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另一个桑

桑眨了眨眼睛,睁开,又合上。她问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在想为什么自己会坐在椅子上,甚至问自己为什么穿浴袍,她感觉很冷,为什么整个身体会痛。

桑的手已经麻木。她揉搓着手,试图重新让自己的手指恢复知觉。她的脚也麻木了,不停地转动着双脚,但没有一点知觉。

她再次睁开眼睛。马修的照片映入眼帘,旁边,座灯仍亮着,尽管灯光昏暗,但仍有部分穿透长长的阴影。

我昨晚为什么没有上床?她问自己,试图摆脱那隐隐发作的头痛。

然后她记了起来。

他们认为是我从婴儿车里掳走了马修。但这是不可能的。荒唐。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会对他做什么?

“我会对你做什么?”她盯着马修的照片低语道,“真的有人会相信我伤害你吗,伤害我自己的孩子吗?”

桑跳了起来,然后迈开步子快速穿过房间拿起马修的照片,紧紧贴在自己的身体上。“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想?”她小声问自己。“那些照片怎么可能是我?我跟尼娜·奥尔德里奇在一起。我整个下午都在她新买的市内的公寓里。我可以证明。我当然可以证明。”

“我知道我没有将马修从婴儿车里抱走,”她尽量控制着自己颤抖的声音说,“我可以证明。但我不能让昨晚的事再度发生。我不能让自己的脑海里再次一片空白,就像上次父母过世时那样。如果那张从婴儿车里掳走马修的照片是真的,那么这是追查马修的线索。我必须这样想。不能让自己在退缩了。求你了,上帝,别再让我不知所措。给我希望,也许那些照片会有寻找马修的线索……”

现在才6点钟。桑没有像平时那样匆匆去淋浴。她打开按摩浴缸的龙头,她知道这种旋涡式的热水会缓解她身上的痛。我该怎么办呢?我再次问自己。我确定现在柯林斯警探一定也拿到了那些照片。毕竟,他是一直负责这起案子的。

她想起昨晚媒体在四季酒店等待她的情形,约什送她回家的时候他们又是如何守在外面的。今天他们也会跟着她吗?他们会不会在办公室等她呢?

她关掉按摩浴缸的龙头,试了试水温,水太热了,电话,她想到了,桑记得她昨晚走进公寓的时候关掉了铃声,她走进卧室,走到床头柜那边,信号灯还在闪烁,有九个未接电话。

前八个都是要求采访她的记者打来的,桑不希望他们烦她,便小心地将电话一个个删除,最后一个电话是埃尔维拉·米汉打来的,桑心存感激地听了电话,埃尔维拉安慰她说,那个宣称有桑在公园里掳走马修照片的人一定是个骗子,“这么荒唐的事发生在你身上,真是太遗憾了,桑,”埃尔维拉愤怒地说,“肯定是个骗局,你的心情肯定很糟糕,我和威利明白的,请给我们打电话,明天过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饭,我们爱你。”

桑将这条留言听了两次,然后里面传来机器的指令:保存请按3,删除请按1。她按了保存键,现在给埃尔维拉打电话还太早,她想,但是我到办公室的时候会给她打电话的,今晚跟她和威利待在一起挺好的,如果今天下午能够见到柯林斯警探,也许一切就会水落石出。哦,求求你了,上帝,如果有人从婴儿车里抱走马修的照片被那个英国人拍下,柯林斯会有线索查下去。

想到这里,桑感到些许安慰,她给平常设定在7点的咖啡壶重新设置了时间,这样,咖啡壶马上就开始启动了,她进到按摩浴缸,水的温热渐渐舒缓了身体的疲劳,她穿着一条宽松的长裤,一件圆翻领毛衣和一双低跟鞋,手里拿着咖啡杯。

穿好衣服的时候还不到7点,现在够早的,不会在公寓外面碰上记者,想到这,她将自己的头发挽成发髻,再用一条围巾把头裹得严严实实,然后,她从梳妆台的抽屉里翻出一副款式跟她平时所戴完全不同的宽圆边老式太阳镜。

最后,她从衣橱里拿出一件人造皮背心,拿上她的单肩包,乘电梯到地下室,穿过一排排停在车库的汽车,走到这栋建筑物后面的街上,她飞快地朝西侧高速公路走去,途中只碰上几个清晨起来遛狗的人和慢跑者。

当确定没被跟踪的时候,她招来一辆出租车,先是叫司机去办公室所在的东58号街,但随后她改变了主意,她让司机将她在东57号街放下,如果遇到记者,我就可以从送货口进去,她想。

她知道至少在这段开往住宅区的路上是不会有人冲她提问,或者朝她这边拍照,只有当她能够放松一下的时候,她才能集中精力想另外一个问题:有人以她的名义买衣服和飞机票,这会影响我的信用评价吗?她很担心,当然会,如果我能跟凯文·威尔森合作,我就需要订购昂贵的原料和家具。

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在我身上?

