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败露潜逃,被枪杀于车内。本来我们顺着线索,准备前往广州向他的养父母了解情况,周昊正好休假,跟领导报批出市,随我们同行,这时却传来消息,辽宁省丹东市凤凰山上,又发生了一起法术命案。我们赶紧掉头赶往丹东会合。
凶案现场在山腰一个偏僻的树林里,那个地方没筑石阶,游客一般不涉足,多是挑山夫走动。凌晨四点多的时候,一位挑山夫看到朦胧树林里,有一棵树下垂挂着一个形状怪异的东西,“以为是一只大猴子”,忐忑深入树雾中,被亲眼所见的景象吓惨,丢掉挑货扁担、绳索和竹匾,因跑得太快,在陡峭的土梯上失去重心,直滚到底,晕倒在通道的分岔处。凌晨五点的时候被路过的游客唤醒,醒来第一句话就是:“山上有尸体!快报警。”
在景区爆发了命案,一下子引起动荡。警察和法医哼哧哼哧赶到时,现场已经围了一大批游客,人多加上天光,猎奇盖过恐惧,有的人拿出手机拍照。几位保安寡不敌众,现场周围被人群踩踏得一团糟。最后警方向山附近驻扎的部队调配了一批武警,才将游客遣散,将那条分岔山路封锁。
我和大象赶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周昊已跟侦查人员做了交涉,在封锁处等我们,将我们领进现场。土梯是久踏而成,截面窄,一长条下来没有空当,怪不得目击者会失足从上滚到底。爬上案发地树林,我已经累得不行,六月酷暑,我流了一身汗。
现场勘查近尾声,尸体已经运走。周昊给我们看了现场的照片,犯罪手法与前几案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尸体光着的脚掌底下各用小刀割了一个“十”字伤口,林地上滴有一摊血。
“死者年龄在12到15岁之间,身份不详,看身上所穿衣物脏污程度,应该是流浪儿。衣兜里无存物,应该被凶手翻走。已经在景区广播播报寻人启事。死因是窒息,脖子上有掐痕,但没有检测出指纹。测量尸体体温,法医推测死亡时间已超过八个小时,大致在昨晚八点到九点半之间遇害。现场没有搏斗痕迹,因为周围被游客踩踏较为严重,加之遍布落叶,除了死者的布鞋和袜子,目前还没有找到其他线索。”
周昊接着说,“但有一点很奇怪,检验死者脚掌底下的创口,根据创口周围肌肉无收缩现象分析,是死后所割,脚掌朝下,体内血是受朝向、重力流出,滴落位固定,根据出血量和血液黏稠度判断,伤口应该是死后三小时所割。”
大象补充:“这系列案件之前的犯罪现场都不见血。”
“也就是说,凶手布置好尸体之后,隔几个小时之后又返回现场,在死者的脚掌底下割了伤口?”我附和。
“也有可能一直就待在现场,割脚底可以理解为法术的步骤之一,但为什么要时隔三个小时再作案?”大象困惑。
“如果是法术步骤之一,那就是犯罪必要项,时隔三个小时再割,可能也是步骤之一,他在等时辰到来,那时是十一点到十二点半,估计是在等零点。”周昊推测。
“嗯,按你所说,时间在这里也是一个要考虑的因素。”大象说,“借此再往下推,凶手布置尸体时,发现还未到割脚时间,极有可能隐藏在树林里等待,从这里能找出三个嫌疑人特征。”
“他必须随身携带看时间的工具,最可能是,他有戴手表的习惯。”跟大象久了,也会做一些推理,但也仅能推出一个嫌疑人特征。
“这个手机就能办到。”大象白我一眼。
“对哦,犯了惯性思维的错误,关注时间,很轻易地联想到手表。不好意思。”我用笑容化解尴尬,发现在这地方笑不合适,赶紧收住。
“但戴手表最保险。如果时间很重要,那凶手第一考虑的还是手表,手机不是一种时间工具,而且手机有没电等不可控因素,加之黑暗中手机屏显眼,一般不会寄托在手机上。戴手表这一条倒可以列作嫌疑人附加项。”周昊说。
“嗯。”我在本子上记下来,“还有其余三个呢?”
“凶手布置被害者尸体时,周围没有看到借力痕迹,也就是说,可能先将绳索套于死者脖颈,绑手绑脚,然后将另一头的绳子往树干上甩,将尸体拉升。少年体重约莫100斤,凶手拉升之后还要再编结,能这样做,说明是个力气不小的人。”周昊说。
“我对之前破获的两桩同类案件做了分析,一飞案和张延实案,发现一个现象,凶手的视线会与垂吊的死者的下巴基本保持平行,也就是说,死者垂吊的高度,跟凶手的身高有固定比例。不仅仅是犯罪,生活中我们吊挂一个经常用到的东西,也是将其保持在视线半米范围内,方便后续收拿。从此案中死者的下巴离地高度来判断,凶手的身高大致在一米七左右。”大象说。
“综合身高、力气两点,凶手基本可以列为男性。”我记在本子上,发现左手臂上停着一只蚊子,快速拍下,手臂上糊一小面血,“最后一个嫌疑人特征呢?”
