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从来没有自己走出过约逊城,记得上次出城的时候还是在三年前。有一名和平小镇的病人已经病入膏肓,祖父不得不带着刚满十二岁的自己走了两个多时辰,才赶到和平小镇。
那时她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路,走了一会儿就哭着喊着让祖父背自己。不得已,老人只好躬起了本就弯下去的腰,将小女孩放到了背上,老人同时还要拿着沉重的医疗箱。
她记得自己听着沿途小鸟的歌唱,安稳地在祖父后背上睡着了。“小艾玛,”祖父的呼唤犹在耳边。“快下来,我们到地方啦。”等祖父将她放下来的时候,他的腰似乎也永远定格在了那里。
此时,祖父老得再也走不动那么远的路了,甚至有可能连约逊城也走出不去了。
那天怎么都喊不醒祖父,可是让她的心坠落进了深渊。好在,那个蓝帽子家伙在祖父生病的时候施展魔法救活了祖父。最近几天,祖父的病情好转了不少,已经可以自己出门问诊了
那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
可以施展魔法轻易降伏凶狠的佣兵、可以将垂垂老矣的祖父救活、可以把自己从阴暗恐怖的老鼠窟救出、甚至可以让自己的父亲毕恭毕敬
此时,她带着一分对外面世界的陌生、带着三分对未知的探索欲、带着三分对祖父的愧疚,还有三分对父亲的愤怒走出了约逊城。
如果父亲发现自己突然失踪了,一定会让胖叔带着人全城搜索自己吧,如果他们再去花楼寻找自己的话,一定会失望吧
是的,就在晌午的时候,她躲开了父亲安排在医馆外的监视,悄悄偷跑出了约逊城!
她对自己说,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回约逊城,不然祖父长时间见不到自己,一定会着急的。
出城或许很容易,路上行走可就难了,小时候祖父背着自己都要走上两个时辰,自己走的话或许会快点,但至少也需要一个时辰吧,思及一个时辰都要在路上渡过,她顿感无聊。
如她所想,出城确实比较容易,不像胖叔吓唬自己那样,城门口站着两个石像鬼看门刚刚守城的士兵连问都没问就让自己出来了,根本没有人正眼瞧自己一下,好吧已经习惯被无视的艾玛旋起来两个小酒窝,头也不回地朝着北方走去。
“和平小镇的北面,一个巨大的贮木场,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木材,那就是我家,我和祖父住在阁楼里面,阁楼很高的,站在我家阁楼顶上,可以望到北方的草原”她回忆起自己的“御前侍卫”所说的话,立即提起了精神,越走越快。
她好希望自己有一匹马,可以在无边无际的草原驰骋,可以从马上弯腰采下鲜花,一路奔弛到约逊城,让风在后面追着自己,把扰人的思绪全都甩飞。但她心里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自己连驴子都没骑过,又怎么会骑过马呢。自己可是很怕高的啊!要是从马上摔下来怎么办,那不就落成了光头骑士的下场了吗?如果有一个恐怖老爷爷路过的话想到这里,艾玛便决定以后永远不要骑马了。
她沿着一条幽静小路行走,偶尔会回头注视,当她真的看不见约逊城的轮廓的时候,心里却无由来地慌了起来。又缓缓退回了两步,看向那个房屋密集的自由城邦,那是她曾经生活了十五年的城市啊!陡然地离开,让她内心突然没了着落。
艾玛愤恨地紧咬嘴唇。看着远处的约逊城,自己在犹豫着什么呢?难道要灰头土脸地跑回去么?真是该死!有什么好怕的!她最后远远地看了一眼那座城市,扭头便跑。
一条条不知名的树枝从树上低垂下来,划痛了她的脸颊,艾玛痛恨这种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又疼又痒。不得已,她开始放慢了速度,却发现自己已经跑出了一片小树林,进入到了一片平原,眼前一望无际的绿色。她记得绿色的尽头就是和平小镇,走到这里,应该已经走过三分之一的路程。
这是一处草深没过脚踝的青绿平原,艾玛远远地看见几头麋鹿在平原和树林间跳跃,灰兔不时跃上草平面,然后又低身潜藏,就像是一条滑不溜丢的鱼。
约逊城永远不会存在的青草芳香扑鼻而来,其间还夹杂着薰衣草的淡香。果然,艾玛从遍地的绿色中找到了几抹深紫。
将薰衣草捏在手中,缓缓挽出了一个圈,很快她就用薰衣草编织出了一个简易手镯。看着这充满馨香的手镯,她只觉得路途的辛苦瞬间一扫而光,满心都被欢喜占据了。
这一路上,她没有看到一个人直到她在平原上摘下了第七支薰衣草。一辆马车晃晃悠悠地从平原中驶过,艾玛从马车上的装饰和那匹白马矫健的步伐中判断出来,马车上的主人非富即贵。赶车的是一位年逾六十的老年人,一副佝偻身材,花白胡子。他手里却没有马鞭,任由白马在草原上奔跑着,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控制方向的,或许,这匹白马可以听懂人语?
