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四章 解谜。

叔叔?

这绝不会是礼貌的称呼,那就只能是……切实的亲戚关系。

但纪询是怎么知道的?

“进来吧。”

何止是霍染因和孟负山错愕,就连Ben,也感觉一阵惊疑。

但在短短的惊疑之后,他让开位置,让几个人走进室内。

而后他将灯打开。

明亮的灯光驱散了黑暗,也让厨师长的面容彻底暴露。

“你是……”

“纪询。”纪询说,“褚兴发从这群人中逃离之后,改名纪兴发,娶了我奶奶。但我爸爸和爷爷没有血缘关系。至于我怎么知道你,我爷爷有个宝贝银壳小镜子,镜子里有他抱着还是婴儿的你的照片。这张照片我出发时才看过,记忆深刻。”

Ben眼中的疑惑褪去了。

他点点头:“我也曾经远远的见过你们一次,记得你还有个妹妹。但你应该没有见过我,你是怎么把我和那个婴儿联系起来的?”

原来如此。霍染因同样想。

他记得纪询在离开宁市的时候,确实先去了爷爷家一趟,事后纪询还给他发过短信。当时短信里写的是——

“确定爷爷曾在福省生活过一段不短的时间,之后去了香江,换成香江户籍;爷爷可能认识胡坤。”

除此以外,没有更多的线索。

没有镜子,没有照片。

霍染因和孟负山一起,在沙发上坐下。

纪询不经意间和霍染因双目对视,不知怎么的,他感觉背脊一阵发凉……

真冷。

不会是刚才吹风吹得要感冒了吧?

纪询疑神疑鬼,又裹了裹外衣,才简单回答Ben:

“容貌。你和我爷爷有同样的大耳朵,方下巴,还和他年轻的时候一样胖,这些都是显性基因,很容易被遗传,再加上那本日记只会出现在当年的后人手中,彼此一串联,答案显而易见。”

“你确实很聪明。”Ben由衷说,“除了一点以外,全部推断对了。”

“哪一点?”纪询问。

“代表着倪老板‘失踪’的重物落水声,不是机关,我有帮手。”

“女人?”纪询拧拧眉,“我曾经想过这个可能,但是女人们失去了双眼,和盲人配合实在太难了,尤其是在女人们都在甲板底下的情况下。”

“凡事总有例外。”

“你的意思是……”纪询恍然,“有个女人的眼睛能够看见!”

有个女人的眼睛能够看见。

孟负山刹那联想到了自己和陈家树上来时候,旁观柳先生的船员将死去女人投入海中的过程里,曾看见一个小小的影子出现在地上。

那个小小的影子,仿佛女人的影子……

它会属于船上唯一能够看见的那个女人吗?

纪询没有探究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霍染因和孟负山也闭口不言。

他们都有默契的轻轻放过这个女人的名字。

“说了之前的情况,该说之后的了。”纪询说,“我想吴老板没有死,是你所没有想到的,所以你才选择把日记本抛出来,作为一个诱饵,引我们上钩,但考虑到在此之前你不可能得知我们任何一个人的真实身份,这一招明显是不得已之下的险招……你已经没有了别的后手,对吧?另外就算没有吴老板险死还生的意外,我也没有想明白,最后你能怎么对付柳先生。”

“你打算……

“和柳先生同归于尽吗?”

胖胖的厨师点了点头,平静的像是他们议论的不是生和死,而是窗外恼人的天气。

“为什么?”纪询问。

“我注意到你口袋里有药。”霍染因在旁边说,其余人的目光转向他,他简单解释,“是硫锉嘌呤,一种最常见的抑制移植排异反应的药物。而这种移植后的排异反应药,需要长期乃至终身服用。”

“你因为需要更换器官而上了这艘船……”纪询接着说。

“与其说我为了更换器官上这艘船,不如说,到底谁才能上这艘船。”Ben颇带深意地笑一笑,“你们上来得也不容易吧。不会认为,谁都能上来当船员吧?”

“柳先生只会让他信任的人当船员。”孟负山突然插话。

“是啊。”Ben的手,在腰间轻轻按动,“还有什么比同类,更加令人放心呢?”