大象示意我看自己的手臂:“在这个作案过程中,以及等待割脚的时间里,凶手会流很多汗,频繁地被这树林里的蚊子叮咬,即便穿长袖长裤作案,暴露在外的脖子和脸,也会被叮出很多红点。身上布满蚊子叮咬的痕迹,是第三个嫌疑人特征。”
我提出异议,“如果布置尸体之后离开呢?比如去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三小时后再回来。很多罪犯会这么做。”
“有这个可能,但凶手即使这么做,我们推测的三个特征,仍然存在。”周昊回。
大象沉思道,“如果凶手在这期间跑去制造不在场证明,这里就存在一个预设,认为警察会找上自己,要留一手应对。这里很奇怪。”
“这不是很正常吗?凶手都会留这么一手。”我不清楚大象疑惑的点。
“大象的意思,凶手如果制造不在场证明,一般都是在案情难以隐瞒的前提下。这起案件,被害者身份不详,凶案又发生在这深山,如果想达到法术犯罪的目的,更简易的做法,应该找个更偏僻更难被发现的地方,将人杀害,这甚至都可以将案情隐瞒下去。凶手为什么将犯罪地点选择在这个经常有人走动的树林里?这不是将案情暴露出来等人发现嘛。”
大象说:“要消除‘为什么选择显眼的犯罪现场’这个疑点,有一个解释,这是一起彻底的法术命案,死者、犯罪时辰、垂挂和绳编法、脚底的‘十’字伤口,还有地点,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凶手在这座山的树林里作案,是因为这个地方的方位,符合做法的要素,通俗点说,风水要纳入进来考虑。”
“凶手因为不得不在这里作案,势必知道案情将很快被曝光,为了事后应对警方的盘问,极有可能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来脱身。这时,太过突出和刻意的不在场证明,反而是在反证在场。被害者推定的死亡时间是昨晚八点到九点半之间,也就是说,如果有八点到九点半作为界线的不在场证明,我们都要特别注意。”周昊说,“当然,如果凶手能隐藏掉自己的嫌疑人身份,没有人会怀疑到,那就大可不必费力去制造不在场证明。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难办了。”
“嗯,我们再归纳一下。”大象看向我,让我总结。
“咳。”我顿了顿,“嫌疑人有三个显要特征:一,臂力惊人;二,身高一米七左右;三,身上有蚊虫叮咬的红点。有一个可能的特征:戴手表,或有便携式看时间的工具,当然不排除只有手机。”
“身患绝症。”大象说,“这个系列案之前的每位凶手都有绝症,这个也是嫌疑人特征,记一下。”
“诶!”我突然发散想到,“这里隐藏有凶手的线索!”
周昊问:“什么?”
“蚊子血,假如凶手在这里曾被蚊子叮咬,那不就留有血液样本吗?我们将这范围内的蚊子捕获下来——应该有那种高科技捕蚊器吧?然后分析DNA,从中找出患有绝症的DNA,不是很快就能定位出凶手了吗?”
“你这个想法太天马行空了。”大象又白了我一眼。
周昊说:“要对比血液DNA,前提也要找出嫌疑人才行。”
“找到嫌疑人,这个办法也不可能。检测一个血液DNA至少需要两个星期,就不说捕蚊是一件不可能办到的是,蚊子吸血后会找阴暗的角度待着,也可能飞离现场,这就存在抓不到吸凶手血的蚊子的可能性,这里前后出入这么多人,哪怕对比出来照样不足以成为证据。这种查案法二三十年后估计能做到,你倒是可以去创作一个这样的科幻推理。”
对大象这样不留情面的否定,我已经见怪不怪:“反正找出嫌疑人,是我们下一步要做的事。”
通往命案树林的山路相当于上山捷径,但陡峭难爬,蜿蜒险峻,鞋子如果不抓地,往下走极容易失去重心,一摔倒就会连滚到底,容易发生危险,基本只有攀爬好手和挑山夫能胜任。后来在底下岔口放了警戒牌,一些挑山夫也渐渐不走这条道了。
山路没有监控,但山路底连接游客通道的岔口处有一个监控,正好可以看到昨天从此上山及下山的人。因为现场没有发现嫌疑人线索,目前最保险的做法,只能从犯罪当天走这条山路的人里面找。
“我跟阿雷去医院看看尸体,这边麻烦你盯着。我们回来再碰。”大象跟周昊说,我们兵分两路。
到医院的时候,法医已经对死者做了检查。死者身高一米五七,体重91斤,两腮凹陷,头发蓬乱,营养不良体征。手脚指甲内充满污秽。身上没有找到可证实身份的物件,也没有凶手的指纹。死因是机械性窒息,舌骨骨折,但手脚没有磨蹭的痕迹,指甲内没有抓扯物,手腕处有挣扎的绑痕,推断凶手将其绑住之后掐死,而且很有可能是垂挂着掐死。躺着掐死,凶手会坐于受害者身上,很可能会弄出伤痕,但死者身上并没有发现瘀青,加上死者死前失禁,内裤沾有屎尿,尿液是顺着裤腿淌下,躺着被掐死,尿液则主要分布在内裤周边。
大象仔细看了死者的面部,嗅了死者的头发、衣物,在本身的臭味中闻到一股新鲜的辛味、酸味,能判定是附加味,但这个味道超出他的经验范围,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对应物。
死者的眼角有泪痕,蒙眼布上也沾有泪迹,嘴巴半张,嘴角处有涎沫,向法医证实,死者嘴巴自始至终没有受压迫的迹象。
大象说,“这里有问题,凶手没有封住受害者的口。”
“之前的几起相似案件都不封口吧。”我说。
“受害者死前流过泪,说明他是清醒的。但嘴角处这些口水沫,以及法医通过嘴型鉴定,都表明受害者的嘴没有受到过压迫,这对于犯罪逻辑来说不合理。”
