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奥古斯塔市郊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我看见高楼大厦愈来愈多,就下高速公路,开进市区,看见第一家汽车旅馆就停下。我把宾利车锁起来,走到办公室柜台前,旅馆职员抬头看我。
“有房间吗?”我问他。
“三十六块。”那家伙说。
“房里有电话吗?”我问他。
“当然。”他说,“有冷气跟有线电视。”
“房里有分类电话簿吗?”我问他。
他点点头。
“有奥古斯塔的地图吗?”我说。
他用拇指比一下香烟贩卖机旁边的一个架子,里面有地图跟介绍当地的小册子。我从长裤口袋的一卷钞票里抽出三十六块,把钱放桌上,填好登记簿,登记的名字是“罗斯可·芬雷”。
“十二号房。”那家伙一边说一边把钥匙推给我。
离开前我先停下来拿了张地图,然后走过长廊,找到十二号房。进房后我把门锁起来。我没有注意房间长什么样子,只顾着找电话跟分类电话簿。我躺在床上把地图摊开,把电话簿翻到H开头的部分,开始找旅馆。
旅馆的清单真是可观。如果要在奥古斯塔花钱过夜,有成千上百个地方可供选择。这可是一点也不夸张,光旅馆清单就占了很多页的篇幅。所以我看着地图,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区域上:我选定大街半英里长的一段,并以这段街道两侧的四个街区为搜索目标。大街上的旅馆比较不可能,但是离大街一、两条街的旅馆反而比较有可能,所以离主要街道四分之一到半英里的旅馆是我要优先考虑的。这个区域大概是个正方形,四边长约四分之一英里。我放下地图,电话簿就摆在旁边,列出一张要打听的清单。
我住的这家也在这十八家旅馆里面,所以我拿起话筒,按0打给柜台,接电话的是那个职员。
“这里有房客登记的名字是保罗·蓝侬吗?”我问他。
他顿了一会儿,清查登记簿。
“蓝侬吗?”他说,“先生,没有。”
“好的。”我说完就把电话挂上。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从清单最上头那家旅馆开始打电话。
“这里有房客登记的名字是保罗·蓝侬吗?”我问接电话那家伙。
他顿了一会儿。
“没有,先生。”那家伙说。
我沿着清单往下打电话,一家一家询问。
“这里有房客登记的名字是保罗·蓝侬吗?”我问每个职员。
每当他们查登记数据的时候都顿了一会儿,有时我可以听见翻页的声音,有时则是敲打电脑键盘的声音。
每个职员都跟我说:“没有,先生。”每一家都是这样。
我躺在床上,把话机摆在胸口,动手拨十八家旅馆之中的第十三家。
“这里有房客登记的名字是保罗·蓝侬吗?”我问职员。
他也顿了一会儿,我可以听见翻页的声音。
“没有,先生。”第十三个旅馆职员说。
“好的。”我说完就把电话挂上。
我又拿起话筒,拨了第十四组号码,结果对方在忙线中,所以我把电话切掉,又拨了第十五家。
“这里有房客登记的名字是保罗·蓝侬吗?”我问职员。
他顿了一会儿。
“住在一二零号房。”第十五个旅馆职员说。
“谢了。”我说完挂上了电话。
我躺着闭上眼睛,吐了一口气,把电话摆回床头柜,开始查看地图。第十五家旅馆离这里有三条街,在市区主要街道的北边,我把房间钥匙摆在床上,回到车上。引擎还是暖的,我在旅馆里才待了二十五分钟。
我必须往东穿越三条街才有地方左转,又往北穿越三条街才能第二度左转,好像在绕一个锯齿状的圈圈似的。找到第十五家旅馆后,我把车停在门口,进大厅后发现里面很昏暗,看起来不干净,灯也不亮,像个洞穴一样。
“能为您效劳吗?”柜台那家伙说。
“不用。”我说。
我顺着指示箭头,穿越一连串狭窄的走廊,找到一二零号房,敲门后听到门后链子喀嚓打开的声音。我站在门口,接着门打开了。
“嗨,李奇。”开门的人说。
“嗨,哈伯。”我对他说。
