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惊变

要说这金雷蝎也算倒霉。

它的血统极为高贵,算是站在生物链顶端的魔兽,平日里就算遇上蛟龙之属,也能不落下风,毕竟金雷蝎的攻击之力十分强大。

但它也不知道前世造了什么孽,好死不死地遇上了洛青阳与陆承这两个灾星。

这两人一人是星辰祖龙的传承者,一人身上有着洪荒劫天龙的精血烙印。

这两条,可是十大古血祖龙,别说是金雷蝎了,哪怕是如今世间流传的魔兽之主,麒麟,遇上这两位主估计也得衡量一二。

毕竟谁也不知道,星辰祖龙与洪荒劫天龙到底恢复到了哪种地步。

不过金雷蝎说荣幸,倒也荣幸。

毕竟是死在两位老祖宗的手上,说出去也不算丢人,当然,下了地狱,它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被吓死的。

仅凭一句话,就搞定了一头高阶魔兽,洛青阳与陆承没有半分波动,他们看着躺在洞窟角落的陆之廉,心中泛起极为强烈的思绪。

“他老了。”

陆承满怀复杂地说了一句话,语气里尽是心疼。

洛青阳也是感怀地低叹了一句,“是啊,遥想当年陆伯伯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一身剑术,哪怕是姚千落这等强者也得畏惧三分。可时光荏苒,当年我们觉得高高在上的存在,如今,却变得满是沧桑。”

二人一边说着,一边往陆之廉的方向走去。

当靠近陆之廉的时候,他们对视了一眼,眼神中露出一股凝重,“这是……无量境第二层的气息。”

如果洛青阳没有判断出错,当年陆之廉失踪的时候,境界距离无量境应该还有一段距离,可没想到,仅仅几年没见,却是已经突破了无量境。

当然,若是以陆之廉的天赋,突破无量境当然不会是什么问题。

但问题就在于,这几年,他可是作为阶下囚的存在,哪来的资源与条件来修炼。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无法忽视,为何金雷蝎一直不攻击陆之廉?

要知道,金雷蝎作为最残暴的几种魔兽之一,对人类的血肉,可是有着独特的爱好,从表面来看,陆之廉在这个洞窟已经有好一段时日了,为何金雷蝎却一直对他不闻不问?

“小心有诈。”洛青阳提醒陆承道。

“我知道。”

二人亦步亦趋地靠近着陆之廉,皆是已经把神元运转到了极致,以防不测。

突然,一阵强烈的黑芒,自陆承身上发出,洛青阳二人悚然一惊,立马停下脚步。

陆承拿出一物,那正是代表着陆之廉生命体征的玉牌!

“这是……”

洛青阳紧紧皱着眉头,拉住陆承退后了一步。

他记得陆承曾经说过,在陆之廉刚失踪的时候,这枚玉牌时白时黑,但到了仅一年,玉牌,就一直保持着黑色。

两兄弟在分别之前曾经判断,陆之廉或许已经被那【妖魔化神丹】迷惑了心智,故而生命体征虽说依旧明显,但神智已经是不清醒。

而且再加上如今陆之廉所展露出来的实力,或许,就是那【妖魔化神丹】在作祟!

“嗬嗬嗬……”

躺在蒲团之上的陆之廉仿佛受到什么召唤一般,出现了一声声挣扎痛苦的低吼。

他双手抱住脑袋,似是感到十分难受。

“我是谁……我在哪……”

没等洛青阳反应过来,陆承便是一把挣脱掉前者的手,一下子来到陆之廉的身前,扶住义父的肩膀道:“您是陆之廉,你是承影山庄的庄主,你是陆思弦的父亲,是洛紫霄的启蒙恩师,也是我陆承的义父!”

“义父!是我!我是承儿,您还记得我吗!”

“承影山庄……思弦……紫霄……承儿……”

似是感应到陆承的话语,陆之廉的眼中突然出现了一阵阵迷茫之色,浑浊的眼睛看着陆承那张有些熟悉但又有些陌生的脸庞,表情出现了抽搐。

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也很久没有喝水,两片嘴唇紧紧黏在了一块,当他想说话的时候,嘴唇的皮如同被撕掉一般,出现了里面红红的血肉。

“承……承儿……真的是你吗?承儿?”

当陆之廉喊出“承儿”二字的时候,洛青阳分明看到那块玉牌出现了一丝白色光芒,仿佛要击退那深邃的黑。

“有戏!”

洛青阳眼神一亮,看目前这情况,陆之廉并没有完全被那【妖魔化神丹】磨灭掉所有心智,或许在他的心中,仍旧保留着一丝清明。

“再来点猛药!”

洛青阳同样上前一步,对着陆之廉道:“陆伯伯,我是青阳,您可还记得我。”

陆之廉目光紧紧看着洛青阳那有些熟悉的面容,仿佛与记忆中的相貌重叠,干枯的手掌抚摸着洛青阳的脸庞。

“青阳……青阳……是陆伯伯不好,是陆伯伯害了你大哥,若不是陆伯伯,你大哥早已脱困,哪会落入那些贼子之手。”

陆之廉涕泪纵横,干巴巴的脸上流下了愧疚的泪水。

洛紫霄身死,是他一生的痛,也是因为这样,他才会被姚千落抓住机会,控制住了心神,受人摆布。

“跟您没关系的陆伯伯,那群无耻之徒以有心算无心,以卑劣手段谋害您与大哥,您放心,我与陆承,一定会为你们报仇雪恨。”

洛青阳连连摇头,赶紧回应道。

“好……好……好,你们都是好孩子,都是山庄的好孩子,我陆之廉,没有看错人。”

陆之廉的眼神越来越清醒,那生命玉牌上的白色光芒,也是开始逐渐与黑芒分庭抗礼。

突然,他想起了一件事,抓住洛青阳与陆承的手臂,忙问道:“思弦呢?思弦去哪里了,她是不是接受不了紫霄的离去,也跟着……”

他这一激动,玉牌的白色光芒,竟然有了被压制的趋势!

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