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个大学图书馆里打过一段短期工。某日碰上一位在书库里漫无目标地晃荡的老兄,看来与一般认真查访书目者非常不同。为了吓阻雅贼或是自我安慰,我硬着头皮问他:“请问有什么事吗?”他瞄也不瞄我一眼地说:“什么事也没有,找找资料。”当天稍晚我和同事们清点那一区的藏书,发现短少了八十二本。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那看来根本无所事事的家伙所说的话:“什么事也没有,找找资料。”
找资料这件事是可以没有目的而为之的吗?这是我从偷书贼身上学到的第一个教训。我当时以为自己是图书馆的捍卫者,我捍卫的是知识;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觉我错了。我当时所捍卫的只不过是图书馆的合法财产而已。但是有一个疑问似乎没变过——至少我从未将之拿到阳光底下重新检验过——
找资料这件事是可以没有目的而为之的吗?
我总相信没有目的的阅读是最幸福的事,但是身为一个专业写作者兼电台谈话节目的主持人,我极少有机会消受这种幸福。我必须承认:近年来我的阅读都与写书以及媒体工作有关,阅读变成一种扎扎实实的、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操作的资料搜寻。我的读者(有一些人后来变成了我的听众)和听众(他们之中则极少会变成我的读者)一定还以为我是个很能读书的人——起码我的公共形象总是同书本融通一气,我也从来没想到过这有什么不妥。这多半是因为我忙得没有时间去分辨自己读书的目的性究竟如何——简单地说,我并不以为每天当我捧着书本认真读着的时候并不是在读书,而只是在“消化资料”。
我从我任职节目主持的电台网站上认识的王克纯教授在暑假接近尾声的时候忽然很不寻常地打了一个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时间和他一起解决一个“找资料的问题”。
我想我当时是愣了一下,迟疑着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毕竟到了我们这把已经懒于应酬的年纪,还能成为网友,所凭借的往往不是社交问讯;彼此之间若有交流,多半也只是知识的分享而已。我在同王教授结识的最初两年里,连他是男是女、姓字名谁都不清楚,只知道他在网站上登录的代号是“忘忧”,经常引用历史材料来解释或演绎时局,偶尔也会上点火气,与一些政治信仰颇有差异的陌生代号拌两句嘴。不过,大体说来,“忘忧”是个斯文、拘谨、不随便发表议论,似乎总有耐心等到他熟悉的话题,以最简练而准确的字句直指议论焦点的人。一旦他针对某事某题贴文发言,几乎就形成结论了;这结论偶尔来得很快、很精到,多用家常语而不失深度,足以让网上那些喜欢哗众取宠、立异鸣高且非死缠烂打不能过瘾的人为之神丧气沮。差不多就有整整两年的时光,“忘忧”一直是那个看似以电台节目为核心的网路论坛上真正的意见领袖——我相信一定有许许多多的网友每天到这个网站来浏览一眼时总会迸出一个念头:“不知道‘忘忧’今天也来了吗?”要不,在发表着什么意见的时候总不由自主地想起:“‘忘忧’会读到我的这一篇贴文吗?”
直到某日,我在电台提供的电子邮箱里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短信,内容只有两行:“我是‘忘忧’,联络电话XXXXXXXXXX。”我立时回了电话。就这样,我认识了王克纯教授。我们之间的联络仅止于偶尔通通电话,从第一次通话起,每一回交谈——无论是他来电或者我回电——总是这样的开场:“大春兄,你今天在节目上说的某某事其实并不是那样的……”我和王克纯教授从未谋面;在网路上,我还是称呼他“忘忧”,也尽量不在论坛的公开发言中触及私下电话里曾经交换过的话题,以免予人以私结群党的误会。总之,我愿意用一句话描述这么一个可以说没有交情的朋友:他是一位随时令我感到敬畏而期待的校对者。
我从来未曾料到:这位随时令我感到敬畏而期待的校对者居然会有不纠正我的时候。这是先前说起我在暑假即将结束时接到那个电话之际竟然会迟疑了一下的原因。但是他紧接着说下去的一段话却立刻打动了我:“一般找资料总有个目的,我不知道大春兄有没有这种经验:完全不带任何目的而去找资料。有过这种经验吗?”
我登时会意——他这番话一定同我当天在节目中介绍侦探小说作家范达因(S.S.Van Dine)的一段内容有关。范达因在他那本极有名的《格林家杀人事件》(The Greene Murder Case,1928)中曾经这样写道:“当一个案子没有了线索时——没有出发点,没有暴露内情的迹象——我们就有理由把每个东西都当作线索——或者更实际一点说,当作是破案拼图中的一片。”这是一段让我非常着迷的陈述,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借之而道出了推理小说的书写奥秘。试想:一个作家在动笔写作一篇侦探小说之初,并没有一个案子的线索,甚至可能连个案子也没有;从创作的常情去看,这种状况是可能发生的。范达因的说法正是在隐喻作家直接进入其描述的世界,让这些纯属表象客观描述的细节自行暴露、萌发其构成线索的意义,甚至绽显案情。我自然在提到范达因的作品时熟极而流地把他这段话背诵出来。我猜想王克纯教授是因此而想到了“不带任何目的找资料”的事;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今天听了节目了?”
