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不见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
陈近南本名陈永华,字复甫,漳州角美人氏。
崇祯十七年,甲申科进士。
与郑成功的初次交集在于,去年郑成功率军攻克同安,授陈永华的父亲陈鼎为教谕。
之后,郑成功兵败,陈鼎在明伦堂悬梁自尽。
时为生员的陈永华,跟随着郑成功败兵逃亡。
郑成功在中左所(厦门)站稳脚跟后,开始延揽天下士子,积蓄实力打算东山再起。
时任永历兵部侍郎的王忠孝向郑成功举荐陈永华。
郑成功念及陈鼎忠贞,便亲自会见了陈永华,一番谈论时政之后,郑成功给予了陈永华很高的评价,郑成功说,“复甫,你是当今的卧龙先生。”
随后授予陈永华参军之职,留在身边,依为幕僚,宾礼相待。
此时的陈永华还年青,才能有,阅历少,声望也没有达到巅峰阶段。
所以,那个后世享誉中外的“义兄问我姓和名,家居原住木杨城,松柏林李金娘母,花亭结义改姓洪”的“天地会”,也还没有成立。
此时的潮阳城(汕头)内,郑成功正与陈永华商议,如何应对清军尚可喜、耿继茂等清军再次进入广东。
“复甫,以你之见,我军能否收复海阳?”郑成功脸色忧郁,近二十万大军,竟无法收复福建,这极大地打击了郑成功的心气,“复明大业,难道就真得无望了吗?”
海阳城,对郑成功确实非常重要,它是潮州府的府治。
潮州府又处闽粤交界处,战略位置可见一斑。
“学生以为,尚可喜、耿继茂所部入粤还只是传闻,如今大西残部中势力最大的三王,已经投效我朝,正对粤西发起攻击。尚可喜、耿继茂所部若真要入粤,恐怕在年前是无法成行的……王爷不必为此担忧。眼下我军最重要的是收复潮州府,而潮州府之重在于海阳城,海阳城守军八千,主将潮州总兵郝尚久为人奸诈油滑,已经两次反复,以学生之见,可刚柔相济,一面派人劝降,一面集结军力,如果郝尚久不降,那就立即攻取海阳城。”
郑成功犹豫道:“能劝降自然最好,可万一郝尚久不降,我军新败,士气不振,要是再败一仗,恐怕军心……就难以控制了。”
陈永华轻轻叹了口气,揖身道:“王爷容禀,如今李成栋远在南海(番禺),难以增援郝尚久,最近的惠州府清军,也不过五、六千人,而我军有近二万人,离海阳城仅一日路程,三日时间,攻破海阳,便可截断闽粤清军的联系,到时南海李成栋就是一支孤军,将面临我军与大西军的夹击,李成栋恐怕只有再次反正,才能避免被剿灭的可能,绝不敢轻易对我用兵。如此,王爷占据潮州府,西有大西军,北有吴王北伐军,闽粤清军自顾不暇,我军可安!”
郑成功还是犹豫,他确实是打怕了。
这也难怪,遭遇如此大失败之后,是个人都会患得患失。
可郑成功沉吟良久之后,却道:“先派人劝降吧……条件尽可谈。”
陈永华一惊,道:“王爷三思,劝降须军力配合方可起效,尽以一张嘴,要说服象郝尚久这样的人,怕是与虎谋皮。”
郑成功轻叹道:“复甫啊,若换作是半年前,说打也就打了,可如今我军新败……你不是不知道,王得仁部被吴争剿灭了,没了王得仁那边的财货支持,我军钱粮不足,难以再支撑一场战事啊。”
陈永华脸色一变,他想起一件事,忙问道:“学生敢问王爷,民间有王爷要舍水就陆,以剽掠筹集军饷的传言,不知是真是假?”
郑成功脸色一:“没有,本王怎会下这种命令,去查……严惩造谣生事之人!”
陈永华脸色数变,问话之前,其实他已经顾及到了郑成功的颜面,这不是传言,而是事实上已经发生,只是陈永华不知道,这是军队将领自发行为,还是郑成功的授意。
此时,陈永华明白了,这显然是郑成功的授意。
陈永华不由得心中叹惜。
郑军如今确实艰难,永历朝山高水远,自顾不暇,根本无力承担郑军的军费。
本来郑军在闽粤沿海及周边岛屿经营起的势力,也因之前这场大败而对各府县失去了控制力,赋税锐减,这几月,全靠着王得仁的“脏物”贴补来维系。
可王得仁部突然被吴争剿了,同时,吴淞水师几乎是封锁了陈钱山一带海域,郑家的商船队已经无法象之前那样,将西洋货物顺利贩至北方,只能大量在南边倾销,这就使得海贸收益骤然下降。
所谓屋漏又逢连夜雨,加上如今的东番(台弯岛)还在红毛子手中,海盗世家出身的郑成功授意舍水就陆,以剽掠筹集军饷,便不难理解了。
陈永华不敢、也不愿去顶撞郑成功,于是轻声劝道:“王爷,以学生之见,当派使者前往杭州府,与吴王说明王得仁转投我朝,并非王爷主动延揽,而是王得仁主动恳求王爷。毕竟同处反清阵营,想来吴王也不会冒同室操戈的骂名,与王爷为难。只要理顺了我军与吴王水师的关系,吴王定不会再阻挠我商队北上。”
郑成功面色阴晴不定,许久他喟叹道:“三年前,在福州城,本王和他有一面之缘,那时他还未到及冠之年,本王当时很欣赏他,甚至想与他义结金兰……可一次彻谈下来,本王明白了他为何不被明室所喜,他是个无君无父之徒!他挟兵自重,逼迫皇室,短短几年间从伯爵晋为亲王爵,如今又大肆戗害宗亲,若无他此般倒施逆行,本王何至于落到如此困窘地步?”
陈永华黯然,吴争驱逐辖下宗室,确实给郑成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大义先放在一边,本来就钱粮匮乏的郑成功,不得不接纳这批宗室蛀虫,可谓有苦难言,打落了牙齿往肚子里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