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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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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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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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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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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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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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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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妖、正义、少年成长】—燕家大小姐人如皎月。燕家大小姐快病死了。燕家大小姐康愈了。杀了燕千盏。从众人高捧的明月到人人喊杀的女魔头,燕千盏只用了两年。可黑莲花看向她,满眼笑意:姑娘魔头,而在下走狗,正好相配。—燕千盏幼时于高人那习得剑术,便时时四处游历,斩邪除恶。这样的逍遥日子还没过多少,突来的重病将她困在病榻之间。直到那个自称系统的存在出现。你是一本烂尾捉妖文的女主。……因为烂尾,所以她逃不过早逝的命运。系统说,只要她保护这本文里的气运之子,让这个世界稳定运行,它可以保她无疾无痛。系统所说的气运之子身世高贵,万众瞩目,唯一倒霉的,就是容易撞鬼,时常有性命之忧。她答应系统会保护他。谁知,人人疏远的黑莲花少年也加入其中,扬言受人之托,也要保护气运之子。黑莲花表面卖惨,转身笑吟吟地将那些妖魅利落斩杀。众人:?不是传言这人是废物吗?危急之际,黑莲花一把护住燕千盏,将气运之子推出去挡刀。气运(晕)之子:?不是保护我吗?孟枕挑眉一笑,语调散漫,状似无意:拉错人了......才怪,他要救的就是燕千盏。他苦寻几世,就是为了救回一个她。—她以为他们的相见是初遇,实际是他苦心寻觅之后的重逢。人海喧闹,可他只为她而来。食用提醒:1.女主有正义感,但不会圣母:2.不是传统爽文,有前世今生;3.私设如山,勿仔细考究;4.v后日更,有事会提前请假;(绝不弃坑)5.不知道说什么了,就祝宝们所念皆有回响吧。——————预收文案——————池赊月是修仙界公认的妖女,美人面相,蛇蝎心肠。她专修魔道,善蛊人心,风评一向不太好。往往戏弄得旁人为她死心塌地,真心又被糟蹋了去。她唯一不对付的,便是那被人称为君子如玉的玄冰派大弟子,江裕之;她也没料到,自己有朝一日,大意失足,竟死在了正道手里。再次睁眼,她成了玄冰派座下的白月光小师妹宴清裳,冰清玉洁,众星捧月。而宴清裳的师兄,正是自己生前的死对头,江裕之。这一次,她拿到的是白月光剧本。捉弄死对头的机会,她怎么能错过。她面上装乖,在数次不小心拖累江裕之后,嘴角翘起的弧度越发明显。直到夜色幽幽的一夜,面色冷淡的少年,立于廊下,火盆中纸钱卷曲燃烧。摇曳的火光打在少年一向冷清的面颊上,他的眸中明暗不一。散落一旁的纸钱,火舌乱舞之间,池赊月看清了上面的字。字迹苍劲有力,赫然写着:致吾爱赊月。——江裕之心系自己的死对头,很久了。她眉间的山水,是他目光跋山涉水滞留的归途。即使她是万人唾骂的女魔头,那他也喜欢。可是自己的情敌实在是太多了。不知为何,每每见面,池赊月不是避着他,就是对他喊打喊杀。竟是把自己当作死对头了。有一天,那抹艳丽的颜色消失了,他的世界自此再次归为死寂。可是,座下的小师妹,怎么有点不对劲?
  • 作者:秃毛鸽
    太久没码字,重新找状态,更新不定文案:苏玉秀本是养在深闺的名门闺秀,因家道中落,被父亲许配给年近花甲的老尚书做妾。她不愿从之,羞愤投湖,但转眼却发现,自己不仅没有死成,还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成了一名为苏玉的男子。这苏玉空有一副好皮囊,却整日游手好闲,无才无德,更因祖辈的交情,入赘豪门,有位貌美娇妻。苏玉秀想,许是老天垂怜,给了她重活一世的机会,既来之则安之,往后便相妻教子,好好过日子吧。于是乎,小糊星林映月惊了。自打车祸之后,自己那个协议结婚的赘婿仿佛得了什么大病。不仅对她嘘寒问暖,张口闭口夫人,甚至给她洗衣做饭,还绣起了花??夫人你看,这是我替你绣的手帕。赘婿一脸娇羞。林映月望着上边的老气横秋的牡丹,无语凝噎。算了,算了,关爱病人,人人有责。你那么喜欢刺绣,不然去当个up主吧。啊陪猪?贤妻赘婿满脸好奇,从此打开了新世界。慢慢的,林映月发现自家赘婿又变了。什么?你成了手工区顶流,还当起裁缝,开了家汉服店??什么?你还学了美妆,专化古风妆容,连电视剧的服化道都邀请你当顾问?什么?你还会琴棋书画,加入了各种协会?自家赘婿越来越优秀,甚至比她这个明星都红,每天还有各种妖艳贱货赶上来倒贴。林映月顿时怒了,直接甩出了两张结婚证。给各位介绍一下,我老公苏玉。1、女穿男,男主视角。2、主角是古代大家闺秀穿越,思想一时半会改不过来,三从四德,知书达理,酷爱绣花。3、沙雕小甜文隔壁双开的另一篇《僵尸小姐的日常生活》坠崖狗带的魏泠又活了,只是这个活法似乎超出了现代人的认知。虽然保留了意识,能跑能跳,但她好像成为了一个非人类。懵懂的她只能一边研究自己,一边遮掩自身的异常,努力回过日常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越想平凡,麻烦却总是不请自来。报复她的毒枭,追击她的连环杀手……魏泠:摊牌了,其实……我不是人!一个不小心,又在都市里留下了几条异闻传说。末班车上死状凄惨的登山客,小巷里身首异处的无头女鬼。魏泠:咳,那啥,封建迷信要不得啊!