他开始对我问东问西的,我则是一个劲地催他出门上车,反正有四个小时的车程可以说话。我们必须上路,我比预定时间早了两个多小时,我想要好好利用这两个小时,说不定等一下会派上用场。
他看起来不怎么糟,没有显出憔悴的模样。跑路六天反而对他有好处,以前那种不可一世的气质全没了,现在看来反而比较结实高瘦,比较强焊一点,跟我这种人比较接近了。他穿着连锁成衣店卖的便宜衣裤,也穿着袜子,脸上戴着一付不锈钢制的老式眼镜,本来戴着劳力士表的手腕上留着苍白的痕迹,现在戴的是七块钱买来的电子表,看起来比较像水电工或是经营加盟修车行的家伙。
他没有随身的袋子,非常轻便。临走前他只是在房里四处看了一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逃亡生涯就此结束,好像还会有点想念这种生活似的。我们穿越阴暗的大厅走进夜色里,他看到门口停的车子时,顿了一下。
“你开查莉的车子来啊?”他说。
“你让她担心死了。”我跟他说,“她要我来找你。”
他点点头,看来面无表情。
“车窗上的隔热纸是怎么回事?”他说。
我对他咧嘴一笑,耸耸肩。
“别问了,”我说,“说来话长。”
我发动车子后,慢慢离开饭店。他本来应该问我查莉现在怎样了,但他好像在烦恼别的事。他打开旅馆房门时,我可以看出他松了一大口气,但是又好像有点不开心。这件事跟面子有关。他一直在逃命躲藏,而且觉得自己还满厉害的,但实际上他没那么厉害,因为他被我找到了。就是这件事让他百思不解,所以他一方面松了一口气,一方面也很失望。
“你怎么找到我的?”他问我。
我又对他耸耸肩。
“简单。”我说,“我有很多找人的经验,一堆家伙都被我找到过,多年来我都在追捕部队逃兵。”
我正在穿越城市的格子状街道,想回到高速公路上。我明明能看到高速公路侧边的灯光往西边排列,但是入口闸道却像陷在迷宫里面一样难找。我得照刚刚的锯齿状圈圈往回走。
“但是你怎么办到的?”他说,“我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啊!”
“不对,你不可能到处乱跑,”我说。“这就是重点,因此要找你并不难。你身上没有信用卡、驾照,也没有身分证件,只有现金。所以你既不能搭飞机,也不能租车,一路上只能坐巴士。”
我找到入口闸道了。于是我专心切换车道,转动方向盘,加速开上闸道,进入那条回到亚特兰大的车流。
“我就是这样起头的。”我对他说,“我想像自己是你的两条腿。你在有意无意中都害怕家人受伤,所以我想你会待在离马格瑞夫不远的地方。你是坐出租车到亚特兰大巴士站的,对吧?”
“对。”他说,“第一班离开的车子是去孟菲斯城的,但是我继续等下一班。孟菲斯太远了,我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
“就是因为这样,找你才变得这么简单。”我说,“你在马格瑞夫周围打转,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而且以逆时针方向活动着。如果要人们作选择的话,大家总是会以逆时针方向活动,这是恒久不变的真理,哈伯。我只要计算天数跟研究地图,然后预估你会轮流在哪些地方落脚。我猜你礼拜一待在伯明罕市,礼拜二在蒙哥马利市,礼拜三在哥伦布市,礼拜四则有点难猜。我赌你待在马坎市,但那里也许离马格瑞夫太近了。”
他点点头。
“礼拜四晚上就像一场恶梦,”他说,“我住在马坎市一家很糟糕的酒店里,根本没阖过眼。”
“所以礼拜五就轮到了奥古斯塔市。”我说。“我甚至大胆假设你会在这里待两晚。我想你待过马坎之后大概就累了,筋疲力尽。但我不确定,今晚我差一点跑去南卡罗莱纳州的格林维尔市找你。不过我还是猜对了。”
哈伯不发一语。他本来还以为自己是隐形人,但他却在马格瑞夫周围绕圈圈,简直像夜空中发亮的信号一样明显。
“但是我用了假名。”他不服气地说。
“你用了五次假名。”我说。“每晚一间旅馆,就用一次假名,第五次就跟第一次一样,对吧?”
