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四章 巨大阴谋

很快,半小时过去。

律官、助理、书记员等人返回律庭。

律官拿起法槌,重重敲了一下:“我宣布,继续开庭。”

律庭变得静寂下来。

律官问道:“原告方、被告方,在休庭期间,你们是否有新的证据或者重要意见要提交?”

孟立群和秦翰林同时摇头。

“既然没有,那我就宣布判决结果了。”

律官朗声道:“经过综合评议,根据林鹏教授的鉴定,原告提交的证据是时间最早的《长生》的创作记录,因此本庭认定原告人高平峰是《长生》的创作者。”

“虽然被告方提交了《长生》的版权登记证据,但是由于时间晚于原告提交的创作手稿,因此被告方的版权登记证据无法律效力。”

“经过综合评议,我宣布,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文菲盗窃原告人高平峰创作的歌曲《长生》罪名成立!”

众人已经料到结果,听到这话,倒也没有惊讶。

律官继续道:“本庭支持原告方提出的四点要求,被告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如果被告方不服从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之后十日内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一审判决暂不生效。”

“但是鉴于《长生》是歌曲艺术,一审判决后,被告方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演唱《长生》,获取非法利益。”

“本案判决结束。”

话音落下,孟立群、高平峰还有高平峰的家属忍不住齐声欢呼。

高平峰颤颤巍巍的站起来:“我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萌生了创作《长生》的念头,直到四个月前才正式完稿,一晃四十年了,我这一辈子的心血,无数的灵感和汗水加在一起,才创作出这么一首歌,结果……谢谢审判长还我公道。”

他说着,不禁老泪纵横,向律官深深鞠躬。

众人见状,都颇为感慨。

一辈子就创作了一首歌,结果却被人剽窃,心里如何能不痛惜。

一时间,众人瞥向方文菲的目光都不禁有些鄙夷。

“高先生不必客气,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

律官安慰了几句,然后看向方文菲和秦翰林:“被告方,你们是否上诉?”

秦翰林道:“审判长,我们会在上诉期限内,搜集新证据后进行上诉。”

律官点头,敲了一下法槌,朗声道:“我宣布,一零二四号民事诉讼案件庭审结束!”

方文菲站起来,转身就要离开。

这个地方,她一分一秒都不想多呆了。

忽然,书记员叫住她:“方女士,请你等一下。”

方文菲停住脚步。

书记员走过来,把一张传票递给她:“你还涉及到一桩民事诉讼案件,马上开庭,请你不要离开。”

什么?

方文菲脸色一变。

还有一桩案件?

怎么回事?

她看向传票,顿时大吃一惊。

只见传票上写着的起诉方竟然是:明玉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公司告我?

方文菲又惊又怒,忍不住转头向杨露看去。

正好杨露也在看向她,露出一抹颇有玩味意义的冷笑。

“为什么?”

方文菲脸色铁青。

从起诉到律院受理,然后发送传票,是需要时间的,公司却一直对她隐瞒,直到现在才让她知道,显然是故意为之。

“你还好意思问为什么?你因为盗窃他人作品,导致公司花巨资为你举办的演唱会被强行中断,不得不给观众退票,产生的巨大损失难道不需要赔偿吗?”

忽然,一个中气十足的冷厉声音响起来。

话音落下,律庭的门被推开,一个四十多岁,穿着白色西装,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带着一群人走进来。

“老板。”

见到中年男子,杨露等人都站起来,齐声叫道。

这中年男子,正是明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兼总经理陆有为,娱乐圈里大佬级的人物。

方文菲身子一颤,俏脸顿时变得惨白。

看到陆有为出现,她忽然就明白了,昨晚在演唱会上突然被执法人员带走,进行协助调查和今天的两起案件,其实是一个局。

一个公司特意针对她做的局!

“何律官,你好啊,辛苦你了,要连续庭审两件案子。”

陆有为看也没看方文菲一眼,热情的向律官等人打招呼,一副老熟人的模样。

“陆总好久不见,辛苦啥,都是工作而已。”

何姓律官等人也笑呵呵的迎上来握手。

陆有为道:“别耽误你们时间,开始庭审吧。”

“好。”

何律官道,向高平峰等人道:“各位,我们马上要开始另一起庭审案件,请你们离开。”

高平峰等人离开了。

陆有为大模大样的在原告席位上坐下。

看他坐下,杨露等其他人才在观众席上坐下。

“对不起了,方小姐。”

秦翰林低声说道,走过去,坐在陆有为旁边的代理人席位上。

方文菲惨笑。

显然,所有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只有她被蒙在鼓里。

何律官有点怜悯的看了她一眼:“被告人,你是否有自己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律庭可以为你指派一个。”

方文菲勉强平静下来:“谢谢审判长,我没有,也不需要。”

何律官没再说什么,拿起法槌敲了一下:“我宣布,一零二五号民事诉讼案,现在开庭。”

律庭肃静下来。

何律官看向秦翰林:“原告方,请你详细陈述起诉理由。”

秦翰林道:“是,审判长,我代表原告明玉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控告公司签约艺人方文菲女士。”

“第一,因为方文菲女士盗窃他人作品,被执法人员带走调查,导致公司为其斥巨资开办的个人演唱会无法进行,不得不为观众退票,造成巨额损失,要求方文菲女士个人赔偿公司所有损失。”

“第二,根据方文菲女士和公司的签约合同,方文菲女士在签约期间创作的歌曲,版权全部属于公司所有,公司要求方文菲女士即刻归还自创歌曲《浩菲之遇》的所有版权及其收入。”

“第三,因为公司损失巨大,为了避免方文菲女士以个人破产名义躲避赔偿,公司申请律院强制冻结方文菲女士名下所有账户。”

“我方陈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