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歌甲集》序
我在七年前,曾说:并且将来国语文学兴起之后,尽可以有“方言的文学”。方言的文学越多,国语的文学越有取材的资料,越有浓富的内容和活泼的生命。如英国语言虽渐渐普及世界,但它那三岛之内至少有一百种方言,如苏格兰文,爱尔兰文,威尔斯文,都有高尚的文学。国语的文学造成之后,有了标准,不但不怕方言的文学与它争长,并且还要倚靠各地方言供给它的新材料,新血脉。(《胡适文存》卷一)
当时我不愿惊骇一班提倡国语文学的人,所以我说这段话时,很小心地加上几句限制的话,如“将来国语文学兴起之后”、“国语的文学造成之后有了标准”等话,在现在看来,都用不着了。
老实说吧,国语不过是最优胜的一种方言;今日的国语文学在多少年前都不过是方言的文学。正因为当时的人肯用方言作文学,敢用方言作文学,所以一千多年之中积下了不少的活文学,其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遂逐渐被公认为国语文学的基础。我们自然不应该仅仅抱着这一点历史上遗传下来的基础就自己满足了。国语的文学从方言的文学里出来,仍须要向方言的文学里去寻它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
这是从“国语文学”的方面设想。若从文学的广义着想,我们更不能不依靠方言了。文学要能表现个性的差异:乞婆、娼女人人都说司马迁、班固的古文固是可笑;而张三、李四人人都说《红楼梦》、《儒林外史》的白话也是很可笑的。古人早已见到这一层,所以鲁智深、李逵都打着不少的土话,《金瓶梅》里的重要人物更以土话见长。平话小说如《三侠五义》、《小五义》都有意夹用土话。南方文学中自晚明以来,昆曲与小说中常常用苏州土话,其中很有精彩的描写。试举《海上花列传》中的一段作个例:……双玉近前,与淑人并坐床沿。双玉略略欠身,两手都搭着淑人左右肩膀,教淑人把右手勾着双玉头项,把左手按着双玉心窝,脸对脸问道:“倪七月里来里‘一笠园’,也像故歇实慨样式一淘坐来浪说个闲话,耐阿记得?”……(六十三回)
假如我们把双玉的话都改成官话:“我们七月里在一笠园也像现在这样子坐在一块说的话,你记得吗?”——意思固然一毫不错,神气却减少多多了。
所以我常常想,假如鲁迅先生的《阿Q 正传》是用绍兴土话做的,那篇小说要增添多少生气呵!可惜近年来的作者都还不敢向这条大路上走,连苏州的文人如叶圣陶先生也只肯学欧化的白话而不肯用他本乡的方言。最近徐志摩先生的诗集里有一篇《一条金色的光痕》是用硖石的土白作的,在今日的活文学中,要算是最成功的尝试。其中最精彩的几行:昨日子我一早走到伊屋里,真是罪过!
老阿太已经去哩,冷冰冰欧滚在稻草里,野勿晓得几时脱气欧,野呒不人晓得!
我野呒不法子,只好去喊拢几个人来,有人话是饿煞欧,有人话是冰煞欧,我看一半是老病,西北风野作兴有点欧。
这是吴语的一个分支;凡懂得吴语的,都可以领略这诗里的神气。这是真正白话,这是真正活的语言。
中国各地的方言之中,有三种方言已产生了不少的文学。第一是北京话,第二是苏州话〈吴语〉,第三是广州话〈粤语〉。京话产生的文学最多,传播也最远。北京做了五百年京城,八旗子弟的游宦与驻防,近年京调戏剧的流行,这都是京语文学传播的原因。粤语的文学以“粤讴”为中心;粤讴起于民间,而百年以来,自从招子庸以后,仿作的已不少,在韵文的方面已可算是很有成绩了。但如今海内和海外能说广东话的人虽然不少,粤语的文学究竟离普通话太远,它的影响究竟还很少。介于京语文学与粤语文学之间的,有吴语的文学。论地域则苏、松、常、太、杭、嘉、湖都可算是吴语区域。
论历史则已有了三百年之久。三百年来凡学昆曲的无不受吴音的训练,近百年中上海成为全国商业的中心,吴语也因此而占特殊的重要地位。加之江南女儿的秀美久已征服了全国的少年心;向日所谓的南蛮鴃舌之音久已成了吴中女儿最系人心的软语了。故除了京语文学之外,吴语文学要算最有势力又最有希望的方言文学了。
吴语文学向来很少完全独立的。昆曲中的吴语说的往往限于打诨的部分,弹词中也只有偶然插入的苏白,直到近几十年写娼妓生活的小说也只有一部分的谈话用苏白,记叙的部分仍旧用官话。要寻完全独立的吴语文学,我们须向苏州的歌谣里寻去。
顾颉刚先生编的这部《吴歌甲集》是独立的吴语文学的第一部。甲集分为二卷:第一卷里全是儿歌,是最纯粹的吴语文学。我们读这一卷的时候,口口声声都仿佛看见苏州小孩子的伶俐、活泼、柔软、俏皮的神气。这是“道地”的方言文学(“道地”起于古代分全国为诸道。宋严羽答吴景仙书云:“世之技艺犹各有家教,市缣帛者必分道地。”今日药店招牌还写着“川广道地药材”。这两字用来形容方言的文学最适宜)。第二卷为成人唱的歌,其中颇有粗通文事的人编制的长歌,已不纯粹是苏白的民歌了。其中虽然也有几首绝好的民歌——如《快鞋》、《摘菜心》、《麻骨门闩》——然而大部分的长歌都显出弹词唱本的恶影响:浮泛的滥调与烂熟的套语侵入到民歌之中,便减少了民歌的朴素的风味了。
颉刚在他的自序里分吴歌为五类:一、儿歌;二、乡村妇女的歌;三、闺阁妇女的歌;四、农工流氓的歌;五、杂歌。我读第二卷的感想是嫌他搜集的闺阁妇女的歌——弹词式的长歌——太多,而第二和第四类的真正民歌太少。这也难怪。颉刚生长苏州城里,那几位帮他收集的朋友也都是城里人,他们都不太接近乡村的妇女和农工流氓,所以这一集里就不免有偏重闺阁歌词的缺点。这些闺阁歌词虽然也很能代表一部分人的心理习惯,却因为沿袭的部分太多,创造的部分太少,剪裁不严,言语不新鲜,他们的文学价值是不很高的。
我们很热诚地欢迎这第一部吴语文学的专集出世。颉刚收集之功,校注之勤,我们都很敬服。他的《写歌杂记》里有许多很有趣味又很有价值的讨论(如论“起兴”等章),可以使我们增添不少关于《诗经》的见识。但我们希望颉刚编辑乙集时,多多采集乡村妇女和农工流氓的歌。如果《吴歌甲集》的出版,能引起苏州各地的人士的兴趣,能使他们帮助采集各乡村的“道地”民歌,使乙集以下都成为纯粹吴语的平民文学的专集。那么,这部书的出世真可说是给中国文学史开一新纪元了。
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夜于北京
《胡适文存三集》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