他感到很诧异,开始回想并点点头。
“但是你到底怎么知道的?”他又说了一次。
“我追人的经验非常丰富。”我说,“而且我对你有一点了解。”
“什么了解?”他说。
“你是披头四迷。”我说,“你曾跟我说你去过达科塔大楼,还去了英国的利物浦,你的书房里面几乎收藏了每一张他们的专辑。所以第一晚你在某家旅馆的柜台留下保罗·蓝侬的姓名,对吧?”
“对。”他说。
“不是约翰·蓝侬。”我说,“在取假名的时候,一般人通常会保留自己的名字,我不知道其中道理何在,所以你就变成了保罗·蓝侬。礼拜二你变成保罗·麦卡尼,礼拜三你是保罗·哈里逊,礼拜四你是保罗·史塔。礼拜五到了奥古斯塔市,又开始轮回保罗·蓝侬这名字,对吧?”
“对。”他说,“但是奥古斯塔的旅馆成千上万,一堆人来这里开会、打高尔夫球,你怎么知道从哪里找起?”
“我想出来的。”我说,“你在礼拜五早上接近中午的时候抵达,从西边过来,像你这种家伙只会走你已经看过的路,感觉起来比较安全。你在巴士上待了四小时,狭窄的空间让你无法呼吸,你需要空气,所以你走了一会儿路,或许四分之一英里。在大街上走了一会儿后,你又开始慌了,于是又走到一、两条街道外的地方,所以我要锁定的区域很小,里面只有十八家旅馆,找到第十五家就中了。”
他摇摇头,心情很复杂,我们在暗夜的路上持续高速行驶,老宾利车疾驰着,稍微超过了速限。
“马格瑞夫的状况怎样了?”他问我。
这是个大问题。他试探性地问这问题,好像很急似的。我也急着回答问题,于是我把油门稍微放松,把车速降低,以免他太过激动而一把抓住我。我可不想撞车,现在没有那个闲功夫。
“我们有大麻烦了。”我跟他说,“大概只有七小时的时间可以解决问题。”
我把最糟的部分留在后面讲。我告诉他,查莉跟孩子们早在礼拜一就跟联邦调查局干员走了,然后我跟他说那干员是皮卡。
车上陷入一阵沉默,有三、四英里路我都没讲话。我们不只是沉默不语而已,而是好像所有声音跟动作都被吸走似的,好像地球上已经没有任何空气,好像有声音在我的耳朵里呼啸嘶吼,嗡嗡作响。
他的双手有时捏在一起,有时又放开,开始在我身边的大皮椅上前后摇晃。但是接着他又静了下来,所以他的反应实际上还没有真正爆发出来。他只是把大脑关起来,不愿再反应,就像启动了断路器。这事情太严重、太可怕,他还不知道如何反应,他只是看着我。
“好吧。”他说,“那你会把他们救回来吧,对不对?”
我又开始加速朝着亚特兰大前进。
“我会把他们救回来。”我说,“但是我需要你帮忙,所以我才会先去找你。”
他又点点头。他把大脑的栅栏打开了。他不再担心,开始放松,他的脑袋正处于一种可以办正事的清醒状态。我很清楚,因为我一直处于那种状态之中。
到了离奥古斯塔二十英里处,我们看到前方矗立着探照灯,几个人正挥舞着警示旗帜。分隔线的另一边有一辆卡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轘车,一辆辆汽车四散停在附近,一群人围着乱转,到处捡拾路上堆积的大量散落物。我们在缓慢的车流中前进,哈伯凝视着窗外。
“你哥的事情我很遗憾。”他说,“我也不知道,但我猜他是被我害死的,对吗?”
