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色一句话,戳了在场四个少年的心窝子。
只有大师兄青松,一心向剑,一身正气,半点儿不心虚。
他疑惑地问:“姝色姑娘……不,姝色前辈,您既然曾是合欢宗圣女,为何身上无半分灵气?”
合欢宗也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小宗门,它在修仙界甚至能和第一宗门万剑宗齐名。
只不过万剑宗是凭实力出名,合欢宗广为人知的,却是门下弟子个个貌美多情,以及他们那令人面红耳赤的修炼方式……
大道无极,修道之人的道有千万条。剑修是剑道,药修是药道,音修是音道……合欢宗弟子皆为情修,修的是情道。
以情入道,行双修之法。
说白了,就是在床笫间行鱼水之欢,不过这种凡间难以启齿之事,在合欢宗是一种正经修炼方式。他们修习《风月诀》,云雨时运转功法,可提升双方修为。这双修对象也有说法,需得是和自身修为差不多的,才能两全其美。若对方修为远胜自己,自身大有裨益,对方却没什么好处。若自己修为远胜对方,同样也没有任何好处。
别看这功法听起来荒唐,却是实实在在的强大。合欢宗弟子个个实力不俗,若有好色之徒言辞侮辱,都会被打得满地找牙。想抓个合欢宗弟子当炉鼎?先把你投进炉鼎里烧干净。
当然,真正让所有人都不敢招惹合欢宗的原因,还得是那一位。
合欢宗宗主,是一位渡劫大能。
有个渡劫坐镇,这么有实力有魅力的宗门,在修仙界自然是谁都不想与之为敌,还都要交好的存在。人有七情六欲,修仙之人也是人,哪个没有欲望?除了佛修,修仙界的修士几乎都与合欢宗弟子有过露水姻缘。互惠互利,你情我愿,何乐而不为?
这样一个大宗门,普通弟子在外也足够受人尊敬了,何况是圣女。
圣女是合欢宗宗主的继承人,实力未必是宗门里最强的,但一定是最特殊的。
媚骨是最适合修行《风月诀》的体质,修炼起来事半功倍,最有望得道成仙。合欢宗圣女需得拥有媚骨,而姝色正是千年难遇的天生媚骨。
媚骨天成,用来形容她还真没错。
青松记得,现在的合欢宗是没有圣女的,媚骨难寻,圣女之位一直空悬。
但听说二十年前,合欢宗有位身怀媚骨的圣女,年纪轻轻就步入元婴,被宗门上下寄予厚望。后来不知何故,那位圣女与师门诀别,从此杳无音讯。
不想竟在此处见到,还灵气全无,完全成了凡人。
姝色的答案很简单。
“我爱上一个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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姝色是个弃婴。父母重男轻女,见生下来是个女婴就把她丢掉。合欢宗宗主入世游历,捡到这么个婴儿,又发现是天生媚骨,就带回宗门养大。
她自幼就是被当圣女悉心培养,合欢宗最好的资源都堆在她身上。她不负众望,一身媚骨天成,出落得美艳绝伦,修行也远胜同门弟子。
十八岁那年,宗主让她入世,找个看得顺眼的男修破身。
破了身,才算正式修炼《风月诀》,这是最适合她得道成仙的功法。
合欢宗弟子都没什么贞操观念,姝色在合欢宗长大,自幼就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他们的宗旨是——不骗真心,不动真情,不夺人所爱,不强人所难,除此之外尽情放浪。
男欢女爱在他们眼里并非羞耻之事,是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修炼。
只要看上条件合适的单身修士,就直接向对方提出双修邀请,事先说明好只为修炼,无关情爱,事后一拍两散,莫再纠缠。说清楚讲明白后能接受的,就来段露水姻缘,天亮就好聚好散。
要是对方事后反悔,死缠烂打,整个合欢宗都会为弟子撑腰。
姝色妖颜媚骨,入世数年入幕之宾如过江之鲫,与她双修过的全都功力大增,成为她裙下之臣。修士们口口相传,都渴望能上合欢宗圣女的床榻,更有不少修士慕名上门,自荐枕席。
只要模样过得去,修为跟得上,姝色来者不拒——这不代表她不挑,看了宗主那副妖孽面孔多年的姝色早已眼高于顶,她眼中的模样过得去,全是修仙界中数得上名号的美男子。
那些男子与她春风一度后食髓知味,功力大增,都想要长期双修,姝色一概回绝。她很有原则,每人只双修一次,多
了难免生出不必要的感情牵扯。
这种风流快活的日子过了很久,直到姝色遇见一个凡人。
凡人不图她的美色,不贪她的功法,只是单纯地对她好。
那是一个大雪天,她追着一头妖兽来到人间。
收服完妖兽,她在修仙界待腻了,就想在人间多走走。
白雪皑皑中,红裙女子冰肌玉骨,妩媚婀娜。
合欢宗的装束与人间女子不同。别的凡人都在低声议论她伤风败俗的着装,又忍不住盯着她裸.露在外的肌肤,眼中放着淫邪好色的光。
只有一名谪仙般清俊的男子,撑着伞挡住她头顶的雪,将身上的裘衣解给她,温声道:“天寒雪冷,姑娘穿得单薄,恐受风寒。若不嫌弃,请添件衣裳罢。”
姝色见惯了找各种各样借口嘘寒问暖给她献殷勤的男子,却没体会过真正不带目的的关心。
男人的眼神干干净净,姝色却不信他真的只是怕她着凉,而不是跟别的男人一样觊觎她。
姝色笑道:“你们男人的搭讪方式是这样的呀?借我一件衣裳,再勾我上门归还,然后……与我春风一度?”
