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放开我儿子

叶清秋长的太美了!

就跟从画里走出来的大明星一样!

所以,老板整个人都傻愣住了。

当然,这个眼神不掺杂其他的成分,只是单纯见了大美人那种呆滞。

叶清秋显然不太适应这个眼神,所以有点回避地看向了旁侧。

“老板,有什么好吃的推荐吗?”

秦峰故意用很大的声音询问。

老板似乎意识到自己眼神冒犯了,连忙憨笑一声道,“来到咱们这,那当然要体验一下特色的温泉鱼咯。”

“好,那就给我们来份温泉鱼!”

“其他你看着上,反正我们两个人吃饭。”

秦峰说完,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好,你们稍等片刻!”

老板说完,就匆匆跑进了后厨。

“没想到,他既是老板又是厨师啊。”

叶清秋忍不住开口。

“在这种地方开饭店,那肯定是利润没多大。”

“老板自己是厨师,可以省一笔人工开支。”

“他赚的钱,大概就是从这笔费用中省出来的。”

秦峰忍不住解释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

叶清秋点了点头,然后拎起水壶来认真烫碗碟。

秦峰见状,不由得笑了笑。

还好她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不然的话,看到这样的环境,估计就嫌弃不肯吃了。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老板就端了一个明炉锅子上来。

里面是一条煎炸过后调味炖的花鲢,上面放了一些花椒蒜蓉和配菜。

炉子里面有火烧着,锅子里面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和香气,让人食指大动。

“老婆,你尝尝这块鱼肉。”

秦峰特意替叶清秋挑选了一块背脊上的肉。

这块鱼肉没有什么刺,肉还嫩。

叶清秋放进嘴里尝了一口,立即眼睛一亮道:“这鱼肉真好吃!”

秦峰也夹了一筷尝了尝,发现鱼肉入口即化。

这块鱼肉一点土腥味没有,非常软嫩,香味十足。

没想到,一个小地方的老板,居然会有这么好的手艺。

“老板,手艺不错!”

秦峰竖起了大拇指称赞。

“嘿嘿嘿,二位喜欢就好。”

“咱们这个地方温泉鱼是特色招牌,随便怎么吃都好吃。”

老板憨憨地挠了一下头。

“老板,温泉鱼指的事清平山旁的那个温泉吗?”

秦峰放下筷子,似是无意地询问。

“对啊,咱们这个地方就那一个温泉。”

老板笑着开口道,“不过,这个鱼可不是温泉里养的,温度高了养不活。

他们用特意引流到山下的池子里,配合一些山泉水养的。”

“原来是这样啊。”

秦峰恍然点了点头。

等他仔细咂摸的时候,忽然发现了这鱼肉里有一股淡淡的药材味。

这个药材味道非常淡,如果是一般人根本吃不出来。

但是,秦峰从小就跟草药打交道,对于药物的敏感度比其他人要高了许多。

他刚准备开口询问,老板却是挥手道:“你们先吃着,我再炒两个小菜就来。”

说完,他再次匆匆走进了后厨里去。

大概五分钟之后,老板端了两个家常小炒出来。

外加送了一碗西红柿蛋花汤。

“老板,要不一起喝点?”秦峰笑着问道。

“可以啊,反正也没别的客人。”

老板点了点头,从一旁的货架上拿了一个透明的塑料壶。

“小兄弟,这是我们自家酿的米酒,希望不要嫌弃。”

老板有点不好意思地开口。

“怎么会呢?自己酿的粮食酒,喝起来才过瘾。”秦峰笑着说道。

老板拿来两个杯子,两人一人倒了一杯。

半杯酒下肚,老板的话匣子就打开了。

原来,他叫张乐福,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年轻时候出去学厨,在外面干过几年,算是赚了一点钱。

最近几年,孩子长大了,张乐福总感觉对孩子有所亏欠,所以就毅然决然回来了。

他凭借着自己的厨艺,在这个镇子上开了乐福饭店。

生意不好不坏,但养家糊口是足够了。

秦峰感觉得出来,张乐福是个实诚的人,没有什么花花肠子。

这一点,也是大多数勤勤恳恳华夏人的写照。

喝了两杯酒之后,秦峰也顺势问了一些关于温泉的事情。

“看二位的打扮,应该是城里来的人吧?”

“如果你们是想来旅游,我劝你们不要去那个伏龙湖。”

张乐福放一颗花生米进嘴里嚼着。

“老板,这是为什么啊?”

叶清秋黛眉轻蹙,微微感到好奇。

“因为啊……”

张乐福打住话头,先是左右看了一眼。

随后,他神秘地压低身体,小声说道:“根据祖辈的传闻,这个湖里有龙。”

“湖里有龙?”

叶清秋瞪大了眼睛,心中觉得有些荒谬。

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这种传言呢?

不过,秦峰却是顺着他的话问道:“张大哥,你相信这个传说?”

“这个玩意,当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张乐福一脸正色道,“要不然,它为什么会称之为伏龙湖呢?”

“也许这只是人故意夸大其词传下来的呢?”

“反正,我是不太相信这个。”

秦峰不以为然笑了笑。

“小兄弟,这个话可不能乱说。”

张乐福脸色有些慌了,“这伏龙湖非常灵验,甚至比土地爷还要灵。

有不少人,还把它当成神仙湖,每年都会去祭拜。”

“张大哥,你这夸张了吧?”

秦峰见他越说越离谱,讪笑了一声。

“是真的!小兄弟,我不骗你。”

“伏龙湖的水,简直比任何灵丹妙药还要厉害。”

“我老婆之前身体不好,也是喝了那里的湖水,这才恢复正常的。”

张乐福煞有介事地解释起来。

可是,越是听到他这么说,秦峰却是越发觉得离谱。

生病了不去看病,而是喝一口湖水就治病。

这不是封建迷信是什么?

就在他们差点争论起来的时候,门外忽然砰地一声响。

秦峰放下了酒杯,好奇地看向门外。

一个染着黄色头发,脸上满是伤痕的消瘦青年,倒在店门口。

而他的脸颊,被人用脚用力踩在地上。

十分屈辱!

踩着他的人,是一个穿着弹力背心的寸头。

这个寸头肌肉结实,皮肤黑的发亮,一双吊梢眼迸发着毒蛇一般的冷意。

他嘴巴上还叼着香烟,露出一口烟熏牙!

“放开我儿子!”

张乐福脸色突变,噌地一下子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