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正是衙门开堂问案的日子。
林月纱特地起早,而后来到灶间,找娘陈氏要了草木灰,对着铜镜抹黑了脸,让自己尽量难看一些。
“小丫,你这是做什么?”
陈氏看着女儿迷之操作,一脸的不解。
不但如此,林月纱特地找了一套从前在村里穿的破旧带补丁的袄子,看着有点寒酸。
“你是要出去捡柴禾?”
陈氏问道。
自从家里做起生意,生意好得不得了,但是柴禾却太费了。以往三文钱的柴禾至少能用两三日,现在只能用半日。
陈氏每次买柴禾,都要花上百十来文,堆放在院子里,生怕哪日大雪封山,砍柴人不来镇上。
而且,她还有个习惯,但凡出门,看到干枯的树枝,都要捡回来,省点是点。
“娘,宝珠小姐告官,我想去衙门听审。”
林月纱指了指自己的脸,“我怕长得太好看,遭人惦记,所以打扮得丑点。”
家里还有很多活计,陈氏出不了门,林月纱自己一个人去。
陈氏:“……”
她当年也是村里一枝花,可从没这么自信过,这小丫头是随了谁的性子,难道是她亲爹?
陈氏绞尽脑汁地想要回忆林书生,发觉夫妻俩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仅有的记忆,也被十几年的时间冲淡了。
林月纱和娘亲打招呼,而后抓了一把五香瓜子,来到衙门口占位置。
她以为自己来的很早了,奈何听八卦的人更多,这会儿挤都挤不进去。
在人群中,林月纱发现了占据有利地形的何兴和他娘,这二人特地备上茶水和点心,兴致勃勃地,明显没安好心。
“小丫头,来这边。”
人群中,有人拍了林月纱一下,把她吓一跳。
看到面前捂得严实的人,林月纱诧异了下,很快反应过来道,“是紫苑姐姐?”
“是我。”
紫苑拉着林月纱的手,把她带到后衙一处避风处,有小桌子茶水和点心,在这里能看到全过程,总比堵在大门口舒服多了。
没有问紫苑怎么找到的这个绝妙的地点,林月纱指着自己的脸,好奇道,“紫苑姐姐,我打扮成这样,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我这般遮掩,你也认出我了。”
紫苑对着林月纱眨眨眼,两个人心照不宣,会心一笑。
时辰已到,张大人敲击堂木开堂问案。
下方,站着姜家一干人等,姜淮,姜宝珠,喜鹊和皮皮,就连病病殃殃的许氏,也被人带着门板抬到公堂上。
姜宝珠看了一眼娘亲,她昨晚已经和许氏说了,许氏坚持要来,她必须亲眼看见喜鹊被人拆穿,而姜淮懊悔的样子,这样才痛快。
“堂下何人,告官所谓何事?”
开堂问案,张大人问,底下几个人分别回答。
“大人,听闻喜鹊是醉风楼的花娘,所以,为谨慎起见,只能请大人来做个见证。”
姜宝珠面色淡定,把自己的需求重复一遍,她坚持认为喜鹊碰瓷姜家,如果皮皮是她爹的儿子,怎么可能藏了多年没发现!
“大人,小妇人的确做过花娘,可那由不得自己选择,小妇人身份低贱,不敢肖想什么,皮皮却是老爷的骨肉。”
喜鹊站出来,表示自己有苦衷,而且没有碰瓷,之前在姜家有过滴血认亲,姜老爷亲眼所见,是姜宝珠没见到,所以产生怀疑,这才揪住她不放,跑来公堂上大闹。
“那就在公堂上滴血认亲。”
此事简单,张大人当即答应。
骨肉相认,全靠滴血认亲,张大人观察,那个叫皮皮的小娃和姜淮有几分相似,怕真是父子。
“来人,取碗来!”
张大人吩咐,立刻有衙役准备了。
姜淮用小刀割伤自己的大拇指,迅速地往水里滴血,轮到皮皮时,小娃疼得哭了,姜淮很是心疼。
这就是血缘的力量吧,即便是皮皮生母不堪,可却是他的骨血,姜家总算后继有人,而他也不必费尽心思地为宝珠找上门女婿。
许氏看到这一幕,只感到讽刺。她可能时日不多了,拖着破败的身子,只想为宝珠寻一良人,将来她走后,也能安心,指望姜淮,指望不上。
“大人,是不是两滴血融在一起,就证明皮皮是我们老爷的骨肉了?”
喜鹊特地问出口,等一下,结果揭晓,这可不怪她,是姜宝珠非要闹上公堂,更加验证皮皮的身份。
“是。”
张大人颔首,问衙役滴血认亲的结果。
约莫有一刻钟,两滴血真的融合在一起,漂浮在水中了。
“大人,两滴血液融合了!”
衙役看到后,又把碗让众人看一圈,甚至叫来几个门口围观的百姓作证。
“看来,小娃真的是姜老爷的骨肉,这下姜小姐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门口处,百姓们议论纷纷。
何兴隐藏在人群,带节奏道:“当然不放心,原本姜家的钱财都是那姜小姐的,现在半路杀出个亲弟弟,鸡飞蛋打,不然能闹上公堂来?”
何兴说完,背过身去偷笑,他就没这么爽过。
姜淮啊姜淮,对他从不是真心,而是有目的的利用,偷偷找人揍他,真以为他何兴是好欺负的,这下好了,永远做一只乌龟绿王八吧!
唯一的人证画眉,生死不知,喜鹊儿子的身世,永远不会有人知晓了。
“就是,看着是个娴静的,想不到心思这样重,丫头片子,还妄想家产呢!”
何兴娘立刻补充,周围人纷纷附和。
姜宝珠听到了议论,默不作声,她想不通的是,林月纱明确地表示,小娃不是爹爹骨肉,那为什么两次滴血认亲,爹和皮皮的血都融合在一起了呢?
难道说,在公堂上,有人买通了衙役?
姜宝珠想不通,只得继续看着。
张大人摸了摸胡子,正要宣布结果,却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道,“大人,滴血认亲并不能证明皮皮是姜老爷的骨肉!”
关键时刻,林月纱冲到公堂上,她下跪给张大人磕头,而后说出自己得出的结论。
没错,滴血认亲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