桑感觉自己要拼命挣扎,才能让自己不被湍急的洪流拽进水底,这种感觉如此真实,她感觉自己根本无法呼吸,好想喘口气。

恐惧袭来。

不要那么想,桑恳求自己。她闭上眼睛,强迫自己有节奏地深呼吸。当出租车停在第三大道57号街角的时候,她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尽管如此,她将折好的钱交给司机的时候,手指仍在颤抖。

天空开始下起了毛毛细雨,冰冷的雨滴掠过她的面颊,真不该穿背心,她想,我应该穿雨衣的。

她前面有个女人催促着一个看上去约莫四岁的小男孩朝一辆等着的车走去。桑匆匆越过他们,这样她就能看到那个小男孩的脸。但是,当然,他肯定不是马修。

她转弯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发现有记者在那儿等她。她推开旋转门走进大厅,左边就是报摊。“一份《邮报》和一份《新闻》,萨姆。”她跟那个上了年纪的售货员说。

萨姆将折好的报纸递给她的时候,脸上并没有往常的友好。

直到安全到达办公室她才敢看这两份报纸,但这不是我,她毫不迟疑,不可能是我,是一个长得像我的人带走了马修……这没有道理啊。

约什晚些时候才到办公室的,桑努力集中精神,但是到中午的时候她终于放弃,桑拿起电话,我必须给埃尔维拉回电话,每天早上她都会收到《邮报》和《时代》。

响第二声铃的时候埃尔维拉接了电话,听出是桑的声音,她说:“桑,我看过报纸了,真是让我大吃一惊,为什么会有一个跟你长得相像的人带走马修?”

埃尔维拉这么问是什么意思?桑问自己,她是问我为什么会有人装扮成我带走了马修,还是觉得就是我带走的呢?

“埃尔维拉,”她谨慎的说,“有人设我的套,我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我会找到可疑的人,不过,即使巴特莱·郎奇敢这样伤害我,但有一件事我敢肯定:他绝不会伤害马修。埃尔维拉,幸亏有那些照片,多亏有了它们,我会找回马修的,那些照片会证明有人在扮我,证明有人非常恨我,偷走了我的小孩,现在又在偷我的身份……”

一阵沉默之后埃尔维拉说:“桑,我知道一家很好的私人侦探所,如果你没有钱付账,让我来,如果这些照片是伪造的,我们找出谁是幕后主使。等等,我先纠正一下,如果说这些照片是假的,我绝对相信你,但是我觉得无论谁对你做出这样的事,都过火了,我想你那天晚上去圣方济各是给圣安东尼像点蜡烛的吧。”

“我去……哪儿?”桑不敢问。

“上个星期一下午5点半到5点45分之间,我顺便到教堂捐那笔曾向圣安东尼像许过诺的款,发现一个人一直盯着我的朋友艾登神甫,我有点担心,所以今天早上我查看了监控录像,看他是不是艾登神甫认识的人,纽约很多人都会做出疯狂的举动,未雨绸缪总没有错,那天我没有在教堂见到你,却在监控录像上看到你,你进教堂几分钟后就离开了,我想你是在为马修祈祷吧。”

星期一下午5点半也许是5点45分的时候,我决定步行回家,桑想,我径直回家了,我的确去了31号或是32号街,但是走到那里的时候我感觉累了,后来就打车回家了。

但我没去圣方济各小教堂啊,我知道我没有。

难道我去过吗?

她意识到埃尔维拉还在说话,邀请她吃晚饭。

“我会去的,”桑答应了,“6点半。”她将电话放在电话座上,将头埋进手里,我再次暂时性的丧失意识了吗?她问自己,我疯了吗?我绑架了自己的儿子吗?如果我绑架了他,我对他都干了什么?

