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茫然地望着那两个金发女服务生。其中一个可能比另一个高出三英寸,体重多十五磅,也老了几岁;另一个相形之下比较娇小,但是长得比较好看,头发比较长,发色比较淡,眼镜后那双眼睛也比较漂亮。这两个人如果摆在一起,乍看之下会有点神似,但不是真的相像。两人之间的差异何只千百种,怎么可能会搅混?
我刚刚问萝丝可哪个是我们的服务生,她怎么回答来着?她不是说比较娇小的那个,也不是说长头发的那个、或者发色比较接近金黄色的那个,也没有说比较苗条、比较漂亮、比较年轻……等等,而是说“戴眼镜的那个”。其中一个有戴,另一个没戴。我们的服务生有戴眼镜,戴眼镜这个特征是两人之间最大的差异,相形之下,其他差异就显得没那么明显。其他差异都只是程度上的问题,比较高、比较重、比较长、比较矮、比较娇小、比较漂亮、比较深、比较年轻。有没有戴眼镜则不是程度的差异,一个有戴,一个没戴,不能比较,也没有混淆的余地。我们的服务生是有戴眼镜的那个。
史白维在礼拜五晚上就是看到这一点。他在十点多来到碉堡里的犯人报到处,那双像农夫一样的红色大手一手拿着霰弹枪,一手拿着写字板。他问我们哪个是哈伯。我还记得安静的碉堡里回响着他尖锐的声音。他的问题实在不合常理——他干嘛管我们两个谁是谁?虽然没有必要,但他还是问了,哈伯也把手举起来。史白维用他那双蛇眼打量哈伯,看出他跟我相比之下显得比较矮小,发色比较淡而较接于黄棕色,头发比较少,比较年轻。但是在他眼里哪个才是最大的差别?哈伯有戴眼镜,我没有。小小的金边眼镜却造就出绝对的差异,那一晚史白维就是对他自己说:哈伯是有戴眼镜的那个。
但是到了隔天早上,戴眼镜的人变成我而不是哈伯。哈伯的眼镜在我们牢房外被红人帮给踩烂了,这是当天早上发生的第一件事。他的金边眼睛不见了,但我却拿了一付眼镜当作战利品,随手拿来后就忘记了。后来我在浴室靠着洗手台,对着钢镜查看额头伤势时,才察觉到口袋里眼镜的存在,于是我把它拿出来戴上。这付墨镜跟一般眼镜看来没两样,因为它在阳光之下才会变黑。亚利安兄弟党闯进浴室时,我就是戴着眼镜,而史白维跟他们说:找到那两只菜鸟,干掉有戴眼镜那个。他们使尽了吃奶的力气——他们使尽了吃奶的力气,就为了干掉哈伯。
可是他们攻击的却是我,因为在阴错阳差之间,史白维所描述的那个人变成我,而他的指令是早早就下达了。不管是谁要干掉哈伯,他们都没有放弃,第二次下手就得逞了。警察局召集所有人手前往贝克曼车道二十五号,因为有人发现一桩凄惨的灭门血案,不只他死了,一家四口都无法幸免,先折磨,后屠杀。这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思虑不够周全。
我跑到柜台边跟戴着眼镜的女服务生说话。
“妳可以帮我叫一辆出租车吗?”我问她。
厨子从厨房的传菜窗口往外看,或许他就是安诺本人,一个矮胖而皮肤黝黑的秃子,年纪比我大。
“不行,我们没办法。”他从里面叫着说,“你把我们这里当成什么地方了?饭店啊?老兄,我们不是华尔道夫饭店,要出租车就自己找,这里不是很欢迎你。你是个麻烦人物。”
我对他投以冷冷的目光,根本懒得理他,但是那位女服务生只是对我笑,把手搭在我的手臂。
“别理会安诺,”她说,“他是个怪怪的老家伙,我这就帮你叫出租车。在外面停车场上等,好吗?”