“当然,”他说,“而且听你在节目里说得那么带劲儿,我想你一定可以跟我一起解决这个找资料的问题。”
他真正的意思是要我陪他“下一盘找资料的棋”,一个纯粹的游戏。“下一盘找资料的棋”是他用来形容这个“纯粹的游戏”的用语。下棋的譬喻很实在。毕竟在开局之前,对阵的双方没有人会知道终局胜负如何;同样的道理,在对手落子之前,也没有人会知道自己的下一步棋将如何因应、如何进退。即使是再周全的布局、再精密的方略,往往也会因为对手的一步之差而牵动、而失算、而离谱。
王克纯教授邀我下的这盘棋也不例外。赛局的进行方式是先设定一个学术领域,由一方提供该领域之内的一则资料,对方必须就这一则资料内容所及的范围提供另一则相应的资料,两则资料必须有相互可以融通的关键词,关键词为何?由接手的一方决定,但是互相衔接对应的两则资料却有三不可的限制:不可以使用同一个关键词,也不可以引自同一个人的著述,也不可以出自同一本书。如此一来一往算一回合,每一回合的准备时间以四十八小时为限。换言之:对弈者各自找寻资料的时间是一昼夜,逾时未复讯即以弃子论,胜负就算是分晓了。此外,倘或有一方能在十二小时以内复讯,还可以附带出一个考题,对方仍然必须在紧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复讯,并答出那个附带的考题。答不出附带的考题者虽然不算落败,但是要另外记一个失点,双方可以自行议订失点如何计算在赛局的权值之中。我们草草商量了一下,决定一个失点换算一瓶啤酒。至于对弈的“棋盘”就是电台现成的留言网站,而赛局唯一的限制也和网站有关——不可以利用任何网路搜寻引擎下载资料。当然,没有谁能监督对方不去使用网路搜寻引擎,一切但凭个人良知自律。
我们的第一个赛局是由我指定的领域:“文史资料里的植物”。第一手棋由王克纯教授下出,以下就是我们对弈的记录。
王克纯教授的第一则贴文是这样的。清人竹柏山房《闲居杂录》载:“凡种诸果于三月上旬,取直好枝如拇指大,长五尺,插大芋或大萝卜、芜菁中,种之皆活,三年后成树,全胜种核。”在引文之后,王克纯教授附笔写道:“正以桃一枝做实验中。半年来犹有青枝,可喜。”
轮到我接手,发现对手的确是个体贴的人。在他贴出的文字里不只有大芋、大萝卜、芜菁(即俗称的大头菜)等植物,就连引文作者的署名中也有“竹”、“柏”字样,我出手的范围就很宽了。然而,自凡是博弈之类的事,我向好与人争强斗胜,绝对不讲究谦让饶人的美德。读到对手的贴文之后立刻想起:如果我以“芜菁”为关键词,则可用的材料至少有韩愈的《感春诗》之二:“黄黄芜菁花,桃李事已退”,或者是曹寅《戏题西轩草木》诗:“夹路芜菁败素鲜,蔷薇削弱不成妍”,但是如此一来,反而给了对方“桃”、“李”、“蔷薇”三个现成的关键词。从相反的角度思考,我当然也可以引用《金匮要略》里《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的那短短的一则:“芜菁根多,食之令人气胀”,应该是够枯涩单薄了,对手根本找不着一个明显好用的关键词相衔接。然而,一出手就太不给人留余地又实在过于狠刻,我犹豫了大半天,才决定用“芋”做关键词。
这得说一说几年前我自己的一部创作——《城邦暴力团》。忆昔写到第三十九章,曾经提及二十六岁那年我通过硕士论文口试的一段真实的往事。当时考我的两位教授存心放水,总于答问间随口敷衍、乱以他语。其中一位便引述《广志》所载蜀汉之地推广植芋,以大小分等,共十四等,最大的称为“君子芋”,每一颗都有一斗左右的大小。想到了这一节,我主意已定,遂在十二小时之内,下出了反攻的第一手,我是这样写的:
“《齐民要术·种芋》引《广志》曰:‘蜀汉既繁芋,民以为资,凡十有四等。有君子芋,大如斗。’我既已提前响应,依约顺便考阁下一个相关的问题:请问‘大芋’可有别称?”
