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该怎么办?”哈伯问我,“如果你是我?”
他凝视着我,等我回答。怎么办?如果有人敢这样威胁我,他们就死定了。我会把他们碎尸万段。有可能是一开口就被我干掉,也有可能是几天后、几个月后或是几年后。我会追杀他们,把他们碎尸万段。但是哈伯做不到,他是有家室的男人,家里有三个人可能变成人质。事实上,从哈伯被人开口威胁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是人质了。
“我该怎么办?”哈伯又问我一次。
我感受到一股压力。我必须说些什么,但是前额又痛得要死,因为刚刚用力撞击红人帮那家伙的脸,我的额头已经瘀青了。我走到栏杆边,沿着整排牢房看过去,然后身体抵着床尾,好好想了一会儿。我终于想到了唯一的答案,但这个答案不是哈伯想听的。
“你不能怎么办。”我说,“别人叫你闭嘴,你只好闭嘴。无论如何,永远别告诉别人发生了什么事。”
他低头看着双脚,把头埋在双手中,发出一阵凄苦欲绝的悲叹声,好像因为失望而被彻底击垮。
“我必须跟某个人谈一谈。”他说,“我必须离开这里,我是说真的,我必须出去。我必须找人谈一谈。”
我对他摇摇头。
“你不能这么做。”我说,“他们已经叫你闭嘴了,所以闭嘴是你跟家人唯一的保命之道。”
他抬起头来,又开始发抖。
“有一件大事即将发生。”他说,“我必须尽力阻止它。”
我又摇摇头。如果有人用那种方式威胁你,而且他又要干你说的那件大事,你想有人能阻止他吗?既然已经干了,那就非干到底不可。我对他露出无奈的微笑,摇了第三次头。他点点头,像是了解似的,或者说他像终于接受了现状。他又坐回床上去摇晃身体,望着墙壁发呆。他张开充满血丝的双眼,脸上少了那一付金边眼镜。他坐了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我不懂他为何要认罪。他应该闭嘴,应该否认自己跟那个死者有任何瓜葛,尽管他的电话号码在死者的鞋里被发现,他只要一问三不知就可以了。他也可以说不知道Pluribus是什么意思,这样就可以安然回家。
“哈伯,”我说,“你干嘛认罪?”
他抬起头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话。
“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他说,“我已经跟你说太多我不该说的话了。”
“我已经知道太多我不该知道的事了。”我说,“芬雷问你有关那死者跟Pluribus的事,结果你就突然抓狂。所以我知道,不管Pluribus是什么意思,你跟那死者与它之间一定有关联。”
他面无表情地瞪着我。
“芬雷是那个黑人警探吗?”他说。
“是的。”我说,“叫芬雷,是队长。”
“他是新来的。”哈伯说,“从没看过他。以前一直是格雷当家,从我还是个孩子开始,已经有许多年了。你知道吗?明明就只有一个警探,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编出队长这个头衔。整个警局只有八个人,摩里森局长已经待很多年了,还有那个报案柜台的警官、四个穿制服的警员、一个女警,再来就是警探格雷。到现在才换成芬雷,这个新来的警探是警局里破天荒第一个黑人。格雷自杀了,在车库里悬梁自尽,我想是二月的事了吧。”
我让他侃侃而谈,反正监狱里的对话就是这样,目的就是为了打发时间。哈伯很会讲,但我仍想叫他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额头好痛,想用冷水冲一下。我想走一走,我想吃东西,我想喝咖啡。当哈伯开始大谈马格瑞夫的城镇历史时,我只是在一旁等着,根本就没听进去。但是他突然停了下来。
“你刚刚问我什么?”他说。
“你为什么承认杀了那个家伙?”我重复我的问题。
他看看四周,然后直直望着我。
“因为有个关联,”他说,“现在我只能跟你这么说。队长提到那家伙,还有Pluribus这个字,让我听了跳脚。当时我吓呆了,我无法相信他居然知道关联所在,但是后来我看出他并不知道其中的关联,可是我的反应其实已经把关联给泄漏出去了。你懂吗?我泄漏出去了。我觉得自己把事情搞砸了,泄漏了秘密,而我绝对不能泄漏,因为我受到威胁。”
他的声音逐渐变小,最后终于不再说话。我看出他在芬雷办公室里那种恐惧与惊慌的情绪又缠上他,他把头抬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
“我吓坏了。”他说,“但是后来队长告诉我那家伙已经死掉,他被人开枪打死。我吓死了——如果他们可以杀他,也有可能会杀我。我真的不能把原因跟你讲,但是这中间确实有个关关,就像你所想的那样。如果他们有办法找到那家伙,是不是表示他们也会找上我?还是不会?我必须想一想。我甚至不知道是谁把那家伙做掉。但是队长后来又跟我说他的尸体被人踹烂。他也跟你说了吗?”