“丽萨!停一下!”果然,车厢里传出来的声音使白马停下了脚步。
马车停在了艾玛身旁五步远的地方,一个纤细玉手从窗沿探出,缓缓将车窗幕帘掀开。
那是怎样一个绝美的人儿啊!艾玛看见马车里的面孔,一时竟然呆住
了,如果有身份能配得上她的容貌的话,那么一定是王国公主吧。那一头金色的秀发,那张白皙精致的容颜
“薰衣草很好看。”她听见马车里的“公主”对自己说。“哦!你也很好看。”她从呆立中苏醒,向前几步,连忙把薰衣草献给“公主”。只有这样美丽的人儿才能配得上这稀有而又高贵的薰衣草。“哦!这也给你!”艾玛慷慨地取下了自己编制的薰衣草手镯。
美丽的人儿并没有拒绝小姑娘的馈赠,但她并没有将那薰衣草一股脑的全接过来,而是只取了一支,放在鼻子上闻了一下。又笑着接过了薰衣草手镯,细细品味,沁人馨香扑鼻醒目,她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一个名叫鲜花草原的地方,那里遍地鲜花,红的、蓝的、绿的、橙的、紫的,无所不有。
“你来自约逊城吗?请问还有多远可以到达约逊城?”那美丽的人儿问道。
“是啊,我刚从约逊城出来,从这里架马车回去的话应该只需要一炷香的时间,或者是一顿饭的时间,呃我也说不好”艾玛挠了挠头。
“好吧,请问约逊城中,哪家医馆最擅长治疗外伤?”她继续问。
“那当然是我的祖父!他在约逊城已经开了五十年的医馆了,不管怎么严重的伤他都能治,不管什么离奇的病他也能治。”艾玛无不骄傲的说,但随即她想到了什么一样,迟疑说道。“不过,我是约德尔曼人,我的祖父也是约德尔曼人他也是城里唯一一个约德尔曼人开的医馆。”
“哦?你祖父不愿意治疗奥丁人吗?”
“不是那样的,我祖父什么人都治,只是很少有奥丁人去我们家医馆。”艾玛低下了头。
马车里的人儿一手摇晃了一下薰衣草手镯,另一只手腕缓缓翻转,将手上的银色镯子褪了下来,套中了小女孩手中的薰衣草。“小姑娘呢,谢谢你的馈赠。”镶嵌水晶的银色手镯顺着那几株薰衣草缓缓滑下,掉到了小女孩的手中。“这个是买花钱。”她说道。
“不!薰衣草只是我随手摘的!我不能要这么贵重的东西!”艾玛一愣,反应过来后,赶紧将那银光闪亮的手镯取了下来,扬手向着马车挥舞。
然而,那马车的侧窗幕帘却早已挂了下来,坐在马车前缘的老人对着艾玛摆了摆手:“哇啦哇呜哇啦呜啦哇啦啦!”在艾玛一阵迷茫的目光中,马车缓缓驶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