器官衰竭,需要更换,所以能够上船吗?

这说得通,柳先生对于这类人,必然是比较放心的,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利益在,凑巧Ben需要更换器官,所以他成功上了船……

……是不是太凑巧了?

纪询目光凝住:

“你是为了上这艘船,为了让柳先生不怀疑,而特意去做了更换器官的手术!”

到底什么样的理由,能让一个健康的人,更换掉自己健康的器官。

宁愿一辈子吃抗排异反应的药,也要上船来?

这是纪询最想问的问题,现实中的谜题他都解开了,可人心里的谜题,那藏在比最深的鬼蜮还深的地方的谜题,他无法解开。

“我想不单单是因为四十年前在船上发生的那些事情,那毕竟是别人的故事;远在他乡成长过程中从来没有见过的父亲,恐怕也不足以承担这样浓烈的感情。”纪询,“所以,为什么?”

厨师换了个坐姿。

“我以为你们最关心的,是屏蔽器在哪里。”

“我们有三个人。”

“嗯?”

“可以分一个人出去关屏蔽器,一个人打电话,最后一个人留下来听你的理由。”

“理由真的重要吗?”

“对你应该很重要。”纪询,“这可以当做我对一个帮助过我的朋友的敬重。”

厨师仔细想了想。

“你说得足够动听。我也确实一直在考虑,死前到底应不应该把这件事写在日记中……没有手机的船上,就算有再多的劳作,心灵也在无聊的海洋中漂泊,外头已经落寞了的日记,在这里反而大行其道。”

“不过现在,似乎有了更好的决定……这样吧,你们听我说一个故事,说完之后,我就把屏蔽器放在哪里,告诉你们。”

三人对视一眼。

霍染因与孟负山冲纪询微微点头。

Ben是纪询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可也是连着犯下两起凶案的杀手。

他确实帮了他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无论如何,最好不要激怒握有最关键钥匙的人。

“从一切的开始说起吧……突然有一天,妈妈突然带着我,背井离乡,远渡重洋来到大洋彼岸。

那时候我还很小,具体几岁,已经忘记了。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偷渡来到异国他乡,语言不通,没有证件,日子理当过得很清苦。但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清苦。

因为我所期望的,比如好吃的零食,比如鞋子衣服,总会在我睡梦的时候,悄悄出现在我的枕边。

丰富的物资多少抹去了我置身异国他乡的孤单感。

但是虽然还小,我也很不理解,不理解妈妈为什么带我来国外,不明白本该见面从船上回家的爸爸,为什么没有一丝一毫的消息。

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好东西,好吃的食物,崭新的衣物,都只能放在房间里,不能穿出去。

那时候,妈妈对我耳提面命,让我将这些东西好好藏着,说我之所以能拥有这些东西,都是爸爸带来的,是爸爸用再也不和我见面换来的。

她说爸爸虽然不和我们见面,但他对我们的爱,全化作了这些东西,东西越多,他的爱也越多。她说离开是奉献,是他的爱对我最无暇的奉献。

我无法理解。

那时候我和妈妈说,那我不要这些东西,我也不要呆在这里,我要回去找爸爸。

没有结果。

爸爸永远在大洋的彼岸,在孩子的梦里。

孩子只能找新的东西,填补父亲的空缺。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在华人街里交了新的朋友,和我一样的孩子,大家在街道里窜来窜去,撞每一个路过的人,有时候还会冲进商店,偷拿东西,再一哄而散。

都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孩子的世界里,也不缺乏攀比。

唐人街里的孩子,没有几个是富裕的,否则他们也不会进店里偷东西。

我和他们呆久了,虽然妈妈耳提面命的对我说不要将家里的吃的用的拿出去,但为了面子,为了在孩子们中的地位……我还是忍不住把那些东西说出去。

一开始没有人相信。

他们说我谎话精。

后来我将东西拿出来,他们终于相信了。

众所周知,孩子是藏不住秘密的。

于是,孩子的父母们,也知道了。

这时候妈妈已经渐渐再唐人街里站稳了脚跟,盘下一个早餐店,每日里都有不少顾客,邻里也客气和睦。

但当那些超出我们展现出来的家底的东西暴露之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那时候金条的威力是极强的,我知道家里有金条,我看见过,这件事我告诉了我的伙伴们,我想,他们也告诉了他们的父母。

