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吟

飞龙吟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明嘉靖四十三年。九月十五。真人府。月圆,雾浓,夜已深!真人府浓雾中迷离,圆月下仿佛天外飞来,又仿佛随时都会天外飞去,看来是那么的不真实。高义却只有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现在他正立在府外高墙之下,暗影之中。在他的左右边有六个人,与他同样年轻,都是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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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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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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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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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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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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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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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雾飘香。梅香。雾从山壑之下,山林之间升起,香从山路那边飘来,十丈方坪,尽在雾香之中。已近拂晓,未到拂晓。雾香之中,倏的响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响尾,饥蚕在噬桑,寒蝉在振羽,恐怖,阴森,诡异!冬将尽。未尽。这时候蛇尚在冬眠,蚕噬桑,蝉振羽的季节更远。声音是从一支箫管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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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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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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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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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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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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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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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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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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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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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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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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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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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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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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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蒙面黑衣人施放七彩毒雾,凡毒气降临的地方,非独人、畜全部死亡,连所有生机也断绝,草木尽枯。黑衣人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目的是试验此种毒雾的杀伤力,以便作为武器,日后称霸武林,这些黑衣人属什么门派?当时江湖上出现三分局面:天武牧场、排教、双狮堂鼎足而立。毒气出现以后,后两者结盟,怀疑毒气是天武牧场所放,此时天武牧场场主却遭毒气所伤,杀人魔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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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秋。古道,洛阳城外十里。黄昏将近,西风渐紧,落叶纷飞,天地间说不出的苍凉。一队人马这时候正在古道之上。三辆镖车,四匹健马,二十七个人。在三辆镖车之上都插着一面三角小旗,鲜红色,只绣着镇远两个字。这正是镇远镖局的车子。镇远镖局在洛阳,然而镖走天下,黑白两道的朋友大都卖账,少有打它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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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懂不懂什么叫做相思?你知不知相思有多深?有多远?你能不能告诉我相思又是什么滋味?只要你还有情,还会爱,即使现在你还未懂得,迟总有一天你会懂得什么叫做相思。人道海水深,不抵相思半,海水尚有涯,相思渺无畔——相思怨。李季兰。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玉楼春。晏殊。天地有穷,相思无尽。海水虽深,未及相思一半。海水有涯,相思无畔。你说相思有多深,有多远?如果你已懂相思,已在相思,相思什么滋味相信你总可以告诉我。如果你还未懂相思,未在相思,这里我找来了刘效祖双叠翠曲的四季相思,你不妨细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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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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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重生回来便遇上了未来的帝王正在被人欺负,看着眼前面带倔强之色的小可怜,林芷月不免起了恻隐之心,当然还有想抱大腿的私心,于是果断出手帮了他一把,可不知为何,原只是出于有目的帮他,却帮着帮着变成了他们之间的一种习惯,而这抱着的大腿也有一种要变成牛皮糖,甩也甩不掉的趋势直到后来被他圈在怀里紧紧抱住之时,林芷月才反应过来一个事实——他才不是什么小可怜,真正的小可怜是她啊!他就是一只善于伪装的大尾巴狼!
  • 作者:桃问余
    本文将于10月31日入v,从18章开始倒v,请勿重复购买哦。应朝朝穿进ABO世界时,恰逢原主告白失败又因突如其来的分化期昏过去。尚未接收原主记忆的应朝朝一脸懵。医生:Omega的应激期很难熬,但是你可以找一个熟识的Alpha临时标记下。应朝朝期盼地看向送她进医院的姜言礼:这位同学……姜言礼掉头就走:不认识,不可以。应朝朝接收原主记忆后才知道,那个送她进医院的是被原主接连告白了20次且都以失败告终的Alpha同学姜言礼。而请他帮忙标记的举动在ABO世界无异于无耻的求欢行为。何止脸没了底裤都要没了啊!应朝朝觉得没脸见人,从此避着他走。睿兰私立高中校霸姜言礼有些困惑。那个天天追在他身后,同他告白了20次的Beta应朝朝莫名其妙分化成了Omega,甚至还在医院装起了失忆恬不知耻地找他求标记。他深觉厌烦掉头就走。没过多久,他就发现应朝朝在躲着他。她人前人后躲避,话里话外避嫌。偏偏那一丝若有似无蚀骨难忘的信息素勾得他心痒难耐,仿佛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占有。他克制、隐忍、按捺着,直到他在她身上闻到了别的Alpha的气息……姜言礼:什么AO本能,笑死人了。姜言礼:真香。【应朝朝后来提交申请结婚对象的需求后,配给他的是她死缠烂打也没追上的alpha同学】姜言礼的手机浏览历史记录:「Alpha的嗅觉有可能出错吗?」「Omega同学的信息素太香怎么办?」「AO匹配度100%有药救吗?」「信息素臣服是不是谬论?」「如何追回一个被你拒绝了很多次的Omega小可爱。」「婚配申请系统保姆级攻略」阅文指南:1.男A女O,男强女弱,就是言情文带个ABO元素,不好这口的请慎入哈。2.日常文,真的是日常文,剧情为感情服务。3.男女主都有性格缺陷,不适合完美主角控。内有男配吻女主等狗血剧情以及各色工具人配角,请慎入,千万慎入啊宝们。4.文中设定分化即成年。预收《杀死那个代理新娘》,剧情向的文,感兴趣的请进专区收藏哦大纲已定,存稿中。又名《我才不想当净化师》、《穿进废土游戏后我转职了》文案1:《失落的科尔之眼》是即将发售的一款废土克系角色扮演类的全息游戏。游戏前期宣传卖点极多,最为让人称颂的是:——因时空碰撞造成的诡谲又瑰丽的风貌;——无数超自然的不可名状的恐怖事件;游戏的规则极为简单:1、清除并净化世界的一切污秽。