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是艾德华·狄雷尼日思夜想与他一谈的——但是,他实在不敢确定这位老人是否还在人世。刑事组小队长郎赫伯。十五年前已经退休,这以后狄雷尼就与他失去联络。
郎赫伯甫入警局的前五年,只是名外勤警察,他一面服勤,一面继续在大学里修刑法、法医学,以及他最感兴趣的,犯罪心理学。
他早期在警局里,便已赢得“最可靠的警察”的美誉。他的绰号叫“阿福”。这本是《孤女安妮》中的一只猎狗。但是郎赫伯这只“阿福”,斗志十足,勇猛异常。
据说,如果派郎赫伯去定点守候某一个人,你只要交代完特征,过两年再来看他。郎赫伯准定还守在那里,对你说:“这人还没出现。”
他的博学多才终于获得赏识。他取得了刑警金牌,升了职位,并以小队长的身分坐镇曼哈顿地方检察官的办公室,直到退休。
他老早就是局里公认的犯罪史学专家。他有一间两千多册犯罪学书籍的图书室,对于旧刑案、凶器,和犯罪方面的常识,他无异于一本活的百科全书。
他曾多次受聘于外县市警局和外事警察局。同时,他还在纽约市警局开了一节最受欢迎的侦查技巧课程,他也是约翰杰伊法律学院客座讲习的常客。
狄雷尼记忆中,郎赫伯一生未婚,住在昆士、厄姆赫斯某处。狄雷尼细查自己保留的一本老电话簿,查到了郎赫伯的电话。
他拨过去,电话铃响了七次。他正想挂断的时候,一个女人上气不接下气的应声道:“喂?”
“这是郎赫伯的公馆吗?”狄雷尼问。
“是的。”
他试探查问一句,“郎赫伯先生现在有空吗?”
“现在不行,”那个女人答。“请问是哪一位?”
“我叫艾德华·狄雷尼。是郎赫伯先生的一个老朋友。我有好多年没有与他联络了。他身体还很硬朗吧?”
“不太好,”女人的音调低了些。“三年前跌了一交,摔坏了屁股,结果转成肺炎。去年又中风。现在稍微见好一些,可是大部份时间他都躺着。”
“真是想不到。”
“其实,以他这个年纪,算是好的了。”
“是的。”狄雷尼正想问她是谁,她已经未问先答。
“我叫马莎,乐太太。”她解释得够清楚。“郎赫伯先生摔伤以后,我就是他的管家。”
“我很高兴有人照顾他,”狄雷尼说。“我本来很想和他谈谈,可是现在不便打扰他。请你代为转告一声就可以了。我叫艾德——”
“等一等,你是他退休以前的朋友?”
“是的,很熟的。”
“郎赫伯先生很少有朋友来访,”她感伤的说。“说实话,根本就没有。亲人也没一个。邻居偶而串个门子,那也是来看我,不是找他。我想一个老朋友对他太有帮助了。你是不是愿意……”
“当然当然,”狄雷尼迅速接口。“愿意之至。我在曼哈顿。半个多钟头就可以到。”
“好啊,”她很开心。“让我问他一声。雷先生。”
“狄雷尼,”他说。“艾德华·狄雷尼。”
“请你等一会儿。”
他等了好几分钟。
“他要见你。”乐太太终于传话过来。“他兴奋得不得了。穿好了衣服,还要我帮他刮胡子呢。”
“太好了,”狄雷尼满脸是笑。“告诉他我马上过来。”
他带妥了老花镜、记事本、两枝原子笔和一枝铅笔。穿上藏青色、双排扣厚呢大衣。大头上端端正正戴上一顶黑呢帽。跨着稳重的脚步到第二街一家酒铺买了瓶苏格兰威士忌,包装之后放入一只牛皮纸袋。
随后召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沉默寡言,狄雷尼正中下怀。他借机默默排练待一会想请教郎赫伯的问题。
那是一幢赏心悦目的屋子,位在一条有树有草坪的街道上。乐太太必定是在窗口候着他,因为他一踏上台阶,门就开了。她整个人堵在门口,一个大块头、妈妈型的女人,有一对闪亮的眼睛,皮肤细腻。
“狄雷尼先生?”她亲切的问。
“是的。你想必就是乐太太。幸会。”
狄雷尼摘下呢帽,两人握过手。她延他入内,接过他的衣帽,挂好。
“他现在已经知道他是个病重的人,”她不厌其详的说着,“不要对他的外表太吃驽。他可以下床,不过总是坐轮椅。他瘦得很厉害,左边脸——你知道吧——中风……”
狄雷尼点头。
“一个钟头,”她说得非常武断。“医生说他一次只能起来坐一个钟头。不要太烦他。”
“我不会。”狄雷尼举起牛皮纸袋。“他能喝一杯吗?”
