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不能跟古人比

“真不知道我舅母看中你什么了,居然会把你当子侄对待。对我都没有这么好过。”

霍去病跨坐在窗户上,两条腿不断地晃啊晃的,如同吊死鬼随风飘荡的腿。

云琅躺在软塌上,接受丑庸殷勤的按摩,随手指指左腿示意丑庸换一条,不要老是按右腿。

“我也不知道啊,或许是我的长相比较出众的缘故?”

“你贪生怕死,你阴险狡诈,你还满嘴谎话,你还卑鄙无耻的贪污钱,这样的人在长安一般都会被五马分尸,偏偏你活的好好地,现在还比大部分的人活的好。真是没天理啊!”

霍去病将脑袋靠在墙上无力地又道:“我军中有很多的好兄弟,他们都是孤儿,个个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每日里没完没了的骑射训练,哪怕被羽林郎用棒子抽也一声不吭。论起骑射,他们比你强一万倍,论起胆气,他们也比你强一万倍。他们每日里夜思梦想的就是能够成为一个羽林郎。可是啊,你却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快的成为了羽林郎。”

丑庸跟云琅霍去病混熟了,很不服气的帮自家主人分辨道:“我家小郎也很辛苦啊,这些天没日没夜的在绢帛上画图形,还要盯着木匠打造农具,有时候半夜都要爬起来去看铁匠们有没有偷懒。你看,你看,小郎的胳膊都晒黑了。”

云琅欣慰的拍拍丑庸的胖手,他真的觉得自己最近过的很辛苦。

霍去病把他这样的人跟羽林里面那些玩命打熬力气的家伙放在一起比,本身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本身就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去病,你以后也要向劳心者的方向前进,我很怕你到时候练的连脑袋里都是硬邦邦的肌肉。那样的话,你还想封侯?做梦去吧。”

霍去病点点头道:“我说这些话的目的就是想要说服我自己去看一些兵书。我以前只要拿起兵书就头痛,看样子还是要坚持看下去啊。”

云琅笑道:“看不进去书就不要死看,有些人呢,看书能长进,有些人呢看书只会越看越糊涂,更有些人呢,天生就不用看书,他们是上天的宠儿,天生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希望你能分清楚自己是哪一种人。”

霍去病笑着朝云琅拱手道:“羽林霍去病见过郎将。”

云琅抬抬手道:“免礼,下次先从窗户上下来两条腿并齐,正过衣冠再行礼不迟。”

霍去病笑道:“郎将说的极是,标下这就依律行事。”

说着话两条长腿往回一收,踩在窗棂上腰间发力,张开双臂,老鹰扑食一般就朝云琅飞过来。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翻身下了床榻,随后就把茶壶丢在床榻上……

霍去病一声惨叫,砰的一声铺在床榻上,又触电一般的跳起来,捂着胯下呼呼喝痛。

云琅惋惜的看着被弄碎的瓦壶,觉得这东西一点都不好,喝起茶来一股子土腥味,还非常容易被弄碎。

“我霍家就我一根独苗……”

“你如果再算计我几次,你霍家就真的只剩下你这一棵独苗了。”

“我心里很不痛快!”

“我知道啊,像我这种人进了羽林,该是羽林的大不幸。”

“你不能不进吗?”

“不能,我还准备加紧再弄点功劳好跟陛下要骊山底下的那块地,明年开春还要种谷子,农时不等人,哪有功夫磨磨唧唧。”

“你进羽林纯粹就是为了要地?换一块成不成?我舅舅家有很多地。”

“你知道个屁啊,你舅舅家的地全是熟地,看起来不错,实际上一塌糊涂。知不知道啊?种地也需要大学问,你看看骊山那块地,背山面水,阳光普照,山涧又有无数溪流可供我圈成水库,只需连上水渠就是上好的水田,再来一把大火烧山,烧山的灰烬立刻就能肥地,不用怎么耕作,就能有三年的好收成。再说了,在皇家园林里面盖一座庄园,没事干去山中狩猎,空闲时在山涧钓鱼,没劳力了就请猎夫去帮我在园子里抓野人,你觉得这日子过的有滋味不?”

