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丹青妙彩化西海玉女化阳复归阴(中)

噗通——

彩鸾灵舫砸入水中,伏鹤一忙扔出八面阵旗。湛蓝色的光辉托起灵舫,稳稳落在水中。

衡华扶着桅杆,迅速对恒寿道:“去辨认方位。”

“是。”恒寿跑去查看罗盘。

衡华盯着地烈岛方向,施展“九玄天乙算术”和“灵感通神秘术。”

周潇回忆昨晚傅玄星来找自己指点“灵感通神秘术”,仔细观察衡华。

“灵感通神秘术”是《太玄感应法》的应用篇。

太玄感应法、九玄天乙算术、定元勘星心诀外加两仪颠倒大咒。

将这四门凑在一起,就可以施展太玄宗不传之秘“太玄定星逆命术”。此法可逆天改命,死者复活。

周潇初见衡华,就揣测他可能与天乙宗有关。后来随着接触,才逐渐打消这个念头,并动了收徒之心。

而现在——

别什么自愿不自愿了。

是必须加入玄微派,没有第二选择!

这小子能用自创仙诀催动“灵感通神秘术”,相当于半个《太玄感应法》。如果再加上师门秘传的两仪颠倒咒。如今,也就差一个勘星之术。

一个能施展“太玄定星逆命术”的传人,这不是太玄嫡传,什么才是?

玄微派必须收徒,甚至可以联合天乙派一起传道。

这种人才舍在太玄道统之外,那不是玄微一派,而是天下太玄法脉的损失。

甚至有关勘星之术,周潇都已经想好了。

伏家白榆堂就是勘星起家,他家没有“定元勘星”的法子,天底下没人信。

周潇深感责任重大。

这种弟子要是错失,=自己死后去见师祖,师祖都能拿鞭子再抽死自己十几次。

“果然是韦家,他们和魔道联合了。”

衡华算出这一路人马,跟伏鹤一、伏向风协商。

“既然是韦家,那就不需要留手了。”伏鹤一这等阵法修士在提及韦家时,脸上也露出几分杀意。

“那些域外来的散修同道和李南行前辈,咱们需要顾忌些体面。但韦家和魔修……呵呵……”

伏向风也点头:“他们苦苦纠缠,那就待会儿找地方伏击——对了,李前辈也留在那里了?”

“李前辈和计兄要帮我们拖住这群人。”

衡华推算自己一行的命数。

似乎韦家那群人追不上来?

……

计明丰负手踏浪,身边站着李南行和许文玉。

“两位,此战携手共进。咱们的恩怨尽数了了吧。”虽然是恳求,却带着一副居高临下的态度。

面对伏衡华,与面对李南行和许文玉时,计明丰明显换了一副面孔。

李南行冷冷道:“你只要帮我家妹子解决这次的麻烦,你算计我的事,一笔勾销。”

望着远处的魔修,他狠狠拍击赤元八卦炉。一口口飞剑从炉内杀向那边。

“这厮性格一如既往的偏激。”

计明丰摇摇头,又看向许文玉。

许文玉打不过计明丰,只得默默认命。

“放心,你这次被我诓来延龙,反而是机缘。我若是你,明日见了伏家贤弟,断然不会让他解下金箍。

“你拜入他门下,哪怕混个记名弟子,日后也大有好处。”

我去找一个比我小将近一百岁的人当弟子?我又不是李前辈,落下传道救命之恩。

许文玉翻白眼,但势比人强,没敢当面反驳。

你小子不懂事啊。

计明丰暗暗一叹,到底是没有机缘。

他虽然没有周潇和衡华那等推演秘法,但计明丰修行接近千年,见多识广,总也能辨认出衡华身上的功法等级。

地级起步,而且还是自创的,可以随意传给别人。

这样的演法师,多高明的境界不敢说,金丹总可以达到。而金丹层次的演法师,帮你推演最合适自己的金丹法,让你成上三品金丹,把握有六七成!

