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红楼梦》的回目(下)

(十四)不见全书,回目点破之例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本书状美人,有虚实明暗种种写法,不及备说,却有一个最特别的写法须一表的,即尤氏之是否美及其如何美,全书一概没有,只在本回上用“独艳”点明。记得从前曲园先生曾谈及《红楼》,说尤氏是很美的,想必也根据这回目罢。

前文曾说,详不必重,略不必轻,回目之文必不会长,正当作如是观。万绿丛中一点红,原非常突出;以“独艳”对“群芳”又是很有分量的。且尤氏之美,从她的得姓亦可以知道。本书六十六回宝玉讲起二尤,“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已明点出来。二尤如此,则尤氏可知矣。

像这样的笔法,的确有点像《春秋》了。作者小题大做,难道专为写尤氏的美貌?当然别有用意的。

我以为本书是以《风月宝鉴》和《十二钗》两稿凑合的。《风月宝鉴》之文大都在前半,却也并非完全在前半部。若宝玉、秦氏,凤姐、贾瑞,秦钟、智能等事固皆《宝鉴》旧文,但下半部也是有的,如贾敬之死只尤氏理丧以及二尤的故事,疑皆《风月宝鉴》之文。仔细看去,文章笔路也稍微有些两样,不知是我神经过敏否。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实和“王熙凤协理宁国府”遥遥相对。叙贾敬之死与秦氏之死,对文还多,兹不详列。《红楼梦》有一个人物,老在暗地里,非常隐晦的,即贾敬是。如贾赦、贾珍之恶不言可知,贾政之假正经亦不言可知,惟独贾敬不大引人注意,作者却在《红楼梦》曲文里给点破了,所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将贾氏一门种种罪恶归狱于贾敬,文笔深冷之至。尤其应该注意,此句用合传法写在秦氏曲中,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欤。脂评虽说得是,后人却尽有不解的,认为贾敬有什么错呵[12],亦可见深隐之笔,每不被时人所知。若体会了这句话,则本回及以下各回便迎刃而解了。

仅就尤氏之美着想,自未得作者之心,却也算找着了一条线索。区区一尤氏,其为美恶皆属寻常,何必深文。既有深文岂无微意,再思再想,就明白了。

(十五)回目直书,正文兼用曲笔之例

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尤二姐之死,一曰“杀人”,二曰“自逝”。到底她自杀还是被杀呢?缘凤姐有必死二姐之决心,故归狱凤姐,称为“杀人”,老当之至。

回目跟正文仿佛《春秋》经传的关系。这里回目用直笔,正文兼用曲笔。如杀人之法为“借剑”,而“借剑杀人”书中有的。

凤姐……用借剑杀人之法,坐山观虎斗。等秋桐杀了尤二姐,自己再杀秋桐。

似乎并无曲直之异,却正相符合了。不过二姐之死并非完全由于受秋桐的气,被她所害,主要的由于胎被打下了。书上说:

况胎已打下无可悬心,何必受这些零气,不如一死到还干净。

其记打胎之事,多遮掩之笔,荒唐之文。如胡君荣之来也,只说:

谁知王太医亦谋干了军前效力,回来好讨荫封的。小厮们走去,便请了个姓胡的太医名叫君荣。

果真这样,是小厮们走去便请了来么?最大的关键在于药误。书上又这样记胡医的胡涂,才用错了药:

尤二姐露出脸来,胡君荣一见,魂魄如飞上九天,通身麻木一无所知。

今人假如这样写小说,我想医生工会要提抗议的,难道真见了美色,即一无所知吗?况且贾琏已说过:

已是三月庚信不行,又常作呕酸,恐是胎气。

本家这样明说,医生虽庸,何至置若罔闻。况胡医既恋二姐之色,以常情论,用药必更郑重,何至于违反贾琏之意,一死儿用定了虎狼药呢。

到后来闯下了祸,贾琏查问,不过这样说:

急的贾琏查是谁请了姓胡的来的。一时查了出来便打了半死。

到底查出了下落没有呢?如果查不出来,为什么查不出来呢?

