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过,我没什么事了,你们营里事情多、功课重,不必常常来这里。”各人落座,小厮们上了茶,景云方才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倒像是许久不说话,嗓子干涩所致,只是茶杯放在眼前,他却动也没动。
“每次来看你,你总说没什么事了,可你看看自己,整天没精打采的。”崔二郎说话从来不兜圈子,“外头天高气爽,要我说,你要真没什么事了,就和我们一起出去逛逛。”
“改日吧,适才宫里传话,说前些天,江南那边举荐了一位名医,这些日子为太后娘娘诊脉调理,很是不错。皇后娘娘特去太后娘娘那里求了,一会要来给我把把脉。”景云苦笑一声,“这些日子我总说自己好了,你们都不信,等回头这位名医来把了脉就知道了,今日实在不得空,你们且回吧,过几日得闲再聚。”
说起这位江南名医,这些日子在京城却是传得神乎其神,人称“小医圣”,据说医术赛过扁鹊华佗。治过的疑难杂症数不胜数,治病的过程自然也被传得神乎其神。
比如大家都听说,数年前有人请了“小医圣”去看病,进门的时候病人恰恰断了气,一家子人都慌了,围着病床哭嚎,结果“小医圣”不慌不忙,分开众人来到病床前,自药箱中取出银针,一针就扎进了尸体的百会穴。
这人死都死了,“小医圣”却二话不说的在尸体上动针,这家子人顿时恼火了,就要扭送他去见官,结果正闹着,却听那尸体发出“啊呀”一声,竟醒了过来……
比这听起来更荒诞离奇的故事还有,大家也不过一笑了之,没想过世间还有这样医术神乎其技的人。即便前些日子,这位“小医圣”真的来了京城,大家也多半当他是个江湖骗子,坐等着看笑话罢了。没想到人进了宫,就用了一回针,太后娘娘多年的头风病就仿佛好了一般,也不疼了,也不晕眩了,就在五日前,居然破天荒的摆了宴席,让各府的女眷进宫去听戏。一时间,“小医圣”的名字大街小巷人尽皆知。
这人吃五谷杂粮,谁还没有个病痛,何况京中的勋贵们,都上过战场吃过苦头,上了点年纪,旧伤旧病的难免找上门,这时自然都想着能请“小医圣”看看,只是,人在太后宫中,每日需要为太后调理身体,皇帝都没叫来为自己看过,凭你多大面子,也越不过这两尊大神去。是以京中的勋贵人家,都只能眼巴巴的等着,等太后放人那一天。只怕也只有皇后娘娘,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开得了这个口,请了“小医圣”在为太后调理的间隙,出来给娘家的侄儿瞧上一回了。
“都说这人神乎其技,待会他要说你无碍了,就肯定是无碍了。”少年们一听,都很开心,想到“小医圣”一会要来,自己年纪轻轻无病无痛,都觉得不便再叨扰,又见景云和他们说了这些话,脸上已经有了疲惫之色,就起身告辞。倒是怀瑾眉锁得更深了,走到门口时忍不住回头,却见景云仍旧坐在桌前,不知何时垂下了眼,不知是看着桌面下的什么,定定的有些出神。
这样一迟疑,自然就落在众人身后,怀瑾索性在院外停了停,等多福送人回来,才叫住他问,“你家公子伤得到底如何?皇后娘娘居然还专请了小医圣来?”
“这个……”多福脸上有些为难的神情,自向院中探看了几眼,嘱咐了其他小厮在院内外听着传唤,方才小声说,“怀瑾公子这边来。”带着怀瑾,又走开了一段距离,直到了花园子的莲池边方说,“别人问,小的也不敢多说,但您不是外人,小的觉得还是该和您说说,公子的伤……不大好呢。”
“怎么个不大好法?”坐实了猜测,怀瑾只觉得心口一沉。
“怀瑾公子也知道了吧,我家公子跌断了右臂。”多福低头又思量了一会,终于自怀中小心翼翼的掏出几张纸来,“公子看看这个。”
那是几张澄心堂纸,虽然是贡品,民间少见,不过京中各家,每年都有宫里的赏赐,也不稀奇,怀瑾不知道多福这是何意,只能接过来,慢慢展开,每张纸上都写着字,只是字体大小不一,笔画粗心不均,便是怀瑾于书法一道没什么钻研,也忍不住被这哆哆嗦嗦、勾勾画画的笔触刺得眼痛,“这是什么?”她看了半天,字应该都是随意些的,既不是诗句,也不是经文,看得有点不明所以。
“这是您来之前,我家公子刚写的。”多福却红了眼圈。
“什么?”怀瑾一惊,再看那些字,半晌才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如今百日早过,怎么还会这样,他到底是怎么伤的?”