由于对弈的规矩有“相衔接的两则资料不可使用同一关键词”,而我的贴文中除了“芋”别无其他植物,看来王克纯教授得伤点儿脑筋了。
未料两个小时之内,复讯贴出,我可敬的对手是这样写的:
“《诗·召南·草虫》第三章:‘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这是我所提供的答复。至于你附带的考题,我的答案是:芋大不到哪儿去,《广志》所言应是‘芋艿’,古名‘蹲鸱’者也。然‘芋艿’恐亦非正呼。窃意以俞曲园所言者是,不知阁下以为然否?”
这个简短的复讯使我震惊着了。第一,我固然知道曲园老人俞樾的一些事迹,也从头至尾读过他的《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至于文史学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春在堂随笔》,多少算是涉猎了些,即便是他亲自改编的《七侠五义》,更是我打从年少时节就沉迷耽溺的读物;可是我却偏偏没听说过他老人家对什么大个儿芋头发表过何等的高见。第二,从我的对手所引述的一小节诗篇,我隐隐然感觉到:“未见君子”四字,仿佛是窥看出我一意求胜而步步刁难的小人用心;那么,这四句所谓的“资料”便不只是“资料”了,它根本就是对我这个人的一个整体的讽谑了。
无论如何,人家毕竟是以“君子”为关键词答上来了。还给我留下了不少生路。起码,“草虫”的“草”字极为宽泛,随便怎么转,都足以吻合“文史资料里的植物”这个题目。此外,我也可以将“薇”字当关键词,以之发挥,能够援引的资料可谓汗牛充栋了。但是,对手既然也是在十二小时之内贴文作复,当然也有提问的权利,那么“窃意以俞曲园所言者是,不知阁下以为然否?”这一段话,分明是他针对我原先那个问题“‘大芋’可有别称?”所做的答复;同时也是他考较于我的一个问题,我又怎么能视而不见呢?
回到“大芋”的别称,我的确是想用“蹲鸱”这个词儿考考我的对手。此词原先出自《史记·货殖列传》,所指的就是大芋头,因为形状好似蹲伏的猫头鹰,因而得名。我之所以知道这么一点儿,也非博览强记所致,乃是自幼看家父与人宴饮时猜拳行令,每次出到一只大拇哥的时候,偏不像旁人那样翘直了拇指,喊“一定高升”、“单超一只”,而是攒起拳头,以拇指贴覆于食指的第二关节之上,像女人撒起娇来做握拳打人状的模样,喊:“蹲吃一鸟。”根据家父的解释,一只勉强露出半个指节的大拇哥与寻常称道人了不起的那个“竖大拇哥”的手势是迥然不同的。划酒拳里单出一只大拇哥叫“蹲吃一鸟”,因为那姿势像只蹲着吃东西的鸟。家父的话不免有想当然尔的成分。但是等我念了中文系,读到《史记·货殖列传》,才回想起来“蹲吃”恰是“蹲鸱”,是用来形容大芋头的模样的。好像书法界也有用这个词来状述侧笔(也就是“点”)的形象的;这,就说远了。
总之,关于“蹲鸱”,我所知道的也仅止于此而已。我的对手的语气却像个老农老圃者流,这老农老圃者流还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将了我一军。现在,我只有两个选择:其一,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春在堂全集》迅速浏览一过,找出这位死了都一百年的老人家是怎么说“大芋头”的。其二,任令时间在我日常生活之中其他“更重要的方面”展现实实在在的力量——这就须要说服自己:“人生在世,总还有比这个问题更值得劳心费力的事罢?”——更具体一点地说:就是服输了啦!
第二步棋上就认输,是简直不可思议的事。但是别说《春在堂全集》不在我手边,如今就算放在眼前,我又能到哪里去挖出俞樾在何时何地种下的一枚大芋头呢?不骗人!急到这步田地,我差一点点就上网去google了一把。
万般无奈之下,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曾经教过我的几位老师。中国人讲究师生传习的这一套不是没有道理——你哪一天混不下去就知道,有个可以打商量的老师多么难能而可贵。我打了不下几十通电话,给每一位我识与不识的大学文史系教授(有的还是媒体圈友人推荐成“口舌便给,是某某电视频道叩应节目常客”的意见领袖级人物);结果没有一个人知道,也没有一个人认为应该有任何人需要知道“俞樾对大芋头有过什么样的看法”。这是一个比世界上最不重要的问题还不重要的问题。
大约就从这个停滞的时刻起,仿佛有一种令人身不由己的力量在迫使着我去想象这位对手的样貌。这是几年上网与人聊天打屁以来的头一次,我不期而然地感觉到:这个陌生人似乎不只是闲极无聊找人下一盘棋而已;他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让人不得不想从那简略的文字里去设想更多更深的用意,甚至不惜过度解释。比方说: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他已经在一棵大萝卜上嫁接了一根桃枝呢?我是不是已然先入为主地将先前“忘忧”在网站论坛上犀利而节制的发言视为网路社会难能而可贵的质量,而对王克纯教授本人有着过多的期待了呢?
