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且让我们稍稍折回头一下,来想一下民间故事的重复性问题,这是它的另一重要特质,也是最大的诡计。
有限的故事要永远讲下去,故事的情节乃至于故事本身便不能不重复使用、重复述说。我们看,故事中像主人翁要通过人家国王爸爸的三次考验好娶到公主,或像躲避凶恶食人的妖魔一路追杀的三次抛掷救命宝物设置路障,听故事的人显然不仅不介意这样的重复,还欢迎并揪着心期待重复的来临。不介意,是因为人们认为这本来就是事物的真相,他们一再看到并经历的本来就是如此,生活总是没完没了又是一再重复的,时间所呈现的样态也是这样子,日升日落,季节更迭,人们早学会了什么时候该耐心等待,什么时候可开心收割。欢迎并期待,是因为这不仅是情节的高潮部分,而且更是听故事的人最先记得的部分,就是在这里,他预先窥见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心里的声音和说故事人的声音重叠起来如听者跟着歌者同哼一段旋律,也就是说他在这一刻既是听者又是说者,他穿越过从听到说的大门,故事的传送机制便是在这里被启动起来。
此外,在说故事的人这边,情节的重复之处乃至于故事的重复诉说,意思是说听双方对故事的发展皆了然于胸,因此,说听双方的注意力遂可暂从情节的连续性、紧张性中脱逸开来,成为说故事的“节庆时间”,说者有余裕进行表演,听者也可把对情节的关心转向对说故事人技艺的欣赏,于是,重复不仅不构成故事再述说的障碍,反倒是故事再述说的最迷人之处,至今那些进歌剧院的盛装男女或挤戏台下的老戏迷,鲜少有人不知道故事的来龙去脉,他们是来欣赏怎么说怎么演怎么唱的;另外一方面,重复也成为说故事人最重要的诡计,说故事的人利用重复所必然产生的催眠性和听者的期待心理,故事的忽然转折和变形因此制造出落差、陌生的惊奇效果,情节于是在听者的惊呼声中得意洋洋地踏上新的路程。
这里我们顺带提一下,民间故事的重复诡计,并没真的被它嫡系子裔的小说所继承,它回到了或说留在音乐和诗歌里(这里,我们便懂了为什么有人会赞叹巴赫是个“狡狯”的作曲者了)。列维·斯特劳斯极其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事实上,他的神话学三部曲巨著的扉页便摆了一纸埃德蒙·罗斯康词、埃马纽埃尔·夏布里埃曲的《致音乐》乐谱,而且在他的神话故事分析中大量借用音乐的术语并对照于乐曲结构的分析。这方面,真正得天独厚的人还是博尔赫斯,不仅仅因为他的“本业”是犹有朗读声音伴随的诗人而且一脚深深踩入了小说的领域,博尔赫斯的得天独厚更源于他的“不幸”,他的遗传基因让他在晚年失去了视力,读书得请人念给他听(写《阅读史》一书的加拿大人阿尔维托·曼古埃尔年轻时便担任过博尔赫斯的朗读人),用声音和记忆而不是通过文字阅读,这事讲起来像一则有关文学书写的寓言。博尔赫斯曾在一篇《谈失明》的短文中,引用王尔德所说古代人把荷马说成盲诗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讲法:“希腊人认为荷马是盲人,其目的是想说明诗不应该有视觉感受而是应当有听觉感受。”凸显的便是古代故事的音乐感;而在他一九六七至六八年哈佛大学诺顿讲座第三讲的《说故事》中,博尔赫斯甚至直接且乐观地断言,当代小说的崩解,会让史诗再度大行其道,会让声音和音乐在故事中复活,只因为——“我不相信人们对于说故事或是听故事会觉得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