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冷雨也凉不了席上的热闹。
台上金铃儿唱到动情,高音清越入脑,低吟婉转抓心,到了剧目间歇时分,屏气凝神许久的听众们才终于能放声叫好。
金铃儿颔首谢礼,旁边的老苍头也趁机捧个铜盘下来讨赏。
第一排的听客最是着迷,他面泛潮红,豪不吝啬,当下一把捞起衣摆,用指甲叩开皮肉,左手掰住肋骨,右手只往心堂里钻。
眨眼间。
“波。”
干净利落的扯断声后。
一颗鲜红的心脏便落在铜盘,还微微跳动。
他口涌黑血,漫湿衣襟,大叫道。
“赏!”
院子里沉寂了片刻。
而后。
“好!”
“张掌柜的大气!”
“金姐儿的曲子就值这价!”
……
张掌柜的已然僵扑在桌,大抵是听不到这些个赞誉了,而老苍头已端着盘子,走向了下一位听客。
临座是个富态的商人,也是豪爽人,二话不说,抽出把匕首,从自个儿肚脐下刀,再沿刀口扒开肚皮。
顿时。
黄橙橙的脂肪混着红通通的肠子往地上直淌,他不以为意,要把肝、胆、脾、肾挨个摘下,可终究气力不济,才摘了一个肾,便气绝而亡。
苍头很是贴心地帮商人把手里的肾脏放进盘子,这才踩着血脚印,往下一桌讨赏。
适时细雨微风吹拂,灯笼摇晃,烛火微曦,酒水洒溅、杯盏狼藉的宴席上,听众豪赏如雨,美人红唇轻笑。
道士饮下一杯冷酒。
润物无声。
好手段!
“觉醒的是金铃儿和老苍头!”
酒神的“真相”姗姗来迟。
“我想起来了!”
“这俩妖怪是俞梅在淮阴降服的一对鬼母子,不晓得从哪里弄来一篇《太阴炼形法》残章,专门取人五脏,意图以邪术还阳。在当地强占了一处雨神庙,诱使乡民供奉,积年香火后,竟也得了些的行云布雨的神通。”
“这俩妖怪刚刚醒来,还在虚弱之中,要杀它们,就趁现在。”
可是,道士既没有动手除妖,更没有逃走的意思,只将目光注视在前方席位的一个客人身上。
那客人双目微阖,身子轻轻摇晃,好似正沉醉在金铃儿的词曲之中,不可自拔。
但道士却注意到,他的后颈的皮肤上,正冒出一枚又一枚细小的鳞片。
竟也有觉醒的迹象!
是被鬼母子妖气所都是一股脑儿的冷硬。
唯有“薄子瑜”踱步到驴头人身边。
“这头驴妖咋办?”
李长安不动声色。
“邢捕头”瞅了一眼,摆了摆手。
“无妨,才变出个头而已。”
说罢。
从怀中取出个布囊,迎风抖开,洒出许多细微的粉尘。
“邢捕头”嘬起嘴,对着布囊口子吹气。16
没多久。
整个院子都弥漫着粉尘。
而后他拍了拍手。
霎时间。
李长安眼前的空气模糊了一瞬。
等再次清晰。
“邢捕头”、“薄子瑜”等众捕快都失去了踪影。
反倒是,酒客们又“活”了过来,交杯换盏,好不热闹。
细细打量。
先前打落的灯笼,砍坏的窗棂,砸烂的碗碟都完好如初。
又有曲声入耳。
本应死去的金铃儿竟又在台上浅吟低唱,台下,死掉的听众又好端端坐在席位上,为她欢呼叫好。
李长安闭上眼。
静心凝神。
再睁眼。
死尸依旧是死尸,活“人”依旧是活“人”,窗棂上的破口还在,从地上捡回来的菜肴依旧裹着泥水。
衙役们也并未消失,反倒仍旧站在庭院里,正瞪大眼睛,观察着酒客们。
唯一的不同,大抵是驴头人正慢慢变回人头,眼下,只剩一对驴耳朵还支楞在空气里。
李长安没兴趣去尝一尝酒壶里的“新酒”有何滋味儿,他微微阖眼,装作一心听曲儿模样。
在头脑里,问了酒神一句。
“幻境里的妖怪会复活么?”
酒神不假思索。
“怎么可能?!”
“不管是幻境里的妖魔还是外来的无辜者,在幻境里,死了就是死了,从魂魄到肉身都会被幻阵吞噬殆尽,谈何复活?”
说罢,又怪道:
“道士为何问这个?”
李长安沉默了稍许,拿眸光瞥了眼捕快们。
“瞧见领头那俩捕快了么?他们已经死过一次,我收的尸。”他语气里分不出是遗憾还是庆幸,“呵,果然只是冒牌货。”
也许是听懂了道士话中的复杂情绪。。
“他们早就死了。”酒神的语气格外郑重,“确切而言,全城的人都是冒牌货。”
“不算什么稀罕事。”
他给李长安解释道:
“幻境里妖怪扮演的人物,看起来虽各有各的故事与生活,但终归是俞梅一个套着一个编的。先编父母,再编妻儿,再编邻居,再编邻居的妻儿。无外如此。”
“就像连环套?”