就在时间已经过去十个钟头的夜半,我先把下一手的主要内容准备好,那是以“薇”当关键词的一则材料,出自《昭明文选·曹植杂诗六首之二》:“转蓬离本根,飘飖随长风。何意回飙举,吹我入云中。高高上无极,天路安可穷。类此游客子,捐躯远从戎。毛褐不掩形,薇藿常不充。去去莫复道,沉忧令人老。”
之所以选这一首,并不只是因为诗中有那么一个“薇”字而已。这是家父在我还只有三四岁的时候逼我背诵的一首诗(由于是幼学,想忘记也很难);据说这是曹子建辞京远走,成了货真价实的“没落贵族”,在来到郢城忠乡时所写的。字句中含有无限情感,以及政治的寄托。对于家父而言,这绝对是一首寓藏着外省人随政府“播迁台湾”的身世的诗。我没那个离乡背井的身世,可还是背得滚瓜烂熟了。用这首诗回复,我另有用意:我很想知道我的对手会不会有一种“高度的隐喻敏感”。
所谓“高度的隐喻敏感”,是很容易就检验出来的。曹植这首诗比什么试纸都灵。用家父的话说,是作者“一写就把千年以前、千年以后的家国之思都写到了”。用我的话形容:正是具有“高度隐喻敏感”特质的人从来只在拿人家的文章浇自己的块垒,所以千年以下,曹子建的诗就会教外省人怎么看怎么意会成是老古人为自己花果飘零的悲情所预先下好的脚注。
我说这诗是“试纸”的意思也在于此——我的对手会根据这样一首诗来揣摩我的用意吗?在千万则都有“薇”字的文史资料库里,我偏偏使用了这一则,而不是《诗经·小雅·采薇》,不是伯夷、叔齐饿死在首阳山之前所作的《采薇歌》,甚至不是孟郊的《长安羁旅》诗:“野策藤竹轻,山蔬薇蕨新。”他会如何看待我用曹子建的杂诗所表达的情感呢?还是他也可能看出我这是在进行一项试探呢?
如果他的确是一个具有“高度的隐喻敏感”特质的人,看出了我的用意,明白我并非毫无意义地选择一首响应的诗,那么他就无法回避一个思考上的问题:这个找资料的“纯粹的游戏”真的那么纯吗?当我们在早已设定成毫无实用目的的翻检搜索行动中,真能那么纯粹兴之所至、信手拈来地运用我们的资料吗?我们的确对资料完全没有一点儿过滤、筛选吗?即使这一笔又一笔死透在故纸堆里的资料就像一颗颗全无身份特征、个性表情的黑白棋子,为什么我却在开局之际就感觉每一个抄写下来的字都在向我的对手——那个陌生人——真真实实地探询着什么呢?为什么我的对手抄写下来的字句也像是在冲我发出好奇的呼唤呢?
现实中的我依旧坐困愁城,因为我仍然找不到俞樾对大芋头发表过什么样的高见,我如何去给他“以为然否”呢?在第二手上,我必须承认:失了一点,计一瓶啤酒。但是游戏规则里并没有限制答不出附带考题的人不能提前在十二个小时之内复讯。我抓准时间,抢在第十一小时又四十分左右贴出了曹子建的《杂诗之二》,自承失一点,向对手请教,并提出了我的附带考题:
“转蓬离本根,飘飖随长风”之句,《文选》李善注认为是引自《说苑》鲁哀公的话:“秋蓬恶其本根,美其枝叶,秋风一起,根本拔矣。”如果秋蓬是厌恶其本根的,而这两句又是全诗起意所在,难道意味着诗人在假借蓬草这种植物的自然性质,表现他断绝归根之念?不知阁下以为然否?