“每天一杯很淡的威士忌苏打,”她说。“他浴室里有杯子。我现在要赶着上街采购。一个钟之内准定回得来。”
“不急,”狄雷尼笑道。“我不会先走的。”
“他的卧室就在楼上第一间。”她向上指。“左手边。他在等你。”
狄雷尼嘘一口气,慢慢走上楼。这个家朴实明朗。壁纸、窗帘、地毯,色泽活泼明亮,一尘不染。
卧室里的那个人活脱就是一具坐在电动轮椅上的骷髅。腿上严严的覆着一条羊毛围巾兜挂在他骨节嶙嶙的肩膀上。身穿一件浆洗过的白衬衫,敝着的领口,露出一截缩皱的颈子。
他歪曲的脸面扭了一下。狄雷尼明白郎赫伯是在努力向他微笑。他赶上前,握起老人瘦弱苍白的手。轻轻地握着。
“你好吗?”他带笑的问。
“还好,”郎赫伯的声音细小虚弱。“还好。你呢?我以为你会穿制服。管区的情形如何?还是一样的乱?”
狄雷尼的迟疑一晃就过,他说,“对。还是一样的乱。真高兴又能看见你,教授。”
“教授,”郎赫伯的脸又扭一下。“你是唯一称呼我‘教授’的警察。”
“你本来就是教授,”狄雷尼说得肯定。
“过去的事了。其实那只是礼遇我的头衔。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郎赫伯小队长,才是真正的我。有意义。”
狄雷尼解意的点着头。举起手里的纸袋。“带给你一点点温暖的东西。”
郎赫伯做了一个微弱的手势。“你太客气了。大队长,请你替我打开它,近来我的手劲很差。”
狄雷尼撕开包装,将酒瓶凑近老人。
“苏格兰威士忌,”郎赫伯抖着手指轻摸着酒瓶。“让我们为过去的那些时光喝一杯。”
“就是等你这句话,”狄雷尼快活的说着,便离开老人进浴室去调酒。他先自喝了一杯纯威士忌,撑着洗面槽,感觉着酒的力道在体内发作。他以为自己已经做了万全的心理准备,但是郎赫伯的模样真实令他大惊。
平静之后,他另调了两杯酒,淡的给郎赫伯,浓的自己暍。他等着郎赫伯细瘦的指头扣稳了酒杯才松手。
“坐下来,大队长,坐下,”老人说。“那张椅子,我为你塾了好多椅塾。”
狄雷尼精神奕奕的坐下来。举杯。
“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他先敬酒。
“祝我身体健康吧,”朗赫伯道,“长命百岁不必了。朋友们一个个都去世了。我觉得自己就像‘最后一名摩希根人’……”
话题就从老朋友、老仇敌开始。绝大半都是郎赫伯在说,他不停的把酒沾唇,不停的议述陈年旧事。狄雷尼不见他吞咽,杯子里的酒却逐渐的在减少。
很快的,酒杯空了。他稳稳的举向前。“这只是加了一点香味的白水而已,”他说。“再来一杯。”
狄雷尼犹疑不决。郎赫伯专注的望着他,脸孔扭成了一个奇奇怪怪的面具。
“我知道马莎怎么对你说的。一天一杯很淡的酒。对不对?”
“对。”狄雷尼还在犹疑。
“她把酒藏在楼下,”郎赫伯抱怨。“我拿不到。我八十四岁。路都走完了。你说我就该遭到弃绝吗?”
狄雷尼下定决心,豁出去。
“不该。”
他拿着杯子,回浴室。再调两杯,这次稍许浓了些。他递给郎赫伯,老人抿一口。
“这才像那么回事。”他靠着轮椅。细密的观察着狄雷尼。原来漫在眼上的雾气淡了。又恢复了一名干练律师的敏锐眼光。
“你来这里,绝不是只为握一下我这个垂死老人的手。”
“的确不是。”
“老‘铁卵蛋’,”郎赫伯挚爱的唤着。“人称你为了破案,可以不惜功本的去找人,果然是名不虚传。”
“不错,”狄雷尼承认。“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时间,只要能破案。我确是有一件事想请教。一个案子。不是我的;是我一个朋友在办,我答应他一定来找你。”
“他叫什么名字?”
“布恩。小队长。你认识?”
“布恩?好像是在我的一个班上。他爸爸是不是巡警?被打死的?”
“就是他。”
“记得是个好孩子。他有什么问题?”
“很像是连续做案的杀手。目前只有两个案子。手法相同,而死者彼此间毫无关系。陌路凶杀。没有线索。”
“又是一个‘山姆之子’?”郎赫伯激动的倾身向前。“可怕的案子!那件案子是你办的?除长?”
“不是的。”狄雷尼一句带过。
“那时候我是早退休了。不过我每天都不放过报纸和电视上的报导。做笔记、做剪报。我有个很疯的想法,希望有一天就这件案子写一本书。”
“这个想法并不疯,”狄雷尼说:“现在布恩办的这件——”
“很迷人,”郎赫伯说得极慢。他的头垂搭在细脖子上。“很迷人。我还记得在约翰杰伊学院最后一次讲演。就是谈那件案子。连续性的盲目凶杀。动机是……”他那付松动的假牙一阵乱响。
“是是,”狄雷尼连忙接腔。“我想和你谈的就是这点——动机。还有,是否出现过类似山姆之子的女性凶手?”
“女人?”老人费力的抬起头。“全都在我那篇演讲稿里。”
“是,可是你可不可以现在就告诉我?有没有这种案例?”