我点点头。
“你是说那些伤吗?”我说,“听起来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对。”哈伯说,“我可以从这点推断凶手就是我想的那个人,所以我真的很害怕。我在想,他们也在找我吗?还是没有?我也不知道。我吓坏了,想这个问题想好久,问题不断在我脑海里打转。当时队长也很生气。我不发一语是因为我在想事情,有几个小时之久,我吓坏了,你知道吗?”
他又陷入另一阵沉默,脑海里又开始想这问题,或许已经想过千千万万次了。他想搞清楚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我突然想出要怎么办了。”他说,“我有三个问题。如果他们也在找我,我就必须避开他们,就是要躲起来,你懂吗?为了自保,这是第一个问题。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在找我,那么我就得保持沉默,对吧?这样才能保住我的妻儿,这是第二个问题。而且,他们觉得那家伙该被除掉,这是第三个问题。这就是我面对的三个问题,所以我决定招认。”
我并没有清楚掌握他推论的过程。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不太懂他在跟我说明些什么,所以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三个问题各不相同,没错吧?”他说,“我决定让自己被捕。这样一来,如果他们在找我的话,我会很安全,因为他们没办法在这里干掉我,是不是?他们在外面而我在里面,这样可以解决 第一个问题。还有一点比较复杂的是,我还想到,如果他们没有在找我,那我何不干脆被捕,但是又不把他们供出来?他们知道我是因为误会或者其他原因被捕的,而且也知道我没有泄漏任何事。他们会知道的,你懂吗?这样可以证明我没有泄密。我可以借此展现我是个可靠的人·一种证明,就好像我被人严刑逼供,但是终究没有把他们供出来一样。这样就可以解决第二个问题了。而且如果我承认犯案,绝对可以证明我跟他们是同一条船上的人,是一种忠诚度的表现,对不对?我想他们甚至还会感激我,因为我误导了办案方向,为他们争取到一点时间。这样就可以解决第三个问题了。”
我凝视着他。难怪他跟芬雷在一起时,有四十分钟的时间他都好像嘴巴被缝起来一样,一股脑儿拚命想事情。他所筹划的,是个“一石三鸟”之计。
他想要证明自己值得信赖,不会走漏风声,这个部分是说得过去的。不管他们是谁,都会注意到这一点。被关在牢里一段时间,可是又没有把他们招出来,这样做确实就好像黑道的入会仪式,是一种荣誉勋章,一定会被重视。干得好,哈伯。
不幸的是,另一个部分他就想错了。他们无法在里面把他干掉?真是爱说笑。如果你想干掉一个人,全世界没有任何地方比监狱更方便。你知道他在哪里,也有充足时间可以把他料理掉,还有许多人愿意帮你效劳,而且下手的机会太多了。人命在监狱里也比较贱。雇人在街上干一票要花多少钱?一千块?两千块?而且还有失手的风险。在这里面,只要一包香烟就有人愿意帮你下手,而且没有风险,因为没有人会注意。错了,监狱不是一个安全的藏身之处。哈伯,你想错了。而且还有另一个漏洞。
“到礼拜一你该怎么办?”我问他,“到时候你就会回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总会在马格瑞夫、亚特兰大或者其他任何地方走动吧。如果他们在找你,难道不会逮到你吗?”
