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规制似乎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政府、警局管不着的事儿它都管,早上你按它吃早饭,中午你按它见客户,晚上你按它入睡。没它会怎么样?没它就没你。在现代知识阶层的趣味中就有这么一个规制——你不能说自己热爱生活。要是有谁见天儿兴高采烈,差不多就等于自己在脸上贴了一行隐形字:我是一个猪。这规制如此严厉,因此你到处都能听到有人嘀咕自己多么聪明以致不够快乐。我怀疑“不快乐”往往只是伪证,“聪明”才是言者的要点。早几年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曾经流行过一阵子,就连一首歌里都唱着“我要超越这平凡的生活”。遇到类似的状况我就想,你们怎么就这么缺德,偏偏往我们真厌世这堆儿里混呢?
我常常会觉得,人生诸般破事,其实早由天定。这倒不是说支持宿命论,“天”只是喻体,指的是不能自决之力。小时候您劲劲儿地戴着三道杠儿,长大了会不喜欢生活?太阳底下就没这事儿。小时候您眉头深锁,成年了却变成笑面佛?概率也不大。可是,是什么让我们打小就有那么一副面孔呢?基因家庭教育环境,因素多到不可穷尽,但有一样:自己决定不了。
在《太阳照常升起》里,有个可怜的家伙叫科恩,无能软弱又多愁善感,坐在咖啡馆里对杰克.巴恩斯说:“日复一日,我却从来没有生活过。”在《伊凡.伊里奇》里,伊凡.伊里奇度过了富裕又空虚的一生,马上要死掉了,心中突然狐疑:“也许自己未能像应该的那样活过。”这些话都蛮朴素,不夸张,符合人们省思生活的常态。伊里奇死到临头,作如是观,不能叫厌世,只能叫活了一辈子却觉得没什么大意思。我猜想,它的前身很可能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慨叹之一。早在旧石器时代,某位祖宗饱餐了一顿猛犸下水刺身,一时又没有女祖宗可供调戏,没准儿就坐在河边惆怅地想:如此日复一日地跟长毛象打架,也没什么意思呀!
对于伊凡·伊里奇的生活,作者托尔斯泰评价说,它是“最简单、最平常的,又是最可怕的”。这是典型的宗教信仰者的观点。后世的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对此故作不以为然,他说,既得利益者的生活,“就我所知,最简单、最平常,按美国标准却最了不起。”他的意思是,伊里奇式的成功和富有在普通美国人来看是难得的好事儿,如果有谁认为在成功富有之外还得感受灵魂的质地,那就叫有毛病。菲利普·罗斯本人也是有毛病的人,其实他嘲讽的是美国,支持的是托尔斯泰。
那么“聪明以致不够快乐”,或者说某人是如此有个性以致无法热爱生活,它应该是什么呢?愚见以为,除了扮酷之外,这个人还得真有点儿睥睨世俗的怪癖才行。扮酷只需要在秋风中望向地平线的一抹眼神,睥睨世俗可是要花掉真金白银的——世俗比您牛多了,做好少赚几笔的心理建设先吧。
打从上小学起,我就发现那些活得特有劲的同学写作文都跟我们不一样,我只会写一些骈词俪句,比如“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又到了小鸟妈妈给小鸟喂奶的季节”,他们却会特别严肃地质问老师:“我们该如何度过这一生呢?”老师偏偏特吃这一套,说他们有思想云云。对我来说这简直是无事生非,我如何度过一生,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不是归我妈说了算吗?
那时我最常看的杂志是《新少年》,它每期的尾页上都连载漫画《丁丁和宁宁》,丁丁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弟弟,宁宁则是其深明大义的兄长,每个故事的开头儿都是丁丁干了什么上房揭瓦的事儿,结尾则一律是宁宁像个班长似的叨逼叨。每次看了这组漫画,我都意志消沉地想:怎么我们二年一班的每个同学都像宁宁呢?就我跟张一蛋像丁丁。我整天像丢了魂儿似的,张一蛋则智力有问题,每天带一只水煮蛋上学,吃完了找不着了就大哭一场:“我的蛋呢?”
如此悲惨的记忆一直跟随着我,直到长大成人,彼时我已经喜欢上了一款叫《主题医院》的电子游戏。玩家在这游戏里经营医院,要面临好多麻烦事,比如护士跟医生调情啊、护工没事儿就打台球啊、女病人们大便时的呐喊声太大啊等等。疫病流行时医院里总是不断死人,于是我最爱的桥段就来了——整个医院里反复回荡着播音员的清脆女声:“请病人不要随便死在走廊上!”敢情这个还有呼吁的。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理想就是做这个女播音员,把多严重的事儿都变成扯淡。
假如可以回到过去,我这个女播音员就会先去学校,张一蛋一开始哭,我就塞给他一只水煮蛋:“喏,你的蛋。”然后我会跟小时候的自己聊聊:“去跟他们玩吧,其实他们只是有点儿苯。”最后我会告诉他,活着本来可以是快乐的,如果不再赋予生活本不具备的意义,拿死亡之类的事情开玩笑,也不太把“如何度过一生”当回事,只不过我们很难做到这些而已。如果不像别人那么乌泱乌泱地在走廊上跑来跑去的话,活着本可以是简明、安静和值得尝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