他瘫倒在椅子里,但我想要让他继续讲话,因为他必须保持注意力,所以我问了一个一周前就想问他的问题。
“你到底是怎么卷进这件事的?”我说。
他耸耸肩,对着挡风玻璃吐了一大口气,一方面像是无法想像自己怎么会卷入这件事,另一方面却又像无法想像自己怎么有办法不蹚这趟浑水。
“我被炒了鱿鱼。”他简单地说,“我觉得我的人生好像毁了,我觉得生气又沮丧,而且很害怕,李奇。我们的生活本来像是一场梦,你知道吗?一场锦衣玉食的梦,生活完美无缺。我赚大钱也花大钱,还有什么比这种生活更棒的?但是后来我开始听到谣言,零售业务保不住了,我的部门正在被审查,我突然发现自己只能再拿一次薪水。结果灾难真的降临,我的部门被裁撤,我的麻烦大了,连薪水都没得领了。”
“然后呢?”我说。
“我简直快疯了。”他说。“我很生气。我为那些杂碎拚死拚活,工作表现杰出,帮他们赚了那么多钱,但是突然就像用过的卫生纸一样被他们甩掉。而且我很害怕,我会失去一切,是不是?加上我好累,哪有可能从别的行业重新出发?我太老了,也没那个体力,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然后克林纳就找上门了?”我说。
他脸色苍白地点点头。
“消息传到他那里,”他说,“我猜是帝尔跟他说的。帝尔对每个人的大小事都一清二楚,才没两天,克林纳就打电话给我了。我实在无法面对这件事,也不敢跟查莉讲,结果他就打给我了,要我去机场跟他碰面,他正准备搭乘私人喷射机回委内瑞拉。他载我去巴哈马群岛共进午餐,一起谈事情。说真的,我感到受宠若惊。”
“然后呢?”我说。
“当时他鬼话连篇。”哈伯说,“他说这是我出头的机会,说我不该继续待在公司,应该跟他一起干大事,赚大钱。我对他不太了解,只知道他家很有钱,还成立了基金会,但是我从未当面跟他说话,不过他显然是个事业很大的有钱人,而且非常非常聪明。结果他居然坐在私人喷射机里面叫我跟他一起工作,而不是当他的手下。当时我一方面觉得轻飘飘的,一方面又觉得绝望忧虑,所以就答应了。”
“接下来呢?”我说。
“隔天他又打电话给我。”哈伯说,“他派飞机来载我,我得搭机南下去他位于委内瑞拉的工厂与他碰面。所以我就去了,只去了一天,什么都没看到。然后他用飞机载我去杰克森维尔市,在律师事务所待了一个礼拜,之后就太迟了,我无法脱身了。”
“为什么呢?”我问他。
“那个礼拜真是要命。”他说,“听起来时间不长,对吧?只是一个礼拜,但是他对我下了很多功夫。第一天都是在拍我马屁,用尽一切手段诱惑我,答应给我高薪、奖金,我要什么就有什么。他带我去俱乐部跟饭店,花钱如流水。我在礼拜二开始干活,才发现那工作是一大挑战。我本来是在银行内部工作,不碰现金的,所以觉得这份工作很难,实在太专门了。他要的当然都是现金,但是他只要一元的,什么都不要,只要一元钞票,我不知道原因。而且他要纪录,要写得一清二楚。但是我应付得来,何况他又是个随和的老板,不给压力、不问问题。问题一直到礼拜三才出现。”
“发生了什么事?”我说。
“我在礼拜三问他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说,“他告诉我了,他把他在做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我,而且说我也是他们的一分子了,我变成了共犯,必须乖乖闭嘴。到了礼拜四,我变得很不快乐,无法相信会遇到这种事。我跟他说我想退出,所以他带我去一个很可怕的地方,他儿子也在那儿,随身还带着两个拉丁美洲裔的家伙。有另一个家伙被人用链子绑在后面的房间,克林纳说那是一个犯规的家伙,要我好好欣赏。他儿子把那家伙踢得体无完肤,在我面前把他踹得满地打滚。然后那两个拉丁美洲裔家伙拿出刀子,把那可怜的家伙给肢解,满地都是血。恐怖到我无法相信,我吐得到处都是。”
