过了整整一个月有余了。
柳弈的头发比以前长长了一些,后颈较长的那些已经快要垂到肩部了,发尾有些打卷,软软和和地耷拉下来,又被主人随手抓起,用皮筋松松地扎成一个小马尾。
大约是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相当折磨人的缘故,柳弈很显然也累得够呛,他两眼充血,眼眶下淡淡的乌青,一看就知道是缺觉得很。不过赶上这么个全国瞩目的大案子,他这么个法研所三把手兼病理科主任,肯定是一下飞机就直接飞车赶来,根本不可能挤出哪怕短短半小时阖眼小憩的时间的……
就在戚山雨有些走神的时候,柳弈已经戴好了帽子口罩,一边戴手套,一边走到解剖台旁,取代原本冯铃的站位,站到了主检官的位置上。
“好了,我们重新来一遍。”
柳弈说着,侧头朝戚山雨的方向看了一眼,正好和青年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戚山雨看到,柳大法医在帽檐遮挡下的双眼微微弯了弯,呈现出月牙似的弧度。他现在已经对柳弈的这个表情相当熟悉了——他知道,对方刚才这是特意朝他笑了笑,大约就当做是跟自己打过招呼了。
“这人死了多久了?”
柳弈低头打量着横陈在解剖台上的尸体,开口朝冯铃问道。
他知道,冯铃单论资历的话,从业的时间比他还要长,尸检的经验也充足,在判断死亡时间的时候,肯定也能考虑得周全,结论自然也是很可靠的。
“从尸斑、尸僵,以及发现尸体后的三次肛温测量的变化,再结合气温情况综合考虑之后,我推测,这人死亡的时间应该是昨天下午五点到九点之间。”
果然,冯铃回答得很是干脆。
“嗯,也就是说,在车子进入停车场前,这人就已经死了。”
柳弈从机场到研究所的路上,已经看过了这个假冒余平的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介绍,其中就包括了详细的尸体发现细节说明。
“脖子上的绳索勒沟很明显。”
他重复着冯铃刚刚做过的尸表检查,在看过脖子和后脑的伤痕之后,也做出了和冯法医相同的判断:
“死因是勒杀,但死亡时没有明显的抵抗痕迹,所以应该是被硬物重击后脑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再被人用绳子勒死的。”
“你看看他手上的烧伤,这是他身上特征性最大的地方。”
冯铃捏起假余平的手,将死去的男人的手背朝向柳弈,“从这儿,有办法入手调查他的身份吗?”
柳弈低头,认认真真地研究起死者的手来。
像柳弈这般家境优越、养尊处优的孩子,从小拿得最多的东西就是钢笔,进厨房绝大部分原因就是为了煮一杯咖啡,平日里举的最重的东西大约就是健身房里的哑铃,一双手保养得真叫一个细皮嫩肉,白皙精致,手指纤长、骨节不显、指甲贝壳般圆润光泽,让人光凭他的两只手就知道,这是个锦绣堆里娇养出来的少爷。
然而,躺在解剖台上的假余平,却和柳弈这样的贵公子完全是两个极端。
光看他的手——手掌宽厚、骨节粗大、皮肤粗糙,虎口和食指、中指、无名指内侧都有明显的硬茧,除了右手背上的烫伤之外,还不乏好些长长短短、大大小小的伤疤,大多都已经褪色到只剩一小片微白的模糊痕迹,边缘都不甚清晰,显然是已经有好些年头的旧疤痕了。
这一双手,一看就是属于那些惯做粗活重活的人的。
“他的指甲,看起来有点儿奇怪啊。”
柳弈先没有去关注冯铃着重指出的手背烫伤痕迹,而是用戴着手套的双手,抓住尸体的两只手腕,举到半空中,细细的对比着假余平的十个手指指甲。
与普通人的指甲不同,这死者的手指指甲显得很磕碜。
他的指甲很脏,甲缝里黑乎乎的,藏了不少污垢,而且甲面颜色发黄发灰、表面斑驳,甲盖远端还有一些凹点和沟纹状皲裂。
“这是灰指甲吧?”
冯铃看了看,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嗯,看起来确实像是灰指甲。”
所谓的“灰指甲”,也就是甲癣。是指皮癣菌侵犯甲板或甲下所引起的疾病,也就是甲真菌病,通常是由皮癣菌、酵母菌及非皮癣菌等真菌引起的。
这种病在不注意指甲卫生的中老年人身上十分常见,冯铃根本没有在意这些。
然而,柳弈想让她看的,却不是死者的甲藓。
“你仔细看看他的甲面。”
柳弈从托盘里取了一块放大镜,又让助手们调整了一下灯光,将死者最大的一片拇指指甲放大以后,示意冯铃来看。
“虽然颜色很淡,但除了甲藓之外,这人的拇指指甲上,有两条大约两毫米宽的白色平行横纹。”
说着,他又将放大镜逐一对准死者的其他手指甲面。
“不止拇指,其他的指甲上,也有这样的淡白色横纹。”
冯铃的眼睛顿时睁圆了,愣了大约两三秒之后,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立刻抓了另外一把放大镜,挤开助手们,走到假余平的脚边,去检查死者的十个脚指头。
几秒钟之后,她抬头看向柳弈,很肯定地说:“各个脚趾上也都有!”
然后,柳弈和冯铃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说出了共同的判断:“米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