2、杀死那个代理新娘。发售初,丛瑶为了攒大学生活费做起了游戏代练,接手了一个富二代的内测账号。然而她眼一闭一睁就穿进了这个游戏,还拥有了一个配享全服追杀的隐藏身份。丛瑶+编号066「职业」:净化师「身份」:代理新娘丛瑶:??????????文案2:游戏世界,时空漩涡的剧烈碰撞使得全球70%的宜居地都被暗物质所笼罩。被暗物质渗透的地方,发生了无数令人悚然听闻的恐怖事件。联邦政府招募猎兵清洗收复污染的土地,异能公会招募猎人完成污染区的大小任务。他们出入污染区,日复一日地被暗物质浸染,在恐惧魔化中生存。只有净化师是他们的短暂救赎。C级净化师没有意识体,只能靠肢体接触净化别人。她们是净化师中的低劣品,却是联邦政府包办婚姻里的香饽饽。买断婚姻需要大量联邦积分;想获得积分,要么在联邦就职,要么去公会领任务,最不济靠直系亲属赠送。穿成C级净化师的丛瑶,没有家人没有钱也没有积分,只有一对……一个政府分配的阴魂不散的未婚夫。C级净化师就是垃圾,你能嫁给高级猎兵已经是最好的归宿。净化能力这么差,娶回家还得护着,不如卖给黑市还能赚笔大钱。净化师都高高在上不可侵犯,除了C级,任你搓圆捏扁。丛瑶:当什么净化师,我要转职当猎人!#救命,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她是他的唯一救赎,同样也是他们的。##胡说,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猎人怎么会是一个净化师?##艹,她就是代理新娘!#阅文指南:1、废土+克系,文内中心城市偏赛博朋克,有隐晦的(bg)哨向设定。2、女主最强。CP已定,1V1,不是未婚夫。完结文推荐:《古代丧尸异闻录》正剧向古代丧尸逃生文,无异能非爽文。
  • 作者:欧文·华莱士
    在意大利的一个考古现场,圣经专家蒙蒂教授找到了基督的弟弟詹姆斯于一世纪初所写的第一个真本福音——《国际新约》。愤世嫉俗的出版界公关大员兰德尔应邀参加宣传工作。然而,就在其为宣传《国际新约》搜集背景材料的过程中,他越来越觉察到这项不可思议的发现的可疑性和诸多破绽,并发觉自己越来越深地陷入了爱情、复仇和谋杀的极其危险的境地之中……
  • 作者:野海袭风
    身为封疆万里的北庭王,许翎一生唯一失算之事,便是收留了江稚梧。江稚梧本为相府嫡女,然而十五岁那年,她爹娘惨死狱中,她也成了罪臣之女。世人皆说,是北庭王害了江丞相一家。江稚梧走投无路,欲花钱买仇人性命,却稀里糊涂把自己搭了进去。那个笑起来带着邪气的青年告诉她,北庭王的命很值钱,需要她用另一个人的命来换。江稚梧摇头。她一介弱质女子,哪有杀人的本事。高台上的青年却对她投去深深一眼:我教你。乱世中,大家闺秀也不得不拿起刀,为自己的生存劈出一条血路来。-起先,许翎只是一时兴起,如随手救起一只饥饿小猫,给了这孤女在乱世活下去的本事。不曾想,没脾气的小猫也会长出尖牙利爪,将他给她的刀,原封不动地插回他身上。猫跑了。再后来,一朝换了天地,曾经的北庭王成了九五至尊。江稚梧则即将嫁做人妇,从前幻想的安稳幸福人生就在眼前。然而,大婚当日,许翎脱下龙袍,抢了喜服穿在身上,闯进她的新房,求她回心转意。江稚梧不为所动,手中藏着利刃,眼神始终防备:许翎,我也曾这样央求过你。一贯沉郁的男人眼尾晕开薄红,瞧着他亲手教养出来的温柔刀,目光寸寸如割。他亲手给予她的利刃,如今也成了她推开自己的最佳利器。许翎想,他真的后悔了。阅读指南:架空汉唐,sc,he男主不是女主的仇人女主前期较弱,后面会慢慢变强变独立文案已截图于2023年7月17日-------分割线-------两个预收文,喜欢可以专栏收藏,点个小星星就可以养出大树哦~《捡个傻子做夫郎》驯夫高手vs纯爱战士甜文欢喜冤家先婚后爱轻松日常1v1 HE沈鱼是个普普通通小医女,家里虽穷,但她勤快又伶俐,把清贫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要说唯一的烦心事,便是她无父无母,没人帮她操心婚嫁,十七了还没说亲事。直到她在山上捡到一个傻子。傻子又盲又哑,好在耳朵还能用,听话,干活利索,沈鱼想了又想还是留下他。她只是个村头小医女,没指望能治好傻子,哪日抓药有余下的,就给他熬了吃点。不曾想,这傻子慢慢的好了些,偶尔清醒的时候,竟还会护着她。自此,她得空便教他写字读书,看方抓药,想着以后就和他搭伙过日子也算不错。越想越觉得可行,她盘算着在十八岁生辰那日把自己嫁出去。沈鱼握着傻子的手,一笔一划带他写婚贴时,还不知他是位少年将军。-祁渊十六岁从戎,不到五年时间玉面少将军的名号已响彻京城,无数豪门大族想招其为婿,但他心里始终都只有已经许人的公主表妹。公主嫁人那天,祁渊自请戍边平叛乱,不料遭人埋伏,他身负重伤逃到山上,自此失去了意识,再醒来时,是躺在一所农村草房中。红帐简陋,香烛劣质,只有寝被还算暄软。他猛然翻身下床,发现自己身上竟不着寸缕。在他身后,一道慵懒绵软的声线响起:你这傻子,昨晚闹到半夜,今日怎么醒这么早?-------分割线-------《守寡后白月光对我穷追不舍》卖酒寡妇vs痴心竹马酸甜口破镜重圆市井生活救赎1v1 HE姜默相信,人太过痛苦的时候,会选择性的忘记。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姜默是自我保护意识很强的人,关于十年前那些事情,她基本都不记得了。以至于再和季辞舟相见时,她能言笑晏晏的招呼:好久不见啊,季公子。而季辞舟一脸惊诧看着她,半晌没说出话来。她撩了撩头发,轻松道:怎么了季公子,要买酒吗?季辞舟好像这才缓过神来,神色晦暗:姜默,这就是你对我的报复吗?姜默不明所以:季公子哪里的话。她眨了眨眼睛:你放心,就是看在咱们一条街上长大的份上,这酒我也会便宜些卖予你的。季辞舟周围的同僚纷纷打趣他看着一本正经的,私下竟和京城最俏丽的寡妇相熟。他们说:默娘子,辞舟这次回京可是直任监市署正,你这沽酒摊子再不愁生意咯。姜默乐呵呵答:当真?那今日这酒,我就请季公子与各位喝,来日多关照呀。她给他们每个人都盛了满满一坛,尤其季辞舟的那份,酒水溜溜漫漫到了坛口,一塞还冒了出来,打湿了她裙衫,惹了一身酒气。邻摊儿的男人们都笑她喜得忘形了,嬉闹还好她身材丰腴,不埋汰反而有韵味,闻着比什么胭脂水粉可香多了。