如果我连不到48小时的事情都忘记了,我还会对别的什么失去意识?她绝望地问自己。


当初,比利·柯林斯警探做卧底的时候,经常被人当成穷困潦倒的流浪汉,他身体消瘦,到了骨瘦如柴的地步,瘦骨嶙峋的脸,稀疏发白的头发,哀伤的眼睛,很容易被毒贩当成买毒品的瘾君子。

现在,尽管他调到了中央公园分局,穿西装、衬衫,打着领带来上班,举止温和、谦让,但第一次见到他的人还是觉得他非常不起眼,不像那种很聪明的人。

许多重罪涉案人员也这么认为,他们常被比利例行公事的问题欺骗,似乎会在脑海里接受自己犯罪的事实,对他们大多数人而言,这是严重的错误,42岁的比利有着极其敏锐的头脑,就算只有细微的信息,他也能立刻根据这些信息作出判断。

比利的个人生活很简单,尽管经常哭丧着脸,但其实挺有幽默感的,很会讲故事,对妻子艾琳非常忠诚,两人在高中的时候就约会了。他说她是世界上唯一认为他是帅哥的人,这也是他永远爱她的原因,他的两个儿子很幸运,长得像他们漂亮的妈妈,都在福特汉姆大学念书。

差不多两年前,911的电话打过来说有一名三岁的小孩在中央公园失踪,而比利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他心情沉重地赶到那儿,对他来说,警察工作最让他难受的地方就是处理儿童死亡或者失踪案件。

那年6月的一天,夏日炎炎,保姆蒂芬妮·希尔兹在那歇斯底里地哭诉,她在婴儿车旁睡着了,当她醒来的时候马修不见了,公园的每一寸草皮都被搜过,也询问了附近的游客,那对离婚的父母先后来到。身为父亲的特德·卡朋特在听说希尔兹睡过去后几乎要揍她,而母亲桑·莫兰徳出奇的冷静,比利认为她是吓傻了,尽管好几个小时过去了也没有一点马修的消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目击者站出来声称有可能见过马修被人带走,但是这位母亲一直保持那种冷漠的态度。

现在距案发差不多两年了,比利·柯林斯还将马修一案的档案放在自己办公桌的最上面,两位父母解释过孩子失踪的时候他们在哪儿,他小心地查证了这些口供,都得到其他证人的证实,他问及两人是否有对他们恨之入骨的仇家,以至于会做出绑架孩子的举动。桑·莫兰徳迟疑地透露,她的确想到了这么一个“仇人”,他就是著名的室内设计师巴特莱·郎奇,而郎奇却矢口否认,斥责有人认为他绑架前雇员孩子的想法实在荒唐。

“桑·莫兰徳的口供证实了我对她的所有看法。”郎奇对比利说的时候,语气中满是愤怒和厌恶:“首先,她将其父母的死归罪于我,因为如果他们不去机场接她的话,她父亲心脏病发作的时候可能会在家,这样就不会发生车祸。然后她又告诉我,就因为她为我做事,所以不能经常去看她的父母。现在她又跟你说我绑架了她的儿子!警探,你算是帮自己一个忙。别将时间浪费在这种地方了,无论那个可怜的孩子发生了什么事,都是他那个精神错乱的母亲干出来的。”

比利·柯林斯听着,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据悉,巴特莱·朗奇之所以对桑·莫兰德火冒三丈是因为她成了他的竞争对手。但是比利很快认为,朗奇和莫兰德跟小男孩的失踪没有关系。他真心地相信桑是一名受害者,一名伤得很深的受害者,她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找回自己的孩子。

这就是当比利在星期二晚上收到有关马修·卡朋特一案突破性进展的电话时,他几乎是跳进自己的车里,驱车从他在皇后区森林山的家到分局的原因。

他的上司叫他静观事变。“我们都知道,那些卖给八卦杂志的照片可能被人做了手脚。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得保持清醒的头脑,重新调查此案。”

星期三早上,比利7点钟就醒了。20分钟后,冲完凉、刮了胡须,穿戴完毕,他已经在去市区的路上了。等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大揭底》周刊和网上登出的照片已经摆在他的办公桌上。

一共六张照片,那名英国游客拍的三张原始照片,加上家庭相册上三张放大的照片。有几张照片的背景似乎表明,是桑·莫兰德绑架了自己的儿子。

比利轻轻地吹着口哨,他唯一的本能反应就是震惊和失望。我先前真的相信那个乞人怜悯的女人,他研究那三张照片的时候想,照片显示桑俯身对着婴儿车,然后抱起小孩,最后沿着小路走了。不会弄错的,比利一张照片接一张照片看的时候想。长而直的赤褐色头发,苗条的身材,时髦的太阳镜……