大象给我拟定了犯罪现场的情景,凶手制服了受害者,但没有封住受害者的口,然后将其绑于树上,再站着将受害者掐死。这个过程中,受害者哭泣流泪,说明清醒,凶手还将受害者的眼睛用一块黑布给蒙上,但嘴巴却自始至终都不管。
“人在被掐的时候,不是发不了声音吗?可能一开始受害者是昏迷状态,在凶手将他吊于树上时,醒了过来,哭泣呼救,凶手于是将其掐死,没必要多此一举捂住口吧。”我问。
“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死于机械性窒息的受害者,才不会被封口。一种是凶手冲动犯罪,愤怒占据凶手的内心,那时凶手是一种极不理智的状态。一种是凶手确保喊声不会引来关注,比如在荒芜的野外。一种是伪装受害者上吊自杀,封口会败露杀人预谋。还有半种情况没必要封口,受害者昏迷,但既然是昏迷状态,说明已经被凶手制服,所以往往凶手还会想方设法堵住嘴,因为怕受害者半途醒过来。这是犯罪心理范畴,凶手掐人时,会面对受害者的眼睛和张开的口,这对凶手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因此制服了受害者,实施预谋犯罪,都会封口。有的熟人作案,还会将眼睛一并蒙住,或者干脆采取不面对面的做法,从身后勒住,或者用枕头捂住。不做这个小环节,就要承担可能功亏一篑的重大后果,所以封口不是多此一举,是99加1.”大象解释。
“那有没有可能,受害者是处在凶手的恫吓之下,不敢呼救。”我问。
“相比封口就能保证让受害者呼救不了,你会采用可能会失败的威胁手段吗?”大象反问。
“假如凶手需要从受害者的话中得到一些消息呢?”我问。
“那凶手得到之后也会封口。”大象说。
“受害者精神失常呢?”我问。
“受害者在死前流过泪,蒙眼布上也沾有泪痕,这证明他死前是流了很多泪的,是处于一种清醒、可以说话的状态。他害怕,哭泣。不太可能是精神失常的人。”大象说。
“如果,”我说,“受害者是哑巴呢?”
大象皱眉,“这倒有些微可能。但哑巴即使说不了话,也能发出声响。虽说树林较为偏僻,但那里是景区,晚上八九点的时候,周围还有很多游客。凶手不会冒这个险。”
跟法医咨询,看死者的耳朵构造,证实是聋哑人的可能性不大。
“受害者没有被封口的迹象,是目前这起案件最让我费解的地方。还有身上沾有一股我难以辨别的味道。这两个疑点目前无解,具体看进一步的尸体解剖结果,我们先去跟周昊会合,看看那边的进展。”大象说。
“还没有找到死者的家属,法医可以自行解剖吗?”在路上我产生了这个疑问。
“当案情重大的时候,为确保犯罪事实清楚,公安机关会委托法医尸检。有通知亲属到场的义务,但亲属意见不会影响执行。”大象回我,“像这种身份不明的尸体,在期限内没有家属认领,就会火化掉。”
我们回到现场时,发现三位西装人,在这样的天气,他们的穿着和做派显得诡异。我看着都觉得热。周昊私底下跟我们说,因为案件发生在景区,凶案现场的照片已经在网络上流传,各种谣言满天飞。加上之前的系列案件,影响很坏。警方已经加强了警力,一方面彻查造谣者,阻断网络夸大新闻的传播,一方面是希望这起案件能快速破案,避免恶化。因为大象有这方面的破案经历,几个人在管理处开了会,指派大象查案的特权,还给了他一个“犯罪顾问”的头衔,并希望在三天内抓到凶手,而且必须将案情导向科学可以解释的方向。
嫌疑人调查结果,周昊在跟访中取得了一些突破。山下岔口的监控显示,昨天走这条山道的人,有三十二位,其中二十九位是挑山夫。没有在监控中发现受害者身影。
周昊从中找了五个他自认为可疑的人,做了一张表,给我们看。
大象看后,指了一个名叫“常理”的人给我看。在这个人最右的备注是:聋哑人。
“我们刚才没有想到这一点!凶手如果是聋哑人,他就不忌惮声音,可能会忽略掉呼救的威胁,也就没必要封住受害者的口了。”大象神色激动。
我向周昊解释了我们在医院对案情作的推断。
周昊向我们说明嫌疑人的情况:“这个叫常理的哑巴,他也是一位挑山夫,他并未出现在昨天岔口处的监控中,是我们在做口供的时候,其余挑山夫指出的,他们说,‘哑巴最可疑,为什么不查他。’我就去调出前几天的监控,发现他以往都走这条山道,唯独昨天没有走。”
“但是他有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的推断,首先他有非常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而且是昨晚七点到十一点的证明,这跟受害者的推定死亡时间有冲突。他住在山附近一间出租屋内,昨晚七点的时候,打车去城里一家‘酷迪宠物狗店’给自己的狗做了检查,并将其寄养在他们家。问为什么要去这么远的宠物狗店,他解释是之前将狗放生野外,但狗还是自己找回来了。他不想养了,所以打车去比较远的地方,宠物店距离出租屋直线距离将近30公里,搭车需要花费一个小时。到了那个地方,他随机找到这家宠物店,给狗做了清洗和检查后,寄养在他们家,吃了晚饭再回来。到住处大概十一点。我通过付费单上的电话向宠物店咨询,因为顾客是哑巴,店员对他印象很深。包括他七点出门,十一点十六分下车回家,这些都可以通过路边监控查实。他的不在场证明无懈可击,按理说他不可能作案。”
大象说,“但是你还是将他列为嫌疑人员。”
“对,在我的经验中,行为及支撑这些行为背后的逻辑密不可分。我总感觉常理这个人散发出一种,不对称感。”
大象问,“怎么说?”
