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时候,名古屋一带有一种叫“藏垃圾”的游戏。孩子先在地上画地为牢——确定一个四方形区域,将某特定垃圾,比如火柴棒大小的一截树枝或稻草、小石头埋在“牢房”的泥土里,由其他孩子找出来,可说是缩小版的“捉迷藏”游戏。我小时候觉得有趣极了。
青年时代,在穷困潦倒又无聊得发慌的时候,我和朋友想出了将“藏垃圾”游戏改成适合成年人玩的游戏,乐在其中。我和朋友轮流负责藏东西,比如将一张名片藏在桌上某处。桌上杂乱地摆着书、砚台、香烟、烟灰缸等,五花八门。游戏就是在桌上的杂物丛林里藏进一张名片,我通常把当时受欢迎的朝日牌或敷岛牌附滤嘴的香烟盒,抽出里面用来支撑的厚纸,将藏匿目标的名片卷得细细的,再塞进去。我也想出把名片的一面涂黑,贴在黑盆子底部的隐藏手法。这个游戏可以消磨掉一整天。
侦探小说中经常融入这类“隐藏”的趣味。罪犯躲起来,而侦探将其找出来。最出色的例子应该就是爱伦·坡的《失窃的信》了。它反过来利用人类的心理,不是藏起来,而是正大光明地摆在眼前。切斯特顿稍作改动,用于藏人,写下了《隐形人》(The Invisible Man)。邮差这个职业成了盲点,明明人就在眼前,人们却对他视而不见。这又被奎因用到长篇《X的悲剧》中,乘务员及渡船的验票员身份就是隐身衣。明明就在眼前,人们却丝毫注意不到。
诡计通常都是为了隐瞒某些事情才会使用,但这里我想举几个自古以来就一直使用的藏东西或人的诡计。藏匿的物品中,以宝石、黄金、文件最多。参考我过去记下来的“诡计表”,首先关于藏宝石的地点,极端的例子有将宝石藏在身上的伤口中、让天鹅吞进肚子或窃贼自己吞下等;而普通的藏匿办法如肥皂里面、乳霜瓶的乳霜中、口香糖里,或者把项链挂在圣诞树上琳琅满目的装饰品里面等。
把宝石吞进肚子里的办法,事后还得再从排泄物里找出来,女性把东西藏在特殊的位置,这种办法在小说中反而普通。不过藏在伤口的手法,像是为了藏一点儿小东西而伤害自己的肉体,或把东西塞进既有的伤口中,这种必须承受莫大痛苦的做法,让人感到莫名的刺激。我的笔记中,使用这类诡计的作品有比斯顿的《麦纳斯的夜明珠》,但我想应该还有其他例子。《鲜血淋漓》《鲜血淋漓》是一部系列歌舞伎作品,内容讲述忠臣为了保护主公的挂轴,切腹藏进自己腹中的故事。这部戏中,主人公身处土仓库的熊熊火焰中,为了抢救代代相传的挂轴,切腹后将之塞进自己的脏腑之中,这个构思虽然不是为“隐藏”,却是最为刺激的一种。
至于小说,构思的妙不可言让人难忘的有柯南·道尔的《六座拿破仑半身像》,有六座一模一样的石膏像,让人分不出宝石究竟藏在其中的哪一座;还有道尔作品的《蓝宝石奇案》,让天鹅吞下宝石,却猜不出是哪只天鹅。亚瑟·莫里森的长篇《绿色钻石》(The Green Eye of Goona)也使用同样的构思。
藏金币的诡计里,罗伯特·巴尔的短篇中有一个奇特的例子。一名老守财奴藏着数量庞大的金币,在他死后,这些金币下落不明,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翻遍了房子,甚至天花板和地板都掀开来,却还是找不到,也没有埋进地下的痕迹。实际上,金币一直都在人们眼前。去世之前,老人买了火炉、风箱、铁砧等道具,把所有的金币都溶解了,再加工成薄如纸片的金箔,贴在家里的墙壁上,并在上面贴上普通的壁纸掩盖。老人将金币打得极薄,贴满了所有房间的墙壁,这出人意表的隐藏方法很有意思。
