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故人

冷风冷雨也凉不了席上的热闹。

台上金铃儿唱到动情,高音清越入脑,低吟婉转抓心,到了剧目间歇时分,屏气凝神许久的听众们才终于能放声叫好。

金铃儿颔首谢礼,旁边的老苍头也趁机捧个铜盘下来讨赏。

第一排的听客最是着迷,他面泛潮红,豪不吝啬,当下一把捞起衣摆,用指甲叩开皮肉,左手掰住肋骨,右手只往心堂里钻。

眨眼间。

“波。”

干净利落的扯断声后。

一颗鲜红的心脏便落在铜盘,还微微跳动。

他口涌黑血,漫湿衣襟,大叫道。

“赏!”

院子里沉寂了片刻。

而后。

“好!”

“张掌柜的大气!”

“金姐儿的曲子就值这价!”

……

张掌柜的已然僵扑在桌,大抵是听不到这些个赞誉了,而老苍头已端着盘子,走向了下一位听客。

临座是个富态的商人,也是豪爽人,二话不说,抽出把匕首,从自个儿肚脐下刀,再沿刀口扒开肚皮。

顿时。

黄橙橙的脂肪混着红通通的肠子往地上直淌,他不以为意,要把肝、胆、脾、肾挨个摘下,可终究气力不济,才摘了一个肾,便气绝而亡。

苍头很是贴心地帮商人把手里的肾脏放进盘子,这才踩着血脚印,往下一桌讨赏。

适时细雨微风吹拂,灯笼摇晃,烛火微曦,酒水洒溅、杯盏狼藉的宴席上,听众豪赏如雨,美人红唇轻笑。

道士饮下一杯冷酒。

润物无声。

好手段!

“觉醒的是金铃儿和老苍头!”

酒神的“真相”姗姗来迟。

“我想起来了!”

“这俩妖怪是俞梅在淮阴降服的一对鬼母子,不晓得从哪里弄来一篇《太阴炼形法》残章,专门取人五脏,意图以邪术还阳。在当地强占了一处雨神庙,诱使乡民供奉,积年香火后,竟也得了些的行云布雨的神通。”

“这俩妖怪刚刚醒来,还在虚弱之中,要杀它们,就趁现在。”

可是,道士既没有动手除妖,更没有逃走的意思,只将目光注视在前方席位的一个客人身上。

那客人双目微阖,身子轻轻摇晃,好似正沉醉在金铃儿的词曲之中,不可自拔。

但道士却注意到,他的后颈的皮肤上,正冒出一枚又一枚细小的鳞片。

竟也有觉醒的迹象!

是被鬼母子妖气所都是一股脑儿的冷硬。

唯有“薄子瑜”踱步到驴头人身边。

“这头驴妖咋办?”

李长安不动声色。

“邢捕头”瞅了一眼,摆了摆手。

“无妨,才变出个头而已。”

说罢。

从怀中取出个布囊,迎风抖开,洒出许多细微的粉尘。

“邢捕头”嘬起嘴,对着布囊口子吹气。16

没多久。

整个院子都弥漫着粉尘。

而后他拍了拍手。

霎时间。

李长安眼前的空气模糊了一瞬。

等再次清晰。

“邢捕头”、“薄子瑜”等众捕快都失去了踪影。

反倒是,酒客们又“活”了过来,交杯换盏,好不热闹。

细细打量。

先前打落的灯笼,砍坏的窗棂,砸烂的碗碟都完好如初。

又有曲声入耳。

本应死去的金铃儿竟又在台上浅吟低唱,台下,死掉的听众又好端端坐在席位上,为她欢呼叫好。

李长安闭上眼。

静心凝神。

再睁眼。

死尸依旧是死尸,活“人”依旧是活“人”,窗棂上的破口还在,从地上捡回来的菜肴依旧裹着泥水。

衙役们也并未消失,反倒仍旧站在庭院里,正瞪大眼睛,观察着酒客们。

唯一的不同,大抵是驴头人正慢慢变回人头,眼下,只剩一对驴耳朵还支楞在空气里。

李长安没兴趣去尝一尝酒壶里的“新酒”有何滋味儿,他微微阖眼,装作一心听曲儿模样。

在头脑里,问了酒神一句。

“幻境里的妖怪会复活么?”

酒神不假思索。

“怎么可能?!”

“不管是幻境里的妖魔还是外来的无辜者,在幻境里,死了就是死了,从魂魄到肉身都会被幻阵吞噬殆尽,谈何复活?”

说罢,又怪道:

“道士为何问这个?”

李长安沉默了稍许,拿眸光瞥了眼捕快们。

“瞧见领头那俩捕快了么?他们已经死过一次,我收的尸。”他语气里分不出是遗憾还是庆幸,“呵,果然只是冒牌货。”

也许是听懂了道士话中的复杂情绪。。

“他们早就死了。”酒神的语气格外郑重,“确切而言,全城的人都是冒牌货。”

“不算什么稀罕事。”

他给李长安解释道:

“幻境里妖怪扮演的人物,看起来虽各有各的故事与生活,但终归是俞梅一个套着一个编的。先编父母,再编妻儿,再编邻居,再编邻居的妻儿。无外如此。”

“就像连环套?”