他又开始想事情了,像疯了一样地想事情。他的盘算并没有把未来给算进去。昨天下午他是一阵忙乱与惊慌,只能先解决眼下的事,这个原则还不错,但是未来很快就到,他很快就得面对现实。
“我只能往好处想,”哈伯说,“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他们要抓我,他们会等一阵子再下手。我对他们很有用处,我希望他们会考虑到这一点。现在风声太紧了,但是很快就会平息下来,我可能熬得过去。如果被抓到,我就认了,我已经豁出去了。我担心的是家人。”
他停下来,耸耸肩,叹了一口气。这家伙并不是坏人,不是个大奸大恶之徒,只是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被卷入其中,有人设计他慢慢走入陷阱而没注意,直到他想退出才知道太晚了。如果他够幸运,或许他们只会把他做掉,帮他留个全尸。
“你老婆知道多少?”我问他。
他瞥了我一眼,脸上出现恐惧的表情。
“不知道。”他说,“什么都不知道。我还没跟她说,没有透露一个字。我不能说,这是我的秘密,其他人都不知道。”
“你对她必须有一套说词。”我说,“她一定已经注意到你不在家,也没看到你在清理游泳池或者在做其他的周末活动。”
我这么说只是想套他话,但是没有用。哈伯又陷入一阵沉默,一想到初秋阳光洒在他家后院的情景,他的眼眶又湿了。他的老婆或许正忙着整理玫瑰花丛,他的孩子们边跑边叫,或许他们还养了一只狗。他车库里那三辆欧洲车还等着他回去洗,而且他家中间那扇门上的篮球框还等着九岁男孩长大,有足够的力量灌篮。门廊上挂的旗子、有待清扫的落叶,还有周六的家庭生活……但是这个礼拜六的一切都已经成为泡影了。
“或许她会认为这是一场误会。”他说,“或许已经有人跟她讲了,我不知道。警员里面有一个是我们的熟人,就是杜怀特·史帝文生。我的兄弟娶了他老婆的姊妹。我不知道他会跟她说些什么,我想等礼拜一再处理这问题,我会告诉她这是一场天大的误会。她会相信的,大家都知道误会无法避免。”
他正在大声地自言自语。
“哈伯,”我说,“那高个儿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事,害得自己被他们用枪打爆头?”
他站起来靠在墙上,一只脚放在钢制马桶的边边上,没有回答问题,只是看着我。这可是个关键问题。
“你自己呢?”我问他,“你又对他们做了什么事,可能害你自己被他们用枪打爆头?”他不愿回答我的问题。笼罩在一片沉默中的牢房实在可怕,我让这种气氛持续一会儿,暂时想不到能够再说些什么。哈伯用脚踢着马桶,那听起来短促的嘈杂节奏,有点像是蓝调歌手包·迪德利(Bo Diddley)的即兴杰作。
“你听过瞎子布莱克吗?”我问他。
他的脚停了下来,抬头看我。
“谁啊?”他面无表情地说。
“算了,当我没说。”我说,“我要找一间浴室。我得在额头上放条毛巾,痛死了。”
“我一点也不意外。”他说,“我跟你一起去。”
想到要落单他就感到很焦虑,这是可以理解的,而这个周末我必须充当他的保镳,因为我也没有别的计划。
沿着这排牢房往前走到尽头,是一个公共区域,我看到昨晚史白维使用的那一扇防火门,再过去有一个铺了瓷砖的空间,上面挂了一座时钟,已经快要中午十二点了。监狱里的时钟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既然里面的人都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那为什么还要用几小时与几分钟来衡量时间呢?