卡尔有个短篇,文中藏匿凶器的方式十分有趣。有人在室内遭到锐利的短剑刺杀。房间是密室,而且凶器绝对带不出房间,尽管如此,众人找遍了整个室内却仍找不到短剑。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其实凶器是尖锐的玻璃碎片,罪犯将它丢进室内大如金鱼缸的玻璃容器里面了。当然,玻璃在丢进水里之前,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了。
类似的诡计还有毁灭而非隐藏凶器。像是将锐利的冰块或冰柱当成短剑使用,凶器过不了多久就会融化消失。关于这类诡计,我写过一篇随笔《冰制凶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至于文件或纸张的隐藏地点,经常有人把它们藏在《圣经》之类的厚书籍的封面中或夹在书中,这一类手法平凡无奇。我曾写过将纸币埋在盆栽的泥土里面,这更加平庸了。不过西方作品中,克劳夫兹曾经在某个短篇中使用过盆栽的例子。藏匿纸张的手法,新奇的例子有勒布朗的《水晶瓶塞》(Le bouchon de Cristal),这是藏在义眼里的手法。类似的有菲尔伯茨用了义眼作为自杀毒药的隐藏地点,而假牙也经常被用来藏毒药。
侦探小说中出现的人类藏身地点,也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点子。像是重罪犯故意犯下轻罪入狱,把监狱当成藏身处的方法,还有装病躲进医院的方法。刚才提到的罪犯乔装成邮差和乘务员,也是有趣的手法。切斯特顿是位想出离奇诡计的高手,在这种“藏人”的手法当中,他的构想最为出类拔萃。越狱犯在逃亡途中遇上正在举行化装舞会的豪宅,他便穿着一身条纹囚犯服装混进里面,混淆追兵的耳目。而邸内众人则为了他那身囚犯装的神来之笔拍手叫好。
福尔摩斯的短篇里有过这么一个诡计。被警察包围的屋子里,正好有人病死了,罪犯便吩咐制作一副尺寸大于一般的棺材,和死人一起躺进棺中,抬出屋外,躲过警察耳目。克里斯蒂的短篇里,罪犯钻进妇人的睡床床罩底下,高明地利用了人们不愿意冒犯女性闺房的心理。拉提默的《太平间的女人》也利用了同样的构想。
还有最简单的手法,比如有罪犯假装是稻草人逃过警察追捕(切斯特顿)、或是伪装成蜡像(卡尔《蜡像馆里的尸体》(The Corpse in the Waxworks)、江户川乱步的《吸血鬼》)等。
以上是活人的藏匿办法,至于隐藏尸体的诡计,则有非常多的例子。我的“诡计表”中将其大致分为永久隐藏、暂时隐藏、移动尸体、无脸尸体这四种。
关于永久藏尸的方法,有埋进地里、沉进水里、利用火灾或放进火炉烧掉、以药物溶解(日本的例子有谷崎润一郎的《白昼鬼语》)、封进砖墙或水泥墙里(爱伦·坡的《一桶酒的故事》(The Cask of Amontillado)、江户川乱步的《帕诺拉马岛奇谈》)等,都是想得到的方法。不过也有像邓萨尼的《两瓶调味料》(The Two Bottles of Relish)那种吃掉尸体的出人意料的方法,或粉碎尸体做成香肠(德国的真实案例)、将尸体镀金做成铜像(卡尔)、做成尸蜡(江户川乱步的《白日梦》)、丢进水泥桶里搅成水泥(叶山嘉树《水泥桶中的信》、混进木浆里做成纸(楠田匡介《人间诗集》)、绑在气球上飘到空中(水谷准《我的太阳》,岛田一男也用过同样的诡计)、将尸体结冻后打碎(北洋的作品)等,不胜枚举。
