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一件事该做了

刘一夫得到的魔法书十分薄。

它不厚。

里面记录可供学习的并不多。

这是古时留下的。

当时有精灵和幽弗萝进行战斗,最后幽弗萝战败了,损失惨重,她们被逐入到地下深渊,地渊里面去。当时法斯特绿芙萝曾经派兵帮助勒斯许的精灵一起战斗。这才有了剿获的收入,才有的这些玩意,所以,数量实在是不多。原本因为幽弗萝的原因,这是禁书,是怎么也不可能让人学习阅读的。

可是考虑到种种原因。

比如这些半精灵按计划迟早是要死的。

比如克拉迪奥毕竟是梅里莎军团长官的义子。

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所以最终。

刘一夫还是得到了它。

哦。

还有一个原因。

克拉希瑞在思考之后,觉得,与其给出一本厚厚的土系或植物系的魔法书,倒不如用一本薄薄的黑暗系魔法书要好。

虽然黑暗力量一直是禁忌。

但反正。

他活不长了,不是么!

再说了。

克拉希瑞也看了,一共也就是三个黑暗魔法。

怎么看也不强。

就算克拉迪奥学全了,学会了,那又怎么样?区区三个微不足道的低级魔法,哪怕是黑暗力量的魔法,那又怎么样?还能玩出花来吗?

倘若真的强大,当初幽弗萝掌握这些黑暗力量的魔法又怎么可能被击败呢?

的确。

只有三个魔法。

第一个魔法,巧言。

说出来的话,容易让人相信。

第二个魔法,迷雾。

制造出一片迷雾环境。

只有你才能看清一切。

第三个魔法,诅咒。

当你对敌人发出诅咒,对方会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削弱,无论是攻击还是防御,都会下降,但他却偏偏不能及时感知到这一点。

毫无疑问。

这个魔法最厉害了。

但它需要练习大量的诅咒词句。

等这些词句古朴拗口难记难背的咒词被念完了,大约也失去了先机吧。

所以这很无聊。

你必须在靠近敌人的地方花大量时间说出咒语。

敌人除非是哑巴瞎子听不见看不见的才会上套中招。

不过,好像,可以和前一个迷雾魔法配合。

好吧,还是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发动。

一个魔法就需要念半天魔咒了,更何况是两个。搁那站着念上一刻多钟头的咒语,哪个敌人会容你这么放肆!

感觉这魔法有些……不方便。

太麻烦了。

刘一夫大约明白从前绿芙萝们为什么明明有这些魔法的传承在,却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学习魔法的原因了。

与其这么慢吞吞的玩,不如先射两箭。

再不行直接上去砍也好啊。

不过。

这只是初级的。

这三个魔法,只要修炼到高级,就会十分可怕。

刘一夫动用公字瞰神术。

他一下子看到这三个魔法今后的威力。

巧言,往下是低语,然后是灵言。

最后是律令。

巧言是欺骗。

低语是催眠。

灵言是说什么有什么。

律令是说什么是什么。

迷雾后面是幻境,幻境后面是半域面。

最终是半位面。

在半位面中,我即是神。

哪怕算是半神。

最后一个是诅咒。

先是削弱敌人,再是增强自己,然后让对方生病,最后是让对方衰老。

再强的敌人,如果衰老了,也就啥也不是了

所以。

这力量很强大。

瞧,这就是公字瞰神术的力量。让刘一夫直接登临至高处,让他看得更高,看得更远,那些隐藏的,终究也是会让人看出来。

其实,转世这么久了,刘一夫也发现了一些的问题。

比如,他从前所学的中土武功,现在都不好使了。这不是说武功不行,而是他的身体不行。

他曾经的身体,哪怕资质再差,那也是一个纯正的人类。

但现在呢,他不是了,他是一个血脉不纯的半精灵。

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既不是纯血精灵,也不是纯血人类。

结果。

啥也不是。

看起来拥有两族之长,其实狗屁。

首先长生种的身份没了,顶多也就是一个长寿种,大约能够活个一二百年,比普通人七老八十的极限要好一些而已。

但身体的力量素质和可塑性都不及人类了。

看起来能射箭,也灵巧。

可无论怎么样,也不及真正纯血精灵的身体素质。

也许有的半精灵很努力,暗自练了一身肌肉,拥有高超的技巧和速度。

但和人类和纯血精灵的巅峰比,差距就是差距。

不能说一无是处。

但也高明不到哪儿去。

甚至。

如果不是因为转世。

他也许未必能通过启灵,获得学习魔法的资格。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降术仍然可以修炼。

另外就是知本论和恶人经了。

这种看起来不起眼的辅助功法,反而能够有用。

但是,很多地方,仍然要慢慢摸索。

哪种功夫没用,哪种秘法有用,有用的极限是多少,没用是为什么没用的,能不能改善。

甚至。

刘一夫苦心收集的古武都不行。

有极限。

古武功夫,修炼前提,就是需要拥有人类的身体,倘若抛开了人类之体,纵然能够修炼,都是要受到影响的。

现在唯一能够确认的是。

恶人经管用。

降术师管用。

还有知本论也有用。

其实,中土的武学,不是不能修炼。

但受到体质的限制,速度会比较慢。

虽然这个慢只是相比较而言之的。

可体验过曾经那飞快的修炼速度,让刘一夫怎么能够忍受接受慢慢吞吞地修炼呢?