  • 作者:金元宝
    医学世家九代唯一继承人苏瑶,一觉醒来,竟成了爬主子床,被主子打了个半死的小丫鬟?  面对名声扫地,无粮无银的处境,苏瑶表示不慌,没有什么是她手里的针解决不了的。  得知苏瑶要给人治病。  村里人冷嘲热讽,极品亲戚撇清关系:她这是草菅人命,找她治病的都是疯子。  后来  县令登门道谢,首富捧着千金上门求医,武林盟主三顾茅庐  村里人极品亲戚怀疑人生,难道疯的是他们?  苏瑶混得风生水起,日子也志得意满,面对母亲眼泪攻势下的逼婚,苏瑶随手捉了个人:肤白貌美,适合金屋藏娇,就他了!  抱着养奶狗的心态,苏瑶好吃好喝好伺候。  直到她才发现她是引狼入室!
  • 作者:爱偷懒的喵喵
    应青辞一朝穿越,成了逃荒路上应家村的小农女。弹尽粮绝,路遇匪祸,一家人流离失所。应青辞撸起袖子,日子穷,那就想办法变富。谁叫她有一股可令万物复苏的生之精气!采野果酿酒,做豆腐,开绣坊,收徒弟。日子过的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美。……京城有人传闻,当今陛下的长子看上了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小农女。还放在心尖尖上宠着,大家伙儿只是笑笑,不信传言。岂料,京城诗会上,一个小农女对出了千古绝对。太后寿宴上,小农女送出双面异色绣,震惊整个大陵。万国大会上,小农女技惊四座,赢下邻国三座城池。邻国王子:贵国人才济济,小王不才,对姑娘一见倾心。风光霁月的皇子殿下:看什么看,这是我媳妇儿!……
  • 作者:尤四姐
    梅尖凝雪,春之信。一个退役女官的一生。*每日早8点更新。*架空唐宋,有宅斗情节,忌口者慎点;*所有完结文尽在作者专栏*微博@O尤四姐O
  • 作者:瑕观
    后宫无主,沈沅一进宫就是贵妃,受尽荣宠,惹得世人皆知宫中有妖妃,蛊惑君心,劳民伤财。临死前沈沅才知道,自己不过是萧执的一枚棋子,是他竖起的靶子。重活一世,沈沅决定当一个真正的妖妃。沈沅为自家父母,兄弟姊妹个个求了恩典,还要修园子,造高台……名声比前世更坏,坏到连皇帝萧执都想她收敛点了。沈沅不知道什么叫收敛,她只知道萧执能按时上早朝,就是她这个妖妃的失职。直到某天,沈沅攀着萧执的肩,柔弱无力,娇声道:皇上,你宠爱阿沅,就让阿沅省亲嘛。萧执被沈沅蛊得失了神,失口应了。不久,妖妃省亲路上被暴民截杀,尸骨无存。萧执发了疯,日夜思念沈沅,不再踏进后宫半步。五年后,皇帝南巡,在江南小巷里,他看到了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小童,那小童模样酷似自己,而那夫人的模样和他的阿沅一模一样。ps: 1、皇帝有妃子,女主重生后全是摆设。2、女主对男主的爱很少。3、架空,男女主都觉得是he。4、有防盗,订阅比例不足的读者们可等几天。~~~~~~~~~~预收分割线~~~~~~~~~~~~预收小甜文《娇憨小贵妃》文案如下:长清侯府早年被拐走的三姑娘庄书怡被找回来了,人虽是找回来了,可又憨又傻。正好宫中选秀,便让这三姑娘代替四姑娘去伺候暴君。庄书怡连自己的新名字都没太记住,就糊里糊涂进了宫,开开心心当了一年小才人。岁末宫宴上,小才人坐在宴席最末端,看着花样繁多的美食,小嘴都没停下来过。吃饱喝足,又欣赏了歌舞,小才人坐着睡着了。皇帝萧承熠记住了这个吃什么都香,坐着都能睡着的小才人。新年第二日,就点了她侍寝。已经许久没有好眠的暴君萧承熠,抱着小才人,竟然睡了个好觉。暴君萧承熠有一个秘密,他有很严重的厌食症和失眠症,除此之外,他有更不为人知的病症……萧承熠病了多年,药石无医,谁都不知道那个又娇又憨的小才人,成了他的药。小才人什么都好,就是实在憨了点,萧承熠有点头疼,万一生出个傻憨憨的太子出来,可如何是好?ps:非常甜的小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