他打开一直堆放在办公桌角落的档案。从里面抽出了当天她匆忙赶到犯罪现场警方暗地里拍下的桑的照片。到达公园那天她穿着短花边裙,高跟凉鞋,跟绑架者的穿戴是一样的。

比利通常都很自信自己判断人性的准确性。他先是对自己判断失误感到非常失望,但很快他变得极度担心起来,桑·莫兰德可能已经对自己的儿子下手了。

桑的不在场证据似乎天衣无缝。他显然错过了什么。我先从那个小保姆入手吧,比利冷静地想。桑·莫兰德那天的一举一动,我要做到心中有数,查明她是怎样用谎言来侥幸脱逃的。然后我对天发誓,我一定会让她交代她对那个小孩都干了什么。


蒂芬妮·希尔兹仍住在家中,她在亨特大学读二年级。马修·卡朋特失踪那天已经成为她生命的转折点。并非只是因为她在照看马修的时候睡着了,还因为无论这件案子什么时候被媒体提及,她都会被人斥责为粗心的保姆,不仅没有在婴儿车里给他系上安全带,自己还在毯子上睡着了,正如一名记者写的那样:“不省人事”。

几乎所有的文章都提到了她给911打去的那个歇斯底里的电话。这段录音还在一些电视节目上播过。过去两年,只要有儿童失踪案发生,蒂芬妮都会极不情愿地看到这方面的报道:当时是不是遇到了一个像蒂芬妮·希尔兹一样,照顾小孩时睡觉的保姆。无论她什么时候看到那些报道,蒂芬妮都会对这种不公平感到生气,以至于彻底愤怒。

那天所发生的事仍然历历在目。她起床的时候,感觉自己好像有点感冒。她取消了跟朋友见面庆祝她们即将从大教堂高中毕业典礼的计划。她母亲是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已经去上班了。父亲是位于6号街的一幢公寓大楼的管理人,他们也住在那栋大楼里。中午,他们公寓的电话响了。要是我没接电话那该多好啊,蒂芬妮在接下来的21个月里无数次地想过这个问题。我差点就没接,我以为是某个租户打电话投诉水龙头漏水的事。

但她接了电话。

是桑·莫兰德打来的。“蒂芬妮,你能帮我个忙吗?”她恳求道,“马修的新保姆本来应该今天早上来的,但她刚打来电话说要明天才能到。我有个非常重要的约会。要跟一个潜在的客户见面,她才不会在意我的保姆来不来得了。你能不能发发善心,帮我带马修去公园玩几个小时?我刚喂过他,他现在在睡午觉。我向你保证,他要睡很久。”

马修的保姆晚上请假的时候我会偶尔照顾他,我喜欢那个小家伙,蒂芬妮想。但是那天我跟桑说我觉得自己病了,但她非常坚持,我拗不过她。我的生活就这样被毁了。

但是星期三早晨,当蒂芬妮的眼睛越过一杯橙汁往早报瞥去的时候有两个反应。首先,她非常愤怒,觉得桑·莫兰德耍了她,接下来,感到一种难以置信的解脱,她不再是马修失踪的受害者了。我跟警察说过我服用了抗阻胺,感觉昏昏沉沉的,我其实不想去照顾他,她想。但是如果他们再来找我谈话的话,我将反复跟他们强调,桑·莫兰德知道我感觉很累的事。我去接马修的时候她递给我一罐百事可乐,说这样会让我感觉舒服些,可乐里面的糖有预防感冒的作用。现在回想起来,蒂芬妮想,会不会是桑在可乐里面放了什么东西,让我真的犯困?马修在婴儿车里的时候他甚至都没动。所以我才没有去惊醒他,帮他系安全带……他睡得很死。

蒂芬妮又逐个字地看了一遍那篇报道,仔细地看了那些照片。桑那天穿的正式这身衣服,她想,但是鞋子并不一样。桑曾经失误买了两双相像的鞋子,她本就还有一双款式几乎完全一样的鞋。都是米黄色的高跟便鞋。两双鞋的款式唯一区别是其中一双鞋的搭扣比另一双窄,她将那双搭扣较窄的鞋的其中一双送给了我。我们那天早上都穿了这双鞋。我现在还留着呢。

我才不会告诉任何人。如果警方知道的话,他们可能会要走我的鞋,反正这是我转来的!