暂时藏尸的诡计中,有克劳夫兹的《桶子》、奈欧·马许的《羊毛堆》(Died in the Wool)、尼古拉斯·布莱克的《雪人》(江户川乱步的《盲兽》,其他还有许多例子)、卡尔的蜡像、江户川乱步的活人偶及菊人偶;藏在大垃圾箱的手法,江户川乱步在《一寸法师》里用过,切斯特顿也在《孔雀之家》(The House of the Peacock)里使用过。大下宇陀儿的《红座的庖厨》则是藏尸在冰箱里。
切斯特顿有一篇作品,诡计十分彻底。一名将军在战场上出于私怨杀害了部下。为了藏匿尸体,他发动一场必败无疑的战斗,导致自己这边死伤无数,他把部下的尸体丢进尸山,让人误以为那是战死的。为了一个人而让几十人陪葬,营造出残虐与滑稽的不可思议的气氛。
关于移动尸体,卡尔的长篇及切斯特顿的短篇都有例子,基本上是将尸体运到与杀人现场完全无关的其他场所,伪装成命案发生在后来的地点,以混淆搜查。再加上各种新奇的巧思,就产生了不同的类型。
例如在户外制造声响,诱使目标探头向窗外窥看,再从楼上的窗户放下结成环状的绳索,套住脖子后将其吊死。将尸体从建筑物后方的窗户放下去,交给在地面上等着的共犯,共犯把绳索缠在庭院的树枝上,伪装成自杀。这个奇特的诡计也是切斯特顿想出来的。
移动诡计中,利用火车车顶的诡计具有意想不到的妙趣,最有意思。较早的有道尔的《布鲁斯·帕廷顿计划》(The Adventure of the Bruce-Partington Plans),而布莱安·弗林的长篇《途中命案》中将火车改成双层公共汽车,使用的是相同的诡计。日本则有江户川乱步的《鬼》及横沟正史的《侦探小说》借用了这个构想。将尸体放在货物列车的车顶上,尸体便会在火车转弯时被抛到地上,使得命案看起来像是发生在那个地点。
还有一个不少作者都用过的构想,尸体离开案发现场并不在罪犯的计划内,而是因为被害者自己移动,而使得调查陷入困境。范达因在一部长篇里描写了一个被害者被锐利的刀刃刺中,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受了致命伤,走回房间后还从室内上了锁,在房里毙命的不可思议的命案。落语的《人头灯笼》里也有类似的情节。卡尔更进一步在某部长篇里写了被害者在户外被手枪击中头部,自己走回家后才死去,结果演变成了一宗离奇命案的故事。为了避免读者指责其胡诌,他还引用了犯罪史上的实例,说明确实有被击中头部却没有立刻死亡的情形。
卡尔想出了许多移动尸体的方法作为长篇的中心诡计。这必须先安排出复杂万端的状况,在此简单一两句难以交代清楚,极端的有将尸体隔着走廊扔出去,装成是在落下的地点遭到杀害的诡计。而更极端的则有大坪砂男的《天狗》,这是用石弓将尸体投掷到远方。有一种表演是把人体当成炮弹从大炮发射出去,若把它应用在侦探小说上,也可以成为一种诡计。投掷尸体或发射尸体,无疑是切斯特顿才能发挥到极致的幽默诡计。
至于其他类似的诡计,我一时忘了作者名,是侦探杂志LOCK的征文得奖作品。内容是用除雪车将尸体撞飞,落到前方地点,制造出不可思议的状况,颇有意思。
利用海潮,把载着尸体的小船送到远方以阻碍调查进度,这类诡计也很常见。西方的合作小说《漂浮上将》、日本苍井雄的《黑潮杀人事件》和飞鸟高的某部作品、岛田一男的某部作品都是此例。
关于“无脸尸”诡计,我曾在其他随笔讨论过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收录于《续·幻影城》、《侦探小说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