这很显明,这大段的叙述虚头很多,事实上有大谬不然者。请胡君荣的小厮乃凤姐授意的,而胡医坚决用打胎的药殆出于凤姐的贿嘱。胡医虽庸,但这儿与庸或不庸无关;他虽姓了胡,与胡涂不胡涂亦无关,循文细诵即可明了。凤姐害人的行为书多明叙,这儿忽改用暗场,必有深意。况在五十一回目录先出“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好像胡医一向这样乱七八糟的,他用错了药打下胎来不足为奇,千里伏线,早为本文占了地步。

打胎之事关系尤二姐之死,却不见于回目;回目所谓“借剑杀人”,包括胡医用药在内可知。回目上既已明说二姐被凤姐杀害,正文改用暗场什么缘故?难道回护凤姐么?再看本文这一段就明白了。

凤姐比贾琏更急十倍,只说:“咱们命中无子,好容易有了一个,又遇见这样没本事的大夫。”于是天地前烧香礼拜,自己通陈祷告,说:“我或有病,只求尤氏妹子身体大愈,再得怀胎生一男子,我愿吃长斋念佛。”

她要吃长素念佛,保佑尤氏妹子生男,咱们信不信?下文接说:

贾琏众人见了,无不称赞。

明明真人面前说谎话哩。荒唐肉麻到如此,作者岂有不感觉之理,盖借以形容凤姐之恶耳。若上边不用暗场,这一段文字便安插不下了。不但本回如此,即六十八回凤姐骗赚尤二姐,句句通文达道,口口声声自称奴家,正亦此意。

须知回目用直笔者,断凤姐之毒辣;正文用曲笔者,状凤姐之虚伪;言非一端,各有所当,实为互明,并无两歧。甚言凤姐之恶,已情见乎词,非但不曾替她回护,而且进一步去批判她。

(十六)叙次先后颠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后。本文呢,先叙迎春将嫁,宝玉感慨赋诗,后碰见香菱,说出薛蟠娶亲一事,其叙述程序恰好先后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说明,大都出于我个人的看法,本节完全依据庚辰本“脂评”,且有作者自评之可能。原文抄写讹误极多,略以意校正,引录如下:

此回题上半截是“悔娶河东狮”,今却偏连“中山狼”倒装,工(致)细腻写来,可见迎春是书中正传,阿呆夫妻是副。宾主次序严肃之至。其婚娶俗礼一概不及,只用宝玉一人过去,正是书中之大旨。

这文大体上还算明白。我想有些问题大家会提出的,既然正文的“宾主次序严肃之至”,那末回目为什么颠倒叙次呢?是否把这宾主次序搞乱了呢?若作“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薛文龙悔娶河东狮”岂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对了么?这些疑问,如不细看本书也很难回答。我以为回目应当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据本事而来,不能改写。按本回的故事虽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后;但金桂河东狮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见大凡,而七十九回书上于迎春只言其将嫁,未言其已嫁,更别提误嫁什么中山狼了。其事见于第八十回。事实既先河东狮而后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无所谓错误。

第二,脂评所谓“宾主”,虽从次序说,也并不限于次序,更有文章风格的关系,所谓“工致细腻写来”。用这样的风格来表示“主位正传”,并非先主后宾这形式所能束缚的。既然这样,回目的先薛蟠而后迎春,并不会搞乱这宾主关系可知。

第三,就回目说,上下句法的先后排列,非即重轻的区分。以本书而论,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点均在下一句。此外,还有重点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轻重平列的。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轻重”,自亦无关于“宾主”了。

以上说明,回目正文虽次序互倒,而意不相违。脂评里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话,稍费解释。如曰:

今却偏连中山狼倒装。

按“中山狼”事不见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连类书之,故曰“偏连”。“偏连”者,本不连而把它连起来也。何谓倒装?“倒装”者,无论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误嫁事均在后,今却将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将娶以前,故曰倒装。此外还有一句:

只用宝玉一人过去,正是书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顺,意却甚精。宝玉到紫菱洲一带徘徊瞻顾,另有脂评云:“先为对竟(境)悼颦儿作引。”这里方见作者真意。阿呆夫妻其非正传不必说了,即迎春之为正传,脂评虽这般说,还是相对的虚笔,直引起宝玉追怀黛玉,才是真正的正传呵。所谓“书中大旨”指此而言,若阿呆之与二木头,河东狮之与中山狼,亦伯仲之间耳,又何必斤斤较量其孰为宾主耶。

是脂评虽佳,每多虚笔,却借此看出作者写定本书,安排回目,的确费了一番苦心。有好几回书,至今犹缺回目,则当时下笔郑重可知。今日虽作闲谈,亦谈何容易。以上诸例若有一二中肯处,也只好算蒙对了罢。

余文

引言提到的熟故事恕我引用全文。《宣和画谱》曰:

张僧繇尝于金陵安乐寺画四龙不点目睛,谓点则腾骧而去。人以为诞,固请点之。因为落墨,才及二龙,果雷电破壁,徐视画已失之矣。独二龙未点睛者在焉。

回目的作用也仿佛如此,只未免说得过于神奇耳。

要了解回目的做法,先要了解回目的三种最基本最简单的情况:(一)文字总比较简短,(二)上下两句相对,(三)与正文有密切的关系。根据这三点来说:从(一),须用最精简的文字,于是有了“炼字”和“用典”;从(二),须用骈偶的文字,于是有了“对比”与“相因”的写法;从(三),须与正文发生配合的作用,却不一定重复,于是有了“离合”与“错综”。当然也还有别的,就一时想到的说来如此,这些都从回目的基本性质上来的。

第一点尤为凸出。回目大都没有几个字,如何能容纳拖沓的文章呢?因此有必要,也更容易接受中国文字精简的古老传统。所谓“凝炼”、“紧缩”在诗词中例子很多,不用说了。在近古的小说戏剧里却比较少用,因为这里需要的是口语流畅。若过分凝炼,便会妨害了流利之美,减弱了普及的功能。但《红楼梦》在白话小说为异军突起,非其他小说可比,它综合了、发展了中国文字语言的一切长处而自成一家。所以兼备凝炼与流畅之美,即在正文中已往往有之,在回目里凝炼的状况尤其显著。

“炼字”、“用典”同为文字的精简,而稍稍不同。典故每把一个整的故事紧缩成几个字,暗示当更多一些。如本篇第八例“环燕”即用典之例。十二例“慧”“忙”“慈”“痴”,十三例“假”“虚”“真”“痴”,十四例“独艳”,并炼字之例。此外本篇未及载的,如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香”,今本多作“补余音”。补余香似乎费解,而含蕴却深。所谓“同心之言其臭如兰”,香字从此翻出,示钗、黛二人之交谊渐深,补余音好像易懂,其实意义反不明确。这是炼字和用典的混合型。

第二点是回目两句之间的关系,如第十一例以“割腥啖膻”对“白雪红梅”;第十四例以“独艳”对“群芳”,即是“对比”;第五例始于铁槛终于馒头;第十三例以“假凤虚凰”明“真情痴理”,即是相因。自然,第五例“铁槛”、“馒头”欲作为对比看亦未尝不可,随文立说,无须拘执也。

第三点是回目与正文的关系在本篇中比较多,如第一例贾雨村所怀乃丫环娇杏,而回目上书闺秀;第五例王熙凤在馒头庵弄权而回目称铁槛寺;第十三例本文不见“茜纱窗”,第十回本文不言尤氏美,而回目俱特笔点明,并皆“离合”之例。如第四例名字互见;第九例“喜出望外”,回目指平儿说,本文指宝玉说;第十五例,直书曲笔之异;第十六例事实叙次的不同,虽情形各别,并为“错综”之例。

本篇偶举十六例,在全书回目的比重上,不过百分之二十左右,以上概括得也很不完备,聊表大意而已。以回目论回目,固有这些情形,此外《红楼梦》本身也另有一种情形必须一表的,即有过多的微言大义。引言中曾拿它来比《春秋》经,读者或未必赞成,不过我确是那样想的。以纲目来比,则回目似纲,本文似目。以《春秋》来比,则回目似经,本文似传。上边所举回目的特点,大都可以在《春秋》经上去找的。就与本文离合这一点来说,与《春秋》经传的关系十分相似。如《左传》上明说赵穿弑灵公于桃园,而经文承晋史董狐之旧,书赵盾弑其君。本篇第十四例以“独艳理亲丧”贬斥贾敬,第十五例以“借剑杀人”归狱凤姐,用笔深冷,实私淑《春秋》得其神髓。盖作者生值专制淫威之朝,出身封建礼法之家,追忆风月繁华,历尽凄凉境界,悼红轩削稿,黄叶村著书,岂独情深,实茹隐痛,固未尝不以石破天惊古今第一奇书自命,虽托之于小说,亦只可托之于小说,妄揣其心,实有不甘于小说者,于是微言间出,幻境润翻,读者或讶其过多,殊不知伊人自有其衷曲,所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又云,“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诚慨乎其言之矣。残墨未终,泪尽而逝,于今百世之下识与不识皆知《红楼梦》为奇书,宿愿之偿在于身后,作者自可无憾于九原。然而知人论世,谈何容易,若兹野人芹献,君亦姑妄听之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