三个小时后,历史课结束的时候蒂芬妮检查了手机里的信息,其中一条是柯林斯警探发来的。马修失踪的时候,他曾反复问过她问题。这次他又想找她谈话了。

蒂芬妮窄窄的嘴巴抿成一条缝。她本来长得挺精致的,现在她那种青春靓丽的神采突然不见了。她按了按钮,回了比利·柯林斯的电话。

我也想跟你谈谈,柯林斯警探,她想。

但是这次,让你感到不安的人就是我了!


格洛瑞再次将那种黏黏的东西涂在他的头发上。马修讨厌这玩意。这种东西让他的头皮感觉像被火烧,有些差点流到他的眼睛里。格洛瑞用力地抓着毛巾,但是毛巾还是擦到了马修的眼睛里,把他弄疼了。但是他知道,如果他说他不希望她将这些东西弄到他的头发上,她只会说:“对不起,马迪。我也不想,但没有办法。”

今天,他一句话也没说。他知道格洛瑞真的生气了。今天早上,当门铃响的时候,他跑进壁橱里,关上了门。他一点都不介意躲在这个壁橱里,因为它比其他的壁橱都要大,里面的灯够亮,什么都可以看到。但是,他将自己最喜欢的卡车放在门厅了。那是他最喜欢的卡车,那是一辆颜色鲜红,有三挡速度调节的卡车,当他在门厅里玩这辆卡车的时候,他可以让它跑得很快,也可以让它跑得很慢。

他打开壁橱的门跑去拿那辆卡车。就在这时,他看到格洛瑞正在关门,跟某个女士道别。格洛瑞关上门,转身的时候看见他在外面。她看上去非常生气,以至于他害怕她会打他。“下次,我要将你关在壁橱里,永远都不放你出来。”她用邪恶又低沉的声音说。他怕得要命,赶紧跑回壁橱,哭得很伤心,甚至都喘不过气来了。

甚至过了一会儿,格洛瑞说可以出来了,说这不是他的错,还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对自己那么大声地呵斥他感到抱歉,但他仍然没办法止哭。他不停地喊“妈妈,妈妈”。他也不想哭的,但就是做不到。

之后,当他正看DVD的时候,听见格洛瑞在跟某人说话。他踮着脚尖走到自己房间的门边,打开门听她讲话。格洛瑞在通电话。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但她的声音听起来很生气。然后他听见她大声说:“对不起,对不起。”他看出她是真的害怕了。

现在,他将毛巾围在肩膀上坐着,那黏黏的东西滴在他的额头上,等到格洛瑞叫他走到水槽那边,这就说嘛他该去冲洗头发了。

最后她说:“好了,我想你差不多准备好了。”当他靠在水槽上的时候她说:“确实很糟糕。要是有机会的话,你会长出一头漂亮的红头发。”


巴特莱·朗奇腋下夹着早间的报纸,悠然自得地沿着走廊走向他位于公园大道400号的办公室。他今年52岁,浅褐色的头发里冒出了一些银发,冰蓝色的眼睛,举止傲慢,他是那种只要投去一个冰冷的目光,就能吓到餐厅领班或下属的人。但是,他还有另外一种性格,就是在他的很多客户眼里,包括在一些当红名人和不张扬的富豪眼里,他也是很有魅力的一个人,挺受人欢迎的。

每天9点半,他就要到办公室的时候,他的员工总是会神经紧张。巴特莱心情怎样?只要偷偷一瞥便知答案。如果他很开心,还跟大家衷心说声“早安”的时候,他们会如释重负。如果他皱着眉头,紧闭双唇,他们就知道有什么事让他不高兴了,肯定有人要被臭骂一顿。

到现在为止,公司8名专职员工都看了,至少是听说了那个令人震惊的新闻:巴特莱过去的手下桑·莫兰德绑架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们都记得那天,她父母在车祸中遇难后她冲进办公室对巴特莱尖叫:“我差不多两年时间没见我的父母了,现在我永远也见不到他们了。你不让我走,你不是说这个项目需要我,就是说那个项目离不开我。你这个下流、自私的恶霸。这都不足以形容你,你这个臭名远扬的恶魔。如果你不相信的话,随便问问你手下这些人。我要自己开公司,你知道吗,巴特莱?我要你亲眼看着我干出名堂来。”