周昊跟我们说了一个故事。
一位大公司老板,在高速路出了车祸,车祸原因是行驶的汽车左边轮胎碾到了路面一摊雨水,导致速度失衡,整辆车倾斜,翻滚了几十米,全散架,还好车材质比较硬,气囊保住了他的命。老板的妻子清楚丈夫的性格,他理智、惜命、谨慎,一切事情,都能计算出利害区间。以她对丈夫十年以上的了解,她肯定丈夫不会将车开到时速180迈以上。但保险公司的检查结果表明,在出事之前,汽车并没有故障。女子越想越不对劲,将困惑告之闺蜜,希望闺蜜的丈夫——也就是周昊——能够帮忙调查,是不是有人从中使坏。周昊问询了老板前后的动向,及他公司的人员状况。很快找到老板开车失常的原因:他一直隐瞒自己同性恋的秘密,并跟公司的男实习生偷情,后来实习生与他切断关系,去了一所贫困小学做了支教老师,老板找到他的踪迹,借着公司资助山区贫困学校的由头,在山区待了十天,求情人重归于好,男生坚决不同意,并且跟他说,如果还这样纠缠,就要将他们之前的关系公开。老板心灰意冷、气急败坏地回来,在高速路上不知不觉将车时速开到180迈以上,最终酿出车祸。
“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动因都有迹可循,跟我们自己的出身、性格、财富、职业、素质、信仰、人生观等是捆绑在一起的,换句话说,这些因素驱动我去做这样一件事,但假如套在另一个迥异的人身上,你就觉得很别扭,这就是行为不对称。行为不对称成立的前提,必定隐含一个内情。”
大象接过周昊的话头,“一位挑山夫,他不会将狗寄养在一家宠物店里。”
“对。以挑山夫的身份、地位、经济水平、掌握的社会资讯,哪怕他有一只非常爱的狗,他不想养了,或者狗已经太老了,任狗老去就好了,但去这么远的地方,花费一千来块安置狗,这实在奇怪。他这样做的动机,在我看来,更像是为了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
大象赞同,“嗯,只是目前这个不在场证明无懈可击。”
“难道法医判定的死亡时间搞错了?”我反问。
大象看我,眼神嫌弃,“这是客观事实,是公式中的常数,质疑这个没有意义。”
“还有疑点。”周昊说,“我们之前对嫌疑人做的一些画像,力气大,他是挑山夫,虽然已经40岁,但浑身肌肉,符合。身高大致一米七,符合。身上布满蚊虫叮咬红点,符合。身患绝症,这个目前证实不了,看身体是非常健康的。当时我们还提到,会随身携带看时间的工具,但是,他不仅没戴手表,连手机也没有。他是聋哑人,不需要手机,这个可以通过山上的商户证实。”
“会不会将手表藏起来或扔掉呢?”我问。
“没有这样做的理由。首先,就算戴手表,也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没必要为了躲避调查,将手表处理掉。其次,‘时间工具’是我们讨论出来的附加嫌疑点,凶手心思再缜密,也不会连这个小细节都料到。最后,如果有戴手表的习惯,手臂上一定会留有晒痕,何况他经常在日头下干活,但他双手都没有痕迹。”周昊说,“包括其他时间工具,他都没有,因为他本身就没有看时间的需要,这是侦查人员对比大量他干活时的监控中得出来的结论,他的生活轨迹就是取货、上山、下山,非常固定。”周昊回。
“难道关于割脚的推断,我们想错了?”大象皱眉。
“但除了是作法的步骤之一这个假设,很难有其他符合犯罪逻辑的解释。”周昊说。
“目前哑巴常理的凶手嫌疑可能性是你列的五人里面最高的,我们基本可以先定位他。”大象提议。
“以他是凶手反推的话,目前这三个疑点待解决:他的不在场证明,割脚原因,尸体附带的味道。”我说。
“时间紧急,我们分头行动。阿雷,你跟侦查人员去宠物店走动一下,查查哑巴之后的行踪,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我去哑巴出租屋看看。周昊,麻烦你问问跟哑巴打过交道的人,顺便了解下受害者情况,应该能问出一些东西。现在是晚上六点四十分,我们大概十点回到这里碰。有情况我们随时电话联系。”
阿雷
我被警察开车带去了“酷迪宠物狗店”,总用时大概是四十二分钟。
调取了宠物店的监控,看见昨晚八点十二分,哑巴牵着一只狼狗进店。一开始用手跟店员比画,后来在柜台处写清来意:想给狗做个检查。字条还保留着,字迹娟秀。
哑巴离店时还抱了狼狗,店主跟我说,看哑巴的举动,及狗跟主人的互动,他是真的爱狗之人。让店主印象深刻的是,哑巴似乎不愁钱,清洗和检查的服务,他都示意用最好的,走的时候还写字嘱咐喂养的食物也要用最贵的。“很阔绰,不像是穿那样衣服的人会做的事。”哑巴当天穿一件泛黄短袖,右肩膀处因为挑担磨蹭,破了个小口。他离店的时间是九点零二分。
我问寄养一只狗在这里要多少钱?店主说,所有费用加起来是一千一百块,之前警察问询的时候已经说了,收费单也写得清清楚楚。