但。

今儿天不一样了。

好像魔法这玩意管用。

刘一夫精心研究了一下。

魔法和中土仙门是不一样的。

仙门是把力量收束于体。

一切伟力,皆归自身。

然后呢,以小博大,以自己为一中心点去撬动天地大势。

魔法不一样了。

直接制造一个对外的影响器。

魔弦。

然后直接使用外界的力量。

虽然都是使用力量。

甚至巅峰时,魔法也能触及到天人的领域。但那几乎就是尽头了。

并且。

魔法因为一直是在借力。

所以于己无利。

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好处。

看似是强大,也能够用魔力洗炼身体去获得一些好处,但究其根本,其实一直未有改变。

所以。

不得长生。

再强大,再伟大的魔法师。

哪怕你是一个能够释放大规模杀伤性魔法禁咒的大魔导师。

最多也就是能够想出了一些延寿之方法而已,想要尽可能活久一点,

或许可以做到一些。

但终究这不是长生。

该死还是要死。

哪有仙道至高境界。

与天共不老,与地共长青。

可是,刘一夫暂时也没法子。

先学着吧。

其实。

中土武学什么的也仍然是可以学的。

但刘一夫直接选择了放弃。

他发现了一件事。

当他练习中土武学时,进步缓慢,根本没有他上一世一飞冲天一路疾进的那种飞弛感觉。

体验了飞速,自然接受不了龟速。

体质的因素,影响真是大啊。

好在。

这半精灵的身体,学武是不行的,但学魔法,却像是从前,那飞一般的感觉。

很短时间,他就把巧言升级到了低语。

低语这个魔法绝对不简单。

在幽弗萝中。

倘若有人能够修炼成这个魔法,就可以当一个低级的祭祀。

实力大进下,刘一夫决定去做一件事情了。

他来到自己的军帐。

已经分营了。

他从第三军团调到了新近建立的第四军团。

虽然移换了营团,但刘一夫并没有感觉有什么异样的,军队的物资发放仍然十分充盈丰裕,无有短缺。

甚至于前所未有的给士兵们发放了一笔军费。

据说以后还有。

要知道,绿芙萝们讨厌金属。

所用的金属每一样都是有不得不用的理由,比如武器,比如铠甲,这都是必须要的必用品,除此之外,哪怕是一粒扣子都讨厌金属。

而人类的钱币。

毫无疑问,是多余物品。

精灵族们有,只是为了方便和人类商人交易而已。

其实它们根本不喜欢这种东西。

甚至也不重视。

她们总是说——人类喜欢的垃圾。

十分的轻蔑。

不屑一顾。

但半精灵却是需要的。

有些半精灵对此和人类一样,十分渴慕这些金银铜币。

所以这次开始将会逐渐给予一些给半精灵们,稳定他们的军心。

毕竟计划里是要他们出死力的。

给钱不够,怕半精灵们动力不足。

要知道半精灵的来历比较复杂。

有些人更是曾经反复在精灵和人类间来回横跳。

现在组建这第四军团,有些规矩是要改变一下的。

总规要让这群乌合之众发挥作用,发挥战力。

现在。

军团中有些的乱。

以至于刘一夫虽然拥有一个营团的兵力,却根本没有怎么进行管束。

他毫不犹豫的把权利交给了凯鹏,一个老油子的半精灵老兵。

这个人早先是在人类中生活,但毫无疑问他受到了歧视。

一怒之下。

他来到了精灵这边。

可是这里也依然有些时刻折辱人心的歧视。

唯一好一点的是,凯鹏可以学一些击战技巧。

后来他离开了绿营地,到人类世界中当了一个佣兵。

只是闯荡了半生,仍然一无所成。

他并未在人类社会中站稳脚跟。

也许他曾积攒了一些钱。

但除了一些小街小巷的失足妇女。

甚至没有一个女人是愿意嫁给他的。

只因为他是一个半精灵。

人类女人往往视他为怪物。

也许有佣兵团需要他这样一个战斗能力出色的士兵,可也只是用用他而已,不会真的对他推心置腹,更不用说打开怀抱真心的接纳他了。

所以,最终,他仍然是选择回到绿营地了。

没想到,现在的生活充满了转机。

他竟然因为过去的经历当了个军官。

虽说头上有一个克拉迪奥。

但是他发现了。

虽然自己比不过这个克拉迪奥。

但他是不管事的。

大事小事基本都是他在管。

还有什么不满足吗?

