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四儿来,暴露袭人的阴暗面尤为深刻。她忌晴雯,两美难兼,两雄不并,犹可说也。她连这无足轻重的小女孩子,为了一点小小的过节儿,就毫不放松,使我们为之诧叹。作者褒贬之意如此深刻,如此严冷!很早的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和袭人赌气,不叫她们做事,叫四儿倒了杯茶,为了这么芝麻大一点事,想不到袭人已记下这笔账。妒忌这样深,气量这样窄,还说什么“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而且四儿之事由于密报,王夫人自己就这样说:“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八七四页)她难道真有天眼通、天耳通么!
袭人为什么要、怎样害晴雯,大致已说明了。我们再看晴雯怎样死的,这是一般所谓“宝玉探晴雯”。叙这段故事,主要表示她的贞洁。众人颠倒贞淫,混淆黑白,说她是狐狸精,她临死表示最严重的抗议。这里用两事来说明这一点。其第一事为她直接对宝玉提出的,引原文就够了。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太不服。(八七九页)
以理直而气壮,故言简而意明。其第二事,宝晴二人话未说完,晴雯的嫂子灯姑娘进来了。多浑虫之妻灯姑娘这一段故事,脂本皆有,似乎也不太好,不知作者何以要这么写。也有两个问题:(1)他为什么要把这一对宝贝写作晴雯仅有的一门亲戚?(2)为什么宝晴诀别要用灯姑娘来搅局?这必然有深意,我以为写多浑虫夫妇,以贞淫作对文,而晴雯之出身不仅如芝草无根,而且如青莲出于淤泥之中也,则灯姑娘何足以为晴雯病。再说上文所引晴雯向宝玉自叙的话固字字是泪,点点是血,然而谁曾听之,谁曾闻之,好则好矣,了犹未了。故作者特意请出这一位以邪淫著称于《红楼梦》的灯姑娘来,让她听见他俩的密谈,作为一个硬证。于是她说:
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外细听,屋里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的,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八八○页)
灯姑娘先进来粗暴地调戏宝玉,后来忽然转变了,这段话的全文,看来也颇勉强,显出于有意的安排。所以要她出场,就为了要她说这一段见证的话,于是晴雯的沉冤大白矣。作者虽有粲花之妙舌,铁钺之史笔,而用心忠厚若此,固不可仅以文章论也。
再看她和宝玉换袄的情形。她说:
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这已是惨极之笔了,死人想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这样的要求还算过奢,总可以达到了罢?哪里知道王夫人说:“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八九一页)她到底不曾如愿,难怪宝玉在《芙蓉诔》中说:“及闻棺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迨同灰之诮。”
于是晴雯死矣。诔文中更提到三点,皆特笔也。1、以鲧为比,其词曰:“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后人殆以女儿比鲧为不通,故改“羽野”为“雁塞”。其实“雁塞”更不通,晴雯之死岂宜比昭君和番?况昭君又何尝直烈。《离骚》:“曰鲧直以亡身兮,终然夭羽之野。”这里断章取义,取其“直”也。虽仿佛拟人不切,而寓意甚深。“直烈”二字足传晴雯矣。2、指奸斥佞语挟风霜,其词曰:“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钳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九○一页)悍妇或者指王善保家的等人。“奴”指谁呢?3、作诔之因缘,其词曰:“始知上帝垂旌,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听小婢之言,似涉无稽;以浊玉之思,则深为有据。”小丫头信口胡诌,宝玉何尝不知,只是假话真说,话虽假而情理不全假,而宝玉也就当真的听了[26]。
