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博物馆。
这是唐棠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十年,她现在的名字是沈娇,A大历史系大二学生。
历史是沉重的,她比本专业的同学更能切身明白。
“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的朝褂均为石青色,织金缎或织金绸镶边。这三种朝褂领后均垂明黄色條,條上坠饰珠宝。”讲解员清亮的声音在大厅回荡,让沈娇回忆起从前模糊的记忆。
“皇太后也要上朝啊老奶奶不累呀。”人群中一个小男孩探出小脑袋,天真地问道,让人忍俊不禁。
什么老奶奶,沈娇听着有些不爽,在心里嘀咕着,姐姐我做皇太后的吋候明明还是个小姑娘。她又有些底气不足,在心里加了句:至少在李沐心里还是个小姑娘。
这二十年来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李沐,既然自己可以带着记忆重生,或许他也可以即便知道相遇的机会渺茫,但总要试试。
“又不是美术系的学生,还要画什么首饰,真是麻烦死了。”沈娇自言自语,前世就女红苦手,这辈子画画也就是个火柴人水平,偏偏教授三天两头地就要求学生们手绘古代首饰。
或许看看实物能有些思路,沈娇慢慢走到摆放古代首饰的长廊,陡然被一件玉镯吸引了目光。
翡翠青镯。2017年出土于北京郊外,安和年间制造。底下的解说词验证了沈娇的猜想,这果然是自己那个,数百年过去,温润的光泽丝毫不减,安静的躺在那儿,和曾经的主人不期而遇。
“你可给我惹了个□□烦啊。”沈娇笑着说,心中感慨万千,打幵相机就拍下一张,却发现忘记关闭闪光灯,连忙手忙脚乱地关上,但还是被人发现。
“女士,关一下闪光灯。”一个男人冷冰冰的声音从耳边传来,不带一点感情。“这玉镯很珍贵的,闪光灯会伤害它,不懂就不要乱拍。
我当皇太后的时候,你小子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都没出生呢。沈娇知道自己不占理,但这男人说话的语气听着也太刺耳。
她收起手机,转身准备离开,嘴里嘟囔着,“我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这玉镯算什么,死皇帝给我的我还不稀罕呢。可惜李沐给我的簪子不知道去哪儿了。”
“棠棠?”
那男声有些颤抖,刚才冷冰冰的声音也变得轻柔,似乎是紧张的试探。简简单单两个字落到沈娇心上激起千层浪,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这样唤过自己了,哪怕是前世,也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叫自己。
怎么可能这么巧,怎幺会这么快。沈娇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抬头看向眼前的男人,目光相接的那一瞬间地就无端地确信,那就是他。那样深邃又温柔的眸子,只能是属于他,她也绝不会认错从前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眼神。
“簪子我可以再买给你,要多少有多少,今年的元宵节要一起过吗我是李知之。”他看着沈娇的眼睛,笑盈盈地说,心中认定了眼前人就是寻觅已久的心上人。
本是温情的一幕,但温情的气氛很快被沈娇鹅一样的笑声打破。
“你这什么新名字哈哈哈哈哈哈哈。”沈娇大笑,虽然没换姓,可这个名字也太好笑了,“你是耗子吗你是不是这次属鼠啊?”她肆意打趣着,伸手揉了揉李知之的头发,用力猛吸一口他身上好闻的皂角香。
“是啊,你是不是嫌弃我了?”李知之伸手将沈娇搂入怀中委屈巴巴地说。从前的唐棠虽然活泼,但到底是古代女子,很少像沈娇一样闹腾,那撒个娇或许能有用
对症下药,难不倒李掌印。
药着药着就药到了他的耗子窝。
夜色朦胧,沈娇洗完澡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正好看见李知之裸着上身,眉眼弯弯地看着他。但她怎么觉得这笑有些不怀好意。“你干嘛啊!“她禁不住叫出声,虽然从前李沐的身材也很好,可李知之是标标准准的六块腹肌加人鱼线,这样的架势她可只在电视剧里见过。
“洗澡啊。”李知之理所当然地说,“洗完澡陪娘子睡觉。”
“这不好吧,总得有个过程吧。”沈娇支支吾吾道,自己前二十年连男人的手都没牵过,现在突然要她做这个?不过上辈子什么没做过,现在装纯好像也没什么必要。
她忍不住将视线下移,停留在李知之腰下面腿上面的部分。既然重生到现代,那他应该,也不缺什么了吧
李知之将她偷偷摸摸的窥视尽收眼底,宠溺地摸摸她的脑袋,转身进了浴室,“等会儿让你看个够,把上辈子的都补起来。”
呸,谁要看啊。
半小时后,真香。
“你这儿还是很敏感啊?”“你别碰,再碰我叫了!”“好啊,你叫大声点,叫夫君,不对,要叫老公。”
二十六的老处男果然凶猛,沈娇腹诽,好像还是李沐更可爱。
再后来,人人都没想到,历史系系花沈娇连绯闻都没传一个就闪婚了还是和一个大她六岁的老男人,听说是什么文物修复师,倒也算相配。
婚后生活嘛,自然是如胶似漆,蜜里调油。
“吱吱,你看古书上说你是奸臣啊,杀人如麻还丧尽天良。啧啧啧。”沈娇托着下巴在一本古籍里看见了几行讲述李沐生平的文字,当然,没什么好话。
李知之停下手上的活,抬头看了看坏笑着的自家娇妻。几百年过去,她的腹黑倒是一点也没变啊。不过治沈娇,他还是有一手的,“你的作业准备自己画”
身为文物修复师,各类文物的样子他闭着眼晴都能想象出,描绘自然也不在活下,沈娇的作业从来都是他一人全包,门门4.0的背后也少不了他的功劳。
“不不不,写书的知道个什么。”沈娇被戳中痛脚,连忙讨好,脑袋揺的跟拔浪鼓一样,“你不是奸臣,你是大好人。”
“大好人”李知之挑眉,跟我这儿发好人卡呢。
“不是大好人!”沈娇连忙又改口,“你是全天下最温柔体贴帅气高大才华横溢的老公大人。”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要想逃作业不得不胡诌。
不过这也不算是胡诌,要不是有前世的功劳,沈娇只怕还追不到李知之呢。
沈娇常看着李知之姣好的容貌发愣,怎么重活一世他就生得这样好看了还这样聪明?什么都会?