铺了瓷砖的信道上挤满了人,我在前面穿越人潮,哈伯跟在后面。我们来到一个铺了瓷砖的正方形大房间,迎面而来是一阵强烈的消毒水臭味。一面墙壁上有个入口,左手边有一排没有门的淋浴间,后面墙壁有一排排的厕所隔间,每一间的前面都是开放的,只有左右两边用高度到腰部的隔板隔开。右边墙壁则是一排洗脸盆。一切都是开放式的——像我这种一辈子都在军中生活的人,当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哈伯却很不自在,这不是他习惯的生活方式。
所有的设备都是钢制的,为了安全起见,一般的瓷制品都改为不锈钢材质。把洗脸用的瓷盆砸碎后会变成许多碎片,尺寸适当的碎片则可能被拿来当武器。同样的道理,脸盆上面的镜子也都替换成一片片磨亮的钢片。虽然影像不太清晰,但是能用就好——你只能用钢片照出你自己的样子,不能用它的碎片来戳别人。
我走到一个洗脸盆前面打开冷水,拿了一团纸巾沾水,敷在我瘀青的额头上。哈伯在我身旁站着,无所事事,我用纸巾敷了一会儿后又拿了更多纸巾。水从我脸上流下的感觉真好,事实上我并没有受伤,那个部位没有肉,坚固的骨头外面就只是一层皮而已,没什么地方会受伤,头骨也不可能破裂,是最完美的武器,也是人体最坚强的组织。正因如此,我总是避免徒手攻击,因为手部太脆弱,里面有太多小块骨头以及肌腱。就算我一拳下去的强度足以撂倒红人帮那家伙,恐怕我的手也会同时报销,这样我就得跟他一起去医院,实在太不值得了。
我把脸弄干,挺身站在钢镜前查看我的伤势,结果没有大碍,顺手用手指梳理一下头发。身体靠在洗手台时,我发现墨镜还在口袋里,那是从红人帮那里抢过来的战利品。我取出墨镜戴上,看着镜中的朦胧倒影。
我在镜子前面东摸西抠的时候,感觉到身后开始出现一阵骚动,在哈伯的警告之下,我转过身。明亮的光线因为墨镜而变暗,我看到五个外形像飞车党的白人穿越房间。他们当然也是身穿橘色囚衣,但是袖子撕得比红人帮还短,而且身上多了许多皮件的行头,包括帽子、皮带、半截式的手套。五个人都留着落腮胡,清一色都是大块头的“重量级人士”,虽然不是肌肉男,但是身上的肉块都又厚又硬。每个人的手臂与脸上都刻着粗糙的纳粹十字刺青,有些刺在双眼下脸颊的部位,有些刺在额头——他们是一些白色人渣组成的监狱帮派,“亚利安兄弟党”。
这五个人渣横扫整个房间的时候,房里的人都逃之夭夭,几个搞不清楚状况的家伙被抓住,直接往门口丢到走廊上,连淋浴间里那些身上沾满泡泡的裸男也不放过。不到几秒的时间,大浴室就被清场了,只剩下这五个飞车党,还有哈伯跟我。五个大男人在我们身边围成一个松散的弓形,他们都是丑陋的大块头,脸上的纳粹十字刺青都像涂鸦似的,墨色也上得不漂亮。
合理的假设是:他们是来收我入帮的。他们刚刚得知我撂倒了红人帮的家伙,想要藉我刚刚立下的威名帮他们效力,这样兄弟党就可以大声宣称监狱是白人的天下。但是我搞错了,我的假设与事实相差太远,所以我根本没有准备的机会,中间那家伙不断来回看着我跟哈伯,眼神飘来飘去,最后在我身上停了下来。
“对,就是这家伙。”他说,两眼还直瞪着我。
