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轻而易举

风起跟何文彧还在娇墨安排的地方静静的养伤。

而赵氏,她已经回到客栈,路上她看到了很多,譬如人民的欢呼,信任夏原军的表现,信仰归属的热情,和坚定不移的信念。

之前很多人都不敢出家门,现在夏原皇权回来了,又变成了熙熙攘攘的每一条街道。

记得前几天,车队的人也都躲在客栈不敢出门,再加上风起惹祸,只能偷偷整理车队,喂一喂马匹。

他们还在等着掌柜的也就是赵氏的男人归来。

“娘?”少爷拽着母亲的衣袖,仰着头,满眼泪珠的望着。

“父亲……”他的话哽咽在此。

赵氏深吸一口气,咽下一抿蕴含无奈且同情的口水。

她蹲在儿子面前,抚摸着儿子稚嫩的脸庞,用手擦拭儿子眼角和脸蛋上苦涩的眼泪。

“想爹?多大了你?还哭?大街上丢不丢人?”她温柔地说着。

“别哭了!”她轻轻地捏了下儿子的脸蛋。

“父亲虽然没了,可你还有娘一直陪着你啊,我要为你振兴咱家的酒庄,让你继承!”她两眼放光,瞪得锃大,野心勃勃。

“所以,家业还在,等回到家后都是你的,你大娘,还有大哥,他们谁都夺不走,都将是我……是你的手下败将!”

“别哭!”她照着儿子的嘴亲了一口多加安抚。

可少爷还是很伤心,他忍不住为父亲而哭泣,情绪也一直在折磨自己,不断的冲击。

连这种安慰都没用,她突然变脸,凶狠严肃的看着儿子。

“别哭!”她蛮横的咬着牙轻吼。

“娘跟你说啊,一会儿到了,娘说什么你都要说好话,不许哭,不许和你娘对着来!听到了?”她手劲儿极大的握着儿子的肩膀。

“听到没有?”她突然靠近儿子,大脸紧贴,吓到了儿子。

“知……道!”儿子语气弱弱的,状态也很无力的说着,全身颤抖。

她站起来时,刚刚的狠,竟然挥之一去,转瞬即逝,变成了之前的温柔与祥和。

途中,她还喃喃自语,洋洋得意,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有了南宫风起这个靠山,那个偷人的贱人和她的孽种就再也不敢对我冷脸相向了,再找个机会把他们弄死,这个家就是我的了。”她无意中紧抓了下儿子的手,“学了这么多年生意经,可算有了用武之地!”

“我倒是要看看,还有谁敢与郡王的女儿为敌!”

说着话,她跟儿子回到了客栈,她还是伙计心中那个和善、慈祥、有爱的二掌柜夫人。

她含着悲伤的神态,已经哭完的眼神站在伙计们面前。

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每次开口语气十分颤抖。

“大哥临死前,把酒庄交给了我男人,我男人临死前又把酒庄……交到了我的手里!”她伤心的语气和神情引起了共鸣。

伙计们也为二掌柜的死感到吃惊,一瞬间懵憧,不知如何是好。

“我只是妇道人家,即便管也要让大嫂来,我哪有资格啊?”她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此时,有一个伙计说道:“二嫂,你自打进门,就跟着学生意,大嫂的故事我们也有所耳闻,不清不楚,这个人选……还真是非你莫属。”

“这……”赵氏眉头紧锁,一脸谦虚不情愿。

“二嫂就别推辞了!”

在伙计拱火之下,赵氏同意了大家的要求做了酒庄的大东家。

她很开心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可又不能表现得太过兴奋。

之后,她就回去找风起去了。

这里重兵把守、伙食餐饮、武装布料样样俱全,不愁吃也不愁穿,想吃什么有什么。

一天到晚躺着,还有漂亮的丫鬟伺候着。可谓是王爷一般的待遇,这几天他俩什么事也不用做,就待着养伤,剩下的交给士兵。

谁叫他俩是这次大仗的功臣,尤其何文彧。

风起都要待的不耐烦了,养伤第一天就吵着闹着要出去走一走,总在这屋里闷着太憋屈了,给伺候她的丫鬟整得十分担心,可又不能强制她待着,毕竟自己收了钱。放主人出去就出去,谁喜欢总待在屋里呢。

而何文彧就是个例外,他巴不得永远待在着屋里,享受漂亮姑娘伺候自己的快乐日子。

可他身上的事太多了,没有一点时间让他休息,也只能趁着卧底,或受伤了才算休息,不然,每天只有三个时辰能睡觉。

一般人,吃完早饭和午饭,申时可能就睡觉了,一直睡到第二天寅时或卯时才醒,至少六个时辰。可他只能享受后半夜的觉。

在这儿,不仅有漂亮的姑娘,还有一直逗他笑的风起。这如此难得的日子,他真想享受几天。

可今天,风起好的差不多了,也就意味着要上路了。

其实在前几日风起就吵着要赶往漠瓦苏找二弟线索,却一直被何文彧拖到了今天。

他倒是能下地了,已经准备好了出发的包裹。

屋里此时只有风起一人,她坐在床上苦思夜想。

有一种伤心难过,手里似乎少了什么东西。

“娘!”她语气颤抖。

“对不起,我把项链弄丢了。”说着话,她的眼泪落了下来。

“本想看着它想你,可前几日一找就找不到了。”她苦笑,似乎转移自己的注意。

“希望你别怪我,我记得它长什么样儿,我再找人做。”

