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立国以来,以氏族为基础,以氏族联盟为民社,以民社成员为公民,以各民社土地为领土,罗马主权天然属于罗马民社和罗马公民。国家体制事无巨细无不模仿氏族,国王就是罗马民社的大家长,元老院源自氏族长老,王位空缺即由元老院摄政,公民可以竞选国王,公民大会的权利自古以来就在国王之上。公民的主要义务就是服兵役,因为参军的权利只属于公民。
早期罗马实行共耕制,耕地公有,私人财产仅限于“奴隶和牲畜”。罗马法不承认土地的私有财产权,这样罗马就形成了一个以公民、公有土地、公民军队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坚强核心。罗马军队的战斗力之所以强悍,就是因为每个士兵都知道他们是为保卫自己的利益而战。曾担任罗马执政官的加图,在其传世名著《农业志》中这样论述罗马军队的本质:“最骁勇的人和最强健的士兵均系农民出身,他们追求诚实不欺、稳定的收入,并很少招致嫉妒,而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极少有坏主意。”
说早期的罗马是一个农民国家,此话毫不夸张。罗马人将土地视作生命,那时罗马的奴隶很少,地主们对土地悉心照料,事无巨细,亲力亲为,以至被其他民族戏称为“好庄稼汉”。他们每日勤勉劳作之后,带来的是喜悦而充实的休息。农夫们每月进城四次,从事买卖和其他事务。真正的休息仅限于节庆之日,此时依照神命锄犁停止,不但农夫歇下来,而且连奴隶和耕牛也同享闲暇乐趣。罗马的社会围绕农地而运转,甚至连罗马的文学也发端于论述农耕的理论。
历史上,很多民族都曾经战胜过敌人,掠夺了大片土地,但没有一个民族像罗马人那样,以锄犁和血汗保全了干戈所赢得的土地。罗马人打过许多败仗,但他们却从来不割让土地以求和。罗马人的坚韧不拔源于对土地的挚爱,这是罗马能够最终战胜商人立国的迦太基的精神根源。
随着四处征战,罗马的领土不断扩大,但公民数量却在战争中不断减少,而非公民的平民越来越多,他们既不受罗马法的限制可以自由分享公有土地,还不用服兵役,这导致了公民希望服兵役的义务能够由全体有土地的居民共同分摊。随着这一改革,罗马重新清查土地,地籍册即为征兵册,不同田产数量的农民,携带不同装备参加征作战。公民对非公民并不友好,但公民之间的权利却完全平等,这两项基本原则罗马人严格执行,自己人与外人分得极为清楚。
经济稳步发展,罗马财富日增,人性的贪婪开始萌生。首先开始破坏规矩的就是已经成为终身制的国王和世袭的贵族,他们不仅公田私用,还迫使公民无偿劳动以获取更多收益,社会财富分配开始出现不公。公田扩大赶不上人口增长,可分之地出现短缺,罗马开始将公田分给私人,而贵族们获益甚丰。贵族集团羽翼丰·满之后,利用公民对土地分配不公的愤怒情绪,于公元前509年废除了王政,改行共和。
共和体制最大的亮点,就是每年经选举产生的两位执政官,同时,元老院能够扩招平民,其他国家体制方面的变动不大。在评价一个政治体制时,不是看它贴着怎样的标签,而是看它如何运转,以及这种运转的最终结果对谁更有利。政治制度的本质,就是保证国家财富怎样分配。废除王权的原因在于财富分配严重不公,如果从这一标准看,共和制并没有丝毫改变社会现状。
执政官代表了贵族集团的利益,共和制确立的是一个典型的贵族政治,国家权力不再寄托于国王个人,而是由整个贵族集团负责管理。这比王权更加稳固,但是,如果贵族集团整体的贪婪程度甚至超过了王权,那么国家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将会变得更加严重。
政治体制的改革,导致了罗马财政和经济的巨变,资本的力量逐渐凌驾于国家之上。过去,罗马的国王并不愿意资本势力过于膨胀,甚至尽量增加农庄的数量以平衡资本利益集团的实力,但共和制的新贵族们却更加贪婪,其政策自始至终地贯彻了破坏农民中产阶级的目的,以大地主和豪商集团为核心的贵族统治,极力压榨濒临破产的农民阶层。
政府开始买卖谷物,食盐进行专营,国家将一切间接税的收付款以及交易活动,全部转让给了“承包商”,同时要求承包商必须具有实物担保的财力,这无疑有利于豪商贵族。于是,一大批包税商和承办人阶层迅速崛起。
