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洵记得吉庆在宫里一直不是很吃得开,属于湮没在人堆里叫不上名字那个,否则也不会十来年都被安排着一件给御书馆皇苑守门的差事,看似十分重要,实则细想之下,在守卫充足的御书馆里,这份差事其实可有可无。若非自己年幼时受过吉庆的照顾,他现在也不一定叫得上吉庆的名字。
不过这么一个被湮没在人堆的吉庆,怎么就能挤进“吴公公徒弟”的那几个稀有名额,成为“预备心腹”呢?
秦洵瞄了齐璟一眼。
齐璟很无辜:“宫里的宦官,除了吴公公,我只记得他的名字。”
巧了,秦洵也是。
秦洵印象里,齐璟不论是从前住宫里,还是现在住王府,身边确实没怎么出现过太监,要么是佩刀执剑的侍卫,要么是端盘托盏的婢女。
据齐璟说,是因为太监的嗓门大多尖细,说起话的腔调又会不自觉地一唱三叹十八弯,秦洵小时候娇气,在他那儿玩的时候被个来递口信的老太监吓哭过,他一哭把人家老太监也给吓着了,还没意识到是自己的缘故,连忙又是哄又是赔罪,秦洵哭得更起劲,齐璟哭笑不得,只得草草将手足无措的老太监打发走。
秦洵不记得了,所以秦洵现在死活不肯承认。
开玩笑,他横行霸道的秦三爷,“长安小旋风”,怎么可能被老太监唱戏吓哭,齐璟一定就是想找个借口笑他。
再说,什么叫“小时候娇气”,他现在明明也很娇气,娇气得理直气壮。
还有孩子在场,秦洵不好多说,只俯下身子拍拍秦商的头,示意他自己玩去。
秦商刚准备走,不经意瞧见秦洵脖颈上几颗红点,一时愣住:“三叔你脖子上有红点点,是不是过敏啦?”
小秦商很骄傲自己的进步,他已经从看见什么都统称为“生病了”,进步到能勉强判断出“过敏了”。
秦洵也是一愣,继而想起今早差点赖床不起的缘由,被火星子溅着似的忙起身躲开,抬手拢了拢衣领。
今天刚及冠一时适应不来,他都快忘了,平日不甚在意特别遮掩身体上欢好的痕迹,是因为他总是披散着头发,把各种暧昧旖旎的遐思都在外人跟前遮了个严严实实,头发梳上去戴了冠,则少了这层安全感。
他就说吧,及冠真麻烦!
还好齐璟分寸把握得不错,并没有在特别显眼的地方留痕迹,会露出来被看见只是因为他方才弯腰俯身和秦商说话,领口在往下略微垂坠。
齐璟轻咳一声,搭手替他翻了下衣领。
秦商好糊弄,秦洵搬出来已经用过很多次的老一套说辞:“蚊子咬的。”
秦商长大几岁的小脑袋慢慢能分辨出秦洵糊弄他诸如“是不是真有吃的”,但对于更深层次的东西,他还是一张白纸,没有概念自然就不会怀疑,轻易地相信了这老掉牙的四个字。
他忧心忡忡地仰脸望着秦洵:“三叔,三叔,你千万要保重呀……”秦洵还听没懂他什么意思,他绞着小手担心得像要哭出来,“你……你总是被蚊子咬……”
他的三叔好像特别招蚊子,身子会不会是有疾的,太可怜了,他长大肯定好好孝顺三叔。
秦洵眼见着误会好像挺大,又没法解释,只得想个办法转移话题,瞟到秦泓的纤细手腕光秃秃有些反常:“你的红绳桃核不戴了?”
秦泓垂眸也看了眼自己的腕:“绳断了,应该是年头太久磨损严重,我已经收起来了。”
绳子是可以换的,重点其实是编织在红绳里沉甸甸的心意,但任由它这么磨损断掉让人见了难受,不如换一条新绳继续附在腕上。不过看秦泓的样子应是把那串红绳从小戴大的,自它崭新结实时便戴在腕上,从不曾摘下过,许是不知晓这一点,恐怕还以为红绳与桃核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他瞥了眼用分外关心的眼神盯着他的秦商,无奈叹了口气:“要是还想继续戴着,改天叫人给你换根红绳吧,找个手巧些的,照着原先的绳结样式再给你编一条。对了顺便问问秦申那檀木串要不要换绳,说长不长也有些日子了,现在检查看看总比没准备的时候断了要好,你们俩去问问他,他哪儿玩去了?”秦洵看了眼两个孩子指的方向,一手一个抵着他们的背往那个方向轻轻推动,“去吧,去问问秦申,他要是也要换绳,到时候你们俩一起换。商儿快去,找你申叔叔去。”
打发了走了孩子,秦洵再度拢了拢衣领——注意力这种玩意,不放在哪儿便罢,在哪儿放下了一时就很难挪开,小孩子看不出“蚊子包”里的活色生香,大人就不一定了。
“已经挡住了,看不见。”齐璟用目光帮他检查了一下。
秦洵瞪了他一眼:“你还敢说。”
齐璟莞尔,又听到秦洵问他:“吉庆……很合陛下的心意吗?”