晴雯之生平颇合于《离骚》的“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诔文之模拟骚体,诚哀切矣。却有一点,晴雯以丫鬟的身份而宝玉写了这样的“长篇大论”,未免稍过其分。今日诔晴雯尚且如此,他日诔黛玉又将如何?事在后回,固不可知。我以为黛玉死后,宝玉未必再有诔文,所谓至亲无文,至哀无文者是也。本回之末于焚帛奠茗以后:
忽听山石之后有一人笑道:“且请留步。”二人听了,不免一惊。那小鬟回头一看,却是个人影从芙蓉花中走出来,他便大叫:“不好,有鬼!晴雯真来显魂了。”吓得宝玉也忙看时,——且听下回分解。(九○三页)
次回说这人就是林黛玉。无怪后来评家都说晴雯为黛玉的影子了。
第七十九回宝黛二人相遇,谈论这篇文字,黛玉先以“红绡帐里”为庸俗,拟改为“茜纱窗下”,这本是改得对的。宝玉深以“如影纱事”(此文只见《红楼梦稿》)为妙,却认为此乃潇湘之窗,不能借用,唐突闺阁,万万不可,说了许多个“不敢当”,于是改“公子”为“小姐”,易“女儿”为“丫鬟”,骈文里如何能有“小姐”“丫鬟”等字样呢,这就是瞎改。改来改去都不妥,自然地迸出了一句:
宝玉道:“我又有了,这一改可妥当了。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垅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九○五页)
“公子女儿”本不完全平列,“小姐丫鬟”更是上下的关系了,改为“卿”对我,敌体之辞,那就不切合宝玉晴雯,反而更切合于宝玉黛玉。故庚辰本脂批曰:“一篇诔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诔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于“忡然变色”句,脂批又曰:“睹此句,便知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也。”照这样说来,后回黛玉死后,即宝玉无文,固亦在意中也。
《芙蓉诔》既然两用,芙蓉花又系双指。第六十三回黛玉掣签为芙蓉花,晴雯却没有掣,只把骰子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我曾说过:“且晴雯的签实在无法抓的。她要抓,一定是芙蓉。那么,叫黛玉抓什么呢?”又说:“晴雯为芙蓉无疑,而黛玉又是芙蓉。……晴雯不抽签者,是无签可抽也。”[27]且她俩不仅在芙蓉花上纠缠不清。书中也曾实写她们容态的相似。
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第七十四回,八三一页)
这里明骂晴雯,暗贬黛玉,近则关系晴雯之死,远则牵连黛玉之终,真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也。
这传统“红学”上的晴为黛影之说,也有些道理。但晴虽为黛影,却非黛副;虽是一个类型的人,晴雯却非黛玉的党羽,也举例子来谈。如上面谈到的七十九回,黛玉只和宝玉谈文,并无一语赞美或追悼晴雯。如宝玉说:“竟算是你诔他(晴雯)的倒妙。”黛玉笑道:“他又不是我的丫头,何用作此语。”(九○五页)照我们俗人想来,黛玉随口说两句悼念晴雯、慰唁宝玉的话,似为题中应有之义,即在世故方面也不可少,她偏偏不说。又如上引三十一回叙怡红院中吵嘴,晴雯正哭着,黛玉进来,她就出去了,她们不交一语(三二六页)。我也不记得在书中别的地方有什么黛晴相契之处。相反的例倒有的,其证有二:
1、宝玉以晴雯为密使,使于黛玉,而晴雯对这项任务似乎并不了解。第三十四回曰:
因心下记挂着黛玉,满心里要打发人去,只是怕袭人,便设一法,先使袭人往宝钗那里去借书。袭人只得去了[28]。宝玉便命晴雯来,吩咐道:“你到林姑娘那里看看他做什么呢。他要问我,只说我好了。”晴雯道:“白眉赤眼,做什么去呢?到底说一句话儿,也像一件事。”宝玉道:“没有什么可说的。”晴雯道:“若不然,或是送件东西,或是取件东西。不然,我去了怎么搭讪呢?”宝玉想了一想,便伸手拿了两条手帕子撂与晴雯,笑道:“也罢,就说我叫你送这个给他去了。”晴雯道:“这又奇了。他要这半新不旧的两条手帕子!他又要恼了,说你打趣他。”宝玉笑道:“你放心,他自然知道。”……晴雯走进来,满屋黑,并未点灯。黛玉已睡在床上,问是谁。晴雯忙答道:“晴雯。”黛玉道:“做什么?”晴雯道:“二爷送手帕子来给姑娘。”黛玉听了,心中发闷:做什么送手帕子来给我?因问:“这帕子是谁送他的?必定是上好的。叫他留着送别人罢,我这会子不用这个。”晴雯笑道:“不是新的,就是家常旧的。”林黛玉听见,越发闷住,着实细心搜求,思忖一时,方大悟过来,连忙说:“放下,去罢。”晴雯听了,只得放下,抽身回去。一路盘算,不解何意。(第三十四回,三五六、三五七页)
