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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重新捡起音乐吗?发挥出你真正的天赋来。”

有马公生再一次沉默了,自己的弟弟都有这样的志向,而自己却只是这样浑浑噩噩的过着生活,他都有些为自己感到羞愧了。

“我看得出来,哥哥你依旧很喜欢音乐,很喜欢钢琴,不然也不会接为别人标出曲子的兼职。”

“现在的你很不快乐,我能够看得出来。那就算不为了母亲,你也要为了自己着想啊!你现在这个样子让关心你的人都很担心,我、小椿、阿渡都是这样。”

“大家没有说出来,也是因为大家不想刺激到你。但是我不怕,我是你的弟弟,我可以对你说这种话,你要是觉得我说的不对或者说的你不痛快,那你就打我吧!我不怕疼的。”

有马羡东说完,期待的看着有马公生,他当然不是期待有马公生来打他,而是期待有马公生能够有一点反应。

如果能够对有马羡东的话做出反应的话,那至少他还有脱离深渊的可能。如果他对这样的话都没有任何反应的话,那有马羡东也没有办法。

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他可不会特异功能,也没有心理医生那种本领,能够将人从一个个心理疾病中解救出来。

“可是我听不见自己弹奏钢琴的声音啊!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有马公生显然还有的救,他这一刻爆发出来,朝着有马羡东吼道。

“啊?!!”

对此,有马羡东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听不见自己弹奏的声音,这应该算是一种心理疾病吧!或者,这个根本就是他在逃避。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性,都得慢慢来,一口吃不成胖子,刺激过多也不好。

梆梆梆、、、

正当有马羡东准备宽慰下自己哥哥的时候,玄关处传来敲门声音。

“任何事情都有解决的办法,哥哥你先别着急,慢慢来!”有马羡东走过去拍拍有马公生的肩膀,“我去开门,哥哥你稍微洗把脸。”

刚刚情绪激荡,有马公生不知何时留下了泪水。

咔嚓!打开大门,泽部椿的脸映入有马羡东的眼眶,不过少女此刻却有些纠结。

“欢迎小椿!快进来吧!我找找,看有没有换的鞋子。”有马羡东说着引泽部椿进来,然后自己在门口的鞋柜找鞋子给泽部椿穿。

但是泽部椿却一副比他还熟的样子,自顾自拉开有马羡东,道:“我来吧!我在这边放了一双我的鞋子。”

看着泽部椿熟练的打开鞋柜,取出一双粉色卡通图案的拖鞋放在地板上,有马羡东心道,果然小椿和公生之间是有很大可能的。

带着泽部椿来到客厅,有马公生此刻已经不见,可能在卫生间吧!

“小椿,要喝什么饮料?”招呼泽部椿做下,有马羡东来到冰箱前,说着:“有牛奶、可乐、麦茶、芒果汁,不过没有热水,还没来得及烧。”

“我要芒果汁!”

倒了三杯芒果汁,放在茶几上,有马羡东也是拿起果汁美美的喝了两口,刚刚再和哥哥聊天之前,他收拾了自己的房间,将电脑以及一些衣服都放好,还铺了床铺,整理了被子之类的。

再加上后来和哥哥‘聊天’,现在也有些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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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做饭与洗碗

喝着芒果汁,有马羡东心里在思考该做点什么食物,他其实会做也就是些家常菜,那些比较名贵的菜品,他也不太会,只会其中个别特别好吃并且喜欢的菜品。

坐在沙发另一边的泽部椿有些迟疑,刚刚在外边她也听到了里边传来的声音,尽管没有听清楚说的内容,但是这两人是争吵了吧!

两兄弟第一天见面,居然发生了争执,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泽部椿有些担心。

不过自己开口是不是有些欠妥当,万一羡东责怪自己呢?

与之分开三年,泽部椿真的有些感觉有马羡东变得陌生了,虽然今天一天相处之后,大家也再次熟络起来,但真的做不到像以前那样如同最亲密的人一般。

也许需要时间才能再恢复三年前的相处状态吧!