接下来发生了两件事。哈伯被最外面两个飞车党架到门边,他们的老大则用粗大的拳头往我的脸上招呼。我闪得太晚,虽然往左躲,但还是击中肩膀,我被这一拳打得团团转,速被人从后面抓住脖子,两只大手掐着我的喉咙想要勒死我。老大站好后,又准备往我肚子上打第二拳,我知道如果这拳真的打中,我一定会挂掉,所以我屈身往后,顺势一脚踢出,踢碎了老大的“鸟蛋”,就像把一颗足球踢出球场一样。这双在牛津买的大鞋让他吃足苦头,鞋尖就像一把钝斧似的击中他。
为了对付勒我脖子的人,我耸着肩膀扭动脖子,但是他的手像老虎钳一样用力,我几乎招架不住。于是我伸手把他的小拇指折断,在一阵惨叫声中,我听到他关节爆裂的声音,然后我又折断他的无名指,就像扯烂一只鸡一样,碎成更多截,他才把手放开。
第三个家伙走向前来,皮粗肉厚的他像座山似的,身上的肉块硬得像穿件盔甲在身上,完全没有弱点。他用拳头猛攻我的手臂与胸口,我被困在两个洗手台之间,他又步步逼近,除了双眼之外我没有办法攻击他其他部位。于是我用大拇指插进他的眼睛,指尖勾住他的耳朵,然后开始用力挤压。他的眼珠被我的拇指挤到一旁,拇指往内一推,几乎把他的眼球给挖出来。他一边尖叫一边拉扯我的手腕,我死命压着不放开。
这时他们老大起身用单膝跪地,我又用脚去扫他的脸,虽然歪掉,却扫中他的喉咙,重击他的喉头,于是他又倒下。我要攻击这大个儿的另一只眼睛,虽然没中,但我的拇指还是没松开,就好像插进一块血淋淋的牛排一样。趁他倒下,我赶快离开墙边。断指的那家伙朝门口逃走,一只眼睛报销的那家伙也摇摇晃晃走向门边,一边还尖叫着,他们的老大则用双手护着刚刚被重击的喉头。
又有人从后面抓我,我的身体扭成一团,结果是两个红人帮的家伙。我的头很晕,就要招架不住,但他们只是把我架到门边,此时警笛开始响了起来。
“滚出去,老兄,”红人帮的家伙用力嘶吼,想要压过警笛声,“是我们,这是我们干的。了不了?这一票是红人帮干的。老兄,要杀要剐就冲着我们来。”
他们把我带到外面的人群里。我懂他们的意思,他们会说这是他们干的,并不是为了帮我顶罪,而是想要把这一次战功记在他们头上。黑人才是老大。
我看到哈伯在人群中跌跌撞撞的,又看到警卫,眼前有几百个人,史白维也在里面。我拉着哈伯一起冲回牢房。此时警笛大响,带着霰弹枪与警棍的警卫从一扇门涌入,皮靴大声发出摩擦地面的声音,到处都是大吼大叫的声音,警笛响个不停。我们退入牢房里,缩在里面的角落。我又晕又喘,元气大伤,警笛声震耳欲聋,交谈也听不见。我用水泼泼脸。墨镜不见了,一定是掉了。
我听到门口有人大叫,转身一看是史白维,他先叫我们滚出去,自己却很快冲进牢房里。我从床上抓起大衣。史白维抓住哈伯的手肘,也抓住我,把我们押出去。此时警笛还在响,他大声叫我们用跑的,我们跑到警卫涌进来的那一扇安全门,被他推出去。他叫我们上楼,一直走,一直走,我喘个不停。到了最后一段楼梯的顶端,终于看到一扇门上面漆了一个大大的“6”,我们急忙跑进去,他催促我们沿着一排牢房往前走,把我们推进一个空牢房,用力砰一声关上铁门,把门锁了起来。他走掉后,我整个人瘫倒在床上,眼睛也紧紧闭了起来。
再次睁开双眼时,我看到哈伯坐在另一张床上望着我。我们在一间大牢房里,大约有上一间牢房的两倍宽,两边各有一张单人床,同样是一个洗手台、一个马桶、一堵栏杆墙面。这里的光线比较明亮,东西也干净多了,四周很安静,空气也比较好闻。这里是拘留楼层,也就是我们一开始就该来的六楼。
“你在浴室里遇到什么事?”哈伯问我。