在计明丰眼里,这才是演法师最要紧的好处。

再去看远处战斗。

杀声冲天,剑鸣铮铮。

仅照面功夫,便有几位魔修被李南行斩落水中。

至于韦家,虽然依仗韦崇威手中的拂尘挡下攻击,但也无法维持太久。

“这拂尘不错。”

李南行以赤元金气化作飞剑,算是半个法宝。而那拂尘轻轻一扫,一应飞剑尽数落水。

“李南行,跟这人斗法,不要用你的金气,让我来。”

抬手一指,西海七景图飞出一条神鲸。一尾巴将韦崇威打飞。

计明丰和李南行非延龙修士,可没受延龙的规矩。

什么不在水上打。

只要把敌人打死,再将尸体弄没,再顺势杀死这片水域的水妖,那就没事。

“来。”

再一指,又有一图升起百丈洪涛,将一群人淹没。

李南行见计明丰出手,默默退回。

这就是正经的金丹大修士啊。

而且灵画师的手段,南行也是第一次见。

忽然计明丰察觉到什么,从袖中取来自己的本命画册。

迅速取出其中一页避火图,抛向天空。

艳丽妩媚的女子自火图飘向空中,纤纤玉手摘下空中凭空乍现的一团魔焰。

魔焰入手,女子和魔焰同时消失。

避火图返还画册。

“是魔教哪头见不得人的狗,出来瞎折腾了?”

火焰轰得一声炸开,漆黑魔火在西海领域上空铺开。

“天魔黑炎,天魔殿下,元火坛主。”

计明丰叹了口气,对李南行和许文玉道:“有点麻烦了,我要跟他斗法,你们且护着地烈岛上的人。”

西海七图分出一道裹住二人,飞向地烈岛。

其他六图流转在计明丰身边小心戒备。

……

衡华试着推算地烈岛状况。但当计明丰全力出手,元火坛主来临时,已经算不出究竟。

最终,他只得作罢。

起身走到船头,但见清风习习,阳光妩媚,水浪泛着粼光。

“距离葬龟礁又绕道了。”

计明丰那一扔,直接把他们从延龙之东,挪移到延龙北部。

“周前辈的消息从金方传播到延龙,肯定要经过延龙西部和北部。换言之,我们东部那边反而比较安全,本土人士并不清楚周前辈的事。而且东部是伏家的大本营。”

衡华满脸忧愁。

他心中早有盘算。

前几路人马都是外来水域的修士,亮出伏家招牌,或者指责他们不守延龙水域的规矩,可以找来许多岛主、世家帮忙。

但这两日过去,周前辈的消息肯定已经被北域的人得知。自己一行又来了这里,怕不是会把北域三大家一起引来。

欲念萌动,这路人马不好拦啊。

躁火噌噌上涌,衡华闭上眼,默默运转八卦炉,再度将心猿扔进去。

别说,经历点化李南行的事,衡华感觉自己对八卦炉的掌控更加娴熟了。

恒寿和伏鹤一开船。小心翼翼绕着水路,避让一处处岛屿,生怕惹来北域三大世家的注意。

但再怎么躲藏,终究还是碰到第四路人马。

那是一个体型魁梧的黑衣人。

站在水上,一剑划开巨浪,将彩鸾灵舫阻拦。

傅玄星见状,御剑飞过去。

“这位兄台——”

刚开口,他眼前蓦然亮起寒光。

“残月!”

身后青色风剑急射,将寒光荡开。

可仅仅余波落在身上,傅玄星瞬间落水。若非护体宝衣防御力强,怕是已经见血。

“阁下,刚见面就下杀手,未免太过了吧?”

伏向风打量这个粗犷大汉。

满脸络腮胡子,外加一副凶恶面庞,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该死。”

黑衣人声音低沉,气势更显霸道。

伏衡华远远盯着黑衣人。

忽然,他发现了什么,低声问过啸鱼。

啸鱼愣了一下,默默点头。

清风上身,衡华赶紧上前。

“你来干什么?”