正在思考菜品的有马羡东忽然看到了泽部椿的脸上几乎写着‘我有话说’这几个字。

于是,他有些好笑的问道:“小椿,有话就说吧!难道你还拿我当外人么?”

“呼~”泽部椿深吸一口气,有了有马羡东的话,她也能够说出来了,“呐,羡东,你是不是和公生吵架了?”

“嗨,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把你纠结成这个样子,没想到居然是这个。”有马羡东说:“放心,没有的事情!我们刚刚不过是在交谈某些事,不过稍微激烈了点而已。”

“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有马羡东再次保证,正巧这时候有马公生从卫生间出来了,有马羡东连忙跑过去搂住有马公生的脖子,然后道:“看我们这个样子像是有矛盾吗?”

有马公生也已经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听到有马羡东的话,还有些木讷,不过在有马羡东眼神的暗示下,明白了他的意思,“额,我们相处的很好,怎么了?小椿。”

“看到这里我就放心了!”泽部椿也是单细胞生物,这样就轻易相信了他们的话。

“好了,我去准备料理吧!”有马羡东说着,他看了看家里的环境,“麻烦你们俩稍微打扫下卫生,我的房间就不用了,我刚刚已经顺手扫过了。”

“恩,没问题!有我‘打扫能手’泽部椿在,保准你家干干净净。不过,我待会要是吃不到好吃的,我就要打人了!”

“放心吧!保证让你吃到美味的食物。”有马羡东好像又想起了什么,看着有马公生道:“那个公生,你现在收回你的话还来得及。”

“哼!”有马公生傲娇一下,偏着头没有回答有马羡东的话。

有马羡东失笑,没有再理会这一对‘小夫妻’,而是来到厨房准备开始做饭。

厨房很干净,看来有马公生就算不常使用,也会经常收拾,这也省去了他一份工夫。

刚刚他已经想好了要做什么食物,两三个菜一个汤,然后吃米饭就好。

中午吃买来的便当,虽然味道还行,但是量有点少,尽管下午回家的时候吃了一个酱肉饼,但是回家之后整理东西也消耗了很多,他已经很饿了。

想来他们两个也是这样,所以这些菜完全吃得完,那么就做三个菜吧!

西红柿炒鸡蛋,虽然做法简单,但是好吃啊!糖醋里脊,做法不难,但是这种偏甜口味他也是很喜欢的。最后一道菜做一个红烧茄子,这样有营养,有健康,还好吃。

这些菜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辣的,因为有马羡东两世都不喜欢过分辣的东西,甚至于有时候他都不觉得辣是一种味道。

那根本就是化学武器在摧毁人的嘴巴以及味蕾好吗!

汤的话,有马羡东不太会做,不过没关系,既然都做了西红柿炒鸡蛋,这不是还少一个西红柿鸡蛋汤嘛!

菜品确定了,材料调料也够,设备也不差,凭借自己的手艺能够失败吗?不存在的!

然而现实还是让有马羡东见识到了,三年没有进过厨房的他,已经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腻害。

西红柿炒鸡蛋成功,糖醋里脊差点失败,红烧茄子粘到锅底上面了。

本来三个菜一汤最后变成了两菜一汤,好在米饭是用电饭锅做的,没有失败,软硬刚好。

收拾下饭桌,将食物端过去放好,有马羡东就准备叫那两人吃饭。

与其他日本省的人不同,有马公生家里也是有椅子的,没什么人管他,他也就乐于更舒服些。

跪坐显然不如直接坐在椅子上舒服。

“喂,公生、小椿,开饭啦!”

“哦,我们马上下来。”泽部椿的声音传过来,两人在楼上打扫着,有马羡东没有待在饭桌前等着,而是跑上楼查看两人的情况。

有马公生和泽部椿两人还是很能干的,在他做饭这一段时间,两人已经快打扫完整个家,楼梯上也没有半点灰尘。

来到二楼,有马羡东发现两人正站在钢琴房前说话。

凑近一听,有马羡东才知道两人在说些什么事情。

泽部椿想要打扫钢琴房,但是有马公生不愿意,两人为此僵持不下,所以即使吃饭也没有积极过来。

“好了好了,打扫的事情先停一停,赶紧来吃饭,不然待会食物凉了就不好吃了。”这次轮到有马羡东来当和事佬。

好在两人现在也很饿,所以才颇为顺从的跟着有马羡东下楼。

“哇!居然真的很好吃的!这个是大陆的菜吗?味道有些古怪,但是我很喜欢!”泽部椿大声夸赞着。

有马公生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行动却证明了他也挺喜欢这些菜的。

“不过,话说这个菜和这个汤好像啊!”

