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至五月五日 第三十四章

RSVP,达妮艾拉工作的脱衣舞俱乐部,位于机场附近。我拨打她的手机,几分钟后收到短信。没错,当晚她要登台表演。她会把我的名字(外一位)告诉看门的,还会留几张酒券给我。莫里斯很激动。

“我要一个特别垃圾的大胸金发妹子骑在我身上,用胸揉我的脸。”坐上出租车,他这么对我说,“大得难以想象的奶子,粉红色的大奶头。”

这幢狭长的低矮建筑物是个混凝土碉堡,没有窗户,只有一个霓虹灯标志,位于工业街区,路灯是橙色的,偶尔有飞机呼啸经过头顶。我们推过十字转门,从光线充足的夜晚走进黑暗,等待眼睛适应。

刚开始,莫里斯似乎被这么多女性肉体吓住了,但几杯酒下肚,他很快兴奋起来。他要的是清酒(按他的发音,是“萨凯”),喝到第二瓶,他站起来,像喝醉的工薪族似的,把钞票往走道上扔,向丁字裤里塞。即便如此,谁也不会误以为他是花花公子。他朝舞娘大喊“上啊,妹子”,追着一个黑人姑娘问她是在哪儿接头发的,有姑娘请他亲屁股,他觍着脸说:“该死,你做普拉提是吧?”可想而知,姑娘们很激动,我们的包厢很快成了全场焦点,两三个姑娘咯咯笑着绕着我们转悠,其中就有一个奶子大得难以想象的金发美女。

“真货吗?”他问,对她的胸部又是掂量又是戳,仿佛那是他打算填料上炉的两只小鸡。

“亲爱的,你摸过假奶子没有?你们肯定有人摸过。”

“是啊,但你这对奶子太好摸了。奶头硬得可以。”

“那是因为你在捏啊。”

一个性感的红发小美女挤到他俩身旁,说:“我的是真的,你摸。”她的乳房很小很可爱,长着雀斑。莫里斯捏了一会儿,最后下了定论:“比较嫩。”他请两个姑娘各拿一个乳房贴他的脸,姑娘们兴奋尖叫。

这时候我发现多了一位客人。一个大块头黑人,体形和莫里斯差不多,身穿劳动服,留爆炸头和山羊胡。他站在我们的酒桌前,抓着一个只穿胸罩和内裤的娇小亚裔姑娘的手。

“嘿,打扰了。”他说。

“什么事?”我问,心想莫里斯打架是不是和我一样没用。

他指着莫里斯说:“那位老兄,是作家J·杜克·约翰逊吗?”

“不是,但我明白你的意思。长得很像而已。”

“哈,明白了。保持低调,对吧?”他用庞然巨手和我握手,然后隔着我拍拍莫里斯的肩膀,“不好意思,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

莫里斯左右看看,满脸微笑,像是也在好奇地寻找约翰逊先生。客人探身凑近他,挡住整个舞台。姑娘们纷纷后退,遮住自己的胸部。“我只想说我非常热爱你的作品。鼓舞了我。”

“呃,谢谢……”莫里斯含混地说,醉醺醺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很高兴能认识一个花道爱好者,“最重要的是形状和颜色。”

我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

“他是你的书迷,”我解释道,“莫尔德凯·琼斯。”

“对,对!嗨,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太贴心了。”莫里斯和他握手。

“能让我请你喝一杯吗?”

“当然。”莫里斯叫道,“热清酒!”

新来的为自己点了拿破仑干邑,我只要了可乐。

“不能喝酒。”我紧张地说,“我是他的保镖。”三个人为此哈哈大笑,我笑得最大声。

“你和你的小朋友坐下一起乐乐吧?”莫里斯说,他们挤了进来。我坐在两个男人之间,姑娘们排在外围。

“这位是美玲。”男人说。

“哎呀,你真可爱。”莫里斯说,和她握手。

“我是RX738。”

“谁?”莫里斯问。

“RX738。”他取出几张名片递给我们。没错,名片上说他叫RX738,还有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这是什么意思?”莫里斯困惑道。

“我是DJ和制作人,”他解释道,“做饶舌乐,玩节拍。”

“厉害。”

“对我的歌词影响最大的就是你的作品。”

“嘿,谢谢。我喜欢你的发型。充满了革命气息。”

“没错。说说我的看法。我知道莫尔德凯在鼓吹什么。黑人团结。调转枪口,不再互相仇杀,而是瞄准真正的敌人:白鬼子。别在意。”他对我说。

“没关系。”我马上说,喝一口可乐。

“有个好主意你想不想试试?”他问。

“说来听听。”莫里斯喝一口清酒。

“你在我的唱片里说一段。哪天来一趟录音室,录条音轨就得。”