她突然痛哭起来,为巴特莱服务多年的秘书伊莱恩·瑞安用一只胳膊搀扶着她,将她送回了家。

现在,巴特莱打开他办公室的门,脸上露出得意的笑,清楚地向伊莱恩和他的前台接待菲利斯·卡里根表达这样一个信息:他的员工安全了,至少暂时是这样的。“我想除非你聋了、哑了,或者是盲了,否则你们都知道桑·莫兰德的情况吧?”巴特莱问两个女人。

“我根本不相信。”伊莱恩·瑞安直截了当地说。瑞安今年62岁,深褐色的头发,梳着时髦的发型,淡褐色的眼睛是她那窄窄的脸庞上五官里最好看的,她是办公室里唯一偶尔够胆挑战巴特莱的人。正如她经常跟她丈夫说的那样,她之所以为巴特莱做事,唯一原因就是薪水不错,如果他太可耻了,她完全可以拍屁股走人。她的丈夫是一名退休的州警察,现在是一家折扣百货商店的保安主管。每次伊莱恩回到家中对巴特莱的所作所为大动肝火的时候,他都不发表任何评论,只对她说两个字:“辞职。”

“你相不相信不重要,伊莱恩。照片里有证据呢。如果照片上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杂志社怎么还会花钱买下来,你说是吗?”巴特莱依旧得意地笑着。“现在,情况很明显,桑带走了自己的儿子,带着他离开了公园。至于她对他做了什么,现在该由警方去查,但是如果你想听我说原因的话,我还真有一个。”

为了强调自己的观点,巴特莱将手指指向伊莱恩。“桑在这里工作的时候,你是不是经常听到她哭诉,她希望童年一直待在郊区的家里,而不是因为她父亲的工作原因从一个地方不断地搬到另一个地方?”他说,“我的解释是,她父母死后她得到的同情结束了,她的人生需要新的悲剧。”

“简直太荒唐了,”伊莱恩激烈地反驳道,“桑或许是提到过她不喜欢经常搬家,但是她只是在我们一起谈往事时才会讲这些。即使提到了也不是为了博取同情。她非常喜欢马修。你这样含沙射影地说真恶心,朗奇先生。”

伊莱恩意识到巴特莱·朗奇的面颊变红了。你不应该反驳老板,她想。但是他怎么可以说桑有可能是为了博得同情而绑架马修呢?

“我望你你有多偏爱我的前助理,”巴特莱·朗奇生气地说,“但是我敢和你打赌,我们说话的这会儿,桑·莫兰德正在寻找律师,我还可以向你保证,她需要一个好律师。”


凯文·威尔森自己承认,他几乎没办法集中精力看办公桌上的设计图。此刻,威尔森正盯着一幢公寓楼休息室的绿化图,这栋公寓将来会被命名为701卡尔顿公寓。

他是在跟这栋楼的投资方,拥有数百亿美元资产的加雷尔国际的董事激烈讨论后才定下这个名字的。几名董事认为他们选的名字才更合适。他们大多数人都喜欢用那些浪漫的,或是有可能名垂青史的名字:什么温莎·阿姆斯公寓、卡米洛特大楼、凡尔赛宫、斯通亨奇,甚至连新阿姆斯特丹宫廷都用上了。

讨论会上,凯文越听越不耐烦。最后,终于轮到他说了。“纽约最特别的地方在哪里?”他发问。

八名董事会成员中有七名都说是公园大道。

“没错。”凯文对他们说,“我的观点是我们要建一幢非常昂贵的建筑。就在我们说话的这个时候,许多高档住宅正在曼哈顿平地拔起。不用我提醒诸位,现在经济并不景气,也可以这么说,我们推销的方式足够特别,客户才会买。绝佳的地理位置是我们的卖点,这幢建筑可以俯瞰哈德逊河和这座城市,这也是卖点。但是我希望我们能够告诉未来的买家,当他跟别人提到他住在701卡尔顿公寓时,对方只要听到他住在这里,就知道他身份不凡,能够住得起这么好的地方。”

他们最终还是听取了我的观点,他摇摇头,将自己的椅子从桌子转向办公桌的时候想。天啦,如果爷爷还在,他要是听到这番高谈阔论会怎么想?爷爷曾是一幢大楼的管理员,就在凯文和他父母生活过的那幢楼旁边。那是一幢没有电梯的六层公寓楼,楼顶层的一块石板上刻着楼的名字:兰斯洛特。坐落在布朗克斯区韦布斯特大道上,是非常压抑的车厢式公寓住宅,里面的小升降机嘎吱作响,管道设施破旧不堪。

