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至十五日 第四章

首先要澄清的是她没有死。事实上她活得好好的,还住在皇后区我长大的那套两卧室公寓里。说来可悲(或许也挺可喜),最近我又搬了回来。说可悲是因为这地方总在提醒我,我这辈子的成就委实有限,仅限于小卧室到大卧室之间的十英尺。说可喜是因为汤包。我长大的这个犹太/意大利/爱尔兰街区先是被西班牙裔占领,后来不知怎么突然大转弯,几乎遍地都是亚洲人。于是就有了汤包。

汤包到底是什么?是汤里的包子吗?不,我的朋友。这么说吧,你点六只蟹黄猪肉的。几分钟后,汤包热气腾腾上桌,鼓鼓囊囊像几个小佛陀,裹着柔嫩的面皮摆在生菜叶子上。你可千万别咬。轻手轻脚提起一个放进调羹,在顶上慢慢咬开一个小口,热汤就淌出来了。没错,我绝对没骗你。包子里的热汤。这是奇迹,从其貌不扬的面团里淌出热滚滚的肉汤,正是这些东西赋予生命价值,让你有勇气坚持下去,哪怕只是为了再写一本小说。

刚开始写吸血鬼小说的时候我并不住在皇后区。我在曼哈顿上城租住二手房东的屋子。我搭七号线去探望母亲,带着她最喜欢的H&H盐焗百吉饼和盐渍鲑鱼,这两样东西如今都很难买到了,因为雅痞和富人纷纷从其他地方(例如欧洲和美洲)搬来,他们更喜欢烟熏鲑鱼和总体而言更加精细的食物。蛋奶酥、犹太馅饼和咔嚓咔嚓大嚼酸黄瓜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萨拉米的古代英雄随风而逝。现在这个时代属于凡人和世俗的无聊食物。

我切开百吉饼,她取出盐渍鲑鱼和鲟鱼(我花了大价钱逗她开心),摆上她用了一辈子的雏菊花纹棕色盘子。我等她像平时一样问我“最近在折腾什么”。

这次我没有像平时那样回答“没什么”,而是说“我开了个新系列”。

“海盗?”她问。

“什么?”

“写的是海盗吗?”

“不,不是海盗。为什么要写海盗?”

“电视里的访谈说人人喜爱海盗,我以为你也会写点什么。我记了笔记。我的眼镜呢?”她摸摸头发,她的红发梳得像一丛高大灌木,藏一窝鹌鹑不在话下。

“谁会喜爱海盗呢?”我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去卧室里翻找,我醒悟过来为什么要在她问“最近在折腾什么”的时候只是回答“没什么”。这是多年的经验。

她戴着眼镜回来,拿起电话旁的记事簿,记事簿和铅笔放在一个木制小架子上。“找到了。”她说。她撕下第一页递给我,上面写着“海盗”二字。

“并不是海盗,”我说,“而是吸血鬼。不过这不是重点。”

“吸血鬼?”她一脸怀疑,“你确定吗?咱们实话实说,你得在这方面使使劲。”和无数母亲一样,我母亲既是我忠实的守护者,也是我的死敌,而且没怎么读过我写的东西。就我所知,我出版过的每一丁点文字在这套公寓都有一份存档,尽管色情文学塞在看不见的壁橱里,而不是和小说一起摆在她称之为“陈列架”的玻璃柜里。虽说她骄傲地向所有人展示我的作品,且绝不借给别人(“让他们去买!”),但没有读过哪怕一个字,从几十年前我给她的那几个短篇开始就是这样。当时我有一小段时间想写严肃文学,而她的评论斩钉截铁:“不合口味!”随便翻翻然后说:“难怪谁也不想出版,你写的无非是失落的灵魂和悲惨的生活。我参加的图书俱乐部绝对不读这些。”当然,她说得对,完全正确。

我们坐下,开始夹百吉饼、番茄、洋葱、柠檬(向当代健康理念致敬)和费城掼奶油。我请她放心,吸血鬼非常流行,简直迎来了大复兴,我已经签了系列第一本的合同。

“哈!”她说,像是吃惊于她还没有在大楼洗衣房听说这个消息,“谁知道呢?”

“重点在于我需要一个女人的名字。”

“艾丝美拉达如何?我一直喜欢这个名字。”

“不,我说的是作者。写这种书的通常是女人,所以我需要一个女人的名字。然后我就在想,呃,要是可以的话,用你的名字。我说的是你结婚前的名字。比较老派。”我母亲叫西碧尔,婚后当然和我一样姓布洛赫,但她真正的名字是西碧莱恩,家族姓氏是洛琳度,她母亲的家姓是高尔德。西碧尔·布洛赫挺适合在成人礼贺卡上署名,放在海盗故事里也像模像样。不过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呢?这就是十足的吸血鬼风格了。

“行啊!”她说,“没问题。”

“还有……”我打量着她的红色鬈发,心想要费多少工夫才能拉直做成洛琳度—高尔德夫人的奢华发辫,“重点在于,我说的不止是你的名字。”

就这样,在艰苦卓绝的谈判之后,我母亲的名字和稍经修改的容貌出现在到目前为止的三本吸血鬼小说封底和诸多杂志报纸上。我们将她描述为一位隐士,从不去公共场合,因此躲掉了所有需要露面的请求,她只尝试接受过一次电话访谈,因为系列第一本《暗夜的猩红血脉》出版后震惊坊间(尤其是我母亲),成了一本小规模(非常小)的畅销书。突然之间,有关我那对吸血鬼情侣亚拉姆和艾薇的闲言碎语——还有我母亲的照片——出现在MySpace和各种吸血鬼网站上。幻象出版社答应把下一张预付支票提高到四位数的中间水平,前提是“我”——言下之意,我母亲,我的暗黑女主人——配合一个叫“血族(Vampyre)网”的博客做一次电话采访。Vampyre的拼写让我觉得很可悲,就像不死族群的政治正确女性主义。我当然去看了看血族网,除了五芒星、山羊头和为“吸血者和捐血者”配对论坛之外,我发现这个网站还有一份口吻严厉的警告:禁止一切针对性取向、种族、宗教及性别/变性的歧视、侮辱或“排他性”言辞。显然,血族尽管能长生不老、飞翔和撕开土鳖的喉咙,同时还很敏感脆弱,不愿被称为“傻蛋”或“基佬”,他们在长出尖牙前在更衣室里已经受够了。

总而言之,我们定好访谈时间,仔仔细细做足准备。我用卧室分机听着对话,在记事簿上写下答案,交给我的年轻伙伴克莱尔,克莱尔再跑去交给我身穿家居服坐在厨房里的母亲。

然而,我最害怕的事情很快成真,因为不到五分钟她就宣称吸血鬼比起德国佬来“啥也不是”,还说他们大部分住在宾夕法尼亚(事后她归咎于我的笔迹),对十字架有“情结”,能被银子弹杀死。

“那是人狼!”我站在卧室门口咬牙切齿道,发疯般地假装用木桩钉心口。

“嗯,对,”她对电话说,“大蒜让他们胃里反酸。”

经过这次,她谢绝一切采访。采访的请求确实不少,因为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很走红,是迄今为止我最走红的笔名。不过在我的世界里,走红意味着三百五十页的小说能收四千五百块预付款,需要我每天绞尽脑汁憋出十页书稿。天哪,我真不愿意去想我戕害了多少森林,只是为了付房租和通水电。对文学来说,我是壁炉。我是野火。我是美国小说的炼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