“就是连环套。”
“不过有些在中间,套着的环多。有些在边缘,套着的环少。”
“俞梅刚摆弄这幻阵的时候,妖怪们还常常挣脱幻惑,她时不时都得清洗一些。而清洗之后,每当重启幻境,空下来的人物角色,边缘的还好说,中间却不能不管。否则,整个故事环都得崩掉,妖怪们也都得醒过来。”
“每到这时,她就会把边缘的角色抹消,留下妖怪来顶替中央的角色。”
“这些捕快大抵也是如此。不过,瞧他们行事古怪,应该是哪一方的爪牙。”
李长安赞同。
“我从几个衙役身上,闻到有变质的香火气,应该是于枚的猖兵。”
酒神呵呵冷笑:“饮鸩止渴。”
但道士又说道:
“可制服老苍头的鸟妖,是一只蚊母,也是百幻蝶的幼虫。”
这句话教酒神哑然无言。
许久。
才唏嘘到:
“原来如此,藤妖输了呀。”
…………
捕快或说幻蝶的爪牙们的监视并没有持续多久。
确认酒客没有异常后,便迅速离开。
但这副行色匆匆的做派,倒是勾起了道士这个不速之客的兴趣。
在跟上去之前。
道士最后望了眼院子。
金铃儿破破烂烂的尸体倚在台上,空洞的眼珠里,映着酒客们为她的曲声欢呼。
台下,店家俯首在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边,带着热情的笑容与之叙话。
俄尔。
回头高声招呼厨房里的妻子。
“钱掌柜的,加一盘羊肉二两温酒。”
转向下一桌之前,不忘呼唤。
“阿梅,出来帮客人们收拾一下。”
“好嘞。”
稚嫩但精神头十足的回应立刻响起。
阿梅晃着她的羊角辫,提着撮箕和扫帚,哒哒跑进院子。
小脸上灿漫的笑容教李长安冷肃的眸光都不自觉温软了稍许。
自打进入潇水以来,每次见到阿梅,她好像都是笑着的吧。
或许。
这也是俞梅制造幻境的初衷?
道士突然问酒神:
“阿梅的真身是什么?”
酒神或许也在恍惚,等了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回答。
“应该是只活尸吧。”
活尸?
这答案就有些出乎意料了。
活尸其实就是僵尸的一类,只不过关节尚未僵直而已。
这是种很常见的妖物。
乱世里。
荒郊、野道、废村乃至被屠灭的城市里都常见出没。
谈不上多厉害,普通的汉子碰见,只要能大起胆子,也能将其驱赶。当然,若是被抓伤、咬伤染上腐毒,能不能及时找到救治,那就另说了。
甚至于,李长安有次穿过一片无人区,见到有饿急了眼的野狗群在猎捕这玩意儿。
幻境里妖怪种类繁多,可说能编纂出一本南方妖怪大全,而且还有几只厉害的大妖怪,譬如百幻蝶。
可偏偏在自己儿时的角色上,就只用了一只寻常而弱小的活尸?
实在使人费解。
“这只活尸身上有什么出奇之处吗?”
“出奇?”
“我想想,嗯,俞梅只告诉我,这活尸是她在吴越某处被战火焚毁的村子发现的。当时,她途经村子,想在井里打口水,却瞧见,井中已被村民的尸体塞满,这活尸就在井中啃食腐肉。”
“要说出奇,大抵是这活尸的容貌与俞梅儿时有几分相似吧。”
这理由?呵,到也附和那位真人的行事作风。
李长安最后看了眼天真灿漫的阿梅。
“也是可怜人。”
酒神却郑重驳斥道:
“可怜的是丧命于乱兵的孩童,不是她的尸身化作的妖魔。”
“我知道。”
李长安笑了笑,他知道酒神的言下之意,也没多说,就此离去。
…………
李长安的离席,并未影响到酒席的热烈。
小阿梅提着撮箕、扫帚穿行其间,像只殷勤采撷的蜜蜂。
不多时。
“大伯。”
她大声唤道。
“垃圾太多,搬不动哩。”
店家闻声回头一瞧,第一眼就瞧见,小阿梅撮箕里,那截红通通的肠子。
“你这孩子,怎么能把客人的腰带当垃圾?”
他赶紧过来,把“腰带”还给了那身形肥硕的富商,道了几声歉,回头拍了拍阿梅的羊角辫。
指着装了小半的撮箕。
“这么点东西,怎么就搬不动?”
“赶紧去后门水道里倒了,别偷懒。”
说完,忙不迭去招呼客人,留得小阿梅瞧着前排的客人们苦恼地咬着拇指。
忽的。
她眼神一亮,拍了拍手。
虚假欢宴的真实中,前排客人们的尸体一个挨着一个,晃晃悠悠站起来,随着阿梅轻快的步子,一起蹦蹦跳跳往后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