“继续说。”我说。
“那真的跟恶梦一样。”哈伯说,“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还以为我从此以后再也睡不着了。礼拜五一早,我们坐小喷射机回家,他跟我坐在一起,跟我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说不是只有我会被肢解,查莉也会,他还跟我一起讨论这件事:他应该先割她哪一边的乳头?左边还是右边?还有在我们死后,应该先挑哪个小孩下手?露西还是班?真是他妈的可怕。他说他们会把我钉在墙上,我吓得差点屁滚尿流。我们降落后,他打电话给查莉,坚持要我们跟他吃晚餐。他告诉她我们要一起做生意,查莉高兴极了,因为克林纳是我们郡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那天晚上真是糟透了,因为我得装成一副没事的样子。我甚至还没跟查莉说我丢了工作,得假装还在银行上班。当天晚上,那个杂碎一直很有礼貌地跟查莉和孩子们说笑,还对着我微笑。”
我们陷入一阵沉默。我又绕过了亚特兰大的东南角,寻找往南的高速公路。我们右手边是灯光辉煌闪烁的大城市,左手边则是一片黑暗空洞的东南角乡间地区。我找到高速公路后,加速往南走,往那片黑暗空洞中的一个小点前进。
“然后呢?”我问他。
“我开始在仓库工作。”他说,“他就是希望我待在那儿。”
“做什么?”我说。
“做供给管理。”他说,“我在里面有间小办公室,我必须安排取得一元美钞,还要监督钞票装车与船运。”
“谢曼·史托勒是司机?”我问他。
“对。”他说,“他们把载钞票去佛罗里达的差事托付给他。我每周要派他载着一百万的钞票出货,如果谢曼休假,就由门口警卫接手,但通常是谢曼。他帮我装箱上货,我们得像疯子一样拚命工作。一百万的一元钞票有多壮观,你知道吗?你不知道。我们就好像用铲子在清空游泳池里的水。”
“但是谢曼从中揩油,对不对?”我说。
他点点头。借着仪表板的微光,我看到他的不绣钢镜框闪过一道亮光。
“委内瑞拉那边会仔细算钱。”他说,“当时我大概每一个月就会统计出精确的总额,以这个数字来核对我用秤重公式得出的数字。结果有好几次都少了十万元,我绝对不可能犯那种错误。如果跟我们在另一边印制的四十亿伪钞相较,这数字当然是九牛一毛,所以谁管那么多呢?但是这数字代表每个月一箱纸钞的误差,这误差也太大了一点,所以我猜谢曼偶尔会从箱子偷钱。”
“然后呢?”我说。
“我警告他。”哈伯说,“我的意思是,我不会跟任何人反应这件事,我只是叫他小心一点,因为克林纳如果知道,一定会把他干掉,搞不好连我都有事。这工作为我带来的烦恼难道还不够多吗?这整件事真是疯狂。克林纳从外国弄进来的伪钞还真多,他无法控制自己,我想也是因为这样,这件事才出现了曝光的危机。帝尔像个圣诞老人一样使用伪钞,打造出一个全新的城镇。”
“那过去这十二个月来是怎么回事?”我问他。
他耸耸肩,对我摇头。
“我们没办法用船运货,”他说,“因为海岸巡防队的关系。但是克林纳反而决定开始囤货,他觉得这种封锁行动不会持久,他知道政府不可能一直帮海巡队编这种预算。但是海巡队的活动却进行个不停,这一年真是让人受够了,那压力真可怕。现在海巡队终于收摊了,反而让我们措手不及。克林纳本来以为都维持那么久了,至少会持续到十一月大选后,所以我们还没准备好出货,一点准备都没有,钱都还堆在那里,还没装箱。”
“你什么时候跟乔伊接头的?”我问他。
“乔伊?”他说,“那是你哥的名字?我只知道他叫做波罗。”
我点点头。
“那是因为帕罗市。”我说。“他就是在那儿出生的,菲律宾雷伊泰岛上的一个城镇,他出生的医院还是个老教堂改造而成的,我七岁时还在当地得过疟疾。”
接下来一英里路他都没讲话,好像在追悼乔伊似的。