“你店里都是小型犬,这只大狼狗的笼子都生锈了,完全不像是卖大型犬的店,也没有人会来宠物店买这样一只普通大狼狗吧,收一千块,还用贵的狗粮,按狗的食量,估计最多能养半个月吧,到时你们怎么处理这只狗?”我问。
店主看向店员,说,“这只狗之后有没有找到领养人,是我们自己的事吧。到时没人买,我们就接着养呗。”
这怎么看都是稳赔不赚的生意。我环顾了店面,发现刚才主要看柜台一的视频,柜台二的监控店主并没有调出来给我们看,那里放着一台验钞机,我怀疑哑巴常理多付了他们钱,否则难以解释这么一家卖宠物犬的店会收养一只格格不入的大狼狗。
“那个柜台的监控麻烦你也调出来给我们看下。”
“那位顾客主要在这个柜台活动。”店主说。
“让你调就调。”一位警察喝道。
“好吧,我们给这位顾客的大狼狗做了清理和检查,还打了针,因为我看他比较随便,这些服务就都用最贵的,价格收得虚高,总共一千一百块,他也不过问,直接掏现金付账。那个账单不包括寄养费。后来他示意要将狗寄养在这里,我想没有人会来宠物店买这样一只土狼狗,就说我们不收这种狗,他在纸上写,我给你们一万,可以将这只狗放在这里养吗?它很温顺,如果有人来问询价格,就便宜卖给对方,只要是称职的主人就好。所以我才答应将这只狗放在店内,从仓库内找了这个旧铁笼。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对钱随意的人,我隐瞒这事,是觉得他既然是你们警方的嫌疑人,会不会钱不干净,要我把这些钱上缴。”店主解释。
花了一万多块安置一只狗,这真的出乎我意料。周昊说用狗制造不在场证明,不在场证明完全可以用其他办法办到,没必要为此花掉这么多钱。哑巴为什么有这么多钱,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再调查常理离店后的行踪,根据店面外及步行街监控,看到他去了一家酒楼吃晚餐,我们进去调查,看酒楼的菜单价格都不便宜,实在不像一个挑山夫会选择的地方。那个时间吃饭的人已经很少,他一人坐靠窗桌,点了满满一桌菜,慢条斯理地吃,吃完离店是十点十二分。
这时大象打电话给我,让我回去的时候,将哑巴的狗顺便带上,他没说理由。
我们再去店里,跟店主说要带走这只狗,店主表情像是卸下重担,口中却说一堆不好交代之类的话。狗果然温顺,牵出来,对我摇尾,看起来很雀跃,估计是自由惯了,受不了囚禁的日子。
周昊
让周昊感到奇怪的是,挑山夫对哑巴常理的评价普遍不好,认为他怪癖、阴险,有人还做出“变态”的评价,“单身,正值壮年,像和尚一样,每天跟一只狗在一起,一定是心理出了问题。”周昊还了解到,那些看不惯哑巴的挑山夫,有一次三个人联合起来打他,被哑巴反击。后来他们集体孤立他,这也是他们在口供中指出他可疑的原因。“来路不明,一个人住在死人屋里,你们查查他,说不定身上有命案,才逃到这里隐居的。”
死人屋,是因为哑巴住的那间出租屋曾经发生过杀人案。年代已经久远,周昊打电话向房东证实,房东说,凶案发生后,屋子租不出去,四年前哑巴便宜租下这间房子,“从来不拖欠房租,一开始我上门拿,后来他一次性付我年租。”
有一个挑山夫对他不近女色有异议,去年夏天他想跟哑巴套近乎,去他住处找他,敲门没人应。当时是晚上八九点,他认为那时哑巴一定去嫖了。
反而是山上跟哑巴打交道的商户,对哑巴的评价都很好。认为他不讨价还价,做事靠谱,夏天山上需要冰块,他们都找他。“别的挑山工偷懒,慢,为了省力,冰块都比较小,哑巴很快,上山的时候,冰块几乎没化,方方正正的。价钱还比其他挑山工便宜,因此很多挑山工都排斥他。”
下午周昊查过哑巴身份证上的地址,出生地是湖北孝感市,那个村如今荒废,问哑巴的父母亲人,哑巴表示自己父母已经都去世,亲人出外打工,也都没有来往。去网上查哑巴的身份资料,并没有查到什么。向商户问哑巴什么时候来这里的,有人说六年前就看过他了。他的狗呢?好像是三四年前养的,狗像主人,也不怎么叫唤,追随着他上山下山。
“他字写得非常好看,我这个招牌还是托他帮忙写的呢。”一位商户向周昊说。
问受害少年的事,没有得到有用信息。提及哑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商户都认为不太可能,“对一只狗都那么好,不太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期间大象打电话过来,周昊向大象复述了他获取的信息。
大象
大象是跟两位警察去哑巴出租屋的。
哑巴常理住的地方,周围是一片废弃工厂区,平房,之前租给工人,后来工厂倒闭,住的人骤减。他住一楼,房间黑着,大象去敲门,没人应答。打开手电往窗里照,房间格局一眼看穿。
一位警察将门撬开,进屋,开灯。味道正常。再闻,不太正常,一个壮汉住在一间三十平米的屋子里,居然没有生活气息?一位单身汉的生活气息是,脚臭味、汗酸味、尿骚味、盒饭味、洗衣粉味、烟味和酒味。这些味道统统没有,有也很淡,反而有一股灰尘味——不像是经常住的地方。