有时,有的人,他们想上位,想当官,不是他们想要权势,而是想要发挥自己的能力而已。

有事做,是不是当官其实不重要的。

所以身为军团里的营官,刘一夫的个人时间十分自由。

他回到自己的营帐,开始收拾一些东西起来。

比如皮甲,弓箭,箭壶,箭枝,飞刀,匕首,短刀,弯刀,长矛,单手剑,一面橡木盾。

这些装备好了。

他也吸引到同帐中人了。

其中一个女人,是他的亲兵。

这个女人并不是一个半精灵。

但她在半精灵中是有原因的。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中土人。

传说是一个中土小国的公主。

因为国内发生了叛乱,所以她暂时无处可去,干脆遁入了绿芙萝中,以保万全。

当然了,真正让她可以在此的,是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她挺漂亮的。

少有的,一个人类,竟然能比得上精灵的美丽。

所以绿芙萝们才愿意接纳一个非精灵的人类。

如果是一个脏的,臭的,丑的人类,你再无辜再冤枉也给死一边去。

没有精灵愿意管你的。

精灵的特点。

颜值即正义。

第二个原因。

是这个女人虽然是一个小国公主,但武功不错。

所以她至少可以当一个兵用,而不是一个花瓶。

刘一夫则是因为她是一个中土人,让刘一夫能缓解思乡之情,就把她点为亲兵。

一开始她自然是不乐意的。

原因当然是有所担心。

但出于中土人的含蓄,她倒也没有立刻反抗。

而是要先静观其变。

直到当她发现刘一夫并不是想要打她什么主意,暂时也乐得安宁下来。

不得不说。

她毕竟是个公主。

与其在外面苦熬。

在刘一夫这边享受不是更好嘛。

不过,大约是吃的白食太多了,这个中土的小公主也想证明一下自己。

“没有任务呀,你这模样,是要打仗去吗?”

这女孩走过来。

她一袭白色的紧身武袍,腰上是两把弯刀和一把剑。

“做点私人任务,我一个人的事,你们在这里就好,等我回来,也就是三两天的事吧。”

刘一夫说着就要走。

凯鹏也站出来了。

“营官大人,没有上面的命令,你是不能调兵的。”

刘一夫有些着恼了。

“是没有任务,所以我是一个人去办点私事而已。”

我并没调兵。

“你带了全部的武装,这是去拼命的,别忘了你身为营官大人的责任!”

凯鹏是真的很担忧刘一夫出事。

他的权利来源于刘一夫。

倘若刘一夫死了,他的权利也将荡然无存。至少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舒服。所以他不能容刘一夫一个人乱来。

“抱歉,你们应该知道一件事。绿芙萝主动组建了第四军团。你们都知道,他们已经用尽了全力,是出于战力不足,不得已才组建了第四军团,所以我们接下来大约会面临频繁的战争,那样,我可能就永远也无法做成某件事了。现在,趁着战争还没发生,还有那么一点自由的时间,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怎么了?我又不是想自杀,放心,事情不成,我仍然会回来的。”

有些事。

无论如何也是要做的。

要知道,刘一夫不是什么善良的人。

他永远不会忘记一件事。

只是一直的他没时间没精力没实力。

所以他什么都没做,只是默默的提升自己的实力,慢慢积累力量。

一直的,在等待。

现在。

时机,成熟了。

那就要去做。

刘一夫估算了一下,不敢说有十全的把握,但至少也有五六成。有句话说,事三则可为之了,更何况是五六呢。

“你要去可以,但要带上我们。”

白影站出来说话。

“我们是你选出来的亲卫队,如果你在外面莫名其妙死掉了,我们的处境会很为难的。”

随着白影往前站出来,在帐篷里面的席法,葛瑞根,西莫,提夫拉,奥提拉。

他们也都一一站了起来。

这是刘一夫选择出来的亲兵小队。

白影是刀剑手,席法是重攻击手,葛瑞根是一个刀盾手,西莫是飞刀手,提夫拉是弓手,奥提拉是弩手。

坦白说,这不像是一支亲兵卫队。

它们更像是一支特攻小队。

因为刘一夫从没想过依靠别人来保护。

刘一夫没说话。

他犹豫。

有些不情愿。

凯鹏走过来说话。

“我知道你很强,一个人就能杀十二个骑士,但你不带上他们,至少我是不会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