包税法,即国家将财政税收以某一指定数额承包给豪商,在豪商缴纳此数之后,剩余税收全归豪商所有。至于这个指定数额则是豪商与贵族自家“勾兑”的事情,这里面的水可就深了。包税商阶层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成为罗马的巨富,包税业务利润之丰厚,以至于“罗马的富人无一不以署名或匿名的股东资格,参与承租国税的事”。[5]很显然,他们的巨额利润正是源于盘剥全民税收,包税制对国家财政的破坏极为深远,为害极烈。
罗马的包税商阶层,堪称是罗马共和国的第一代金融大鳄,在大肆侵蚀国家税收的过程中,他们与贵族集团实现了利益捆绑,政治影响急剧膨胀,迅速崛起为可以左右国家政策的势力集团。他们在巧取了“第一桶金”之后,开始准备豪夺公有土地了。
在王政时代,公有土地开始实行有害的“占田制”,即将土地让给最先占田的豪强大户,并可世代继承,虽无正式产权,却享有特种使用权,占田者需交谷物收成的10%,或橄榄油、葡萄酒产出的5%,但实际上税收根本无法征集,等于豪强大户白占公有土地。
自共和以来,土地私有化政策将这些田地的“占田权”变成了“永久产权”,除了贵族和豪强大户,普通罗马公民根本无法分享这一巨大的利益,而这些永久“田赋”同样征收不到。由于公有土地大量减少,税收来源严重不足,而豪强大户霸占的公有田产却征不到税,那么国家税负就只能压在小农户的身上。越来越多的农户不堪税赋压力而被迫负债,而放高利贷的人,正是从小农户身上盘剥税金的包税商阶层。
罗马法素以冷酷无情的执行力著称,尽管法律禁止土地抵押贷款,但却允许私人借债。私人借债实际上是以人身为抵押,一旦无法偿还,债权人甚至有权将债务人处死分尸,或将债务人及其子女一起卖到国外做奴隶,政府概不过问[6]。后来,由包税商演变出来的高利贷阶层,干脆动用军队,直接抓捕违约的债务人。
高利贷阶层作为债权人,对欠债农户拥有着巨大的威慑力,迫于绝望和恐惧,小农户们只有将土地转让给债主,忧愁和绝望蔓延在整个罗马农民阶层之中。中国有句古话,杀人偿命,借债还钱。还债的重要性,竟然和偿命相当。
共和制推行仅十余年,罗马社会的财富分裂就已经严重到激起民变的程度。公元前495年,战争逼近罗马,政府却严厉执行债务法,激起广大农民的公愤,罗马公民们拒绝应征打仗,这是罗马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公民公然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
执政官被逼无奈,暂停债务法的实行,释放因债务入狱的农民,并禁止再度逮捕。罗马公民这才参加战斗,打败了强敌。可等战争结束,债务法又开始严厉执行,大批农民再次陷入牢狱之灾。政府失信于民,罗马农民愤怒到了极点。次年,战争再度爆发,执政官的谎言已经被揭穿,没有人愿意再为这样的政府卖命。
最后是民众信赖的老氏族领袖担任了独裁官,并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改革债务法,罗马公民才重上战场并再度获胜。结果,变法议案被元老院否决,怒不可遏的罗马公民在护民官的带领下,开进罗马并准备发动武装暴动,内战一触即发。
元老院的贵族们被逼到了战争的墙角,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不作任何妥协,仅是内战的巨大消耗就将导致财政破产。再加上公民出现分裂,军队可能倒戈的严重局面,那么共和体制开张才十几年就会宣告破产,一切既得利益全部面临被清算的重大风险,元老院终于妥协了。
这一重大胜利振奋了罗马公民长达百年,平民护民官就是这场斗争的主要成果。
废除残酷的债务法只是缓解了农民最恐惧的结局,但并没有消除产生这一结局的原因。土地兼并和税负不公才是农民一切困境的根源。围绕财富分配的斗争仍在激烈地较量着。
斯普里乌斯维希里纳斯(SpuriusVecellinus)是一位曾三度担任执政官、两次获得凯旋仪式的超重量级贵族,当朝的元老贵族中没有人比他资历更老,他还是罗马第一部《农业法》的起草者,对罗马共和国的贡献极为深远。他对财富分裂的根源洞若观火,包税商们对财政税收的垄断,才是国家困境的核心。
包税制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同时又将不公平的税负压给了农民,农民因此才会负债累累,丧失土地,而包税商阶层则既侵吞了税收,又兼并了土地,两头暴赚,岂能不富?!