“马莎贝克,”郎赫伯努力追忆。“一个宾州的女人——叫什么名字?我忘了。是一个保姆。杀了所有的孩子。另外一个芝加哥的女人。她出租房子,杀了所有的房客。就因为一个贪字。”他想挤出一个笑容。“还把他们碾碎了灌香肠。”
“可是陌路谋杀,”狄雷尼强调。“可曾有任何女人?涉到这类滥杀陌生人的案子?”
“我最后那次演讲里都有,”郎赫伯低回不已。“两天后我摔倒。台阶并不滑。我只是绊了一跤,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队长?”
他抬起空杯。狄雷尼再至浴室调酒。转回卧房的时候,听见楼下门响。
郎赫伯的头挂在胸前。
“教授?”
那颗头缓慢的直起来。
“你的酒。”
瘦干的手指圈住了酒杯。
“你最后那篇讲稿,”狄雷尼说:“誊写的?还是打字的?”
那颗头动了动。
“有没有一份副本?我想拜读。”
郎赫伯振起,两眼发光的望着狄雷尼。
“一大堆副本。都在书房。……”
他随手揿轮椅扶手上的控制钮,缓缓的推向门口。狄雷尼起身,赶上前。郎赫伯操作的技术熟练无比。轮椅已转向走廊。狄雷尼随侍在侧,以防万一。
但是老人稳稳当当,他安然无事的将轮椅停在一间昏暗的房间前面。
“开关在你右手。”
狄雷尼一阵摸索,开了灯。这是一间长型的书房兼藏书室,原木书架直通达天花板。厚重的书籍,有老皮面的,有纸面的。杂志、讲义、以及一整架的照片卷宗。
一张摇摇欲坠的书桌,一把转椅。档案柜、打字机、一盏台灯、一盆枯萎的盆景。
灰尘满室;但并不凌乱。只是一眼便知这间房久不曾用过。书桌上空无一物;空气里带着霉味。
郎赫伯四下望着。
“我打算把所有的藏书挡案全留给约翰杰伊学院的图书馆,”他说:“遗嘱都记载好了。”
“很好。”
“演讲稿在左边的角落,第三层架子上,装在吕宋纸袋里。”
狄雷尼过去翻寻,找着了那只封袋。里面至少有一打副本,标题写着:“连续性盲目凶杀;来历和动机”。
“我可否拿一份?”他问。
没有回答。
“教授,”他提高了音调。
郎赫伯的精力似已用罄,他艰难的举起了头。
“我可以拿一份吗?”狄雷尼重复。
“要多少随你拿,”老人含着怒意。“统统拿走吧。又有什么关系呢?”
艾德华·狄雷尼遂取了一份郎赫伯这篇演讲稿的副本。他直着折好,塞入夹克内袋。
“我们回你的卧室去吧,”他说。
但是乐太太庞然的身影已经堵在房门口。她大惊失色的望着软瘫在轮椅上的郎赫伯。随后便瞪着狄雷尼,大怒。
“你怎么整他的?”
他哑口无言。
“你把他灌醉了,”她指控他的罪状。“你会害死了他!你马上滚,永远永远都不准再来。别想打电话,我绝对挂断。要是给我看见你在附近鬼鬼祟祟的打主意,我就叫警察把你关起来,你简直太可恶了。”
等她将郎赫伯推回卧室,他才关了书房的灯,下楼,自己取过了衣帽,在起居室拨电话叫车。
他出了门,站在人行道上,等车。环着这一条安详怡人的街道。多么好的住家环境,多么难得的居家生活。
下午三点半左右回到曼哈顿的家。厨房里,冰箱上贴着蒙妮卡留的字条——这是她一惯留言的方法。她去参加一个座谈会,五点半以前回来。准四点,他务必把鸡和马铃薯搁入烤箱。
他乐得有家务事可仿。他现在不愿多想自己方才的作为。对于利用一位垂死的老人,他虽不觉得太愧疚,却也不愿直钻牛角尖。
他把六只鸡腿切成十二大块,洗净、沥干。抹上橄榄油,撒上干葱屑,再加蒜、盐擦匀,摆平在铝箔烤盘里。
四个马铃薯一并洗净,涂上色拉油,用铝箔纸包好。蒙妮卡和他顶多吃两个。余下的可以搁进冰箱,等第二天切片来炸,香脆美味。
烤箱定好三百五十度,鸡和马铃薯准时放入。再从冰箱找出一棵香嫩的莴苣头,叶子一片片冲洗干净,裹上纸巾,放回冰箱。蒙妮卡和他最爱一叶一叶的沾着酸辣酱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好厨子。他烟抽得凶,酒喝得凶,味觉必然迟钝。所以辛香料加得奇重。蒙妮卡最怕他做菜,她抱怨说连头皮都会冒汗。
大功告成之后,他解开围裙,拎一罐啤酒进书房。
摆好架势,喝口啤酒,戴上眼镜,开始研读郎赫伯的讲稿。他连看两次。这中间并不忘记进厨房,翻动鸡块,再撒上些干葱和蒜盐。另外又提了一罐啤酒回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