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自尊心比天高。
丁大点疤痕就认为是毁容丑陋, 穿的衣服鞋子老旧便宜就感觉自己寒酸低下,别人聊明星和比赛时你没看过那就是乡巴佬、土包子。
沈问秋以前从不需要考虑这些,可他也是个下馆子不打包剩饭、看到油瓶倒了不会伸手扶一下的骄纵小少爷。
更别说脏兮兮的捡垃圾了,事实上, 他在家里从不做家务, 现在在学校值日也总偷懒,陆庸会帮他做。
沈问秋一直是光鲜亮丽的校草形象, 尽管经常带着陆庸玩, 倒也没人把他觉得他会跟陆庸一起捡破烂。
沈问秋当时就傻了, 十分窘迫, 满脸涨红,被人用鄙夷的目光盯着,他反射性地感到羞耻, 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继而又为不能坦诚的自己感到愧疚。
而且还暴露了他撒谎的事情……对着其他家境好的朋友,他实在说不出是去偷偷找陆庸玩, 他不想被笑话。
这下陆庸也知道了, 知道他情愿撒谎, 也不敢直说他们是好朋友。
完蛋了。
沈问秋耳边嗡嗡,沮丧失落地想。
正这时,他蓦地听见陆庸极为僵硬地说:“沈问秋只是补课结束正好路过, 遇见了我, 所以好心地帮我推一下车。”
对方问:“是吗?”
陆庸答:“是。”
那是沈问秋有记忆来唯一一次见陆庸撒谎, 就为了去圆他那一点点虚荣无用的面子。
沈问秋脸更红了。
同学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在路边停好自己的自行车,也捋起袖子上前帮忙,一起把三轮车推上坡。
终于推上了坡, 大家都停下来缓口气,同学飞快跑回去,把自己的车骑回来,停在三轮车的旁边,对沈问秋示意坐上车后座:“那你现在有空跟我去看电影了吧?”
沈问秋:“……”
沈问秋头都要大了,果然不该撒谎,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这可不就出事了?
沈问秋硬着头皮、忐忑不安地说:“我觉得陆庸更需要我的帮忙。”
对方没好气地说:“今天是上映第一天,你真不去吗?难道你要一路帮他把车推回家吗?你还真是个热心肠,别后天到学校跟我说手臂疼得抬不起来。你又不会,你就是给人添乱。”
陆庸打断他:“沈问秋没给我添乱。”
沈问秋抬头望向陆庸,陆庸站在三轮车后面,正拿一块旧毛巾擦手,老实巴交地说:“没关系,我自己也能骑回去。你去玩吧。”
陆庸像极了一只被主人嫌弃乖巧趴在原地的大黄狗,沈问秋被他干净的目光刺中心头,再按捺不住,冷不丁地说:“我撒谎了。”
说出来以后,胸口有什么堵塞的东西一下子被吹散了似的,舒畅许多,他一口气说:“我不是什么正巧路过,我周末早就不补课了,我就是去找陆庸玩的。”
“我……我先和陆庸约好的,我不去看电影,我要跟他走。”
沈问秋说完,拔起脚,艰难走到陆庸身边,拉了下他的衣服:“走吧。”
陆庸没动:“小咩……”
沈问秋主动拉他的手,本来是想拉手腕,但是摸到了手,就干脆签了下手,陆庸的手明显一僵,但只是小半秒,便回握住他的手。
陆庸知道这个牵手没有任何其他意思,可他还是瞬间心跳鼓噪到仿佛血管要炸开。
怦怦、怦怦。
沈问秋的手是男孩子的手,可能是他的手太粗糙,也可能是他过于美化的幻觉,总觉得自己像握着一团云,心尖的滚烫飞快传导直手心,直怕他握住的手会被他手心的温度给化掉。
也不知该轻还是该重,还没想好,沈问秋就放开了他的手。
因为只是走到从车尾走到车头的三四步距离罢了。
太短了。陆庸遗憾地想。
陆庸载着沈问秋走了,下坡路骑得飞快,清风拂面而来。
沈问秋:“你以后别说谎了。你根本不会说谎。”
陆庸:“哦。”
沈问秋:“……我、我也会跟他们坦白的,我也不说谎了。”
陆庸:“嗯。”
沈问秋往后看去,同学还站在坡顶,远远地眺望着他们。
沈问秋别过头,装成没看见。
下坡冲得太快,也让人心慌,仿佛下一秒就要一起摔得粉身碎骨,好不容易到了平缓安稳的路面,车速缓下来。
陆庸局促地问:“我是不是让你为难了?”
沈问秋郁闷地答:“没。”
陆庸说:“下星期去学校,他们会不会说你和我……你和我……”他嚅嚅地找不出一个准确的说法,于是没头没尾地说,“我、我配不上……”
“什么配不配的上?”沈问秋带刺儿地说,“让他们说呗,还能说什么?说我们要好吗?我们本来就很要好啊!”
陆庸真纳闷,迎面而来的风挺冷的,为什么他的脸还是那么烫呢?