“小的也不知道,”多福将声音压得低低的,“那天是大殿下亲自将公子送回来的,当时府里很乱,小的也靠不上前去,还是几日后太医来换药,小的在旁边伺候,才看到,公子的右臂,不像是摔伤的,有那么长一道口子,分明……看着像是刀剑伤。”
怀瑾忽的抬眼看向多福,后者抹了抹眼泪,将那几页纸重新折好,塞进怀里,半晌才说,“小的知道,这样的事,万不该跟您提起的,可是,我们公子这次伤了筋脉,如今,骨头虽然接好了,手却没有力气,至今……连握笔也……您和我们公子自小交好,自然知道他的性子,什么事总是自己放在心里,从不在人前叫苦。今儿的情形您也瞧见了,这些日子,在国公爷、夫人和来探望的亲朋好友面前,他就是沉默些,但说起伤来,总和没事人一样;可没人的时候,他整日连话也不说,要么让我们研磨,他一个人不停的写,写完就要我们烧了,怕让人看见;要不整天一动不动坐在桌前……公子原来是什么样的人物,到如今这般……小的也是看着心里着急,却不知道能为公子做点什么,让他心里好过一点。”
四五年以前,景云就已经写得一手好字,过年的时候,她总会磨着他,替她写大大小小的福字,贴在房门和每扇窗户上。
那时节她还是怀素,怀瑾每每临窗读书,看她仔仔细细的贴着福字,最初会不服气,问她景云的字好还是他的字好,总被她否定,后来就干脆笑她一点女孩子的矜持都没有,别人过年来家串门,看着到处都是景云的字可定会有猜想,小心将来没人上门提亲。
她那时候是怎么做的?小女孩脸皮还是薄的,很容易恼羞成怒,所以,她会趁着怀瑾嘲笑她嘲笑得最起劲的时候悄悄凑过去,趁他不注意,抹他一脸浆糊。
怀瑾不过大她半个时辰,小时候,对她可从来没太多当大哥的肚量,白白黏黏的浆糊抹在脸上,他生气的时候能一口气追得她从自家跳墙跑到景云家,那时候,日子过得可真开心。
可是如今?
怀瑾回过神的时候,发现她居然已经走回到了景云的院子,小厮们大约是怕景云吹风受凉,这会已经将书房的窗户关了大半,只留了两扇,她不知不觉的放轻脚步走过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偷窥些什么。
景云仍旧如方才一般,坐在书桌前,只是桌上多了笔墨纸砚,他一笔一笔,不知在纸上写着什么,从怀瑾的角度,只能看到他手中的笔杆,肉眼可见的颤抖着……良久,一阵风吹进去,他忍不住咳了几声,下意识的抬头去找茶杯……
两个人的视线忽然对上,怀瑾一窘,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的去而复返,只是,还没能她想到是该解释一句,还是干脆扭头就跑,景云已经失手打翻了桌上的茶盏和茶壶,热热的茶水倾在身上也不知道躲闪……
怀瑾几乎是下意识的翻窗而入,抢到桌前要拉景云时,却见他慌里慌张的要将桌上写满字的宣纸团成一团,可右手明显使不上力气,只能急急的用衣袖去蹭,茶水、墨迹,瞬间弄了一身。
怀瑾伸出的手僵在了距离景云寸余远的地方,因为他那一瞬间抬头看她的神情。
这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景云,一身狼藉,神色慌乱、狼狈、绝望、无助……还有愤怒……
“你为什么要回来?”良久,景云坐正了身子,一字一句的问她,“不是走了吗,为什么还要回来?”
怀瑾无言以对,她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偷偷站在窗边偷窥?他抬头的时候,她只需要一闪身就可以轻松的躲开,不去面对,她为什么没有躲开?太多的为什么,她自己也解释不了自己的行为。
“你想发现什么?”景云却不肯就此放过她,他有些自嘲的低头看看自己,又抬头看她,“看我现在是个废人吗?看我如今,别说拉弓射箭,就是连个字也写不好的废物样子吗?”
有一瞬间,怀瑾只觉得头胀目眩,心如刀绞。
景云不该是这个样子的,他不应该是这样,他应该一直是天上的一轮皎月,有着最温润的光芒,永远照亮着夜的黑与寂,无论她将来走到哪里,无论身陷怎样的黑暗中,只要抬起头,总能看到他的清辉,总能感受到,人间,尚余一线光亮。
这一线光亮,就是她对这个京城,对东齐,甚至对这个天下,最后的一点慈悲。她不怕失去慈悲,但她不能没有这一线光亮。
“是谁?”怀瑾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她甚至也能清楚的感受到她的身体、四肢,几乎不受控制的走到景云身侧,握住他的右臂,完全不给他抗拒的时间和机会,一把撕开他的衣袖,露出手臂上那长长的,狰狞的伤痕,“谁干的?”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迷上了陆大人的颜,讲真,我真的觉得任嘉伦长了一张最标致、标准的古装男神的脸,怎么看,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