这个槽点还是被指了出来,有马羡东有些尴尬,摆摆手,道:“不要在意这种细节,好吃不就行了吗?”

火力全开的三人,食物尽数进入肚中,没过一会儿,饭桌上就只剩下空空的盘子和碗。

“做饭是我完成的,那么洗碗的事情就麻烦公生你了。”

有马羡东不再追究之前有马公生立下的flag,只要他将厨房收拾干净就好。

“没问题,交给我吧!羡东你就歇着吧!”

有马公生丝毫不知道厨房已经被弄得一团糟,他还以为做饭不错的有马羡东厨房应该也不会太乱。

那这有什么收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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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仙侠小说

有马公生端着碗筷走向厨房,有马羡东知道是时候溜了,待会他可不想被这个有些古板的哥哥说教。

“小椿,你觉得无聊的话,可以看电视,或者去冰箱里自己拿零食吃,我先回房间,稍微有点事情。”

有马羡东朝着坐在沙发上作出‘满足状’喝果汁的泽部椿说道,对方也是朝着他笑着点头,然后露出牙齿道:“嗯嗯,我知道了,羡东,我可没有将自己当成外人呢!”

“嗯!”

嗒嗒嗒,咔嚓!

走进自己房间之后,有马羡东立刻反锁了房门,保不齐待会有马公生还会过来找他算账。

坐下来,打开电脑,泽部椿来家里之前,网络公司的人已经来了一趟,他们效率很高,在有马羡东和有马公生两人争执之前就已经安装好网线,弄好路由器等的一切东西。

所谓最高配的电脑,是指有马羡东在这附近电器城看到的最高配置,具体是什么配置,他也不清楚,不过这个电脑的牌子好像叫‘外星人’系列吧,所以应该没错!

开机,录入信息。有马羡东发现,果然不愧花了自己大量金额购买的高级笔记本电脑,开机仅仅用了五秒,而且还支持指纹解锁。

连上家里的WIFI之后,有马羡东就打开了这个世界的点娘。

之前他已经有详细调查过,前世的所有大火的作品这里都没有,这个世界很火的网络小说都是些玄幻装逼打脸流,都市装逼打脸流,历史装逼打脸流,等等装逼打脸流。

前世很火的仙侠在这里居然是个小分类,连扛鼎之作都没有几部,几乎都快被玄幻收编了。

这怎么能行?!作为仙侠小说忠实爱好者,他怎么能够作势这种事情的发生,虽然他也看其他小说,也挺喜欢其他类别的小众书,但是他最喜欢的还是仙侠。所以他决定自己就专攻仙侠类别,别的先放一放。

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尽管有那么多大火的小说,但是自己也不可能全部将之搬到这个世界吧!他可没有触手怪那种实力,一小时能够打出三千字就不错了。

不过如果他愿意照搬原著的话,那倒是没什么问题,但问题是他不愿意这样,所以时速三千还可以,再快就是为难他了。

大分类已经决定好,那么改写点什么这也是个值得深究考虑的问题。

自己写小说不仅仅是因为兴趣,也是带有目的性的,那么写什么能够一书成神,而且还能够足够有名呢?

答案很显然是忘胖的《凡人修仙传》,这本小说开创了仙侠凡人流派,并且也是一书成神的典范。

不过唯一的问题就是,前期这本书到了三十万字都没能签约,之后在慢慢火起来的。

忽然,他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听人家说《凡人修仙传》虽然签约迟了一点,但是人家签约之前数据就很牛逼,比某些一条龙推荐的书数据都要好。

仅仅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