我在外面路上等车,等了五分钟就来了,跟马格瑞夫其他的每样东西都一样,这辆车也是又新又干净。
“去哪里呢?先生。”司机问我。
我把哈伯的住址给他。他在郡道上慢慢转了一个大圈,从对面车道开回镇上,沿路经过了警局跟消防队。我看到停车场是空的,萝丝可的雪佛兰不在。其他警车也都全部出动了,我猜是到哈伯家去了。车子在那块社区绿地往右转,摇摇晃晃经过寂静的教堂,开上了贝克曼车道。我想再过一英里就可以看到门牌二十五号的房子外面停满车辆,警车上的警示灯边闪边鸣叫个不停,芬雷跟萝丝可那两辆没有警方号志的车也来了,还有一、两辆救护车,法医也离开黄泉镇那间邋邋遢遢的办公室,来到了现场。
结果街道上空无一人。我走进哈伯家的车道,出租车回转开回镇上后,四周又恢复一片寂静。在这安静的大热天,安静的街道上一片鸦雀无声。我绕过他们的大花园,确定没有人在,没有警车、没有救护车,没有尖叫,没有人推着担架呼啸而过,也没有人因为恐惧而喘不过气。没有警方的人在拍照搜证,也没有人把现场封锁起来。
那辆黑色宾利大轿车就停在砾石路上,我经过车子走到他们家,前门突然被甩开,冲出来的人是查莉,她没死,但是正歇斯底里地尖叫着。
“哈伯失踪了!”她尖叫着。
她冲过碎石子路面,站在我面前。
“哈伯失踪了!”她说,“他不见了,我找不到他!”
结果只有哈伯一个人被“处理掉”:他们带走他,把他给弃尸,有人发现尸体后报了警。令人窒息的电话声响召集了许多车子跟救护车,不是在贝克曼车道这里,而是别的地方,但是受害的就只有哈伯一人而已。
“一定出事了!”查莉说话时一边痛哭着,“跟监狱脱不了关系,一定是银行出事了。哈伯一直很烦躁,现在他不见了,我知道一定发生什么事了!”
她紧闭双眼,开始大叫,完全失去控制。歇斯底里的状况愈来愈严重,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他昨天深夜回来。”她大叫说,“今天早上还在,我带班跟露西去上课,回来就没看到他了。他没去上班,他接到一通从办公室打来的电话要他待在家里。他的公事包跟电话都还在,夹克跟皮夹都没带走,信用卡跟驾照都留着,钥匙也在厨房里,前门大开着。他没去工作,他不见了!”
我像瘫痪似的呆立着。他一定是被硬拖出门,然后被干掉了。查莉的精神状况好差,她开始对着我喃喃低语,而喃喃低语恐怕比刚刚大叫时还糟糕。
“他的车还在……”她喃喃地说,“他不可能走路去哪里,从来没有过,他总是开着他的宾利……”
她茫然地挥手指向房子后面。
“哈伯的宾利是绿色的。”她说,“我看过了,还在车库里。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帮我们找到他。求求你,李奇先生。我求求你。哈伯一定遇上麻烦了,我知道。他消失了,他跟我说过你会帮忙,你救了他一命,他说你很厉害。”
她陷入了一阵歇斯底里,不断求我,但是我也帮不了忙。不久她就会知道——贝克或芬雷会上门告诉她一个令人心碎的噩耗。有可能是芬雷来报信,他可能很擅长面对这种事,在波士顿搞不好已经遇过上千次了。他令人尊敬而且稳重,报信时会略过细节,还会开车带她去指认尸体。为了掩藏可怕的伤口,停尸间的人会把尸体裹在纱布里。
“你会帮助我们吗?”查莉问我。
我决定不待在这里跟她一起等警察上门,而是直接到警察局去问案情的细节,包括哈伯死亡的时间、地点与方式。但是待会儿我会跟芬雷一起回来,这个错误是我铸成的,我该回来。
“妳待在这儿。”我说,“把妳的车借我,可以吗?”