这段文字似不很出名,而实在写得出色。把宝玉的惧怕怀疑袭人,信任晴雯,宝黛二人的情爱缠绵固结,晴雯的纯朴天真,(此后文众口说她妖媚,所以为千古沉冤也)都恰如其分地写出了。
2、黛玉要进怡红院,却被晴雯拒绝了。第二十六回:
……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伴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越发动了气,也并不问是谁,便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林黛玉素知丫头们的情性,他们彼此玩耍惯了,恐怕院内的丫头没听真是他的声音,只当是别的丫头们了,所以不开门。因而又高声说道:“是我,还不开么?”晴雯偏生还没听出来,便使性子说道:“凭你是谁,二爷吩咐的,一概不许放人进来呢。”林黛玉听了,不觉气怔在门外。(二七二页)
晴雯当然没有听出叫门的是黛玉的声气来,就算如此,这样写法也是我们想不到的。若移作袭人麝月,不但性情不合,且亦庸俗。——评家以为这是贬斥宝钗,又当别论。盖黛晴二子,虽在“红楼”皆为绝艳,而相处洒然,自属畸人行径,纵有性格上的类似,正不妨其特立独行;且不相因袭,亦不相摹拟。若拉拢勾结,互为朋比,便不成其为黛玉晴雯矣。
袭人宝钗之间又怎样呢?《红楼梦》对于钗袭、黛晴这两组人物用对称平行的写法,细节上却同中有异,平中有侧。上文已表,晴为黛影,却非黛副;到这里似不妨说,袭为钗副,却非钗影。袭为钗副是很显明的。在很早的二十一回上:
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二一○页)
这里宝钗以袭人为“深可敬爱”。其另一处在第三十二回记袭人对湘云的话:
提起这些话来,真真宝姑娘教人敬重,自己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道后来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三三六页)
袭人又以宝钗为“教人敬重”。像这样的互相佩服,也不好就说她们互相勾结,但显明和黛玉晴雯间相处不同,且袭人这样喜欢宝钗,可能和后文钗玉的婚姻有些关系。
至于袭非钗影,虽不那么清楚,也可略知一二。就一方面说,袭人既与宝钗性格相类似,和晴雯性格与黛玉相类似这一点相同,不妨用“类推”之法。但细看本书的描写,却在同异之间。所以不宜说煞了。像芙蓉诔芙蓉花这样的纠缠不清的情形,钗袭之间绝对没有。例如第六十三回宝钗掣的是牡丹,袭人掣了桃花,以花的品格而言差得很远。袭人抽着的签题曰“武陵别景”,诗曰“桃红又见一年春”,暗示她将来的改嫁,难道宝钗也改嫁么?后来的评家在这里以“景”为“影”,而谓袭为钗影,我一向不赞成,认为未免深文周内[29]。
本书确有借袭人来贬宝钗处,却写得很有分寸。如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写宝玉在午睡,袭人在旁绣红莲绿叶五色鸳鸯的兜肚;后来袭人走开,宝钗替她代刺,从林黛玉眼中看来:
只见宝玉穿着银红纱衫子,随便睡着在床上,宝钗坐在身旁作针线,旁边放着蝇帚子。(三七八页)
这样的描写,使黛玉手握着嘴不敢笑出来,当然是深贬宝钗。后来黛玉走了,又听得宝玉在梦中喊骂说:“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给了宝钗一个很大的打击,所以她也不觉怔了。但是上文写宝钗代袭人刺绣时却这样说:
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由不得拿起针来,替他代刺。(三七七页)
宝钗竟坐在袭人的原位上去,上面却用了“不留心”三字;宝钗竟拿起针来替她代刺,上面却用了“由不得”三字,且说“活计实在可爱”似为宝钗留有余地,为她开脱,在严冷之中毕竟有含蓄也。
作者虽不断的贬斥宝钗和袭人,却非以一骂了之;而对于宝钗比对袭人尤为微婉。即对袭人后来改嫁,脂砚斋说回目上有“有始有终”,虽其内容可能还有讽刺,却总不是明显地糟蹋她。对于袭人的负心薄幸,尚且如此,则于宝钗可知矣。后来续书人补写十二钗似乎全不理解此等尺寸,对黛玉或宝钗袭人来说都是很大的不幸,此本节开首所以称晴雯为《红楼梦》中最幸运的女儿也。
关于晴雯、袭人二人,不觉言之长矣,比较说钗黛为尤多,事实上此节仍为上节的引申。《红楼梦》作者用了双线双轨的写法,加强了这两种对立的类型人物的批判性,突出了十二钗的中心部分,即《红楼梦曲》所谓“怀金悼玉”;抓住了中心点,再谈旁枝旁叶便似有个头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