齐璟摇头:“不合。不过目前来看,他合吴公公心意。”
吉庆细心、听话又温和,应当是对他们的管理者较为喜爱的那一类性子了,虽说皇帝的意思是叫吴公公培养出能接“太监总管”位子的人,但吴公公目前恐怕并不希望他的徒弟们成长太快。
每一个上位者,不到自己退位的最后一刻,都不愿意早早就出现另一个“自己”与尚且在位的自己争锋,说要培养接班人,他们或许会欣赏与自己相像的那一个,日后也会把重担交给这一个,但真正喜爱的,一定是最令自己顺心舒畅的那一个。
看重齐璟却更宠齐琅的皇帝是这样,培养徒弟却只把吉庆带在身边的吴公公又何尝不是。
“吉庆也不需要合父皇心意。”齐璟又道,“他本就不在父皇身边久留。”
“换而言之,他合你的心意?”秦洵偏过头问他。
“还可以,你小时候不是也挺喜欢让他陪你玩。”
“我那是被你丢在那儿,只有一个吉庆,我不跟他玩就得闯进学室缠着你陪我玩了,季太傅非得揍死我。”秦洵凑过去撞了他一下,“但吉庆的为人确实不错,跟他玩我很乐意。”
秦洵去接赏赐,齐璟则在路径秦淮时留步,没有继续跟过去。
吴公公是皇帝的近侍,皇帝的注意力放在哪他总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距离齐瑄大婚后那场谈话还没过去多久,给吴公公看见了他对秦洵鞍前马后,回头去皇帝那儿说一嘴,估计过不了几天,他的父皇又得召他二谈了。
某种程度上说,皇帝与那些担心孩子过早好奇情爱导致遇人不淑所托非人的父母们,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这样想着,以至于齐璟看秦淮时,都从他身上看出了淡淡的老父亲气息。
秦淮一开口,齐璟便知并不是自己错觉。
“那混账玩意刚满月,就是我跟我娘带得多些,从小就皮,三岁看老,我估计他这辈子都得有人看紧了他,不看紧准闯祸。这任务,伟大而艰巨,日后可就落在你齐归城肩上了,好好干,这种为民除害的大善事,干得好你说不定都能留名青史。”
“留名青史留名青史,你们家今日个个都留名青史。”这是齐璟今天不知第几次听到这个说法,他没好气,“行行好,给史书省省空吧,还好名字都二三字,这要名字起得长些,纸墨都耗不起你们这般留名青史。”
能把齐璟逗出这副口气,秦淮笑了:“我可就见过最长四个字,其他的,恕我孤陋寡闻。”
“我倒长过见识。”
“嗯?”
齐璟似乎很认真地斟酌过,才开口:“或许你听说过……‘冰晶蝶泪雪殇兰朵公主’吗?”
秦淮脸上的茫然神色维持了很久,半晌,他用打量天外来物的目光看齐璟:“什、什么玩意儿公主?”
“就是……”那几个分开都认识、组合起来不知所云的字眼,说出来一次齐璟已经鼓足了勇气,他酝酿片刻,还是没能重复一遍,只好直接解释,“就是阿洵曾经在江南看过的一部话本子,据说这个冰……什么公主,是话本里头的女主人公,不瞒你说,我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长的名字——呃,也可能是封号,虽说初闻时着实让我诧异了一番,但想来在五国和蛮夷戎狄以外,更遥远些的地方,应当还有我们不曾了解过文化的异国度,所以也不足为奇了,阿洵他读的杂书多,其实也不是没有好处,有时候说不定比我们这些只读圣贤书的要更……”
“停——”秦淮手势与嗓门齐出,打断了面前这人的滔滔不绝,他怕再不打断,齐璟能把秦洵看这个什么玩意儿公主的狗屁事掰扯得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可怕的是他真觉得自己快被说服了……
他深吸一口气:“你就告诉我,他把这什么玩意儿公主告诉你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这还是阿洵在江南看的话本了,日子久远,他自己其实都快想不起了。”
那可真邪了门了,秦淮想。
齐璟微笑:“不过无巧不成书,他前两日上街去,发现长安城里好几家印刷铺子都在卖这部话本,据说这部多年前的话本不知为何重新在江南火热了一波,这次甚至风靡到京城长安,在长安也很受欢迎。”
秦淮骇然,对于以诗文见长的秦大才子来说,无异于五雷轰顶。
这这这、得祸害多少长安好苗子!
秦淮咬牙切齿:“你别和我说,那混账也买了。”
齐璟拍拍他的肩,颇为同情:“阿洵很怀念,特意买了两本,回来分了一本给我。”他说完特意又补了一句,“我还没看完,等看完了,可以把我那本转赠给你。”
秦淮两眼一抹黑。
完了完了,大齐亡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预估阿洵及冠三章就能完,然后差不多就开卷三了……我怎么这么啰嗦呀!
明天我应该又在看某选秀综艺,这次不啃鸭脖,换虎皮鸡爪~每次看剧看节目都能把这些食物啃得特别干净,可能是潜意识里知道这一盘得消遣好几个小时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