看房间物品,也很简单,大象在房间走动,四处闻味。床摆放在墙角,与墙隔一条小缝,在那条小缝里,大象闻到了一种味道,辛味、酸味,跟之前在医院闻到的尸体身上附带的不明味道很像,手电筒一照,味源来自于一小堆老鼠屎。大象头皮发麻。
受害者的头发和衣服上,附有这种味道。
再用手电筒往床底下照,下面密密麻麻堆满纸箱,纸箱有被老鼠啃噬的痕迹,大象直觉床底有老鼠,他让两位警察帮忙,将床拉开,并解释道,自己非常害怕老鼠,然后站在椅子上。
两位警察也有点害怕,小心翼翼地拉开床,没拉多少,床底下环境一变动,窜出两只大黑老鼠。事后警察跟我说,当时大象站在椅子上吓得脸色煞白,还喊出声音。我相信他所说的。怕老鼠这事估计是大象的阿喀琉斯之踵。
直到一位警察将门打开,两只大老鼠蹿出门外,大象才恢复常态。两位警察再将床拉开,还发现一个陈年纸箱内有一窝蠕动的小老鼠,应该是刚才逃跑的两只老鼠生的崽。大象闭着眼睛不敢看,让他们将装有这窝鼠崽的纸箱拿到门外,用了大概有十分钟才缓了过来,跟两位警察道歉。他们觉得不可思议。
大象解释,这房间的摆设,凉席下垫有电热毯;棉被折叠还堆在床脚;桌上放有一副手套;电热器的电源仍然插在插座里;垃圾袋里有一张食品优惠券,截止日期是三月十五号;窗外有条阴沟,滋生蚊虫,但室内没驱蚊器,等等这一切都表明,这间屋子很可能是冬天才住人,因此房间才遗留有这么多冬天的痕迹。看到床缝有老鼠屎,认定床底有老鼠,让警察将床拉开,也是为了佐证这一点,当小房间里面有老鼠,还在床底住了下来、生崽,说明它们认为这个房间安全。屋里有狗的味道,但仍旧没有对老鼠形成威胁,说明哑巴常理夏天不怎么过来住。
“为了彻底坐实这一点,麻烦帮忙调取这间屋子两年来的水电费单据。到时对比一下就一目了然了。”大象向警察说。
与此同时,他打电话给周昊,让他问问关于哑巴是否有另外居所的传言。有两个说法,有人说哑巴夏天晚上经常在发廊过夜。有人说哑巴六年前就出现在这里了,他可能在山上隐蔽处搭有住所。
大象打电话让我将狗带回来。
受害者身上附有老鼠屎味,可能生前遭遇囚禁。大象打电话再向法医了解解剖情况,尸检结果证实大象内心新增的假设——山腰树林并非受害者被害现场。
检验死者肺中有较多水汽,非溺水,是生前处于饱含湿度的环境中。水汽的离子色谱经对比检测,跟凤凰山中湖水大致一样。胃中没有食物残留,死前挨饿多天。
从周昊处获悉,有些挑山夫在冬天会变作采冰人,将山中结冻大湖凿出方正冰砖,运往山下冰库囤,等夏天到来再送往山上卖给商户。山上未通电前,一直维持这种传统,通电之后,盛夏时,仍有商户会向挑山夫买冰。商户认为,哑巴挑冰利索,冰块上山齐整。
大象先去冰库,之后上山去案发现场。十点半才到山脚的管理处跟我们会合。
“我们犯了惯性思维的错误。”这是大象跟我们会面的第一句话。
周昊递给大象一瓶水,他拧开喝了一大口:“之前的系列案中,受害者皆死于案发现场。我们一开始也都下意识认定,树林就是死者被害现场,加之凶手在现场制造了一个巧妙的障眼法,我们的破案思维被牵制住。”
“将受害者的鞋和袜子扔在附近吗?”我问。
“不,这个命案与之前其他命案不同的地方是什么?”大象说,“凶手在死者脚底割了‘十’字,我们一开始推断是杀人法术的步骤之一,其实是为了用血液将‘犯罪现场’的标识扎深在树林里。”
我不解,看向周昊。周昊沉思了一下,说:“关于凶案现场血液的认识,有个前辈曾经遇到一个案子,凶手用铁锤击打受害者头部致其死亡。那时是20世纪90年代,公寓楼,死者家里一片狼狈,贵重物品都被翻走,窗户打开,阳台处的花盆跌落,看起来像是凶手入屋盗窃行凶,得逞后开窗潜逃。本来准备以盗窃杀人立案,但前辈注意到一点,死者背躺的地毯上由伤口流出的那摊血迹,太圆了,这圆形血迹在杂乱房间显得规整、干净,以致前辈一闭眼,脑海都会出现这个红圆圈。头部被敲倒在地,没有挣扎或拖拽的痕迹,这在以往的现场从未见过,前辈提出了假设:尸体经过重新布置,房间并非被害现场,经这个思路发散,最后将住在楼上的凶手抓获。他邀请受害者到他家,佯装还债,收走借条后,在受害者小便的时候用锤子砸他头。之后下楼把死者家中翻成盗窃现场,再包住死者流血的头部,将他运往楼下家中,再回家清洗厕所。后来我经手凶器杀人案,会特别留意现场死者的出血量。但这起树林杀人案,在血液上并没有什么疑点。”
“就是没疑点,才导致我们绞尽脑汁想凶手的割脚原因。现在,我们再退回到原点,想这个问题,为什么要在窒息杀人案的现场见血?”大象又大喝一口水,站在管理处的黑板前,用笔辅助阐述,“我做过一个数据研究,抽取一千宗谋杀案件,随机分成十组,每组一百宗谋杀案,然后记录出现血迹的案件,得出的平均数是71%,也就是说,有七成的谋杀案,现场会出现血迹。你往前翻报纸上十宗谋杀案新闻,一般有七宗会出现血迹。这样会导致一种局面,参与多宗谋杀案的刑警,会将这种大概率默化成从业经验,经验一般不会出错,但假如凶手利用这种经验来做障眼法,误导破案方,我们往往很难察觉。以前辈遇到的谋杀案来说,假如凶手别有用心,在房间内涂抹更多血迹,那这起案件侦破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