我之所以这样考较我的对手,用意已经不只是从繁琐的饾饤之学上难为他了,我期待的是,他的答复可以揭开一个像家父那种人体内最不堪的秘密——一个像家父那样少小离家、久违故土、时时刻刻要将他感觉已经逝去的事物从我身上复活起来的老家伙,浑身漫散着乡愁的酸醉气,会不会并不真的那样眷恋着、怀念着他连最浮面的细节记忆都无法掌握或述说的“本根”?我的意思是说:他的眷恋也好、怀念也好,不过都是企图从我这个不得不聆听、背诵、学习的继承者身上建构、甚至发明故国的一个搜寻动作而已。说得更直截了当一点,他必须借由我吟哦那些诗词歌赋的状态,才能够重新确认:他所失去的那个故国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让我措手不及的复讯在十五分钟之内贴上了电台的网路论坛,我的对手如此写道:
“很对不起,俞樾并不是我的‘考题’,我不过自以为是地想到你既然要考我‘蹲鸱’,一定读过清人施可斋的《闽杂记》;这本书记载过:‘闽人称芋大者为芋母,小者为芋子。’不过,俞樾曾经在他的《茶香室续抄》中引了施氏的说法,还做了补充。俞樾认为:以他们浙江德清地方的土话来比叙,浙江人说大芋头是‘芋艿’,应该就是‘芋奶’,因为浙江人称母为奶,奶就是奶,也就是母亲的意思,这和施氏书中所谓福建方言里的‘芋母’一点儿差别都没有。
“至于阁下要认输一瓶啤酒,我不反对。可是你提出来的问题,是极有意思的。我就用‘转蓬’做关键词罢。关于附带的问题,我的答复是另一首曹植的诗——《吁嗟篇》:‘吁嗟此转蓬,居世何独然。长去本根逝,夙夜无休闲。东西经七陌,南北月九阡。卒遇回风起,吹我入云间……’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这一首诗的前八句几乎就是你所贴的那首诗前四句的引申、扩大,甚至连字句、意象都一模一样呢!可是——答复你附带的问题:这首《吁嗟篇》后面还有十六句,却和《杂诗之二》展现了完全不同的情感,《吁嗟篇》最后四句说:‘愿为中林草,秋随野火燔。糜灭岂不痛,愿与根荄连。’倒是表达了亟欲落叶归根的企图呢!”
贴上了这两段之后,大约又过了一两分钟,我的对手(可能是怕我一不留神错过了)忽然又用放大字级贴上来一行“又及”:
“曹子建究竟对‘本根’有什么样的情感呢?《杂诗之二》和《吁嗟篇》里出现了两种转蓬,究竟哪一种才是诗人真正的寄托呢?啊!我对这个问题有一种纯属知识的好奇。”
可是,我突然发现,我的对手犯了他自己所制订的三不可之一:“不可引自同一个人的著述”,而这个错误却引发了我纯属知识的好奇。
发起这场游戏的主方居然一交手两回合就犯规,等于弃子投降,这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我冷静下来,找到之前的电子邮件,仔细检查一下当初的约定,发现那个时间的限制有些蹊跷——既然对弈的双方都各有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那么,我的对手还有二十三个多小时可用,他随时还可以再提出任何修正的答案——倘若在十二小时之内,则非但他没有输,我还得奉陪应付他那个“曹子建究竟对‘本根’有什么样的情感呢?”的问题。
我有两个选择,一是装糊涂,撑过了规定时间,就可以径行宣布他违反了“三不可”的第二项,输掉了这一场赛局。相反的,我也可以赶忙复信提醒他,使他能够在时限之内重新作答。几经思索,我决定还是君子一点——你也可以解释成我这盘棋还没下到尽兴之处——总之,我打了封信到他的私人信箱去,提醒他:既然《杂诗之二》和《吁嗟篇》的作者都是曹植,如果他的复手即如前贴之文,那么就犯规认输了。不料在接到信之后,他立刻回了短短一笺,气定神闲,寥寥数语:
“前贴文只是在答复阁下附带的提问,我还没下出复手呢。你还在继续思索那个关于‘秋蓬恶本根’还是‘愿与根荄连’的问题吗?”
过不了也许一二十分钟,他正式的复手来了,的确是用“转蓬”做关键词,内容是这样的:
“清阮葵生《茶余客话补编》谓:‘《后汉书·舆服志》:“上古圣人,见转蓬始知为轮。”《埤雅》云:“蓬叶末大于本,故遇风辄拔而旋。虽转徙无常,其相遇往往而有,故字从逢。”乃知:末之大于本者,非流徙而何?’如果说《埤雅》的作者陆农师是真正理解‘转蓬’这个词的人,那么,阮葵生就是真正明白‘流徙’这个词的人了。只不过阮公对于槟榔的厌恶,大概会让很多流徙者的后代十分不爽罢?”