斯普里乌斯维希里纳斯被斩首
于是,他直击财政垄断的弊病根源,在公元前486年提出改革法案,清查全国公有土地,把一部分公有土地出租给农民,租金可以增加国库收入;另一部分公有土地则直接分给无地农民。这一改革的要害是,国家增收,百姓减税,从两头挤压包税商的利润。利国利民的好法,必然不利于祸国殃民的利益集团。结果,国家元勋级别的维希里纳斯,竟被罗织了觊觎王权和叛国罪罪名,公开斩首示众,府邸被夷为平地。
即便是国家的元勋显贵,只要触犯了利益集团的贪婪,同样死无葬身之地!罗马共和国的阶级斗争之残酷由此可见一斑。
财富让人疯狂,贪婪使人残暴!
共和制度推行了50余年,财富分裂已激化到了濒临内战的边缘,终于在公元前451年,达成了《十二铜表法》的妥协。土地兼并的问题没有根治,算是平民妥协;严酷的债务法变得缓和了一些,算是豪强让步。
在新法之下,在判定负债或承认负债之后,允许有30天的时间来偿还;如逾期未还债,债务人将被送交地方执政官。除非债务得以豁免,否则债权人可以拘押、囚禁债务人,但必须提供吃喝;几个债权人可以共同占有、瓜分一个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权人索取的贷款利息超过了法律上限8.333%,将被处以4倍的罚金,对高利贷盘剥的惩罚重于盗窃罪[7]。
从《十二铜表法》实现的豪强大户与罗马公民的财富分配妥协,到布匿战争爆发,由贫富分化导致的土地兼并和债务沉重这两大痼疾,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缓解,使罗马共和制逐步稳定下来。罗马开始腾出手来巩固国本,并逐步实现了意大利的统一,罗马的稳定持续了近200年之久。
公元前264年,第一次布匿战争的爆发,再次打破了罗马财富分配的平衡,战争持续时间长达23年,随后的战争也同样旷日持久,罗马农民不得不长期在外作战,而无法照料家中的农田,只有依靠妇女和老人打理耕地。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高达1/5的男性公民伤亡,农业凋敝已成无法逆转的必然。到公元前146年,第三次布匿战争结束,罗马的农业已经濒临破产。
罗马农村的大规模破产和掠夺土地的激增,极大地刺激了罗马豪强大户压抑已久的贪婪欲·望,土地兼并如火如荼,税负不公愈演愈烈,债务负担与日俱增。罗马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二次财富大分裂,远比第一次更为猛烈。
从布匿战争结束(公元前146年)到格拉格兄弟开始改革(公元前133年),不过短短的13年的时间,罗马共和国陷入了极度恶性的财富瓜分狂潮,豪强大户的贪婪已彻底放纵,农民的愤怒和仇恨已无法遏制,共和制正在加速滑向深渊。
到公元前121年,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改革彻底失败,罗马陷入了长达百年的起义、暴乱、流血、混乱与内战。前三巨头争权夺势,攻伐连年;后三巨头角逐霸业,血流漂杵。
罗马共和国在刀光剑影之中,于公元前27年寿终正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