大象在黑板上简画了一艘船:“将案发现场比喻成一艘船的话,那现场出现的血液,就是往海底扔下的锚,血液越多,锚越重,锚使船停住。”
“我们再来说这起树林谋杀案,”大象说,“一个流血的案发现场比没血的现场更有说服力,这才是凶手真正的割脚动机,他企图用血让死者与树林发生联系。而我之所以能解开这一点,因为四个方面。”
第一,尸检结果显示,死者肺部有较多水汽,水汽的离子色谱与山湖水一致。推测死者生前被囚禁在饱含山湖水汽的环境内。
第二,死者的衣服和头发有一股老鼠屎味,是新附上的味道。
第三,受害者死前尿失禁,尿液沿裤管流落,势必会滴在林地上,之后脚掌底割裂,血滴覆尿液上。大象重去案发现场,在滴血处细闻,并没有从中辨别出尿味,一点都没有。
第四,受害者死前流过泪,是清醒状态,但嘴巴自始至终没有受到丝毫压迫的迹象。一开始大象推测凶手耳聋,听不到呼救声,所以不封嘴。其实真相是,受害者被害的第一现场,呼救声不会形成威胁。
“将这四点综合,可以有力地证实,凶手是在一个饱含水汽、可能隔音效果好的地方杀死受害者,再将尸体移到树林中。为了误导警方,凶手将死者脚掌割裂,伪装出树林是被害现场的假象。”大象总结。
“为什么要这么做?”
“伪造不在场证明。”大象回答,“凶手杀死受害者,再移到树林中布置尸体,顺便将脚掌割裂,从尸检结果看,是人死后时隔三小时再割。为什么要等这三个小时,因为凶手哑巴常理需要做出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假设哑巴常理是凶手,就须解开他的不在场诡计。以目前显示的线索及可操作性推测,他要伪造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须将尸体的死亡时间混淆。他首先的做法是,先将受害者囚禁多天,让他挨饿,以致死后胃中无食物,法医难从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来推定死亡时间,只能靠尸体表征及体温。
“在夏天冷冻尸体,可以让法医将死者的死亡时间提前几个小时,而提前的这几个小时,足够凶手优哉游哉去做很多事。死者肺部水汽离子检测为山湖水成分,挑山夫在冬天会从结冻的山湖上开采冰块,囤于山底冰库内。尸体身上新附老鼠屎味,一开始我推测,第一现场是在冰库内,冰库外周围是老鼠聚集地,沾染老鼠屎味很正常,冰库隔音效果好,不用封嘴。但我今晚去冰库,事实却并非我所推理的那样。”
冰库唯一入口的监控,证实这几晚没有可疑人员走动,自然也没有受害者身影。但是,管理员对大象说,“哑巴从没在这里买过冰。”
哑巴常理没在冰库买过冰,但山上商户却称赞他挑的冰块齐整,这是矛盾处。也就是说,嫌疑人哑巴常理,极可能有一处隐蔽的囤冰处。
从哑巴的出租屋状况看,他只在冬天住,因此大象推断他在山中有简陋住所,并且这个简陋住所的条件只能供他夏季生活。
这是大象让我将哑巴常理的狗带回来的原因,假设他的狗经常随他行动,那一定去过他的山中隐蔽住所,让狗山中带路,我们就可能找到那个真正的第一犯罪现场。
根据大象的推理,可以还原凶手的作案过程,哑巴常理昨晚七点带狗去宠物狗店,之后十一点回来,为不在场证明做准备。十二点之后上山去往囚禁受害者地点,将他杀害,再将尸体冷冻大约两到三个小时,凌晨三点左右,哑巴将尸体绑于扁担上,前往作法地点,即山腰树林中,将尸体垂吊在树上,之后用刀片将死者的脚掌割破,让血液滴落在林地上。实际上距离受害者被害到尸体暴露,这期间只过了五个小时左右,但因为尸体受冻变僵,导致法医检测尸体时,将死亡时间提前了三小时以上,作出昨晚受害者八点到九点半遇害的推断,从而导致我们破案前期遭遇很多谜团。
“我从今晚的探访中得知,哑巴对狗有真感情,他将狗寄养,可能不仅仅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而是想为它找个好下家,然后好安心潜逃。”周昊说。
“对,从我去他住处没找到他那刻起,我就有这个预感,他安置好狗,即是作不在场证明,也是为了杀人之后好逃离。现在火车站、飞机场,还有各大汽车站,已经有了嫌疑人名单,一旦发现目标,会先将其扣留。现在已经不早,我们先休息,明天带狗进山,希望能找出他的另一个住所。”大象将剩下的矿泉水倒在并曲的右手掌上,再抹脸,面有倦态,但眼中有破解案情的光亮。
“哑巴不像是要潜逃的样子。”我插嘴道。
“为什么这么说?”周昊问。
“一个潜逃的人,什么最重要?”我说,“一定最需要钱,是不是?但是,我今晚去宠物店发现,哑巴多付了店主一万块,求他收留他的狗,以及他事后还去了一家高档酒楼慢悠悠地吃饭,我觉得这实在不像是一个要逃跑的人的作风吧。”
周昊像想起了什么,突然看向我,“在我的经验里,犯罪者这种大手大脚的行为,很可能是做了破釜沉舟的打算!”