仍然只是短短的几行,却是一手明白晓畅的漂亮回复。我的对手非但引录了一段层层相生的文史资料,也为我开出了一条不得不走向“槟榔”的棋路——试想:如果没有最后那两句话,我大概只能从“茶”、“叶”或“风”之类平庸无奇的字接手。当然(如果出之以小人之心)我也可以这样假设:王克纯教授原本就是想要把我接下来的答题方向死锁在“槟榔”这个关键词上。
我一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之所以开启这个棋戏一般的赛局,是想要透过资料来跟我说一些话、表达一点想法、沟通一种理念。要明白这些隐藏在意识深处的东西,我就必须丝毫不放过表面上的一切线索。是的,就如侯孝贤拍汽车广告时引用过卡尔维诺的那句话:“深度,就在表面。”
从表面上看,他的回复之中,一共提到了三本书:依照成书的时代,其一是《后汉书》,其二是《埤雅》,其三是《茶余客话补编》。仔细分析起来,“《后汉书·舆服志》:‘上古圣人,见转蓬始知为轮。’”这一段目的只是把关键词“转蓬”标出而已,没什么意思。而且我老实不相信上古时代的某个圣人一眼看见蓬草转飞,就发明的轮子这种事。但是《埤雅》和《茶余客话补编》就不同了。
坦白说,我只知道《埤雅》的作者陆佃是北宋时代的人,可以称之为一位博物的儒学家。但是关于《埤雅》这本书,我从来只是在别本书的引用中偶尔得见,其余一概不知。
从引文可见:陆佃对于“蓬”的飘荡无常,赋予了非常人文的意义。大体而言,就是应该居于低阶、末流、下位的人,倘若一旦比高层、主管、上司来得高明,所谓“末大于本”,一旦遇到了外力催动,就很容易“转徙无常”——也就是居无定所地到处漂泊;而且,这些身居下僚的人还经常会在遭到贬谪的他乡异地或者羁旅道途之间意外地相逢,所以“蓬”这个字就用了“逢”这个字做字根。
此一很难从文字学上找到根据的说解当然不会是“蓬”字造字的原始。那么,很可能就是陆佃这个人透过了个人的体会而发明了“蓬”字的意义。
为了了解什么样的人会如此发明一个字的意义,我不得不一页一页去翻《宋史》,最后终于找着了陆佃的传,在艺文版《宋史》第五册,卷三百四十三,列传之第一百零二。
陆佃,字农师,越州山阴人。家居贫困,苦学出身,有“夜无灯,映月光读书”的传闻。此外,他访求名师指点学问也相当积极,所谓“蹑屩从师,不远千里”。曾经到过金陵,受经学于王安石。
宋神宗熙宁三年(一○七○),陆佃应举入京。正逢王安石当国,接见了他,劈头就问:对新政实施的成果有什么看法?陆佃说:“法不是不好,但推行起来不能尽如立法的本意;说来还是扰民的效果居多——像青苗法,就是很实际的例子。”闻听得这样直接的批判,王安石吓了一跳,问道:“岂至于如此?这一部新法,我与吕惠卿研究得很仔细,也访问了外间不少的议论。”
陆佃接着说:“您喜欢听正面、积极的话,这的确难得;可是外间颇以为这也就表示您经不起批评了。”王安石笑着说:“我哪里是经不起批评的人?可乱七八糟的谬论是不少,的确也没什么好听的。”陆佃立刻道:“这就无怪乎人家说您经不起批评了!”
但是王安石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到了陆佃请见王安石的第二天,王安石还是把他召了去,告诉他:“还是吕惠卿说得好,他说‘就算是民间私家讨债还债,也还得在本金之外,添个一只鸡、半头猪的’。至于你所言者,我已经派遣李承之前往淮南去视察了。青苗法究竟于民之害何如,总得探知一个实情才是。”等到李承之回到京师,毕竟还是隐瞒了一般老百姓对新法的不满,陆佃的政见从此就没了出路。
《宋史》本传上说到王安石始终未能大用这个门生,就是因为在推行新法上,陆佃似乎并不支持这位老师。也就出于这个缘故,陆佃的官运不算好,也背上了旧党一路的烙印。他曾经当过蔡州推官,也选为郓州教授,召补国子监直讲。但是“安石以佃不附己,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
从一生行事的后半截来看,陆佃更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哲宗立,变更先朝法度,把王安石的党羽翦除泰半,一般朝中士大夫依违转圜、见风使舵的自然不少。王安石死后,倒是陆佃率领诸生供佛,哭而祭之,当时有识之士便嘉许他这个人不趋炎附势。
还有另一桩差使,更足以见其为人。又过了几年,陆佃升任吏部侍郎,以修撰《神宗实录》徙礼部。不时地与史官范祖禹、黄庭坚争辩,大要多是为了替王安石辩诬,有些功过之论,也不免为之晦隐。有时,身为旧党的黄庭坚不觉气得大骂:“如果尽依你这么写的话,这部《实录》就是一部‘佞史’了!”陆佃却说:“如果都依照您的意思写,这部《实录》岂非成了‘谤书’了吗?”在旧党党人眼中,这个陆佃从前不肯阿附王安石的经历一点儿也不值得尊敬,因为他如今也太不会尊敬王安石的政敌了。