伏向风脸色一变,正要护他后退。

衡华上前行礼:“在下伏桐君,见过仙子。”

仙子?

伏向风和水里的傅玄星愣住。

黑衣人缓缓抬头,那张凶恶的脸庞对准衡华:“你能看出来?”

“纵然被人施了手段,但到底有些痕迹。”

衡华看向黑衣人脚下的绣花鞋。

尺码如成年男子,且颜色极深,但据啸鱼所言,这的确是女鞋。

收回目光,衡华含笑道:“仙子身上那一丝元阴之气,做不得假。”

“你眼力不错。我杀周潇时,可以留你一命。”

感受那股气势,衡华又是一叹。

果然,贪嗔痴,三毒本一家。李南行和许文玉就是来送菜练手的炮灰。

真正来追杀周潇的人,有哪个不是金丹大修士?

“仙子杀周前辈,是为玄微派的承诺,借用“两仪乾坤镜”吗?”

“你既然看出我的处境,想必可以理解。”

能理解。被人施法从妙龄女子变成粗糙大汉。这种颠倒阴阳的手段,涉及玄门三十六天罡大神通中的“颠倒阴阳”。

三十六门大神通,“颠倒阴阳”排第二,仅次“斡旋造化”。

太玄天书之所以强势,便是因为其修行到高明处,自然掌握“颠倒阴阳”神通。

“如果我能帮仙子解开这个咒呢?”

瞬间,衡华感到一丝凉意。

黑衣人绕过伏向风,站到了他的面前。

傅玄星赶紧从水里跳起来,正要挥剑,被黑衣人一巴掌拍下水。

“你能帮我解咒?就凭你?”

炼气层次的小修士?

“真正的颠倒阴阳神通,在下自然不敢。但我既然都能看出仙子体内蕴藏的阴气,说明施法者道行不到家。不,未必是‘颠倒阴阳’神通,应该是法宝或者某种咒术?

衡华沉思着,举起三根手指:“我有三个办法,可以让仙子恢复女儿身。”

不仅可以解咒,而且有三个办法?

黑衣人看向船上的周潇,抓住伏衡华飞过去。

“周潇,是你有办法帮我解咒?”

周潇打量黑衣人的状况,了然道:“两仪颠倒咒可以解开。但需要元婴修士。除此之外,便需要……”

“你们家的两仪乾坤镜。”

那是太玄宗遗留仙器。

但想要让玄微派的元婴宗师出手或动用仙器,显然黑衣人没这面子。

因此,她才打算杀了周潇,带回玄微派求对方帮忙。

周潇点头,看了一眼伏衡华:“除了这两者之外,老夫没有其他办法。不过——小子,你还有什么法子?”

黑衣人:“说吧,第三个办法是什么?”

“仙子认为,我所说的三个办法,包括你知道的那俩?”

衡华摇摇头:“我家好歹继承了扶风仙宫的藏书。我打小跟衡华在书馆厮混,知道许多神州往事。我说的三个办法,就是三个办法。”

看到衡华依旧能保持自己的“桐君”身份,甚至连一声“衡华弟弟”都不肯叫,啸鱼暗暗感慨伏衡华与伏桐君的孽缘交情。

这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兄妹,自小不和,天天争吵。少爷用起她的身份,更无半点羞愧。若他日七小姐知道,二人又要打起来。

……

万里之外,元明水域。

女扮男装的漂亮公子施施然来到一处食肆。

“衡华,还是老规矩?”

“不,你帮我准备些吃食,我要出趟远门。”

“远门?你打算去哪?”

红衣娘子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关切道:“眼下元明水域可不安稳。”

这丫头是几年前从元明之外来的蛊修,自称“伏衡华”。

“没事,我打算回趟老家。”

“延龙水域?不是说,天魔殿正要对那边……等等,你要回伏家?”

“伏衡华”默默点头:“回去看一看,如果没事,自然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