哭着哭着,外面传来脚步声,原来是何文彧来了。

他看起来很精神,笑意满满,热情的向风起走来,手里还拿着一小袋当地的好吃的。

“找了一圈也不知你喜欢啥,我就买了我喜欢的,还不错。”何文彧一边说一边打开包裹。

“哇!”

风起所有的伤心此刻竟然瞬时间都挥之而去,她看着何文彧拿来的一种冷门的糕点。

就是枣糕,但它的味道是苦的,是那种苦杏仁的味道,因此得名:苦枣杏核白红糕。

她还将这个名字简化,叫苦包儿!

“这地方也有?”风起毫不客气地拿起一块,吃了后那表情,跟吃苦味的完全不同。

“你也喜欢?”风起边吃边发出闷闷的声问。

“无论我走到哪,看到就会买,我可喜欢了。”何文彧开心的看着风起吃得很满足。

“吃!”风起拿起一块,送到何文彧的嘴边。

“吃啊!”风起好像跟没有尴尬的体质一样,毫不客气,而何文彧犹犹豫豫的吃了。

他竟然露出了一种不好意思的举动,风起还不在意这种行为,似乎在她认为这很正常。

两个人边吃边喝,还聊了很多,不知不觉到了上午。

娇墨也带着东西来了,她拿的并不是吃的,而是一件银红色的锁子甲,非常漂亮。

“别看它轻,它却能抵挡一切挥砍和击打,别让人钻了空子,你要小心。”娇墨把何文彧赶了出去。

“我会通报给你大哥,让他在前面保护你们。”娇墨脱着风起衣服。

“不,别让我大哥知道。”风起突然激动地说。

“为何?”

风起没解释,只是让娇墨保密,别让其他人知道她为何要去漠瓦苏,也别暴露身份。

等换完衣服,风起下地,跟何文彧去了客栈。

她也拒绝了娇墨派兵互送,因为这样更能引起敌人注意,反倒只有车队一行人安全。

……

“还方便吗?”

何文彧在左侧牵着马,而风起坐在马背上被牵着前行。

她穿着舒服又漂亮的马裤,裙尾迎风招展,即便是受伤,她也能骑马骑出俊美。

“没事儿。”风起笑着回应。

“那就好!”何文彧抿着嘴,微微一笑,继续目视前方,平稳牵马,争取不颠。

何文彧不停往风起的腰部看,而在风起来看,他这是在看自己的腿,确实按照她的比例看……非常美,虽然壮,但并不胖。

这就是习武之男侠客的美梦,连想都不敢想。

风起注意到后,她还故意往前踢了一下。“还看吗?”认真中带着一丝玩道。

“误会了。”何文彧抿着嘴无奈的瞪了一眼。“把你小刀给我看看?”

风起不明为何,但拔出了小刀,递给何文彧。

他仔细端详着,看着匕首的所有面和构造,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用多久了?”

“十几年?”风起仰头回想。

“太烂了!”他把匕首还给风起,顺势拿出了自己的匕首。

“给你这把,除了不比你那把有纪念意义以外,都比它好。”何文彧连看都没看,直接把匕首递给风起。

匕首插在由硬皮革制成的鞘里,棕色的鞘很有侠客的感觉,而且和风起此时的马裤和衣服都很配。

风起连一句客套的话都没有,直接收下了匕首,留下的也只有一句简单的“谢谢”。

人是越来越少,需要的车自然也越来越少了,从出发的五辆,变成了如今的三辆。

风起陷入纠结,她自己都不知道去了漠瓦苏该如何找,既没有头绪,也没有人脉。

唯一的线索,就只有后联团,听起来简单,可只身一人,难上加难,没有帮手,没有后援。

何文彧到了漠瓦苏也一定和自己分道扬镳。

赵氏此刻在屋里跟伙计训话。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赵氏的笑意布满脸颊。

“女侠,是南宫风起!”

说罢,所有人瞬时间为之一振,震惊到嘴巴张开合不拢,瞪大眼睛连闭都不敢闭。

心想不愧是郡王之女,不仅实力雄厚还很有性格,长得也和普通的女子截然不同。

“各位千万要保密啊,不能到处乱说尤其是在她面前。我现在和她,已经算是互相心里义结金兰的姐妹了!各位,回家后,千万低调!”她对众人悄声的说着。

刚说完,门口传开脚步声,是风起何文彧二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