“你就想种地?”霍去病的两只眼珠子快要掉出来了“成为了羽林郎你竟然要种地?”

云琅弄干净了床榻上的碎陶片,重新选了一个舒适的位置躺了下去,打着哈欠道:“谁告诉你羽林郎就不能种地了?谁告诉你种地的天生就比人矮一头了?没了种地的,你们吃什么,饿不死你们!”

霍去病喟叹一声道:“我是为你好,羽林中郎将公孙敖那一关你不好过。只要是羽林中人,即便是伙夫,马夫,也避免不了练习阵法。知晓军中避讳,一日都不得闲,稍有忤逆,就军法从事,轻则军棍,重则斩首从不宽贷。你散漫惯了,如何能够受得了约束?”

云琅大笑道:“说到底,你就是不希望我进羽林是吧?”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会成为羽林之耻的,知道不?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能力,那就是把人带坏。我不敢想军中那些直爽的汉子遇到你会是一个什么结果!我以前什么东西都能吃,自从跟你吃了几顿饭之后,家里的饭菜已经无法下咽,军中看来更不用想了,以前我决计干不出贪污这种事……现在居然贪污家里的……”

“好吧,好吧,我进羽林之后别人不问话,我绝对不主动跟别人说话成不成?”

霍去病松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不过啊,你如果敢反悔,明年清明之时,我会揍翻你兄弟,再揍你!”

“哈哈哈哈,先打败我兄弟再说吧。去病啊,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霍去病悻悻的道:“知道惹你厌烦了,现在就走!”

云琅对霍去病有自知之明很是欣慰,随口问道:“明日还来?”

“当然!”

话音刚落,霍去病再一次消失在窗户外面。

“可能是名将的原因吧。”

云琅自言自语。

但凡是名将,似乎对军队的纯洁性都有很高的要求,越是一根筋的人就越是符合他们对合格战士的要求,就像吴起喜欢用目不识丁的农夫,李靖喜欢野蛮的山人,戚继光从来都不在城市招兵都是一个道理。

想想也是,面对明晃晃的刀枪,奔腾咆哮的战马,飞蝗一般的箭雨,流星一般乱飞的石头,面容扭曲狰狞的敌人,只有服从性极好的人才会义无反顾的向前冲锋。

聪明人一般都会避开这种场面的,比如云琅就是这样的人。

只可惜真正的英雄只可能从前一种人群里出现,他们经历过聪明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做过聪明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千锤百炼之后,只要活下来,都是极为了不起的人。

聪明人很少能够成为英雄,因为他们足够聪明,能及时的将自己从危险的境遇里解脱出来。

有时候为了解脱,就顾不上别的,叛徒就是这么出现的……

霍去病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和云琅相比他要一丝不苟的多,也古板的多,假如不是遇到云琅不小心打开了他少年人的好奇之心,打死他都干不出贪污这种事情。

他的心里还是很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云琅跟他做朋友这没问题,事实上云琅也是他最有意思的一个朋友。

云琅想要成为他的战友兄弟,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这非常的不靠谱。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一个连武艺都练不好,却能对逃跑这种事另辟蹊径的人,上了战场唯一的优点就是能比别人跑的快些,还是向后跑……

当羽林郎可以,主要是好处太多,这是最接近把始皇陵占的那块地弄成自家庄园的路径。

上战场当军官就算了,云琅能想得到,自己麾下的军队一定会成为羽林中最能跑,最不能战斗的那一部分。

毕竟,一个喜欢逃跑的军官,手底下总会有一群喜欢逃跑的属下,只要到了军中,云琅一定会跟磁铁一样把所有胆小懦弱或者还有其他毛病的人吸引到他的麾下。

“不上战场!”

这是云琅给自己制定的最后底线,哪怕丢官丢人也不上战场。

他觉的自己一介后世人,跑来汉朝为一个历史上出现过的皇帝卖命,实在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没有做到反汉复秦,已经是他对这个皇帝这个时代施以最大的善意跟敬意了。

这么一想,云琅马上就高兴起来,自我安慰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

没事干就琢磨点吃的,他搓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转悠,眼看天色就要黑了,还没有想好今天晚饭的菜单,这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