“就是连环套。”

“不过有些在中间,套着的环多。有些在边缘,套着的环少。”

“俞梅刚摆弄这幻阵的时候,妖怪们还常常挣脱幻惑,她时不时都得清洗一些。而清洗之后,每当重启幻境,空下来的人物角色,边缘的还好说,中间却不能不管。否则,整个故事环都得崩掉,妖怪们也都得醒过来。”

“每到这时,她就会把边缘的角色抹消,留下妖怪来顶替中央的角色。”

“这些捕快大抵也是如此。不过,瞧他们行事古怪,应该是哪一方的爪牙。”

李长安赞同。

“我从几个衙役身上,闻到有变质的香火气,应该是于枚的猖兵。”

酒神呵呵冷笑:“饮鸩止渴。”

但道士又说道:

“可制服老苍头的鸟妖,是一只蚊母,也是百幻蝶的幼虫。”

这句话教酒神哑然无言。

许久。

才唏嘘到:

“原来如此,藤妖输了呀。”

…………

捕快或说幻蝶的爪牙们的监视并没有持续多久。

确认酒客没有异常后,便迅速离开。

但这副行色匆匆的做派,倒是勾起了道士这个不速之客的兴趣。

在跟上去之前。

道士最后望了眼院子。

金铃儿破破烂烂的尸体倚在台上,空洞的眼珠里,映着酒客们为她的曲声欢呼。

台下,店家俯首在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边,带着热情的笑容与之叙话。

俄尔。

回头高声招呼厨房里的妻子。

“钱掌柜的,加一盘羊肉二两温酒。”

转向下一桌之前,不忘呼唤。

“阿梅,出来帮客人们收拾一下。”

“好嘞。”

稚嫩但精神头十足的回应立刻响起。

阿梅晃着她的羊角辫,提着撮箕和扫帚,哒哒跑进院子。

小脸上灿漫的笑容教李长安冷肃的眸光都不自觉温软了稍许。

自打进入潇水以来,每次见到阿梅,她好像都是笑着的吧。

或许。

这也是俞梅制造幻境的初衷?

道士突然问酒神:

“阿梅的真身是什么?”

酒神或许也在恍惚,等了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回答。

“应该是只活尸吧。”

活尸?

这答案就有些出乎意料了。

活尸其实就是僵尸的一类,只不过关节尚未僵直而已。

这是种很常见的妖物。

乱世里。

荒郊、野道、废村乃至被屠灭的城市里都常见出没。

谈不上多厉害,普通的汉子碰见,只要能大起胆子,也能将其驱赶。当然,若是被抓伤、咬伤染上腐毒,能不能及时找到救治,那就另说了。

甚至于,李长安有次穿过一片无人区,见到有饿急了眼的野狗群在猎捕这玩意儿。

幻境里妖怪种类繁多,可说能编纂出一本南方妖怪大全,而且还有几只厉害的大妖怪,譬如百幻蝶。

可偏偏在自己儿时的角色上,就只用了一只寻常而弱小的活尸?

实在使人费解。

“这只活尸身上有什么出奇之处吗?”

“出奇?”

“我想想,嗯,俞梅只告诉我,这活尸是她在吴越某处被战火焚毁的村子发现的。当时,她途经村子,想在井里打口水,却瞧见,井中已被村民的尸体塞满,这活尸就在井中啃食腐肉。”

“要说出奇,大抵是这活尸的容貌与俞梅儿时有几分相似吧。”

这理由?呵,到也附和那位真人的行事作风。

李长安最后看了眼天真灿漫的阿梅。

“也是可怜人。”

酒神却郑重驳斥道:

“可怜的是丧命于乱兵的孩童,不是她的尸身化作的妖魔。”

“我知道。”

李长安笑了笑,他知道酒神的言下之意,也没多说,就此离去。

…………

李长安的离席,并未影响到酒席的热烈。

小阿梅提着撮箕、扫帚穿行其间,像只殷勤采撷的蜜蜂。

不多时。

“大伯。”

她大声唤道。

“垃圾太多,搬不动哩。”

店家闻声回头一瞧,第一眼就瞧见,小阿梅撮箕里,那截红通通的肠子。

“你这孩子,怎么能把客人的腰带当垃圾?”

他赶紧过来,把“腰带”还给了那身形肥硕的富商,道了几声歉,回头拍了拍阿梅的羊角辫。

指着装了小半的撮箕。

“这么点东西,怎么就搬不动?”

“赶紧去后门水道里倒了,别偷懒。”

说完,忙不迭去招呼客人,留得小阿梅瞧着前排的客人们苦恼地咬着拇指。

忽的。

她眼神一亮,拍了拍手。

虚假欢宴的真实中,前排客人们的尸体一个挨着一个,晃晃悠悠站起来,随着阿梅轻快的步子,一起蹦蹦跳跳往后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