当时武汉发生一起爆炸案,罪犯自制土炸弹在商场作案,多日侦查没有突破。在全省发出重金通缉,接到不少举报电话,大多是无用线索,有一天周昊在所里听到一位同事在调侃一位举报人,是个大妈,打电话过来举报公司一位年轻同事,说这位青年前段时间失恋,请了假,上班之后像变了个人,本来之前是骑电动车上班的,现在变成打车了,她还看到他去五星级酒店住宿吃饭。大妈的举报理由是,他的工资不可能支撑起这样的消费。周昊一听,也觉得可疑——行为不对称,就去调查了下他的银行流水,发现他将自己的积蓄都取了出来。再调查他酒店开房记录,只是一个人入住。平白无故住高档酒店,说明他的消费是为了自己,估计是做了一直想做但没体验的事。于是周昊就和一个同事去跟踪他,直到一天在他提着一个大布包出门时将他抓获,布包里面装的正是炸弹。后证实青年失恋受到打击,对漂亮女人产生愤恨,在商城的化妆品区放了炸药,之后将存下来准备结婚的积蓄大肆挥霍光,准备在第二次作案时一同赴死,没想到被周昊洞察。
“这不可能。”大象摇头,“这起案件的凶手不可能会做出这种同归于尽的事,不然解释不了他做出这么多迷惑警方的花招。而且,他犯罪的动机明明就是续命啊!怎么又会想死?”
“但他这种花钱行为实在太诡异了,怎么解释?”我说。
“无解。”大象说,“这宗谋杀案太多费解的地方,前面的推理已经用尽了我全部脑细胞了,我没想到最后还有这个谜团,我解不了了。能确定的是,如果哑巴常理想寻死——这样很多东西要推倒重来——他就不是往山外走,而是往山内走,总之,我们还是现在就进山吧,免得明天发生太多变动,天黑,大家注意点。”
我们带狗进山,狗行陡峭山道,拐进山腰树林,跑得飞快,我被拽着走。山路越来越难走,七弯八拐,下坡上坡,突闻水瀑声,是山中一处瀑布。晚上月光照水帘上,像水银倾泻,瀑布底有洞,洞里有烟汽冒漾,人近会觉得冷。大象让我们停下,进瀑布洞里查探,洞口直径大约四米,洞内幽冷,温度骤然下降十度有余,手电筒往洞壁顶照射,阴森森倒挂满蝙蝠,蝙蝠底下铺满黑乎乎的蝙蝠粪便。大象上前闻,说,“不是老鼠屎的味,是蝙蝠屎!尸体身上沾染的味道是蝙蝠屎,这个山洞布满水汽,瀑布声嘈杂,轻易就盖过呼救声,肯定就是凶手杀人地!无须封住受害者呼救的口!”大象向我们大喊,声音在洞中萦绕,被水击地声消弭。几位警察面面相觑。
再深入洞内,越发阴冷,幽幽冷气氤氲冒出,每人手电筒前如同竖着一道光剑,冷气源我们三人已经有答案,两位警察拉开洞内某物铺盖的苫布,展现眼前的果然是一块块方方正正的冰块。此洞为第一现场无疑。留两位警察在洞旁查看,我们接着跟狗走。
又走了大概二十多米,前方葱茏林地隐约看到一间棚屋轮廓,大象让我们放慢脚步,我觉得不管动静大小,哑巴常理也不会听到,大象狡辩说会带动风。
还没走到棚屋,狗速度加快,我被它牵着走,它被我们带回来的时候从没叫出一声,此时却开始狂吠、暴走,这是反常现象,它发现主人了!大象示意大家全副武装。但狗跑到离棚屋大约十米处,却停止了,头往上吠,原地转圈,我们往上看,黑夜中八道光束齐齐上射,照亮树上吊颈的死人,眼珠暴突,正是哑巴常理。
不知是高强度工作疲乏的缘故,还是这景象过于吓人。我看到大象的脸上露出了真正恐惧的神色。