男人一怔,眸光澄澈,晶莹如雪:“姑娘貌美,世间贪色男子众多,姑娘保持戒心并无不妥。但在下并无此意,这件裘衣送给姑娘,不必归还。”
他转身走得利落,不留姓名,也没说府邸。
姝色目送他背影,拢了拢身上的裘衣。
修仙之人,穿得再少也不会冷。
可这件裘衣上身,好像是让她暖了些。
心都暖了些。
她偷偷跟上那个男人,发现这个男人还真不是见色起意才给她衣裳。他心地善良,对路边的丑陋乞丐都会施以援手,眼神跟看她时一样和善干净。
她起了兴趣。
姝色打听到那个男人的名字,叫白清寒。
她主动登门,归还裘衣,又佯装可怜道:“小女子无家可归,公子可否收留?”
白清寒是个温柔君子,收留了她,对她以礼相待。
她却不想以礼相待。她喜欢这个男人,总是言语调戏,想看看这谦谦君子会不会因她而脸红心跳、不知所措。
她进入他的书房为他红袖添香,不满他看书竟比看她还入迷。书有什么好看?比她还好看吗?她的魅力还没一本书大?
于是她出言捣乱,隔几页就问“这句讲的是什么意思”,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起初白清寒还会认认真真地跟她解释,发现她无心听讲后就无奈地看她一眼,继续心无杂念地看书。后来竟也真会为她陪伴在侧红了脸,手指攥紧书卷,手中的圣贤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日久生情,二人渐渐心意相通。
白清寒没有“君子远庖厨”,会为她洗手做羹汤。即使她已辟谷,还会被白清寒做的饭菜勾起馋虫。
他读过很多圣贤书,会教她许多世事学问。姝色愿意静下心来听讲,然后发现,读书是能学会许多道理。
姝色实在喜欢他,可她不知道认真喜欢一个人的方式。过去遇上看的顺眼的男人,她就和他双修。白清寒和那些男人不一样,但那些男人有的,白清寒也要有。
白清寒是个凡人,没有灵根,无法修炼,和他双修对姝色没有半分好处,《风月诀》对连引气入体都没做到的凡人也不起作用。可姝色还是想他双修,不,她只是单纯地想跟他欢.爱。
不是一次,是很多次。
她提出这要求时,白清寒一愣,随即红了脸,慌忙道:“我去准备婚事。”
姝色不解:“怎么这么麻烦,去卧房不就行了?在书房也不是不行……”
白清寒脸红得几乎不会说话了:“……夫妻之事,自是夫妻才能做。”
姝色不懂他的坚持,但她愿意顺着白清寒:“好吧好吧,那就做夫妻。”
于是他们在人间拜了堂,成了亲。
新婚之夜,并无落红。
白清寒温柔的笑意微敛,垂眸拥着她,问了她两个问题。
“你以前还喜欢过谁吗?”
姝色斩钉截铁:“没有,我只喜欢你一个!”
至于那些双修工具人,她以前也以为她是喜欢,不然也不会拉来双修。可遇到白清寒,她就知道这才是真正的喜欢。
白清寒又轻声问:“那……有谁伤害过你吗?”
姝色道:“谁有本事害我?你问这些做什么?”
“没事。”白清寒笑道。
只要姝色不是被人伤害,也没有喜欢过别人,就没事。
“只是阿姝,夫妻之事……需两情相悦的夫妻才能做。阿姝可以……只同我做么?”
姝色想,可她还要修炼啊。
可是……她读过人间的书,也知道了很多人情世故。与旁人双修这种修炼方式,会伤害到她的夫君。
她也不想再碰别的男人,白清寒就是天下最好的男人。看上这一个,别的再也不能入眼了。
她应允,与白清寒做了一对寻常夫妻。
妻子的来历身世,白清寒从不过问。
他们琴瑟和鸣,如胶似漆,直到合欢宗派人找来。
姝色在人间待太久,宗门知道她在人间动了凡心,与一凡间男子成亲,恨其不争。
白清寒一介凡人,无法助姝色修炼。姝色心有所属,也不再愿意和旁人双修,修为停滞,简直自毁前途。
宗门的长老来请她回去,姝色叛逆道:“我不回去!我要在凡世陪他这一辈子!”
“你骗了一个凡人的凡心。”长老严肃道。
“我没有骗他,我是真心待他!”