“当然,”莫里斯说,“乐意之至。”

我看见整个人生在眼前闪过,结束于莫里斯站在录音棚里企图唱饶舌。我咬着他的耳朵说:“他妈的闭嘴,你会害死咱们俩的。”

但莫里斯没有听我说,他望着舞台,喃喃道:“你看她啊。”

那是达妮艾拉。我险些错过她。她跳的是一曲《玷污的爱》。她倒挂在钢管上,双腿像医生徽标上缠着手杖的那两条蛇,金色长发在灯光中洒下,她飘在半空中缓缓旋转,双眼紧闭像是只为自己跳舞,随后滑回肮脏的舞台,爬向像挥舞鱼饵般挥舞钞票的男人,这些男人戴着婚戒,一个个松开了领带。

“上啊,辣妹子。”莫里斯喊道,泼洒清酒。

“他妈的对。”RX738附和道。

达妮艾拉望向我们,抬起手挡住灯光。她笑着挥手,我也挥挥手。

“RX!”她喊道,“RX!”

十五分钟后,达妮高高兴兴地坐在RX的大腿上,喝着龙舌兰酒,亚裔姑娘用双手捧着RX的一只手轻轻按摩,金发女郎和红发姑娘偎依在莫里斯身旁喝着香槟。我还是坐在正中间,喝着可乐,尽量不盯着达妮近乎赤裸的身体看。她全身线条分明——双臂、两腿、平坦的小腹——乳房娇小而挺拔,臀部美得像芭蕾舞者。她点了根万宝路特醇,左右张望一圈,确定没有人在看她。

“书写得怎么样?”她问。

“还行,”我说,“很慢。说实话,写得我心情很差。”

“你也是作家?”RX问我。

“对。”我不安地说。

“也是?”她问。我耸耸肩。“他在访谈达利安·克雷,”她说,“他要发掘我姐姐的死亡真相。”

“操!真的?这可是硬碰硬的真东西。”

“谢谢。”我说。

“我不是真的,”莫里斯脱口而出,“我是狗屁。”我少盯了他一会儿,他就越过了狂喜和忧郁之间的分界线。他突然起身,掀翻姑娘们,眼泪滚滚而下。“我不是马丁大夫。我是卖花的。我在恋爱。”

“他妈的闹什么?”RX说。

“马丁大夫是谁?”达妮问。

“杜克,”我说,“杜克,快坐下。杜克,你喝醉了。”

莫里斯重重地在我身旁坐下。“杜克?”他大声问,“那谁是马丁大夫?”

“你是杜克·约翰逊。”我发疯似的低声说,汗流浃背,“马丁大夫是做皮靴的。”

“哦,对。”他说,然后吼道,“杜克·约翰逊!”

“他妈的搞什么?”RX困惑道,“你到底是不是杜克·约翰逊?”

“不是!不是!”莫里斯想起身,被我拉住了,“我是莫里斯。我是天堂插花店的老板。我狗屁不如。狗屁!不如!”

“你他妈不是杜克·约翰逊,那谁是?”

“他,他,”莫里斯指着我说,“他是。”

“你?”

“抱歉,确实是我。”我屏住呼吸。

“他是很牛的作家,”达妮说,“还写色情小说。”

“该死,杜克·约翰逊是白人。”我等着挨揍,但他与其说愤怒,不如说很沮丧。

“对不起,”我说,“我没想伤害任何人的。”我想不出还能说什么。

“该死,白人。”他喃喃道,思考着这个发现。莫里斯在金发女郎的大胸里号啕,红发姑娘摸着他的脑袋。RX738喝完他那杯酒。

“唉,可你写得确实不赖。”他最后说,哈哈大笑,开玩笑地拍拍我的胳膊,只留下淡淡的瘀青,“去他妈的,我们都有秘密。我跟你实话实说,”他凑近我,“我是市郊子弟。长岛。上的是南峡高中。”

“我也是。”达妮说,“三年级的时候我从霍利斯高中转学过去的,我父母希望我念个好学校,所以我们才会认识。”

“我在学校里卖大麻和白粉,和血帮搞在了一起。”

“是啊,”我连忙说,“对。”

“该死,”他说,“杜克·约翰逊,但我还是想和你握个手。”

我们握手。“谢谢你,RX738。”我说。我这辈子都没这么自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