对于个别政策上的坚持,并没有影响陆佃修史的态度。《神宗实录》完成,他升任了礼部尚书。但是,基于长远的党争所导致的派系倾轧非但没有因为《实录》之写成而终结;更深一层的、关于历史定位的扰攘才刚刚揭开序幕。在陆佃的本传中就曾经提到,郑雍、韩川、朱光庭等至少三人,都上奏议论这一部《实录》,评语之激切者,甚至说他“穿凿附会”,这使陆佃的遭际有了明显的改变——先是奉朝命改叙“龙图阁待制”,这就是贬秩了。接下来是一再地外放。先赴颍州干知州,在当地为欧阳修建了祠宇。后来又放徙邓州。未几,再放知江宁府。陆佃人刚刚到江宁,就去王安石的坟前致祭。在这里,又碰上了一桩案子。
江宁东南边有个句容县,县里某人盗嫂害兄,另外供出三个不相干的人同谋。那三个给攀诬入罪,到案之后屈打成招,一体收监服刑。其中一个囚犯的父亲亟力呼冤,到处申诉,地方上通判以下的官儿所作的断词不外是“如此呼冤不过是怕死而已;案子已经定谳了,不可以更审改判”。
但是到了陆佃手里,还是重新开启案卷,详为审理,最后查无具体罪证,把另外那三个人都放了。这样一个踏实理事的官儿,到了宋哲宗绍圣初年,又因为《实录》治罪,落了职,从江宁改知秦州,再改知海州,复“酌其情,复集贤殿修撰”,移知蔡州。
我还没读完这一篇短短的列传,几乎就已经可以确认王克纯教授之所以引用阮葵生《茶余客话补编》这一段文字的用意了。他并不希望我再从曹植个人的生平和情感去理解一个曾经遭到放逐的文学家究竟是“秋蓬恶本根”,还是“愿与根荄连”。
反倒是陆佃——比起鼎鼎大名的曹植来,这个在宏观的历史地图上几乎令人无从检索的小人物——给了我一个非常不同的理解角度:蓬草之所以会遇风拔旋、离弃本根,乃是因为它本来就必须透过迁徙才能存活。从一个比较抽象的理解层次来说:陆佃也必须背离他的老师王安石,才能真正发挥出由王安石所传授的经术奥义。更激进地看:如果不能疏离整个时代运行的轨迹,蓬草一般的知识官僚便也无从彰显他们在封建帝王所操控的机器里容身的价值。甚至——非常讽刺地——他们必须流徙,才算安身立命。
陆佃本人生平行事本来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使“蓬”这种植物在文学中唤起的意象有了十分重大的开拓。蓬草不再是因风飘荡、随时俯仰,且除了感慨失根、怨叹怀旧之外,别无情感深度的感伤符号。从另一方面来看,“蓬叶末大于本,故遇风辄拔而旋。虽转徙无常,其相遇往往而有,故字从逢”,反倒像是在鼓舞着那些因为见解不合时宜、议论不入时听、政争失败、志气沮丧,乃至于流徙、放逐的士大夫们:“人生何处不相逢!”
更可贵的,陆佃对于“蓬”的期许,似乎也超越了门第,超越了党派。你仿佛能够在这短短的一小段话里感受到,他那“相遇往往而有”所形容的,既非新党,也非旧党;既非熙宁,亦非元祐。“转徙无常”一语也丝毫没有悲怜挫辱的情怀,反而给人一种兼容并蓄的宽大之感。质言之:陆佃似乎就是一棵在翻云覆雨的风潮中飘飖到最远处,却仍向一群无论敌友、但凡值得敬惜之人道一声“珍重”的蓬草。
然而,这还只是我的对手这一步棋的一半而已。他为什么会贸贸然提出这么一句“只不过阮公对于槟榔的厌恶,大概会让很多流徙者的后代十分不爽罢”,仍旧须要进一步耙梳。
这两句话可以说是天外飞来,让我模模糊糊想到了什么,可又怎么也想不起来:它究竟与一桩什么事有关?结果在书房里踱了半个多小时,鬼使神差一低头,看见我拿来垫垃圾桶底的报纸上有那么一则算是“消息”的东西。
本年四月十七日《联合报》的专访,受访者是“中研院史语所”学者林富士,标题是《文人雅士食补:苏东坡、朱熹也吃槟榔》。访问稿中提到:这位叫林富士的学者想要“以通古今之变的目的”写一本《槟榔文化史》。“写这样的题目,当然会触及台湾的槟榔西施”,这位教授表示,他不会把槟榔西施看成是“社会问题”,而是“文化现象”。他还建议:“政府与其取缔槟榔西施,不如提升槟榔西施的艺术层次,扶植成为文化创意产业。”
我努力回想着四月十七号那一天,大约就是当我看到了“扶植成为文化创意产业”这一句之后,便把报纸塞进垃圾桶里去了。
在这里一定先要说清楚:我并不讨厌槟榔。以前做电视节目熬夜剪接的时候,还多亏槟榔提神醒脑。我甚至认为:这两年桃园县政府大力取缔槟榔西施是一种以公权力干犯老百姓生计的勾当。但是,我一听见“不把槟榔西施看成是‘社会问题’,而是‘文化现象’”,或者“提升槟榔西施的艺术层次,扶植成为文化创意产业”这种鸟话就泛恶心,这是没办法的事。
那么,我的对手是不是知道我把这张报纸塞进垃圾桶里了呢?在动这个念头的同时,我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窗外——在我书房的外头,有一株山樱、两棵龙柏和一整排密匝匝的竹子,应该不可能有什么人能在任何时候窥看到我塞报纸的那个小动作。那么,王克纯教授为什么会在复手时莫名其妙地来上那么两句呢?看来只有一个可能:他不但希望我注意阮葵生对于“转蓬”所抱持的态度,甚至也希望我还能理解他对“槟榔”所抱持的态度。
那么,这个态度跟流徙有关吗?