她翻找袋子,掏出一串钥匙全部拿给我,汽车钥匙上面有一个英文本母“B”的标志。她微微向我点头,留在原地不动。我坐进宾利轿车的驾驶座,倒车驶出弯曲的车道,车子安静地沿着贝克曼车道前进,左转进了闹区后,一路开往警局。
停车场上布满了警用巡逻车以及没有加装警察标志的车辆,我把查莉的宾利停在路边,走进警察局里。一群人在开放式办公区里面转来转去,我看到贝克、史帝文生、芬雷、萝丝可,还有礼拜五我就看过的那一组支持人马。摩里森不在局里,报案柜台后那家伙也不见人影,没有人在柜台后面值班,每个人都好像很震惊,一张扑克脸直视前方,像是被吓到,无法专心,也没人跟我讲话,只是面无表情地朝我看过来,但是看过来的时候却又像没看到我,大家都不发一语。最后萝丝可终于向我走过来,她显然有哭过,一靠近就把脸埋进我怀里。她很激动,双手抱着我不放。
“真是太恐怖了。”她说,但是没再说一句话。
我陪她走到桌子旁,要她坐下,拍拍她的肩膀,然后走向芬雷。他面无表情地坐在桌旁,我点头示意,要他到大办公室里。我必须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芬雷会告诉我的。他跟着我走进办公室,在桌子前面坐下来,那张椅子就是我礼拜五被铐着时坐的地方,而我反而坐到他的位子上,好像调换角色似的。
我看了他一会儿。他真的很震惊,这又让我感到全身一阵寒意——哈伯一定死得很难看,否则芬雷怎么会有那种反应?这家伙在大都市里打滚了二十年,什么场面没有见识过?但是却被吓成这样。强烈的愧疚感在我内心油然而生。我当然该感到愧疚,因为是我跟哈伯说:你会没事的。
“到底出了什么事?”我说。
他很勉强地抬头看我。
“关你什么事呢?”他说,“你跟他又没瓜葛。”
问得好。我无法老实回答他,因为芬雷不知道我对哈伯的事情了解多少,我必须有所隐瞒。由此可见,芬雷还不知道哈伯对我的重要性。
“你说就是了。”我说。
“糟透了。”他说,但是没再讲一句话。
他让我感到忧心忡忡。我哥被人打爆了头,两个血肉模糊的弹孔把他给毁容,又被人踹成了肉酱,但是我没看到芬雷因此而崩溃。另一具尸体被老鼠咬烂,身体里的血液流得一滴不剩,芬雷也没反应。哈伯是当地人,或许冲击会大一点,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芬雷压根就不认识哈伯,他现在的反应却像见鬼似的,所以哈伯的下场一定是更惨绝人寰。
这也意味着马格瑞夫即将有大事发生,否则干嘛这样大费周章?一定有目的。就算只是事先的威胁也能达到恫吓的效果。当然,哈伯就很吃这一套,成天提心吊胆的,而这就是威胁的目的。不过将威胁付诸行动又是另外一回事,显然是有别的目的。干这种事不是为了报复死者本身,而是要对下一个对象产生恫吓的效果,好像是要对他宣示:看到了吧?我们就是这样对付别人的,小心下一个轮到你。既然他们对哈伯做出这种事,那表示一定有一票大案子正在进行,而且有几个当地人会是他们接下来要对付的。
“芬雷,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又说了一次。
他身体前倾,两只手把嘴鼻遮住,叹了一大口气。
“好吧。”他说,“真恐怖,我还没看过这么糟糕的事。我跟你说,虽然我有看过一些惨案,但是这桩案子完全不同。他被全身扒光钉在墙上,六、七根木匠用的钉子穿过他的双手跟手臂,都钉在肉上面,双脚被钉在地板上。还把他给阉掉,硬生生割掉,搞得到处是血,真是凄惨。他还被人割喉,伤口从一边耳朵连到另一边。李奇,这些人真是坏透了,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我呆掉了。芬雷等着我的回应,但我脑袋一片空白,只想到查莉——她一定会问我有没有查到什么事。芬雷应该去她家,现在就该去把恶耗告诉她,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不是我的。但是我可以看出他不愿做这差事,实在太难以启齿,他得掩盖一堆细节。但这是他的工作,我会跟他一起去,因为大错是我铸成的,我不会逃避责任。
“是啊。”我对他说,“听起来很糟糕。”
他把头靠回椅子上,看看四周,然后又对天花板叹了一口气,看来闷闷不乐。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他说,“你该看看他们怎么对付他老婆。”
“他老婆?”我说,“你在鬼扯什么?”
“就他老婆啊。”他说,“就像杀猪宰羊一样。”
我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我身边就像天旋地转一样。
“但是我刚才明明还看到她啊。”我说,“二十分钟前。她人好好的,完全没事啊。”
“你看到谁?”芬雷说。
“查莉啊!”我说。
“查莉是何方神圣?”他问我。
“查莉。”我面无表情地说,“查莉·哈伯,他老婆。她没事,没有被人做掉。”
“哈伯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他说。
我瞪着他。
“我们说的到底是谁?”我说,“谁被干掉了?”
芬雷看我的时候好像把我当成神经病。
“我还以为你知道呢!”他说,“是摩里森局长,摩里森跟他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