我只是对他耸耸肩。一个老迈的白人拖着一台餐车在牢房外面出现,他不是警卫,大概是杂工之类的,看起来比较像是远洋轮船上的管家。他从栏杆墙面的一个椭圆形开口把托盘递进来,上面有加盖的餐盘、纸杯与热水瓶,我们就坐在自己的床上吃饭。我把全部的咖啡都喝掉,然后在牢房里踱步,伸手摇摇大门,确认它是上锁的。六楼果然是风平浪静,牢房又大,床也是分开的,还有镜子、毛巾,这里让我感觉比较舒服。
哈伯把吃剩的饭菜放在托盘上,从下方的门缝把它推到走廊上,接着就躺在床上,头枕着双手。他盯着天花板发呆,瞎耗时间,我也跟他一样,但我却是躺着用力想事情。因为他们绝对不是从我们两个里面随便挑一个,而是仔细端详以后挑上我,一定是故意挑的。然后他们还想把我勒死。
他们本来有机会杀掉我的,就差那么一点——从后面用双手抓住我喉咙的那家伙犯了一个错。他从后面攻击我,这是对他比较有利的,而且他的块头够大,又有足够的力气,但是他没有屈指掐住我。最好的方式是用大拇指按在我脖子后面,把前面的手指头折起来掐住我,善用关节的力量,而不只是用手指按住。那家伙的手指伸得太直了,所以我才有办法伸手把他的手指拗断。无疑的,这个错误救了我一命。他一被我放倒以后,就变成一对二的局面,而我应付这种劣势从没失手过。
但是他们要杀我的意图实在是太明显了。他们一进来就挑中我,企图把我做掉,这时候史白维又刚好在浴室外面出现。这是他设的局,“亚利安兄弟党”也是他雇来杀我的。他下令攻击我,在外面准备好冲进来帮我收尸。
而且显然他在昨晚十点以前就计划好了·因此他把我们留在不应该待的楼层。本来是六楼的拘留楼层,却被他带到三楼的囚犯楼层。任谁都知道我们应该去拘留楼层,昨晚报到处的那两个警卫绝对一清二楚,因为那块旧手写板上面就是这样登记的。但史白维知道他能够在三楼把我们杀掉,所以才在十点把我们留在那儿,并且教唆亚利安兄弟党在隔天十二点发动攻击。十二点时他已经在厕所外面等着要冲进来,等着看到两具躺在地上的尸体。
但他的计划并未得逞,我没被干掉,亚利安兄弟党一败涂地,红人帮的家伙则坐收渔翁之利。几个人伤势很重,监狱里乱成一团,史白维也慌了,他按下警报器,召来镇暴队伍,并且匆匆将我们赶到六楼,把我们留在这儿。按照文档上面的记载,我们从报到那一刻开始就应该待在这儿了。
真是湮灭证据的高招。即使狱方进行调查,我也会全身而退,因为史白维选择的退路是当作我们没有去过三楼。现在他手头上有好几个伤患,可能还有一个已经挂了——我猜他们老大一定已经因为喉咙受伤而死掉,而且史白维绝对知道是我干的。但是他不可能抖出来,因为根据他的说法,我从来没有在那儿出现过。
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轻轻叹口气。史白维的计划很明显,毫无疑问,而且他的退路可以说天衣无缝。尽管计划失败,但退路还是很高明。但是干嘛杀我呢?我不懂。就算勒住我的那个家伙屈指把我掐死好了,史白维冲进来时看到的是一具浴室地板上的弃尸,一具伸出肿胀舌头的弃尸。但是又为什么呢?史白维何必大费周章?我有哪里碍到他吗?我们素昧平生,无论在监狱外,或者在这该死的监狱里面,我从来没有机会接触他,他干嘛对我设下这个周延的杀人计划?我实在是想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