而想象的魔力是无穷的。

我说的一根金条,他们想的,恐怕是一匣子金条,一盒子金条,甚至一箱子金条。

周围那些友好的邻居,像是生了二皮脸一般,没有任何征兆地换了张贪婪愤怒的脸孔。

先是早餐店里闹出了有人吃坏肚子的事情,妈妈想要息事宁人,做了赔偿。

这倒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一个又一个人吃坏了肚子,来这里讨钱,妈妈不愿意给,早餐店便被他们一气砸个稀烂,滚烫的热油兜头盖脸的朝我泼下来,妈妈为了保护我,背都被烫坏了。

那次,我们报警,可是洋人警察,根本懒得管华人的事情。

这条唐人街,是有帮派的,帮派才是这里真正的管理者。

我们报警的行为激怒了他们,整个华人街,都开始排挤我们,我们的窗户自那次开始,就再也没有完好过,总有人拿石头、酒瓶,手里的任何东西砸烂它,屋子里常常出现死老鼠,死猫,死狗。

至于各个角落,更不用说,早被想要发财的人们翻了个遍。

夜里的一点点动静,都会令我们从被子里跳起来,跑出去,因为我们很担心他们会放火,或者干脆冲进来,把我们杀害。

那时候我们睡觉也不脱鞋。

这并非绝对不可能。

有一天晚上,就有这么几个蒙着脸的人提刀冲进来。妈妈和我从床上跳起来逃跑,慌不择路地跑到隔壁邻居处用力敲门。

门一直没开。

邻居不想惹事。

但后院的篱笆,开了一角,里头闪过一个身影。

那是我的小伙伴之一,她叫苗真。

黑不溜秋的夜里,她的白裙子在篱笆上勾过,像是一道指引生路的真灵,放开了一个安全的空间,供我和妈妈躲藏。

这也是我和妈妈在这场因露富而引来的骚乱中,感觉到的唯一一点善意。

等到天亮了,我们再回到已经被彻底翻乱的房子里。

妈妈抱紧了我,她赌咒一般发誓:

“不能呆在这里……这泥潭一样的地方,你爸爸离开我们,是为了让你过上安全富足的生活……是为了让你来这里过上等人的生活!妈妈也会不计一切,为你铺平道路!”

此后妈妈天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离开唐人街。

转机很快来了。

妈妈在又一次前往警察局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外国男人。

妈妈成了这个男人的情妇。

于是,不费吹灰之力,妈妈保住了我们,保住了钱,更解决了导致这一切最初原因——我的上学问题。

只有一个代价。

她告诉我,我必须离开她,独自、独立去上学。

妈妈将我送进了一所很好的寄宿学校。

每次从学校里出来,我再回到妈妈身边,都会觉得妈妈和前一次见面截然不同,每一次,她都距离我更加遥远。

妈妈有了新的家,新的孩子。

她远远的站着,可每次见面的短短时间里,依然不厌其烦地说着她和爸爸对我的爱。

爸爸给了我钱,她给我了尊严。

她和我之间越来越遥远的距离,正是她对我的无暇的爱的奉献的最好证明。

而我,确实,有了很好的学校,有了白人同学,和唐人街以外的亚裔同学,我进入了白人的学校,白人的社会。

当我读完高中,拿到大学入取通知书的时候,妈妈将爸爸多年前交给她的钱,交给我,再次回到唐人街的时候。

我看见了我过去的伙伴。

时间向前走了很多年,但他们,还是和当初一样,呼朋唤伴,横冲直撞,闯入商量暗偷明抢,再被追逐殴打。

他们的时光,仿佛停留在了当年。

我不得不承认,妈妈说的是有道理的。

她带着我来到了这里,又将我从泥潭中推向光鲜的社会。

爸爸的离开,给了我成年以后足够富足的生活;妈妈的离开,铺平我通向成年的道路。

他们都有自己不得不离开的理由,也都用离开表达了对我最后的爱。

离开,这个字眼,对我而言宛若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