“我在一年前打电话给财政部,”他说,“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因为摩里森,所以我不能报警;因为皮卡,所以我不能找联邦调查局。所以我打电话到华盛顿向一个自称波罗的家伙透露消息,他是个聪明人,我还以为他能逃过毒手。我知道他最好的机会就是趁他们囤积纸钞的时候出击,这样才能人赃俱获。”
我看到加油站的标志,在最后一秒才决定停车。加油的人是哈伯,我在垃圾桶里面找到一个塑胶瓶,叫他把瓶子也加满。
“做什么用呢?”他问我。
我对他耸耸肩。
“以备不时之需。”我说。
他没有再多问什么,我们只是到窗口去付钱,然后就上了高速公路,继续往南开。距离马格瑞夫只剩下半小时车程了,时间已经快到午夜。
“礼拜一到底什么事让你决定跑路?”我问他。
“克林纳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叫我待在家里,说有两个家伙会来找我。我问他要做什么,他说佛罗里达那里出了一点问题,要我去搞清楚。”
“那你怎么逃了?”我说。
“我不相信他。”他说,“他一提到两个家伙要来,第一个礼拜在杰克森维尔市发生的事情就闪进了我的脑袋,我快吓死了,于是叫了出租车就逃走。”
“干得好,哈伯。”我说,“你救了自己的小命。”
“你知道吗?”他说。
我没追问什么,只是瞥他一眼。
“如果他说一个人来找我,我还不会注意。”他说,“你知道吗?如果他叫我待在家里,有一个家伙会来找我,我就上当了,但是他说的是两个家伙。”
“他犯了一个错。”我说。
“我知道。”哈伯说,“我不敢相信,他从不犯错的。”
我摇摇头,在黑暗中露出微笑。
“早在上礼拜四他就已经犯错了。”
宾利车仪表板上的金属大钟已经走到午夜了。到清晨五点,我就必须把这整件事搞定,做个了结,所以我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一切顺利,这段时间是绰绰有余;但话说回来,如果我搞砸了,别说五个小时,就算我有五天或者五年又怎样?我只有一次机会:出手,搞定,就这么简单。过去我们在部队里都说:一次把事情做好。今晚我要加上一句:而且要快。
“哈伯。”我说,“我需要你帮忙。”
他被我叫醒,转头看我。
“怎么帮?”他问我。
在高速公路上的最后十分钟,我把整件事讲过一遍又一遍,直到他把状况都搞清楚。到了跟郡道交会处,我就开下高速公路,飙过仓库后,继续走那十四英里路到镇上。经过寂静的警局时,我放慢速度,看到灯没有开,停车场也空着,隔壁的消防局看来没有异状。整个小镇寂静无声,空无一人,只有发廊的灯是开着的。
我右转开进贝克曼车道,经过上坡开到哈伯家,从熟悉的白色邮箱转进去,通过蜿蜒的车道,在门前把车停好。
“我的车钥匙在屋里。”哈伯说。
“门是开着的。”我说。
他跑过去查看,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头推开被撬开的门,生怕掉到什么机关里面。我看到他进去,一分钟后拿着钥匙走出来,但是他没绕到车库去,而是走到我这边,屈身把头探进车里。
“屋子里真是一团糟。”他说,“发生了什么事?”
“我利用你家当突袭地点。”我说,“四个家伙在你家里到处搜索我,那时候雨下个不停。”
他的身体弯得更低了,探头进来看着我。
“就是那几个吗?”他说,“你也知道的,如果我泄密的话,也是那几个人来找我吗?”
我点点头。
“他们备齐了各种武器。”我说。
透过仪表板上的微光,我看到他眼睛瞪得很大,但是却没看着我,一副像在做恶梦的神情。他缓缓点头,把手伸进来放在我的手臂上,不发一语地捏捏我,然后转身离开。他消失后,只剩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心里想着:一个礼拜前我还真是讨厌他!
