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承认我写过诗。不,我根本谈不上好。我不会说我是什么受挫的悲剧天才。这也不是那种故事。事实上,和许多社交有障碍的成年儿童一样,擅长处理字词却不擅长人际交往,诗兴仿佛粉刺,在青春前期的某段时间突然爆发,到我遇见珍妮的时候,诗意已经成了退化器官般的才能,好比花样洗牌和摊蛋饼,只在别人想看的时候才拉出来遛一遛。我每年为珍妮的生日写一首诗献给她,因为我买不起真正的礼物,就像有些人把通心粉粘在咖啡罐上做模型——结局多半也差不多,消失在布鲁克林的某个地下室里。
我母亲死后,我在她的床头柜里发现一个信封,里面是我写的最初几首诗,涵盖了我从八岁到十九岁的黄金年代。纸张皱皱巴巴,染有污渍,有些是手写的,有些是打字机打的。我意识到我的作品里只有这些她真心喜欢,甚至在电话里大声念给表妹萨迪听过。我读了一遍,它们当然都很普通,写的是秋天、时光和建筑空地,有一首格外让我皱眉头,居然是光明节奇迹。我的诗歌就是这样,仅有的两个读者也都离开了我。
可是——就像曾经想当无政府主义者的家伙,颠覆思想如今变成了听你点单后的低声叫骂,就像银行柜员的温顺微笑背后永远在策划如何炸开保险库,就像不会寄出的激烈社论的作者,就像只会用视线施暴的性罪犯——我心底里还刻着一首秘密小诗,不被任何眼睛看见,不被任何嘴唇吟诵。在这里,在我用本名书写的真实故事里,我将援引我写诗的权利,而不会没完没了描写他妈的天气和沙发是什么模样。我不会假装知道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都在想什么,或者猜测我们做事的理由。就像诗人,我将只说我必须说的话,简明扼要。因为这就是诗歌的本质,用最少的词句传达最多的信息。我们诗人想什么就说什么,用的也是唯一能用的方式。举个例子,如果我说她的心黑如蜘蛛,那么事实就是这样。黑,如蜘蛛,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