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家伙不是来吃人的啊……它干嘛不早变成人的模样,吓死咱们了!”瘦子跟胖子躲在门外,边朝房里张望,边猥琐地窃窃私语。
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夜请别人喝茶,而这个“人”,还是一只几乎绝迹江湖的稀有品种——黄金狮人。
“要我找冥王帮忙?”我喝了口牛奶,打了个呵欠,“你还真是狮子打呵欠,口气不小。”
他的身子朝前略略一倾:“我知道你跟现任冥王私交不错,你还给她写过一个自传叫《我的老公不是人》。”
我一阵咳嗽,连声道:“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这个跟这个……没什么直接关系吧?”
“世间掌管生死轮回的,只有冥王。也只有你才能帮我。”他垂下他总是骄傲的头,喝了一口浮生,笑道,“真苦。不过,在我的忍受范围之内。”他恳切地望着我,“我知道你跟百里家也有交情对不对,你还在未步小时候见过她……”
“比起找不到她的痛苦,这茶水的味道根本不算什么,对吧。”我打断他,咂咂嘴,舔去沾在唇边的牛奶,“谁解开了结界?我真该揍他一顿,把你放出来踩坏了我的花花草草。”
他放下茶杯:“未晴回来了,她说出了一切。她父亲,解开了结界。百里家跟黄金狮人的宿怨,就此结束。”他顿了顿,眉眼间有欣慰,“还有,未雨现在已经可以踢球了。如果她知道的话,一定会非常开心吧。”
“曾经,黄金狮人真的是以人为食的吧?”我的习惯就是,专门问对方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
“这……”他点点头,“但是我们吃的,都是奸恶之徒。”
“看来,喜欢金子的人,不止我一个呀。”我狡黠一笑,“所以说啊,你们成为猎物的关键原因,不是你们吃了多少人,而是你们的身体里,藏了多少足金的骨头。那才是众多‘猎人’们真正的猎物呀,包括百里未步那些远道而去的亲戚,救人倒未必是真的,找你讨金子才是正经。”
如果我没记错,据古籍记载:黄金狮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价值连城。自古,欲取之者众。可化人形,额有金印,隐于世间。
他苦笑着摇摇头:“不止我们吧。只要人类感兴趣的,他们都会想办法取来。喜欢皮草,就剥下别的动物的皮;想替自己治病,就把熊关在笼子里取胆;想满足口腹之欲,可以将无辜猫狗活活打死。”
我安静地喝光了牛奶,起身道:“今天太晚了,我得睡了。你回去吧。”
他不动。
“当然,你可以选择帮我把房顶修好再走。”我径直朝门外走,临出门前,我回头,“把你的手机号留下来。”
他愣了愣,继而高兴地说:“好!”
一周之后,我给kevin发了条短信,内容是一个地址,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的一个小国。在那里的某个街区的某户人家家里,刚刚诞生了一个女婴。
放下手机,我打开电脑,在我的BLOG里写了一段看起来很朴实的话:
没有智慧的勇气,是鲁莽。
没有宽容的勇气,是偏执。
没有爱的勇气,是残暴。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为你披上一张狮子皮。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让人马的利箭,掉转方向,指向自己。
你是个真正勇敢的猎人,未步。
数月之后,我收到了一个硕大的快递包裹。
里头,是一座差不多两个拳头大小的足金雕塑——一头狮子傲然立于石上,旁边,站了个手执弓箭的姑娘。
给老朋友打个电话套个消息而已,就能赚这么大一块金子,我真是笑得合不拢嘴。
我想,以后我会把这座雕塑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虽然我只是一只树妖,可我也是射手座。
我想,我们每个人,或者每只妖怪,都需要真正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