爷爷一定会觉得我疯了,凯文承认,爸爸也会这么认为,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妈妈到现在已经习惯了我的推销手法。爸爸去世后,妈妈被我说服搬到东57街,她当时说我是赶驴上架。现在她喜欢上了曼哈顿。我发誓她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哼唱:“纽约,纽约。”

我的思绪很乱,他往椅子后面靠的时候暗自承认。大厅那头叮叮当当的声音和机器打磨大理石地板时发出的刺耳声不断传入他的耳际。

对凯文来说,施工的喧嚣比在林肯艺术中心听交响乐更动听。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告诉爸爸,我更喜欢去建筑工地而不是去动物园,他想。即使是那么小的年纪,我就知道我想要做一名建筑设计师了。

那名庭园设计师的设计图纸不行,他拿定主意:必须全部重来,要么另请他人。我不希望入口看上去像温室一样,凯文想。这家伙就是不开窍。

至于样板房的设计,昨天晚上他花几个小时研究了朗奇和莫兰德递交的方案。两个人的设计方案给他的印象都很深刻。他能够明白为什么巴特莱·朗奇被认为是美国最优秀的室内设计师。如果他中标的话,公寓楼的设计会非常漂亮。

但是桑·莫兰德的设计图纸也极具吸引力。他从中可以看出她是如何承袭朗奇的风格,后又摒弃他的理念,重新开创自己的格局的。她巧妙地将一些细节融入设计,让人感觉更温馨,更有家的感觉。而且,她的报价便宜三成。

他自己承认他没法不去想她。她是个漂亮女人,这一点毫无疑问。身材苗条,可以说瘦削,淡褐色的大眼睛非常迷人……令人好奇的是她近乎冷漠的羞涩,直到她全神贯注解释样板房蓝图的时候才开始缓和,面部的表情和声音才开始有生气。

她昨天离开的时候,我看着她走到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凯文想。昨天的风挺大的,不知道她穿的那件套装够不够暖和,尽管那是一件裘领的衣服。我感觉一阵强风都能把她吹倒在地。

这时传来一声轻轻的敲门声。在他没来得及反应之前,就见他的秘书露易丝·科克朝他的办公桌走了过来。“让我猜猜,现在是9点整。”他说。

露易丝,45岁的年纪,梨形身材,精力充沛,一头蓬松的金发,她是其中一名工程组组长的妻子。“这还用你说。”她迅速回答道。

凯文对自己给了露易丝这样一个开场白感到不好意思。他希望她不要再拿自己跟埃莉诺·罗斯福比较。因为露易丝曾用史料证明,埃莉诺的时间观念极强。“即使当时她在白宫下楼到东厅参加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入殓仪式时,她也分毫不差。”

但今天,显然露易丝心里想着其他的事情。“你看过报纸了吗?”她问。

“没有。7点钟就开始早餐会议了。”凯文提醒她。

“这样,那就看看这个。”由她来说这样一个爆炸性新闻让露易丝感到很开心,她将两张早报《纽约邮报》和《每日新闻》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两张报纸的头版都刊登了桑·莫兰德的照片。标题也差不多,都很有轰动效应。两份报纸都宣称是桑·莫兰德绑架了自己的亲生孩子。

凯文盯着照片,但他并不相信。“你早知道她的孩子失踪了?”他问露易丝。

“没有,我起先也没将她的名字跟这件事联系上,”露易丝说,“别忘了,我昨天在总部。当然,我知道小孩的名字叫马修·卡朋特。他失踪的时候有关他的报道铺天盖地。但是,我记得他们总是称呼他的母亲叫亚历桑德拉。我没有将它们联想到一块。你打算怎么做,凯文?她马上就会被逮捕。我应该将她的设计图纸寄回她办公室吗?”

“我只能说我们没得选择。”凯文安静地说,然后他又补充道,“有意思的是,我正打算让她做这个项目呢。”


星期三早上,艾登神甫主持完7点钟的弥撒,在 修道院的厨房一边细细品尝咖啡一边看CNN新闻。这时,出现亚历桑德拉·莫兰德绑架自己亲生孩子的新闻。看到这条爆炸性的新闻,他摇摇头,深感不安。他在新闻里看到,监控录像里找到的星期一进入忏悔室的那个年轻女人跟新闻里昨晚离开四季酒店的是同一个人。新闻上,她遮住脸,突破一群记者和摄像师的包围,冲进一辆经过的出租车,但他不会认错,就是她。

接着,他看到了那些照片,上面无疑表明她就是绑架小马修的人。

“我参与了一起犯罪,也无力阻止一起即将发生的谋杀案。”她曾这样说过。

所谓的犯罪是不是指亚历桑德拉·莫兰德带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然后向警方撒谎说他失踪的事?

