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间长十五英尺,宽十英尺,高度近十二英尺,颜色十分单调——天花板呈污白色,而灰泥墙则似灰非黄。地上铺着灰白色大理石砖,窗框和门都是淡灰色。窗前挂着厚重的浅黄绸缎帘子,后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白绵帘。白色的铁架床上是同色的床单和枕套,旁边有灰色的床头柜和浅棕色的木椅。家具上的漆都掉了,粗糙的墙面斑斑剥剥,天花板上的灰泥也多有剥落,有几处透着淡褐色的水渍。所有东西都很旧,却十分干净。桌上有个镍银制的花瓶,里头插了七朵淡红色玫瑰,外加两个玻璃杯、一只玻璃花瓶、一个里边放了两颗小药丸的透明广口瓶、一个小型的白色晶体管收音机、一颗吃了一半的苹果,以及一个装着淡黄液体的大玻璃瓶。下边架子上放了一沓杂志、四封信、一本线格纸、一枝有四种颜色墨水管的华特曼钢笔和一些散落的零钱——详细说,是八枚十欧尔、两枚二十五欧尔,以及六个一克朗的钱币。桌上有两个抽屉,上层放着三条用过的手帕、一块塑料盒装肥皂、牙膏、牙刷、一小瓶刮胡液、止咳片,以及一个放指甲剪、锉刀和剪刀的皮盒子。另一个抽屉里有皮夹、电动刮胡刀、一小包邮票、两只烟斗、烟草袋和一张印着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的空白明信片。椅背上挂了几件衣服——一件灰色棉外套、相同质地和颜色的长裤和一件长及膝盖的白衬衫。椅座上放着内衣裤和袜子,床边有双拖鞋。
一件米色浴袍挂在门边的衣钩上。
房里只有一种颜色显得格外突兀——那片触目惊心的猩红。
死者侧躺在床与窗户之间,由于咽喉伤口极深,头部几乎呈九十度角向后仰。他左脸颊贴着地板,舌头从张大的嘴中伸出,破裂的双唇间斜伸出断掉的假牙。
死者往后仰时,大量鲜血从颈动脉中喷出,溅得床单上片片殷红,洒得床头柜上的花瓶血斑点点。
死者腹部的伤口将他的衬衫整个染湿,在尸体边汇聚成一大摊血泊。从伤口判断,应是有人一刀捅穿死者的肝胆脾胃和胰脏,大动脉也被刺穿了。
死者的血可以说是在几秒钟内流光的,他的皮肤青白得近乎透明,额头、胫骨和脚掌部分儿乎可以看透。
尸骸上那道十英寸长的切口大剌剌地张着,刺破的脏器从腹膜边挤压而出。
这人几乎被砍成两半。
即使勒恩这种经常与血腥暴力为伍的人,对眼前这种惊悚的画面还是难以消受。
不过马丁·贝克从踏进房门那一刻起,表情从头到尾就没变过。外人看起来,会觉得他只是在例行公事而已,就像跟女儿去餐馆吃喝、更衣、做帆船模型、就寝前看点儿书,然后突然十万火急地赶去帮人查案一样。最糟的是,连他自己也觉得没什么。马丁·贝克绝不容许自己畏缩,他天不怕地不怕,却害怕自己的冷漠。现在已经凌晨三点十分了,马丁·贝克在床边席地而坐,冷静地仔细检查尸体。
“没错,是尼曼。”他说。
“是啊,我猜也是。”
勒恩站起来在桌上的物件堆中东摸摸,西看看。他突然打个大呵欠,然后不好意思地遮住嘴。
马丁·贝克很快地看了他一眼。
“你有时间表之类的记录吗?”
“有。”勒恩说。
他拿出一小本笔记,上面用蚂蚁一样小的字写了一些东西。勒恩戴上眼镜,然后絮絮叨叨地念道:
“有位助理护士在两点十分打开房门,她没听见或看见任何异常状况。护士是做例行查房,那时尼曼就已经死了。护士两点十一分打电话报警,欧丁广场附近的巡警两点十二分接获通报,三四分钟后就赶到了,他们在两点十七分向刑事组报案,我两点二十_二分抵达,二十九分打电话给你,你在两点四十四分赶到。”
勒恩看看自己的表。
“现在是两点五十二分,我到现场时,他大概已经死了快半小时。”
“是医生说的吗?”
“不是,是我自己按尸体温度跟血液凝结的情况推断的——”
勒恩停下来,好像觉得自己骤下结论有失武断。
马丁·贝克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揉着鼻梁,心中若有所思。
“那么一切应该发生得很快了?”他说。
勒恩没回答,心里好像在想别的事。
过了一会儿后,勒恩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来吧,并不是因为……”
他停下来,似乎有些心烦意乱。
“不是因为什么?”
“不是因为尼曼是刑事组长,而是因为……因为这个,”勒恩胡乱指着尸体说,“因为他死得很惨。”他又顿了一秒,然后提出新的见解。“我是说,下这种毒手的人一定是疯了。”
马丁·贝克点点头。
“是的,”他说,“看起来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