温柔,体贴,百依百顺。除了晩上偶尔有点不讲道理
李知之笑了笑,没和她一般计较。
只是,第二天早上沈娇腰有点酸,腿有点软,嗯,嗓子也有点哑。“狗男人,你上辈子没做过啊”她咬着牙小声说道,生怕被他听见,招惹来一阵更加猛烈的“暴风雨”。
行吧,好像还真没做过。男人嘛,也是要宠的。沈娇躺倒,“随你便吧。”
李知之低头吻上沈娇的额头,“娇娇待我真好。我一天也离不开娇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夜夜耕耘能有崽儿。
李慕棠运气不错,身为21世纪独生子女,爹妈居然是有带崽儿经验的。
“吱吱,女儿怎么哭了,抱过来我看看。”沈娇从床上坐起,生崽儿可是破天荒头一回,要说疼那可真是撕心裂肺的疼,还好有李知之悉心照料。
当时躺在手术台上的沈娇脑子就一句活,李沐能挨一刀,我沈娇也行。
虽然是迟来一世,但我到底是和你一样痛过一场。
李知之抱着女儿轻轻晃着,眼里尽是疼爱。李慕棠的鼻子眼晴都像极了沈娇,况且沈娇拼了命才生下她,他如何能不喜欢。“她有她爹呢,你带孩子的技术我还不知道我女儿可不能像六公主一样遭罪。”
“哦。”沈娇又躺回床上,自己确实好像大概可能帮不上什么忙。
沈娇沈娇,不被娇生惯养那还叫沈娇吗李知之李知之,那得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才是名副其实嘛。
“那能把客厅那袋辣条带来吗”她又期待地问,现代好吃的可真多,辣条就是她最难割舍之一。
李知之无奈,“不许。起码得三个月之后才能吃辣。”
“一个月!”沈娇叫道,三个月不许吃辣比让她挨一刀还痛苦啊。
“两个半月!“李知之叹了口气,稍作退步。
“两个月!”沈娇得寸进尺。
“四个月。”
“两个半月就两个半月。”沈娇连忙答应下来,“那再加一顿海底捞,还有三杯奶茶!要喜茶!多肉葡萄和奥利奥波波冰!”減肥什么的,先往后稍稍,吃饱要紧,反正李知之也不会嫌弃她。
除了答应还能怎样,李知之觉得自己好像养了两个女儿一般。那怎么呢,自己宠出来来的,只能接着宠。
七年后,北京,博物馆。
“爹地,这玉镯子好好看啊。“李慕棠踮着脚奶声奶气地说,沈娇笑着摸摸女儿毛茸茸的小脑袋,“你要是喜欢,妈咪给你买更漂亮的。”
李慕棠揺揺头,认真地回答,“不用,我要我男朋友买给我。”
吃着爹娘的狗粮长大,李慕棠虽然才七岁,但说起话来也语出惊人。
“送什么不重要。”李知之蹲下身子,捧着李慕棠的小脸,“重要的是情意,有情的人哪怕是只送一个簪子也是最珍贵。”
“是吗”李慕棠偏着小脑袋,有些疑惑,情意同桌经常给她送棒棒糖,隔壁班的男生也会约自己上下学,这是情意吗?
她的小脑袋里有很多问题,不过她有一对很厉害的爹娘,什么问题都可以替她解决。
“对啊。”沈娇眼晴弯弯的笑着,想起那个月夜,想起她和李沐之间的第一个吻,“爹地就是用一根簪子把妈咪骗走的。”
“真的吗!一个簪子就骗走了妈咪的一辈子,爹地好狡猾哦。”李慕棠调皮地做了个鬼脸,抱住沈娇的胳膊撒娇。
才不止一个簪子。李知之心说,我追妻的漫漫长路骂也听了,打也挨了,古籍上还得被骂几句,才有你这么个小崽子。
才不止一辈子。沈娇心说,不知道自己积了什么德,能和李沐在现代相遇,能多爱他一生,如果神明能听见自己的祈祷,那下辈子也继续在一起吧。
番外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正式完结啦~撒花撒花~
人生中的第一篇小说,一开始只是在心中有一个画面,然后脑子一热就开始码字,自己都没想到可以写这么长,慢慢对文中的人物感情也越来越深,好像和她们一起活了一辈子一样。
因为是第一篇文所以文笔,构思和剧情都有不足,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的,非常感谢看到这里的大家!我是爱你们的青兔楚楚~
中间因为生了一场病的缘故断更了很久,这里再道歉一次!现在已经好啦~你们真是我的小福星?(????)???
祝大家都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学业进步事业有成,可以和相爱的人共度一生!
有缘再见~~(必须给我有缘!戳开我作者专栏收收《负金枝》吧,6.3开始更新给您鞠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