艾登神甫看到新闻主持人采访了琼·兰格——他们在四季酒店吃饭时的邻桌客人。他说,特德·卡朋特当时非常愤怒。“我当时真以为他会打她。”兰格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男朋友都跳了起来,准备一有需要立刻上前制止。”

他已经听了50年的忏悔了,艾登神甫想,什么罪孽没听过呢。许多年前,他曾听过一个年轻女子痛苦的哭诉。那名女子自己只不过还是个小女孩,她却生了个孩子,因害怕父母的责备,她将孩子丢在垃圾装卸车的垃圾袋里等死。

最后,天可怜见,孩子并没有死,一个过路人听见了小孩的哭声把他救了,他回忆着。

但这次不同。

“即将发生一起谋杀案。”

她并没有说“我要去杀某人”,艾登神甫想。她说自己是从犯。也许现在她偷走孩子的照片被公布出来了,她的同伙就不敢动手了。我只能祈祷是这种情况。

那天早上,他跟埃尔维拉一起看完监控录像,并且在埃尔维拉回家之后,艾登神甫翻开日历。下个星期他有几个饭局,是跟几个慷慨捐赠修道院的人一起吃饭,因为他们经常会给修道院捐赠食物和衣服,时间长了也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他想确定一下今天晚上和安德森一家吃饭的时间。

他记得一点没错:时间是6点半,地点是位于中央公园南街的纽约运动员俱乐部。就在埃尔维拉和威利公寓在的那条街的下面,他想。太好了。我刚刚记得我昨天晚上将自己的围巾落在他们家了。我想埃尔维拉并没有发现否则她在这里的时候就会说了。吃过晚饭我会给他们打电话,如果他们在家,我就过去拿。这条围巾是他的姐姐维罗妮卡为他织的,如果让她知道大冷天的他没有围这条围巾,他得有大麻烦。

吃过午饭,他正打算离开修道院,尼尔拿着一块抹布和一罐家具抛光料从小教堂里出来。“神甫,你看到那个女人了吗?我是说你朋友在监控录像上认出的那个女人是偷走自己亲生小孩的那个吗?”

“是的,我看到了。”艾登神甫不客气地说,他是想清楚地告诉尼尔,自己并不希望再谈论这件事。

尼尔本来想说,他在看录像带的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星期一晚上,监控录像拍下那个叫莫兰德的女人的那个当口,他正步行回他位于第八大道的公寓,但是正当他到达拐角处的时候,走在他面前的一个年轻女人突然冲到马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她差点就被一辆车撞到了,他想。我当时看清楚了她。

所以他回来又重新看了一遍录像,暂停在埃尔维拉·米汉认出她朋友的那个画面。那个差点被出租车撞上的女人肯定是录像带上的那个,他想。但是除非她能够在马路中间把衣服换了,否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尼尔耸耸肩。他本来想将这事告诉艾登神甫,但艾登神甫显然不想听。反正这也不关我的事,尼尔拿定主意。他今年41岁,因为酗酒,他什么工作都干过。而他最喜欢的工作是警察,不过只做了几年。无论要戒酒的时候表示多么大的决心,在当班的时候喝醉三次还是会被扫地出门。

我有条件成为一名不错的警察,尼尔走向多用途衣橱的时候反省着。所有同事都开玩笑说,如果我看过一张大头照,过一年我还能在时代广场把这人揪出来。好希望我能够留在局里,也许到现在我已经做局长了!

但他在被开除后并不是去嗜酒者互诫协会。而是不停地换工作,最后竟流浪街头,靠乞讨为生,睡在庇护所里。三年前,他来这里讨吃的,一名修道士将他送到了位于格瑞莫尔的旅馆,那里有个针对他这种人的康复计划,而他也终于在那里把酒戒掉了。

现在,他喜欢在这里工作,喜欢保持清醒的感觉,喜欢自己在嗜酒者互诫协会结交的朋友。修道院叫他管家,其实这只是杂工的委婉说法。但这样的称呼仍然有一定的尊严。

如果艾登神甫不想我谈论那个叫莫兰德的女人,那就这样吧。尼尔拿定了主意。别多嘴。反正他也不会在意我见过一个长得很像她的女人。

他为什么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