我用一点时间重新装填“沙漠之鹰”的子弹,取出我在奥古斯塔附近高速公路上用过的四发弹壳,然后我看见哈伯的绿色老宾利车从车库绕出来。因为引擎是冷的,所以车尾冒著白烟。他经过我面前时,向我比了一个大拇指向上的手势,我跟著白色烟雾跟他一起开过他家的车道与贝克曼车道。两辆庄严气派的老车在教堂左转开进闹区,越过这座沉睡中的城镇,准备大干一场。
按照我的指示,哈伯把车停在距离警察局四十码的路边,关上大灯等待,让引擎继续运转。我慢慢开过他身边,把车停在警局停车场的最后一个位子,下了车,四个车门都没锁,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沙漠之鹰”。夜里的空气很冷,那一片寂静让人感到压力沉重,我可以听见哈伯的汽车引擎在四十码外空转着。我打开“沙漠之鹰”的保险时,发出喀哒声响,在这片寂静中,那声音就像轰然巨响一样。
我冲到警局墙边,趴在地上,一直往前爬动,直到我透过厚重玻璃门的底部看见里面的动静。我仔细观察聆听,屏住呼吸,直到把状况搞清楚。
我起身把保险关起来,把枪放回口袋,站在那里默默计算。紧邻的消防队与警局距离闹区的北端都是三百码;如果要去安诺餐厅,得继续往北走八百码。我猜如果有人要来抓我们,可能得花三分钟——包括两分钟的时间作出反应、一分钟从闹区快跑过来——所以我们有三分钟的时间。如果为了安全起见,把时间折半,那从头到尾我们有九十秒的时间。
我跑到郡道的路中间对哈伯打信号。看到他的车子离开路边后,我跑到消防队的入口,在红色大门边等待。
哈伯把老宾利开过来,在路中间急转弯,角度不偏不倚,就在消防队入口的正前方,与我遥遥相对。他把排档切换成倒车档的时候,我看到车子晃动了一下,然后他猛踩油门,那台老旧的大轿车便往后朝着我冲。
他一路加速,车尾撞上了消防队大门。那辆老宾利一定有两吨重,毫不费力地就把铁门撞离门座。就算是金属也无法承受这种冲撞力道,我还听到后车灯爆裂的声响,和挡泥板弹掉在水泥地上的铿锵声。趁哈伯的车子还没移开,车子的残骸也还没掉落一地,我赶紧冲进大门与门框之间的缺口,尽管里面一片漆黑,我还是找到了我要的东西。它就装在消防车身上与头部同高的位置。那是一支超大的破坏剪,一定有四英尺长,我从架子上把它扯下,直接往门口冲。
看到我出来后,哈伯又在路上画了一个大圈。宾利的车尾全毁,后车厢的盖子翻开了,铁皮发出吱吱嘎嘎的刺耳声响,但他还是转弯成功,车子正对着警局入口。他顿了一下,猛踩油门,加速直接撞进厚重的玻璃门,这一次是用车头往前撞。
老宾利车在一阵阵四散的玻璃碎片中撞进门口,报案柜台整个报废,车子一路滑进警员办公区才停下,我跟在车子后面跑进去。芬雷就站在中间的牢房里,整个人吓呆了。他的左腕被手铐铐在牢房的栏杆上。幸好他站在靠后面的地方,这是最好的状况。
我把报案柜台的残骸清开,在哈伯后面整理出一条信道,挥手叫他往后开。他转动方向盘,把车倒进我清出的空间。我又把警员办公区的桌子清开,在他前方整理出一个可以活动的空间,然后转身跟他打信号。
这时候他的车头车尾都很糟糕,引擎盖扭曲变形,散热器全毁,车底不断流出绿油,车头不断嘶嘶地喷出蒸气,车头大灯爆裂,挡泥板跟轮胎卡在一起。但哈伯还是办到了,他按照我的指示用脚顶住煞车踏板,同时猛踩油门。
此刻车身不停晃动,蓄势待发。放掉煞车后,车子朝着芬雷站的中间牢房飞撞过去。钛金属栏杆被撞开了,好像一扇被斧头劈开的围篱一样。宾利的引擎盖整个翘起来,挡风玻璃也都爆裂了,绽开的铁皮发出吱吱嘎嘎的刺耳声响,几乎全毁的车子一直撞到距离芬雷一码的地方,停下后不断嘶嘶地喷出蒸气,空气里布满四处飞扬的尘土。我从缺口跳进牢房里,用破坏剪夹住手铐上的链环,用力挤压破坏剪的把手,直到手铐被剪断。我把破坏剪拿给芬雷,把他顶出牢房的缺口,哈伯也正在努力爬出宾利的车窗——撞击力道太大,车门变形后就无法开启了。我把他拉出来,钻进车内拔出钥匙,然后我们三人就狂奔穿越凌乱的警员办公区,嘎吱嘎吱地走过布满大玻璃门碎片的地方,跑向车子,一起跳上去。我发动引擎,把车倒出停车场,冲进车道,沿着通往小镇的路往前开。
我救出了芬雷,从头到尾刚好九十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