……
回了h城的第二天,沈问秋就走后门进了陆庸的公司入职,暂时担任陆庸的秘书。
就在陆庸的办公室里多摆了一张桌子,便算作他的办公桌。
陆庸手把手地把公司事务讲解给他,慢慢来,循序渐进。他的产业早就不是那个一个账本就能算清的小回收站,现在公司下面有那么多部分,负责各种项目,他不介意沈问秋选择其中哪一项目哪一部门,都可以,他这边绝对开绿灯,全看沈问秋的适应和意向。
其实,就算沈问秋以后不留在他公司工作也无妨。
只作为回到社会复健,在他身边锻炼一下也好,陆庸如此思虑着,几乎是以搀扶瘫痪者的态度小心翼翼地教导沈问秋。
沈问秋也乖,认真之极地学习,像一块海绵一样疯狂地吸收知识。
他太多年没工作过了,对这一行业也没有深入认知,就算当年跟着陆庸大致了解过些许皮毛,也不过是如今这家大公司的冰山一角的知识,早就过时用不太上了。
沈问秋原先还紧张,以为是一来就有很难的工作,但陆庸显然是在照顾他……估计全公司都知道他在被照顾。
到这地步,他也顾不上什么不好意思,都已经麻烦了陆庸那么多,再扭捏就过了,不如赶紧上手。
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如陆庸这般用尽力气地把他从泥潭里捞出来,还有耐心又温柔备至地扶他重新站起来。
他想站起来,站稳,可以重新站在陆庸的身边……到不会被人说配不上的地步。
沈问秋想尽快适应,下班回去以后也会去记不熟悉的专业术语,还有各部门接触过的同事,他见一面,就会把对方的名字记住,再不济也会记住个姓。
因为他是顶头大boss亲自带来的人,谁都要卖他个面子,而他态度也好,至今为止和公司的人都相处得不错,起码在人际方面还算顺利。
天气渐渐转凉时,沈问秋已经初步对工作上手,每天跟着陆庸去上班,再跟着他下班回家,两点一线。
又到了这天的下班时间,陆庸起身,说:“别看了,我们先回家。”
沈问秋说:“冰箱里的菜快吃完了,得买新的,今天回去的时候顺路去一趟超市吧。”
两人一边商量着,一边一起去停车场。
在电梯遇见了丁念。
沈问秋现在当然和首席研究员丁老师熟悉起来了,打招呼问:“丁老师好。”
有外人在,他往边上悄悄退开半路,拉开他跟陆庸之间的距离,陆庸完全没意识到,近乎本能地靠近过去。
沈问秋没再挪动,会显得更欲盖弥彰,他被尴尬到默默地看了眼电梯顶,希望别人不要发现这细节。
沈问秋知道没有意义,因为被公司的人看见他们乘一辆车上下班不是第一天,可他还是想稍微保持下距离。
为了陆庸的名声。
丁老师忍不住问:“你们又一起回家啊?我看到好几回了,上班也一起来。”
沈问秋不知道怎么回答。
陆庸坦荡地说:“嗯,他住在我家。”
沈问秋补充说:“我来h城不久,还没找好落脚,手头没什么钱,打算安稳一些,再在附近租个房子。”
丁老师欲言又止,看了一眼陆庸,意味深长地说:“是,附近的房子不太好租。”
沈问秋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该不会被误会了吧?他声名狼藉,并不顾惜自己,但陆庸的名声多好啊。
等上了车,没旁人在场,沈问秋才问:“丁老师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改天去跟他解释一下。”
陆庸平淡地说:“没有误会,丁老师不是那种八卦多嘴的人。”他知道丁老师刚才想说什么,公司提供包吃包住,有职工宿舍,沈问秋因为是直接被他带进来的,最近一门心思钻研业务,反而没问过这方面的待遇,以为只有操作间的工人是住在统一宿舍。
车开到半路。
沈问秋的手机震动了下,他打开看,是短信提示,他账上的余额被银行作为抵债划走了。
是他刚发的第一笔工资,四千五。
他欠着的钱,现在还了一部分,未免再被不法分子骚扰,他拉下脸皮问陆庸借了一千多万,把非法贷款的钱先给填上了。但他并不觉得那是还完了,只是债主转变成好脾气的陆庸。
这份工资跟他背着的债务全额比起来是九牛一毛,但却是他认真工作以后自己第一赚到还上银行欠款。
沈问秋说不出的高兴,放起手机,主动说:“今天我给你做饭吧。”
陆庸:“嗯,好。狗狗的病也好了,我们去把他接回来家吧。”
两人去超市采购了一番,又去宠物医院接那只小京巴。
这只小狗命够硬,生了重病还是活了下来,陆庸最后还是办了会员充值。
才到大厅,正有说有笑地往电梯去。
有个男人走近他们,沈问秋察觉到不对,回过头,笑意凝固住,对方冷冷瞥了他一下,没说话,转向陆庸:“好久不见了,陆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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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白茂被接回白家当天,梦见这个世界是一本书,替代了他十八年生活的养子,是穿越来的天选之子,他的父母和兄长都只认养子不认他,他将被当做弃子,送往郁家的小儿子郁晚天身边,当个精致的替身玩物。
一觉醒来,白茂干脆利落把自己打包进郁家。
反正都是当替身,要搞就搞个大的,他要搞郁晚天的小叔——郁家家主郁向沉。
可谁知,这位大佬家主竟然有病!白天的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看白茂的眼神和看下属没什么区别。到了晚上,就完全变了个人……
重点是,郁向沉第二天醒来,完全不记得晚上发生过的事!
大佬蹙眉看白茂身上的痕迹,冷冷说:“记住你自己的身份,不准出去胡来,再有下次,你知道后果。”
白茂:“……”猛男无语jg
……
外人都以为商界大佬郁向沉没多久就会腻了白茂,没想到后者安稳跟在郁向沉身边,作威作福,为所欲为。
直到有一天,两人闹翻了。白家以为终于可以卷土重来,没想到他们闹翻的理由是——
郁向沉微蹙眉头:“别闹了,我们结婚。”
白茂:“?说好的只把我当替身,随便玩玩,你怎么能当真呢?”
重点:受不是替身,攻只喜欢受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