姜默大咧咧笑着,送走一行官爷,独自坐在小酒摊儿后,心里确实高兴季辞舟来做这个监市署正。虽说十年未见了,但至少从出生一直到十六岁的记忆里,他俩的感情都好着呢。至于十六岁之后,姜默记不清了,只隐约觉得是有些不愉快,然后季辞舟就外放做官去了。能有多大不愉快值得记恨十年呢。姜默低头温柔一笑,没放在心上。-隔日,一队监市衙役来到她的沽酒摊儿。姜默笑脸相迎,以为是季辞舟帮她撑场子带生意,还在兴冲冲招揽。为首的那个却佩刀一扬,先砸了她一坛好酒。姜默以为这当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当日傍晚,她收了摊子,提上一壶上好佳酿,往记忆中的老街道走。小时候她就是在这和季辞舟追着打闹。看着熟悉的石阶,姜默蓦地想起,季辞舟从不喝酒。她颇无奈的笑笑,上门求人,可不能把马屁拍到马腿上,只能先回去,重新备了礼再来。她回身,衣衫发稍全是酒香,一抬眼,却看到季辞舟正站在她身后。姜默当即笑眯眯的,语气熟稔如多年老邻居:下值啦,我路过,给那头的住户送酒。她下意识地编了个谎,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老街道路窄,她侧身,要从季辞舟旁边挤过去。季辞舟却堵着路不让她走。二人僵持了半晌,久到姜默都笑累了,太阳余辉也落了。漆漆黑暗中,季辞舟低声问:姜默,为什么不恨我。
  • 作者:那个江北
    仙界的桓雾神君莫名其妙穿书啦,并得到了一个虐文女主剧本,但是桓雾神君表示,我不服!(这是一个追妻火葬场故事)①起初,高岭之花男主某天来到陆清柚的洞府,不言分说就一剑刺向她面门,说是切磋,实际上是单方面吊打,打完之后,还头也不回冷冷道:陆师妹来日再战。陆清柚被打的灰头土脸,抬起一张满是泥的脸,握紧拳头咬牙切齿道:你、颅、内、有、疾!后来,二人游历世俗界,高冷之花男主某日手中不握剑而是拿了花,对她道:这花称你。陆清柚却目光一凛,早已习惯般提起剑追着他满大街跑,誓要跟他打上一架,喊道:师兄何时学会这等迷人花眼的花招了,看剑!②最初,陆清柚以为小师弟乖巧可爱又纯善。小师弟初来乍到,对她甜甜一笑。陆清柚:我师弟怎么可以这么乖,这么可爱!小师弟家刚被灭门,还被人折磨。陆清柚:师弟好可怜,我要保护他!……陆清柚:小师弟真的太善良了,会被人骗的啊!后来,直至她的纯良小师弟将她双手绑在头顶,他低头看她,眼里满是阴鸷,毒蛇般在她耳边又哭又笑道:你这朵娇花该折了……这样便只能是我一人的了……,这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被人骗的那个。
  • 作者:黄继树
    桂系军阀是辛亥革命以来,西南地区最大的军阀派系之一,有新旧桂系之分——以广西都督陆荣廷为首的旧桂系(1911—1924),以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为首的新桂系(1924-1949)。本书以桂系军阀的兴起和败亡为线索,再现桂系军阀的兴起——追随孙中山实现广西统一,加入广东国民政府,在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旗帜下,出兵北伐;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感召下,在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出兵抗日,共赴国难,参加了淞沪会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随枣会战等大战役,其中李宗仁指挥的台儿庄战役是抗战爆发后正面战场的首次重大胜利。桂系军阀的败亡——在四一二清党中,在蒋桂新军阀混战中,逆时代潮流而动;在解放战争中,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图谋划江而治,分裂国家。流落在美国当寓公的桂系军阀头面人物李宗仁,由于反对台湾独立,拥护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家统一的政策,在有关方面的关怀下,冲破重重险阻,回归祖国。本书洋洋洒洒140余万字,场面宏大,气势夺人,既有历史走向的脉络勾画,又有人物形象的精致描绘,情节跌宕起伏,细节生动感人,形象生动地展现了一幅大江东去,顺兴逆亡,时代潮流汹涌澎湃的历史长卷,是一部视角独特,格调深沉的大历史文学作品。作者简介:黄继树,男,1943年出生,汉族。广西永福人。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广西大学新闻系。1962年应征入伍,历任广西军区某部战士、文艺创作员,桂林电表厂工人、厂部办公室秘书,桂林市文联主席,桂林文学院院长,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广西第七届政协委员及作家协会副主席,桂林市作家协会主席。1959年开始发表作品。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长篇历史小说《第一个总统》《桂系演义》,长篇传记文学《大清名臣陈宏谋》,中篇小说《女贞》,长篇报告文学《在龙脊上起飞》(合作)、《第一个总统》(合作)等。《桂系演义》《在龙脊上起飞》分别获广西第二、三届铜鼓奖,其作品还获1987年全国优秀畅销书奖、广西首届文艺奖铜鼓奖、1991年孙中山基金会优秀文艺奖。
  • 作者:棉花团子w
    初见,她瞧他俊俏风流,强买强卖,忍不住坐地起价。再见,抓她查案、熏屋子、清除对手。见他嗜血发狂,她瑟瑟发抖:再也不见!谁知?一朝成为他的王妃,当家作主,王爷乖乖吃起了软饭。洞房花烛夜,轩辕珀急切推开洞房门,映入眼帘的却是:夕颜自己揭了喜帕,脱了凤冠霞帔盘腿坐在床上点算嫁妆堆积如山银票、地契、田产。轩辕珀看着自己的小财迷王妃,笑道:本王有幸,竟娶了一位富可敌国的王妃,看来日后跟着王妃吃软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