关于阮葵生,我所知更少。只依稀记得:他大约是清乾隆年间的人,做过刑部侍郎的官。此外,我还知道《清史稿·艺文志》有著录,将阮葵生所写的十二卷《茶余客话》归入子部杂家类杂说之属。至于《茶余客话补编》究竟是怎样的内容?由何人补缀而成?什么时候出版?我就一概不明白了。而且,在我们这一场赛局之中,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用,因为我的对手已经引用过的书,就是“三不”的禁令之三——“不可以出自同一本书”。然而,我仍忍不住如此想道:他会不会是希望我去翻看一下阮葵生对“槟榔”的看法呢?
我没见识过那本补编,手头倒是有一本《茶余客话》。这一回并不太费力,我很快地就翻检到《吃槟榔恶习》这一条。题已标之为恶,其不屑可知。
“大腹皮,《本草》言其性罪猛;破气,虚损者忌之。其子即槟榔,性益加厉,今人多好食之,亦无恙。槟榔树高五、七尺,皮似青铜,节如竹,其叶聚于杪。业下数房,房结数百子,名‘枣子槟榔’。中有实,如鸡心,与海南子无异。粤人、滇人熟而后食,台湾人则生时即取食之,云可治瘴气、消饱胀。以蛎房灰用柑子蜜染红,合海沼藤食之。每会席,宾客前各置一枚。京师小人和苏子荳蔻贮荷包中,竟日口中咀嚼,唇齿摇转,面目可憎,岁靡数十千。近士大夫亦有嗜者。阮亭(按:即王士禛,别号渔洋山人)云:‘轿中端坐吃槟榔’,贵人亦不免矣。范石湖云:‘巴蜀人好吃生蒜,臭不可近。’顷在岭南,其人好吃槟榔,合蛎灰抹扶留藤,食之则昏,已而醒快。三物合和,唾如脓血,可厌。今来蜀道,又为食蒜者熏,作诗云:‘南飧灰荐蛎,巴蜀菜先荤。幸脱蒌藤醉,还遭胡蒜熏。’邱浚赠五羊太守诗云:‘阶下腥臊堆蚬子,口中脓血吐槟榔。’又《峒溪杂志》载:‘蒌藤叶可以做酱’,即蒟酱也。”
初初这样一读,我大概可以猜得出:王克纯教授也看了四月十七号的那张《联合报》,大概他也受不了“提升槟榔西施的艺术层次,扶植成为文化创意产业”这种鸟话罢?那么,我该附和他吗?或者——驳斥他?
直觉告诉我:王克纯教授想借由阮葵生对槟榔的厌恶来隐喻一个政治性的态度,那是人类从聚居成部落性的动物之后就再也没有改变过的一种歧视情感:距离权力核心越远的地方所发生的一切就越肮脏、越邪祟、越野蛮。所以无论巴蜀、岭南或者我们今天定居所在的台湾,看在阮葵生这样的人的眼里,就是“阶下腥臊”、“口中脓血”的符号。
我很快地想到:那位想要“提升槟榔西施的艺术层次,扶植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学者也许并不是一个愚蠢的蛋头,反而是亲切地体认到槟榔——作为一种边陲贱民的可憎食物——实则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权力机器咀嚼之后任意唾弃到远方的一种渣滓罢了。
流徙,于焉不只是一种惩罚,而简直是一种罪恶了。
“谁说中国人没有原罪观呢?”我在回复王克纯教授的电子邮件上打下了这样几个句子,“我们的原罪就是流徙,距离权力越遥远,中国人的罪孽感就越深重罢?”
他没有再回复过我。我们之间这一场看似没有结局的对弈恐怕也就在我自己的最后这一段话上有了结局——我忽然想到,王克纯教授跟我兜了那么大一个圈子,目的是要我自己去发现:一旦我书写,就拥有了权力;而一旦我对书写有了自觉,便又处于一种厌弃权力的流徙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