“那更荒唐!宗门不动真情的规矩你忘了么?你是合欢宗的圣女,你这样做,对得起宗主的栽培么!”长老恨铁不成钢。
姝色倔强:“二长老,我是元婴,寿命有好几百年,他只能活一百年。我就陪他几十年,几十年后我会回去的,我会认真修炼,不会辜负宗门。现在我只想陪在我爱的人身边,我不会离开他的。”
长老字字珠玑:“你现在爱他,等他垂垂老矣,满脸皱纹,你依旧年轻貌美,那时你还爱他吗?”
“我会……”
长老咄咄逼人:“若真爱到那份上,跟一个凡人过了一辈子,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百年后回到宗门,你还能接受与旁人双修?道心破损,你的修为无法再精进半分。”
姝色哑口无言。
姝色想了想,坚定道:“那我不修仙了,我变成凡人,陪他一起变老。”
长老气得要死,宗门培养二十年,养出一个恋爱脑。
他气呼呼地回去找宗主告状,宗主只懒懒道:“随她去。”
“她自己选择的路,只要她不后悔,我们又拦什么呢?”
姝色自废修为,拜别宗门。她为白清寒做的这些牺牲,从头到尾,都没让白清寒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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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陪我长生,我便陪他慢慢变老。”姝色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笑意变淡,“本以为做回凡人,余生就能平静安然地度过,可这美人城却不让我们过安生日子。”
她不能再回修仙界,就留在了怡容国,这是白清寒生活的国度,一过就是二十年。
可怡容国变得越来越诡异。
二十年前,怡容国还不像现在这样,有着丧心病狂的等级划分。
那就是个普通的国度。
这二十年却变得越来越以貌取人。
姝色身处其中,却没能察觉异常。
她已经是凡人,也在不知不觉被同化,接受了这个荒唐的规则。
她与白清寒都是甲等居民,在这种令人窒息的规则下依旧过得和以往没有区别。
直到此次美人城出现挖心抹脸的妖怪,姝色才惊觉异常。
她愧对师门栽培,无颜向师门求助。到底曾在修仙界待过,有些门路,便发布了求援令,修仙界人都可以从委托榜上接下委托。
“二十年前?!”青柏惊呼,“请问您贵庚……”
青梅打了他一下。
青柏匆匆改口:“不是,您芳龄?”
姝色道:“问女人的年龄,你小子是真敢问。”
青松救场:“师弟冒犯……”
“不过我也不在乎这些了。”姝色摸了摸眼角,“我今年四十二岁,因曾修过仙,又是天生媚骨,所以比寻常人老得慢些,看着还宛如二十多岁。再过几年,我这脸上的皱纹也藏不住了。”
四十二岁,在修真界很年轻,对凡人却已是美人迟暮。
龙笙问:“那姝色前辈服过抗老药么?”
姝色摇头:“我连能真正让人不老的修为都能放弃,要那种药做什么?外人都以为我是服药才保持年轻,倒省了我费心解释。”
姝色忧心:“比起容貌,我如今更担心清寒。”
凤箫忙问:“怎么了?说起来,进府这么久,还没见过白前辈呢。”
他们都很好奇,能让姝色这么一个大美人放弃不老容颜与得道成仙的男人,究竟是长什么模样。
姝色面露哀色。
“你们也听说了,城中近日许多人被抹了脸,清寒也……”姝色哽咽,“未能幸免。”
“那夜我与清寒在房中安睡,我睡里侧,清寒睡外侧。夜半时分,有一黑影潜入我们房中,往我身上扑来。我惊醒却来不及反应,清寒护在我身前,我听他痛喊一声,那黑影便逃走了。我慌忙燃烛看他……”姝色眼眶一红,不敢回想当时看到的画面,含恨道,“清寒的脸被抹去了。”
她这几日闭门不出,都是在家照顾丈夫。派人寻医问药,为的也是医好丈夫的脸。
可是……五官受损尚能修复,五官全无,又该如何无中生有?
那黑影本是冲她来的。
几个少年不寒而栗。
姝色和白清寒的过往,他们一开始都是当爱情故事听的。
这故事也算圆满,姝色放弃修为,两人至少可以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可突然就画风急转直下,朝着恐怖的方向发展。
龙笙问:“我们可以看看白前辈么?”
没看到受害者状况,他们也不能光凭传言就断定是什么妖怪。
姝色有些迟疑,心爱之人毁容的样子,她私心里不想让人看到,这对白清寒也是一种伤害。
凤箫道:“我们有修仙界的灵药,凡间的药没用,我们的药说不定能治好。”
这理由无懈可击,姝色被说服了。
她轻叹:“跟我来。”
姝色带他们进了一处卧房。
帘幔被掀起的瞬间,青松青柏瞳孔一缩。
青梅捂住嘴,抑制住差点儿出口的尖叫。
龙笙凤箫眉目一凝。
榻上横卧着一名气质很出众的男子。
清瘦挺拔的身姿,修长如玉的手指,如墨如瀑的长发,每一处都让人忍不住遐想男子有张何等完美的脸。
视线上移,却令人毛骨悚然。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